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的历史与边界》读书笔记
在分析完博丹和霍布斯的主权观念后,肯尼思·米诺格转向了主权观念在现代世界存在的问题:法律的制定者与法律的关系是什么?
一般认为,只有所有人都守法才有自由可言。
但是,法律必须由人来制定。如果法律制定者在法律之下,他就无法制定法律;如果他在法律之上,那么他的臣民就没有办法保护自己的自由权不受侵犯。即便在现代社会,统治者和被统治者都需要遵守法律,但统治者仍然必须拥有紧急情况下的自行决断权。这也就是说,实际上主权者仍然拥有或者在特定时段拥有无限的权力,自由总是处在危险之中。
为主权者不受限制的权力所辩护的理由常常是:如果没有一个高高在上的权威,国民就无法保护自己不受同为国民的其他人的伤害。
乐观的思想家们认为,治理国家可以依据理性的人们之间的道德协议,也就是一套道德规则,这套规则被称为自然法,后来发展成为自然权利。米诺格认为这种学说或许能解决主权概念中隐含的危险。
作为这类乐观的思想家的一员,洛克相信人都会赞同自然法,这种信念使他忽略了现代政府的实践和理论中的一个中心问题,即:统治者认为国家需要什么与法律专家认为国家应许可什么之间存在着无尽的分歧。
在实践中,democracy和分权能够改造主权,限制绝对权力。此外,自然法、人的权利、公民同意(允诺)、民族主义等概念都至少能在某种程度上提供缓解矛盾的思路。
肯尼思·米诺格认为,政治权力的扩张的问题在当代格外严重,因为现代科技在不断增强统治者的实际权力。这中科技和统治者的联姻在历史中比比皆是,如笔墨的发明为政府提供了核验身份的手段、地理和数学的进步使得地图上可以准确的标绘出国界。
肯尼思·米诺格接下来提出了古今之变。
在古典时期(希腊罗马时代),人们从为国家服务中得到人性的最大满足;而现代欧洲人作为个体最关心的是个人的信仰,国家的作用只是保障和平,使国民能够推行自己的计划。尽管如此,现代国家却强大无比,按照黑格尔等人的看法,国家与宇宙命运之间存在着某种联系
现代国家是人类的能力所创造出来的最接近无限威力的产物。
肯尼思·米诺格在本章结尾提出了两种对立的关于现代政治发展的观点。自由派的观点认为,国家是公民秩序的保障;第二种观点认为国家是一种压迫工具,故需要用人性来改造。
第二种观点激发了这样一种设想:超越国家,创造一个完美的共同体,使政治中不可能避免的那种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鸿沟能够最终被填平。
现代政治,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在这两种观点中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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