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饭结束后,我就时常看着建伟新女友的后背发呆。我好像在哪见过她。
她正在厨房刷碗。曾谙正毫不掩饰地夸赞建伟太有福气了,新女友又会做饭又爱笑又温柔。我向曾谙投去鄙视的目光,他心虚地低着头,把话题引向了天问一号。
天气闷热,窗外下着雨。建伟家的空调又坏了,屋里热腾腾得快要拧出水来。
我的白衬衫也湿透了,额头冒着汗,怎么坐都不自在,又觉得他俩聊得虚无缥缈,就不自觉走到了厨房。
“橙麦,需要我帮忙吗?”
我很自然地喊了她的名字。
“恩……这里已经没啥需要帮忙的,你去客厅等我吧,我只要三分钟就好了。”
橙麦看了看手腕上粉红色的运动手环,手脚麻利地垒好杯盘碗筷,原木台面上整洁干净,水渍全无。我不禁恍惚,上一次来建伟家,这间厨房还是另一番惨不忍睹的鬼样。
这可能是我最后一次来建伟家了。一个星期前,我和曾谙就分手了。他说,我发现我没以前那么欣赏你了。我故作毫不在意,笑着说,原来你曾欣赏过我啊?谢谢哈。
我已经丧失和他吵架的情绪摩擦力,这样的话,不会轻易点燃我的愤怒。
他这么说就是为了分手。那就分呗。
果然他接着说,我们分手吧。
我说,很好。
曾谙是一个性格很正面的人。每次我在他面前偶尔吐槽别人时,就显得我很刻薄。和他在一起,我有道德上的压力。我连不高兴的权利都不敢有了,他只会说,一切都会好起来,一切都会过去的,干就是了。
分手花了一个星期时间。他希望分手后,我们还是朋友。他帮我搬家,又找人帮我打扫屋子。我说,分手又不是什么道德沦丧的事,你真的要做的如此细致体贴吗?我和你不一样,我是没办法和前任做朋友的人。
他说,啊……有件事,我还需要你的帮助。就是我那个大学同宿舍的哥们建伟,又交了新女友了,本来约好这个周末一起庆祝下的,我忘了。现在想起来,他当时千叮咛万嘱咐要我带着你,我要是一个人去,解释起来好麻烦,你要是有空,再陪我去一次呗。
我说,去可以啊,但我有个条件。
他说,什么条件?
我说,骂人,你只听着,别反驳。
他说,骂谁?
我说,你这副死要面子活受罪的样子看起来真倒胃口。建伟也是一个奇葩,换一次女友就请吃一次饭,这人是不是有什么毛病?
曾谙黑着脸,没有反驳。就这样,搬到花园街的第一个周日,我成了一个临时演员,一个前女友要假装还是女友的戏份,演起来比真的情侣还要真。曾谙对我的表现很满意。
今天晚上,气氛和谐,欢声笑语。橙麦果然三分钟后坐到建伟旁边,两人旁若无人地十指相扣,曾谙又一脸艳羡地追问两人如何相识,又如何在一起的问题。
我倒是第一次发现曾谙原来也有八卦的一面。我突然想到,是不是我这人平时太负面了,以至于曾谙性格逆反故意和我杠,于是他的性格就越来越正面了。
只是今晚我的关注点都在橙麦身上。我刻薄地想,这个建伟哪里好,竟然追到这么优秀的女友,真是太可气了。我渴望有机会和橙麦单独相处一会,然而整个晚上都没有这样的机会。建伟一直粘着橙麦,两人如胶似漆,我演到最后,连曾谙都觉得尴尬起来,把我的手从他的肩膀上挪开,闷闷地抽起烟来。又情不自禁和橙麦聊得火热。
我都能看出建伟有一丝丝不悦,而曾谙却浑然不觉,快十一点时,我们从建伟家出来,他还一副依依不舍的样子,闹着要通宵打牌。建伟只好说,明天还要上班呢。
一个星期后,我骑着自行车穿过花园街下坡路时,碰见了和我一样骑着单车的橙麦。当时车速很快,但我们还是认出了彼此。
我们把车停靠在花园街一座拱桥旁边,太阳快落山,石板桥面还散发着热气,我们靠着护栏,看了会夕阳。风清凉地从河岸吹来,她问我,你也住这附近?我说,就住在花园街九号深处的小巷子里,房租便宜,又闹中取静。她说,这样啊,我住在花园街7号,和你隔着两条巷子。她穿着灰色连体衣,帅气又温柔。我说,要不一起吃晚饭?她说,要不上我家也行,我们下面条吃。
我们重新骑上车,穿过颠簸不平的石板路,停在一处独门独院的三层小楼前。
一进门,我又紧张又兴奋。我说,你一个人住吗?她给我准备了一个杯子,杯身只有一朵黄色雏菊。她说,全新的。我买来就一直没用过。毕竟我的杯子太多了。
她给我倒了一种绿色的液体,闻起来有淡淡的茉莉花香。我说,这是什么啊?
