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宋万明
审判长何生神情严肃的看向梦梦随即说道。
“请一审第三人简要答辩。”
梦梦淡定从容的看了一眼刘尘,随即起身慷慨激昂条理分明的辩护道。
“尊敬的审判长,我们首先简要的叙述本案事实(略)再审申请人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请求驳回再审,维持原审判决。”
“1、陈一猛和拼音陈一猛并非申请人的姓名权客体,申请人是陈一猛,对中文一猛和拼音一猛不享有姓名权。”
“2、申请人之前从未使用过陈一猛以及陈一猛拼音,陈一猛是为本次诉讼所使用。第三人有大量证据证明陈一猛与申请人没有对应关系。”
“3、申请人与无论是汉语陈一猛还是拼音陈一猛均无法建立对应关系。即使如申请人所主张的可以建立对应关系,也不能成为其获得姓名权的理由,设立姓名权的法定途径只有两个,民法通则第9条的规定或者使用。”
“4、申请人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其使用了中文陈一猛和拼音,代言产品的行为是在美国,申请人在再审申请书中也承认。”
“5、申请人无权主张姓名财产权益,从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来看其在90年代便将自己的相关权益独家许可了爱运动鞋业公司。”
“6、第三人提交了美国欧盟专利商标局的网站证据显示,即使在美国和欧盟也有大量陈一猛的商标获注册。”
“7、商标法中对在先权利不应当做扩大的解释,商标法第31条规定在先权利并未明确规定包含姓名权,迄今为止唯一可以推导出规范性文件是最高法院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7条指出根据民法通则属于应予保护的合法权益可以扩大到在先权利当中,对其适用不应追溯到第三人申请之前的时间。”
“8、第三人有大量证据证明申请人应知、明知商标的注册。爱运动鞋业公司放弃了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鉴于申请人与一猛公司代言关系,理应知道这一事实。”
“9、第三人对争议商标的注册不存在恶意,第三人早在1991年开始申请一猛系列商标,1997年大规模使用,本案适用商标法31条是2001年7月修改增加的内容。第三人继续使用和注册商标的使用行为具有正当性。”
“10、第三人的巨大投资和建立的商业信誉不可随意剥夺,第三人1992年开始创业,从开始注册陈一猛中文语拼音系列商标至今已经24年,销售单件产品数亿件,投入了巨额广告费,获得了不计其数的荣誉,至今已有5000余家门店。申请人在白云省纳税的数额之多已经在白云省名列前茅。本次争议的另外50件案件中最高法院肯定了陈一猛商标具有合法注册权利。第三人的商标权利更为稳定、具体、现实,更值得保护,第三人形成的相关市场秩序,理应得到尊重。”
“综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及一、二审作出的判决正确,请求驳回申请人请求。”
柠檬心里暗自打鼓,这场商标纠纷案对方请的代理律师真是舌战群儒,在多方辩护中梦梦律师表现出了更绝妙的口才,更令柠檬沮丧的是听众席的驻足突然鼓起掌来连声叫好,在书记员的警告下,听众席才停止了喧闹。
审判长何生看向三方接着说道。
“综合各方当事人的申请再审理由、答辩意见以及本案证据和事实,合议庭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争议商标的注册是否损害了陈一猛主张的姓名权,违反2001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一条关于“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的规定。”
“该焦点问题分为以下两个方面,包括8个具体问题。”
“1.关于第一方面争议焦点是:陈一猛主张的姓名权的客体和法律依据是什么?”
“该争议焦点包括如下4个具体问题:
第一个具体问题是:陈一猛主张的姓名权所保护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第二个具体问题是:陈一猛在我国具有何种程度和范围的知名度?
第三个具体问题是:陈一猛及其授权的爱运动鞋业公司是否主动使用“陈一猛”以及拼音,其是否主动使用的事实对于陈一猛在本案中主张的姓名权有何影响?
第四个具体问题是:陈一猛主张保护姓名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2. 关于第二方面争议焦点是:争议商标的注册是否损害陈一猛的姓名权?
