漫长的告别

作者: 郑佳人 | 来源:发表于2017-08-28 21:38 被阅读0次


        六月初,炙热的阳光蒸腾着每一寸路面,橡胶跑道弥散出一股刺鼻又温热的气味,一阵阵汹涌而来。

        高考倒计时写在黑板旁边,孤零零地只剩个“3”。

        我拿着一盒明信片,分发给关系好的同学,请他们写毕业留念。大家慷慨地放下手中的练习册,在明信片上写道别的话。

        一个复读的男生说:“你要给谁可得抓紧时间,要不就来不及了。”

        他说这话的时候,我的脑海里一边浮现冯川的脸,一边却满是否定的念头。

        我看了一眼对面的理科楼,灯火通明。冯川就坐在一楼宏志班的教室里,跟我直线距离50米的地方,写着我永远弄不懂的物理题。

        特意跑去送明信片,心思一下子就能被看出来了吧。

        冯川之于我,其实是个业余爱好。我对他没有过分的奢想,也不想使自己被感情束缚。

        他随和,聪明,知识很广,吸引我往未知的领域探索。他日复一日的努力学习,在各个排行榜上名列前茅,他的身上有我想得却不可得的毅力。

        我把他的名字写在我的桌子上,提醒自己要努力。在漫长的高三生活里,他是我的光。

        每当我放学时遇到他,走在他身边,我就发觉自己变得不像自己。因为太过紧张,我的声音要么低沉的像个汉子,要么就娇声细语的像个女王八。

        只有我一个人的时候,我才能成为真正的我自己。

        我努力地控制自己,不被感情牵着鼻子走。

        我就站在他的世界门外看了良久良久,里面繁花似锦,微风和煦,我还是不进去了吧。

        虽然抱着一定不要太喜欢冯川的念头,每次放学路上和他的相遇,还是像弥足珍贵的奇遇。

        有时候遇到他,和模拟考试一样,需要一点儿运气。

        比如在快到家的十字路口,被他突然拍了肩膀。比如想吃夜宵,却正好在店里碰见他。比如很慢地收拾书包,缓缓地出校门,一眼看见他。

        但更多时候,“偶遇”是我精心策划的。

        常常是我,远远地看到他,就做贼一般飞快地撵上去,然后放缓步子,整理头发,拉一下松垮的双肩包,然后再以平生最温柔的声音叫他的名字。

        道别之后,我一个人进小区,便不顾形象,又蹦又跳,恨不得能尖叫出声。有一次太过激动,扔掉了手中的伞,捡起来的时候手上粘满了污泥。

        于是我伸开手,举在空中,那么走着,像要和谁击掌似的。

        真有出息呀。

        在那个时候,我的理智狠狠败给了绝地重生的少女心。

        常常是到了最后,人们会奋不顾身,借着珍惜最后的机会的名义,壮起胆做平常不敢做的事。

        想起三天后的高考,想起即将到来的分别,我便也不能再去顾虑和犹豫。

        于是我决定要去放学路上逮他。

        我趴在婷婷的桌子上,问她这样是不是很不矜持。她停下手中的笔,撇嘴看了看我,显然并不认为矜持跟我有关系,随后她眨了眨眼,说:要不这样,你碰到冯川以后把明信片给他,然后说你还要等别人,让他先走。

        虽然要失去独处的机会,我想了想还是隐藏自己的心思更重要。

        命运这个小妖精竟没我想象的那么磨人,我鼓了好大的勇气,终于冲出去,一眼看到了他。一米八多的个子,和一头自然卷,还有朴素的打扮,一切都再熟悉不过了,我的内心突然涌上一股感伤。这样的冯川,以后怕是很难看到了。

        我拍了拍他的书包,佯装平静地问:“冯川,你要不要帮我写明信片?”

        谁知他伸出手,笑着掂走了我手中的袋子,说:“好啊。”

        我被这突如其来的亲密吓了一跳,又问了一遍,要不要帮我写明信片。他突然脸红起来,把袋子塞到我怀里,说:“我以为你要我帮你掂东西。”

        我一时无语,把明信片递给他。

        婷婷教给我的话就在嘴边,我在寻找一个合适的机会跟他道别,但是他突然拉住我的胳膊,把我拉向他右边:“你走里面。”

        道别的话就此生生被我吞了回去,矜持也跟我没关系了,我想在他身边,多赖一会儿是一会儿。

        我们聊着高考和老班的事,全是无关痛痒的话题,可是他的声音,他的语调,都让我欣喜。转眼就到了十字路口,我看着只剩八秒的红灯,扭头看向他:“就到这里吧,拜拜啦。”