她神秘地一笑,说,夏日特饮。
我喝了一口,甜丝丝的,像是加了蜂蜜。
她说,这是我小姨家的老房子。他们一家人去年搬到了城北,方便和儿子相互照应。我刚到这里还不到半年,上个月小姨知道我来了,非要我住过来,就当是给她看房子。
我说,这边房子虽然很老,可是家家户户都有个院子。我刚毕业的时候,就在临街的大厦上过一段时间班,那时每次路过这条街,就燃起想要住在这里的想法。现在五年过去了,我还是住了进来。
她说,那个曾谙是你男朋友吗?
我说,看着不像吗?
她笑了笑说,像夫妻。
我哈哈大笑起来。她开始准备浸泡意大利面。又清洗了两个番茄,两根水果黄瓜。
又从冰箱里拿出已经解冻好的肉末,切好的洋葱,燃气灶上的雪平锅里水已沸腾,她把意面放进锅里,又定了一个八分钟的闹钟。
这八分钟里,她又拿起一口平底锅炒西红柿,放入肉末和洋葱。我光是看她做饭的样子就很享受。过了一会,她用一个精致的蓝色盘子装着做好的面条,我们面对面坐在一个小圆茶几上吃起来。我赞不绝口,她一直笑。我忍不住吐槽,建伟是不是上辈子拯救了银河系,才追到你这么优秀的女朋友。
她吃好面,麻利地刷好盘子。我也吃完,不自觉也刷了盘子。她又准备了一个西瓜,我们一人一半,坐在院子里的一棵桃树底下拿着勺子挖着吃。她接着说,用不着拯救什么银河系,仙女系,有钱就可以啊。
我“啊”了一声,说,什么意思?
她说,其实我是他租来的女友。
我又“啊”了一声,勺子在空气中停留了半天,说,所以说……哈哈哈哈。
她问,所以怎么了?
我说,所以说两个死要面子活受罪的大男人都分别找了个假女友吃了个攀比饭?
她说,你是真前女友。
我说,你怎么看出来的?
她说,因为你演得没我好。
我说,你是做什么工作的?
她说,你猜?
我说,猜不着。
她说,以后你自然就会知道的。来,为假女友干勺西瓜。我们碰了碰勺子尖,一起哈哈大笑起来。我说,建伟多少钱请你的?