该争议焦点包括如下4个具体问题:
第一个具体问题是:争议商标的具体情形是否会使相关公众误认为与陈一猛具有关联?
第二个具体问题是:一猛公司的经营状况,以及一猛公司对其企业名称、有关商标的宣传、使用、以及获奖、被保护等情况,对本案具有何种影响?
第三个具体问题是:一猛公司对于争议商标的注册是否存在明显的主观恶意?
第四个具体问题是:陈一猛是否具有怠于保护其主张的姓名权的情形,该情形对本案有何影响?”
“以上,是法庭归纳的本案争议焦点的两个方面,8个具体问题,请问各方当事人是否同意?有无补充?”
三方均异口同声回答无异议。
审判长何生看向刘尘一方代理律师缓缓说道。
“首先对第一方面争议焦点进行调查,即“陈一猛主张的姓名权的客体和法律依据是什么?涉及到四个具体问题,下面法庭针对这4个具体问题,依次进行调查。”
“现在进行第一个具体问题的调查:即姓名权所保护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首先请再审申请人陈述意见。”
刘尘极力压制住内心的激动,她心想绝对不能被梦梦给比下去,刘尘装作镇定自若的快速说道。
“尊敬的审判长,结合PPT。第三人认为一定要包括姓和名才可以被保护,这个主张不符合法律规定以及公众认知。在先案例确定了外国人的姓氏也应该被保护。中国人称呼外国人的习惯是称呼姓氏,如美国总统奥巴马。判断自然人是否可以把符号作为名字来主张,看的是公众认知中符号与自然人是否可以建立联系,中文一猛指代的就是陈一猛先生,是没有争议的事实,第三人的代理人多次确认中国公众以一猛来称呼陈一猛先生,对应的就是中文陈一猛。(一审笔录)”
审判长何生看向被申请人一方说道。
“请被申请人陈述意见。”
女审查员看向审判长义正言辞说道。
“姓名权是法定民事权利,其保护的客体是自然人的姓名,我们认可申请人关于姓名并不仅限于本名这一表述,基于姓名权人在公众当中的知名度,姓名具有能够商品化的价值,商标法所保护的为这种商业价值和利益,与姓名权人在我国的知名程度密切相关,因此依据商标法的规定对中国公民或者外国人的姓名予以保护,无论是对本名还是别名进行保护均应当以我国社会公众的认知为基础,并以在我国社会公众当中系争商标文字与姓名权人之间已经形成唯一固定的对应关系为前提,在综合考虑权利人的知名程度,知名领域以及系争商标指定商品的情况下确定姓名权的保护内容及范围。在具体案件审理中,我们认为申请人提到的关于姓名权保护客体的基本观点是没有问题的,主要分歧在于本案系争商标一猛或者拼音是否与陈一猛及再审申请人之间形成唯一固定对应性认知以及这种认知的程度和范围。在后续的探讨中我方继续陈述意见。”
审判长看向梦梦一方继续说道。
“请一审第三人陈述意见。”
梦梦镇定自若的看向审判长,随即巧舌如簧的辩护道。
“(播放PPT)姓名权的客体是姓加名,本案申请人姓是Chen Yimeng,中文翻译是一猛。一猛并不是申请人的姓名,申请人自己把姓名以及他人指代的主体符号混淆在一起。民法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媒体报道在正式场合称呼申请人为“陈一猛”。他人的指代不等于自身决定或使用行为,不能为本人创立权利。申请人实际使用的姓名即陈一猛。姓名与商业性标识不能混同。申请人借“主体识别符号”试图对“一猛”标识谋取超越姓名的权益。我们认为姓名权如果要得到保护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由于法律未明确规定,需要证明该权益实际存在,并值得保护。二、由于无法公示(登记或先占),需要权利人证明其享有该权益。”
梦梦接着说道。
“针对申请人代理人提交的证据,补充两点。一、90年代末期到今天,对方只提供了一个证据,2004年访问中国国家体育总局。二、对方提到了2013年6月30日,这个记录强调的是第三人认可在中国被叫为一猛,第三人也是中国公司。”
审判长何生神情严肃的看向刘尘一方缓缓说道。
“再审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一审第三人的意见是否有回应?”