        他手里拿着我的明信片,晃了晃,轻快地说:“明天早点出来,我把写过的明信片给你。”

        我笑着点头。

        冯川这样的男生,会写什么呢,要我好好学习?祝我考上理想的大学?还是……难道会借此向我表达什么?我连忙赶走了这个念头,他都不一定知道我是几班的。

        怎样都好,我本来就只是想留住他的字迹,以证明我18岁喜欢的这个人,他是真真切切地存在着。

        但是无论我怎么压制自己非分的念头,被他告白的幻想还是乐此不疲地浮现在脑海里。

        勇敢了第一次,就要勇敢第二次。我做好了准备再见他。

        但是第二天,我觉得天要亡我。突然得知下午就要陆续离校,这意味着我们不能晚上放学时再见了。

        更棒的是,下雨了。

        我的脑海里全是明信片该怎么办。

        老师组织男生布置高考考场,女生叽叽喳喳地围在走廊上,我靠着柱子,一脸生无可恋。

        理科班的男生在把多余的桌椅往体育馆里送。我穿着最好看的一件裙子,凉风飕飕地从我腿边吹过。

        突然我看见冯川,头顶着一张桌子,飞快地跑向体育馆。那一刻,也许我的眼睛,真的放光了吧。

        我打着伞跟着人群朝体育馆走,停在了五十米开外,我看着他把桌子放下,在门口定住了十秒,然后下定决心跑了起来。

        我连忙叫住他,他毫不犹豫地握住了伞柄,雨水从他的卷发上一滴滴滑落:“你是专门来送伞的?”

        后来我想起来这件事,总觉得我应该说是,那样他会不会很感动。但是我说不是,我是来拿明信片的。

        他没再说什么,只说:“跟我回班。”一旁他的同学路过,嬉笑地看着一同站在伞下的我们俩,一脸了然于心的表情。

        突如其来的喜悦在我心里一点点扩散开来。像雨落在地面的水坑里,溅起细小的水花。

        他打着伞,和我挨在一起,走几步就会轻轻撞一下。他的伞偏向我,几乎要挡住我的视线。

        我嬉笑着说:“别让我同学看见了。”他也笑了,可是我又很希望同学看见,坏笑着问我这是谁,就好像我们之间有什么似的。

        走那一段路,我觉得自己能飘起来。

        在他们班门口,他递给我明信片的时候,认真地看了我一眼。

        就是那一眼,让我担心自己是不是有些丑陋。

        走到人少的地方,我拿出揣在怀里的明信片,上面工整地写着:“16岁时我常常想现在的自己会是什么样的,结果现在也没怎样。希望你将来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活出自己的精彩。”

        就这样。没有告白,我告诉自己,应该知足。

        那也确实是我整个高中最美好的记忆。

        高考,填志愿,不过也是一转眼的事。

        再次和冯川有交集,我已经提前被南京某大学录取,而他发来消息说,他很可能也要去南京,到时候可以互相关照。

        那个时候,我觉得命运是眷顾我的。

        如果一起去南京,我们会不会因为日久生情?会不会坐同一辆火车回到这个小城?给未来赋予无限希望让我再次点燃了久违的少女心。

        那段时间,他总是转南京的风景名胜和美食文章给我看,我们俩都对南京充满了期待。

        一批录取出来那天,他在早上七点给我打电话,我满怀欣喜地坐起来接了电话,却听到他欢快地说:“我被第一志愿哈尔滨录取了!”

        我强压住汹涌而来的失望,笑着说,那很好啊,第一志愿嘛,祝贺你啊。

        我不知道后来是怎么挂了电话的。我只是一个劲儿在想,是我期望太高,早就知道该控制住自己的感情。

        我对南京顿时失去了兴趣。没有他的城市,似乎总少了点什么。一个人去那些我们一起看过的景点,是多么孤独的事。

        我叠好被子,打开窗户,外面的天空湛蓝,硕大的云朵随着风缓慢地飘向北边。

        天空之下,是我们这个半吊子的小城市,它苍白,贫瘠,庸俗。但是每当我想到它养育了冯川,我便为它自豪。

        我也好,冯川也好,还有给我写明信片的那些朋友们,走到哪里都烙有这个城市的印记。

        我突然感到释怀。

        冯川从来没许诺过我什么,我们的告别是在所难免。

        喜欢这件事,从来都不是受理智控制的。

        因为青春,本来就是一场漫长的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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