她伸出五根手指。我说,五百?她摇摇头。我说,五千?她说,五千一个小时。
我觉得这简直不可思议。据我观察,建伟是个很节约的人。每次请吃饭都在家里。
橙麦吃完西瓜,接了一个电话后换了一套麻色套装,扎个马尾,又迅速补了一个妆。
她说,我们下次再约,今晚我还有事,就不陪你啦。我也吃完西瓜了,和她一起走出门外,走到巷子口,我们碰了碰指尖分开。
我慢慢走回自己的屋里,她的余味还在,我边走边抗拒回到自己的屋里。等我最终回到屋里,她的余味像光线一样分散在屋里的各个方向,我入了迷似得呼吸着这余味中的快乐情绪。我的房间脏乱不堪。我走到卧室,看见各种颜色的T恤,裙子,袜子全都堆积在一起,干净的,穿过还没洗的都混在一起。我又走到客厅,茶几上全是没吃完的零食包装袋,厨房也和建伟家以前一个鬼样。
我又走到卫生间,马桶就像沙漏一样不停地渗水。浴霸灯也瞎了三只眼,还剩一只眼灰蒙蒙地不明不暗。那扇通往卧室的门,每次进出都会发出尖锐的声音。就在昨天洗衣机也坏了,冰箱底部开始漏水。总之,我住进来后,这个房子好像慢慢在崩溃。
要是能和橙麦那样的人一起生活,该多好啊。这个想法自动生长起来。我不知道这样的想法会把我引向何处,我已不自觉开始浇灌我的这个想法,并希望它能开出一朵花。
又是一个雨过天晴的周末。我想要去找橙麦一起吃晚饭。没有了曾谙的日子,就像是穿了件宽大的汉麻长裙,空空荡荡,却很舒服。也许在很久以前,我和曾谙就不再相爱了。甚至我们之间有没有爱,我都模糊了。有些爱情就是这样,新鲜劲一过,就有些莫名其妙。分开了反而彼此轻松。
只是他的那句“我没以前那么欣赏你了”作为分手词看似平淡,可仔细一想,杀伤力惊人。我慢慢把这句话理解为曾经的我是好样的,现在的我很差劲。
差劲的人不配拥有爱情。可是如果认真辩驳起来,又索然无味。毕竟从我们把彼此当成工具人这个角度来看,我们配合得倒是非常默契。比如要是我和曾谙还住在一起,马桶漏水了,他会联系房东安排人来修,房东不安排人来修,他会网购新的排水阀,浴霸灯,自己安装好,问题很快就解决了。
还有门,他会倒点植物油在合页的缝隙处,几分钟后门就不会响了。洗衣机他有可能会买个新的,并且和房东商量差价的问题。
他热衷于解决各种问题,一个梦想倒下了,他会马上再重建一个。而我就是那个喜欢给他泼冷水的人。我会抱怨他的邋遢。家里都是我在收拾,直到我也不想收拾。我会质疑他的那些酒肉朋友。我甚至觉得他是不是有什么毛病,哪有人天天都活得如此正面,必须笑,必须努力,必须坚强。
现在我终于不用再纠结曾谙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我该如何和他相处。我的周末空了出来,我渴望见到橙麦。这是一种我不自知的迷恋,迷恋她的干净利落,迷恋她的秩序感,迷恋她随便穿什么衣服都好看的扁扁的腹部,迷恋她的温柔,她的笑。
这和迷恋一个男人完全不同。这是一种意识形态上的欣赏,它无关情感,就是她的存在,让我对世界又产生了敷衍的耐心。
我竟然用了敷衍这个词。我的确有段时间做什么事都在敷衍,什么事都提不起劲,像是被什么东西粘住了又不想挣扎。
这样的情绪又怎么和曾谙倾诉呢?我又想,我之所以变得如此负面,会不会是因为我逆反曾谙的正面,慢慢我就变得越来越负面了。这多么可怕,我已经分不清到底是谁在影响谁了。反正我们这样早就不像爱情了。
我已经走到花园街七号。我告诉自己,想起什么,快点想起什么。不要再想曾谙了。好好想想,我到底在哪见过橙麦呢?
橙麦戴着耳机出现了,她在跑步。她迎面看见我,示意我和她一起跑。我们跑啊,跑,一直跑到太阳花公园的河边。
“好凉快。”她又笑了起来。
我们坐在水边的长椅上,聊起了很多个过去的夏天,从童年到成年有印象的夏天。
她说:“夏天像是没玩没了的雨天,潮湿得令人绝望,我总是在白露后开始怀念它。”
“为什么是白露?”