刘尘唇枪舌剑的快速抢答。
“尊敬的审判长,我反对被申请人、一审第三人代理律师的意见,我方认为首先,关于姓名权客体的理解,第三人认为根据中国民法规定,姓名权客体仅限于姓加名的全称,但是第三人无法提供具体的法条或者案例,我们认为这只是第三人对于相关法条的片面理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回答也表明,同意我方关于姓名权客体的主张和解释。关于第三人主张在先使用的问题,我们希望澄清在本案中,主张的是商标法第31条下的在先权利,而不是第31条后半段所指的在先使用未经注册的商标,因此权利人自己是否有在先使用,与本案无关,也不应当在本案当中加以考虑。”
“第三人指出,民法通则第99条的规定,显然决定使用和改变只是行使姓名权的方式,并不是主张姓名权的前提,第三人混淆视听误导大家对于法条的理解。”
“关于权利人是否有主动使用的问题,我们也将在下面第三个焦点问题当中具体阐述。申请人全名只是姓名标识之一,本案中文一猛和拼音一猛也能够与申请人建立对应关系,本案关键在于,相关公众看到使用中文一猛及对应拼音的争议商标是否会联想到陈一猛先生,争议商标的注册已经大范围导致了公众的混淆。”
“第三人提到爱运动鞋业协议。我们澄清一下,爱运动鞋业本身并不是本案当事人,相关证据与本案无关,不应当予以考虑。这份协议,我们想要说明的是,人格权益本身是不能够转让的,而在本案当中,申请人恰恰是基于对姓名标识的人格权益,主张应当撤销争议商标,应当制止第三人恶意注册误导公众的行为,这份协议本身也只是许可协议,而不是转让协议。”
“关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到,判断权利人能否对一个标识主张姓名权,应当看是否与权利人之间建立了唯一固定对应的对应关系,我们认为这个判断标准与在先的司法实践及相关司法解释都不相矛盾。”
“第三人认为如果有一个人在家庭或邻居里有绰号,不能作为姓名权进行保护,但是这并不是绝对的,被申请人提到,能不能作为名字保护,要看权利人的知名度,也要看商标注册的类别和具体使用的情况,贝利的来源就是小时候的绰号。因为知名度和认知程度,现在变成了贝利,按照第三人逻辑,其实是可以作为姓名权保护的客体。”
“第三人把姓名做了人格符号和商业性标识的区分,第三人逻辑是因为申请人主张的是一个人格权利,而第三人对姓名的使用是一种商业化的行为,因此两者之间有了不等于的关系。但是问题在于第三人商业化使用是建立在申请人姓名权益的基础上,申请人商标所关联的商品和申请人的姓名权建立联系后来获取不正当利益。”
法庭内梦梦、刘尘、女审查员三方观点各执一词,庭审现场在她们的激烈辩护下气氛显得更加严肃。
梦梦不甘示弱的看向刘尘辩驳道。
“我方认为姓名权客体已经是法律界基本的常识,姓是一定血缘关系的记号,名则是特定自然人区别于其他自然人的称谓,姓和名的组成才能构成自然人姓名,这是常识。单纯的姓或者单纯名都不能成为独立的姓名。”
“关于申请人所说的20年来报道,以及海报,认为一猛认可了中文的名称。我们提醒法庭注意,即使海报上还写着另外一个大字,(Chen Yimeng),这上面写的一猛两个字无非是英文的翻译,这种情况下,除非陈一猛先生亲自认可我的名字就叫一猛,否则均不符合我们国家姓名权的条件。再举个例子,在一段时间内称呼蒋介石先生为“蒋光头”,并不意味着这就是其姓名。再次重申别人对你的指代不能成为一个人的姓名,这是常识性问题。”
法庭内刘尘和梦梦剑拔弩张争锋相对的为各自代理人激烈的辩护着,就这样刘尘度过了极为紧张又充实的一天。
平川市迈入7月,这是一个阳光和煦和夏风袭袭的早晨,karen穿着蓝色西装手提黑色公文包大步走入美梦成真律师事务所。
喵喵端坐专利撰写部最前端等待着karen,一个月前喵喵向驻足借人支援应对龙华公司批量增长的案子,原本喵喵心中的最佳人员是刘尘,谁知道驻足竟然把不懂撰写的Karen派给她了,她面对karen这个专利撰写小白是既苦恼又无计可施。
“Karen,你看看你写的案子!”
Karen小心翼翼给喵喵泡了一杯咖啡,然后轻放在喵喵桌前陪笑的说道。
“那个,喵姐,我说句老实话,你可别生气。”
“我学的是知识产权专业,根本不懂理工科技术知识,每次请教你们,你们就喊我去看审查指南。”
喵喵咬牙切齿的看着Karen大喊道。
“在专利撰写部,没有人有义务教你!”
“Karen出来这个社会,很多专业知识你要懂得自学,你不懂理工科知识,不会买书来专研吗?你不懂三步法,不会仔细研究审查指南?只会当伸手党,以后你去其他公司会有人敢要你吗?”
Karen梨花带雨的哭了起来,喵喵内心此刻极度厌恶眼前的karen,于是喵喵用阴阳怪气的语气说道。
“这次龙华公司的二件案子,给你三个月的时间,如果再写不好!请你走人!”
“我们美梦成真律师事务所不需要累赘!”
喵喵用手整理了一下西装领带,然后不屑的瞥了Karen一眼就大步走开了。
专利撰写部的其他同事纷纷跑了过来丢了一大堆资料给Karen处理。
“Karen,这个资料要快点传送给白云科技!”
“Karen,这一叠文件请帮我打印一下。”
“Karen,今天我身体不舒服,你帮我把那十几个案子在CPC系统递交一下流程。”
“Karen,你去催一下安倍公司四十万的代理费什么时候到账?”
Karen头昏眼花的看着将她包围的一群男女同事,每件事都很急,每个人都要她立刻处理,她开始嚎啕大哭。
“你们太欺负人!”
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流程助理刘娟娟大叫道。
“哦呦,karen好大的架子,我好怕怕!”
“你不就是个律师助理,所里清华北大硕士等名校硕士毕业的高材生一抓一大把,你个北理大学的本科生骄傲个什么劲?”
“何况你学的还是知识产权专业,我一个做流程的都是理工科专业的,你说这些打杂的事情难道不该你来干?”
喵喵看到专利撰写部吵吵闹闹不可开交,她生气的大喊道。
“行了,你们都是读过大学的人,怎么还像没读过书的小孩子一样斤斤计较。”
“尤其是你刘娟娟,karen只是借调过来的人,别看着她比你小,你就可以把你的流程工作推给她,干不好你也一样得走人!”
刘娟娟气愤的撇撇嘴,她原本想着这个karen不受喵经理待见自己可以好好欺负一下她,现在喵经理竟然为了一个新人这样数落自己,不过对于从业多年的流程助理刘娟娟来说她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她马上转换了情绪微笑的对karen说道。
“Karen,你别介意啊!刚刚刘姐我只是和你开玩笑的,那能真的让你干流程的活啊!你可是律师,我很尊敬律师的。”
深夜karen仍然在电脑前写着那个龙华公司的案子,她头昏脑胀的对着麦芽数据库里一篇篇对比文献认真思索,企图从技术交底书中少的可怜的寥寥数语中找出关键词。
Karen还没有吃晚饭,她拿起一桶泡面撕开,拿起干巴巴的面团就往嘴里塞;吃着吃着她眼泪就止不住的往下流,她想到了辛苦供她上大学的妈妈,想到妈妈每年这个时候总要下田收割稻谷,起早贪黑的给她和妹妹凑上学的学费。
这时候驻足突然推门而入,他看到karen 泪流满面,他严肃的说道。
“哭什么哭?才来专利撰写部一个月不到就这样狼狈不堪,你这样以后我怎么放心你独立执业?”