“脚踝上的秋风告诉我的。凉到骨子里的冷,像是一场仪式,告知我夏天结束了。”
“我还以为是桂花香呢。”
“桂花香只会让你爱上秋天。”
我们又沿着芦苇丰盛的河边跑了一圈。
我已经喘得不行,她一脸轻松。为了配合我,她停了下来。她问我,今晚可以去你那里吃饭吗?我说,我不太会做饭。她说,没关系,我们可以叫外卖啊,我知道哪家凉皮最好吃,哪家赤豆酒酿最好喝。
果然她点得外卖都很好吃。吃完,她问我,你理想的居所是什么样的?我说,我没想过这个问题。她看了看我乱糟糟的屋子,说,不着急,慢慢想。想出来发给我,我们一起来实现。我说,可是这是别人的房子啊。她说,这也是你临时的家,也要好好相待。
她又问我,你有驾照吗?我说,有啊。我是拿了驾照,可我根本不会开车。
她说,那每周六晚上我们南明路上见。
我还没来得及问,南明路在哪?她就走掉了。现在她的气味已经占据了整个屋子。
我已经很久不再想起曾谙了。我从灵魂到身体,一丝丝曾谙的气息都没有了。
我从那种我很差劲的钝感中慢慢爬起来。我开始奔跑,开始期待,开始变得很温柔。
橙麦借了大表哥的车子,陪我在南明路上练车。那是一条到了夜里九点后就空荡荡的街道。我一直很紧张,可是有她在我身边,我觉得很安全。为了每天早点见到她,我还养成了早起的习惯。我们的关系越来越亲密,几乎每天晚上都在一起。
我的屋子在她的指导下,变得通透有序,简约明了,我扔掉了那些不喜欢的鞋子,书籍,床品,面膜,锅碗瓢盆等等,只留下那些真正喜欢的东西。我说,谢谢你的陪伴,她说,我可是时薪三百元的规划整理师哟。我说,这真是个能让客户找到自我的工作。
原来我理想的居所就是整洁,干净,有序,空间有留白。可是和曾谙在一起后,我慢慢被同化为一个混乱,邋遢的人。因为无论我怎么收拾整齐,只要他一回来,屋子立马又乱了,让我有种推石头的西西弗斯的悲伤。
有一天,我照旧一下班就往橙麦家跑。刚走到门口,就听见有人在说话。那粗鲁的声线我怎么会听不出来,那是建伟在说话。
“我知道你看不上我,可是你为什么要对小寻那么好,好得我都怀疑你是不是……”
“闭嘴。快别说了。你是在跟踪我还是监视我?我都没有问你为什么要花重金雇我做女友,你也别乱猜我的生活。我们之间的交易已经结束了,请你离开这里。”
建伟不甘心,又说道:“为什么花重金,因为你值得。那个曾谙就知道吹牛,说小寻如何如何会做饭,如何如何温柔,又如何如何学历高颜值高,一听他夸女朋友,我就来气。我好不容易找到一个比小寻强的,我当然愿意花钱,可我也是真心喜欢你。”
“谢谢。”橙麦说。
建伟叹了口气,准备离开。我躲进另一条巷子里。感觉一切都变了。
我终于醒悟过来,我知道我在哪见过橙麦了。她就是这个世界上理想中的我啊。
曾谙和我相爱,也是因为我当时把理想的自己描绘得太过动人,他信了。可是后来,在一次次对我的失望中,他又不信了。所以曾谙见到橙麦才会那么激动,以至于都不想和我演下去,情不自禁只想和橙麦聊天。
果然,差劲的人不配有爱。
后来我克制自己不去找橙麦。建伟的出现破坏了原本美好的气氛,他污染了我和橙麦之间的气氛。可是橙麦毫不在意,继续陪我练车,陪我吃晚饭,陪我整理屋子,陪我看夕阳,陪我一起吐槽人事。
她说,去做自己喜欢的事,见喜欢的人,别人怎么想我们不能左右,也不能受其左右。
我说,曾经的我也这么认为。可我就是一直没办法真正做到。你相信我会做到吗?
她说,相信啊。
入秋后的一个周末,橙麦说她要从小姨家搬出去了,靠人情不花钱的房子住着不自在。
搬家那天我去送她。一直以来我就很想问她,为什么一直对我这么好?可我始终问不出口。就像我把曾经想要和她一起生活的想法当作永远的秘密藏在心里。
可是她又好像给了我答案。
那天她收拾好我的房子,躺在沙发上对我说,爱自己就要爱自己的每个面,美好的,顽固的,阴暗的,可怕的,脆弱的,每个面都要时常拿出来晒一下。
我说,那你现在是哪一面?
她说,哈哈哈……好像是你喜欢的那一面。
我一直送她送到花园街路口。
我说,我会想你的。
她说,我可能很快就忘了你的。再见。
奇妙的是,那天刚好是白露。
我第一次感受到脚踝处阵阵凉风袭来。像一场仪式,我开始怀念夏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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