Karen连忙用手擦干了眼泪装作没事人的样子微笑的说道。
“驻总,我没事,我好着呢!”
驻足将karen的泡面拿开,然后打了一个电话。
“你好,请送一份营养套餐到桃花大厦四楼,谢谢!”
“你呀!少吃这些没营养的食品,方便面吃多了对身体不好!”
驻足仔细的看着Karen电脑上的技术交底书文件,他和声细语的对Karen说。
“专利撰写分三个步骤,首先看技术交底和图纸理解技术方案,你看这个图纸的结构都很全,按照这个产品的对应领域和功能先做一个检索分析表,把这个几个技术关键词用公式连接再用数据库搜索一遍。”
Karen按照驻足指导的方法一步步操作,通过检索分类号组合关键词找到了最接近的几篇专利对比文献,她兴奋的看向驻足。
“驻总,我找到了!我找到了!”
驻足将Karen请到一旁,他坐在电脑前快速的打着字,不一会儿他停下来对Karen说道。
“Karen你要记住按照《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四章第3.2.1.1节给出的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是否相对于现有技术具有创造性的方法,即“三步法”,具体为:1、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2、确定发明的区别技术特征和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3、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和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出发判断是否显而易见。”
“例如对比文件是一种水杯,其特征在于包括上杯身和下杯身。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水杯,其特征在于:杯身左边还有一个杯把,杯把上面有一个塑料密封套。”假如这个技术方案也是一个杯子,这个杯子有杯身、被盖、杯把,然后中间还有一个自动发热芯。”
“通过将技术方案和最接近的对比文献进行比较,会发现技术方案所有的关键结构中除了那个自动发热芯是区别技术特征,其余的都是现有技术,因为这个自动发热芯还没有被其他在这个专利申请日以前的公知文献公开,因此这件技术方案具有新颖性。”
Karen在驻足娓娓动听的言语指导下完成了这件专利的初步撰写架构,这几个月来她深入学习电子通讯领域和机械工程领域技术知识,她将审查指南及相关法规翻看了无数遍,她通过用案例对比法条,再深入分析其他同事写的案子,逐步琢磨出专利撰写的思路和方法。
半个月后Karen将两件案子递给了喵喵审查,喵喵一字一句的看着文稿上面的撰写表达形式及技术用语,她喜笑颜开的对Karen说。
“Karen,你进步很大,以前我小瞧你了!”
Karen低着头看着地板,她心里想着驻足那一晚对她的细致指导就脸红心跳,她急忙说道。
“喵经理,谢谢你!”
喵喵微笑的看向karen,然后从抽屉里拿出一个小礼物递给Karen。
“Karen,喵姐当年出来也没少吃苦,重要的是不要放弃,不要因为一点挫折就叫苦叫难,你要知道鸡蛋向内打破是压力,鸡蛋向外打破是成长,人也是一样的,提升你自己的专业本领,多花时间专研本领域的技术知识,你日后做起撰写工作来自然更加得心应手。”
喵喵说着说着又看了一眼流程助理刘娟娟,然后继续对Karen说道。
“你知道为什么刘娟娟是华中科技大学毕业却一直做流程助理吗?”
Karen不解的看着喵喵摇了摇头说道。
“为什么啊?”
喵喵叹了一口气继续说道。
“她是个好苗子,可惜遇到一点困难就放弃了,所以一直不会写案子!”
Karen带着喵喵的鼓励投入了新的工作之中,她快乐的将自己的法律和技术专业知识融合成了一篇篇专利申请文稿,她心中无比喜悦,她再也不是那个累赘,而逐渐成为了独当一面的专利代理人。
作者简介:宋万明,写作爱好者,知识产权行业老司机,专利分析预警高度爱好者,乐天派男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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