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网上读到一位作家朋友的文章,她提到一个观点,认为文学是少数人的职业,对此我深以为然。
说起来这位朋友的名头不小,绝非一般的文艺小白,她是中国作家协会成员,最近写的连载散文发表在《十月》上,仅稿费就拿了2万多。就是这样一位大神级的作家,让人感到难能可贵的是,对于写作竟然有这么清醒的认识。我想这也给许多正做着文学梦,幻想着通过写作变现挣钱养家的文学爱好者敲了一个警钟。不要再去做随便写写就能月入轻松过万的美梦了,更不要将写作当成终身的职业,因为文学注定只是少数人的职业。
据朋友介绍,现在一些知名的作家一年的稿费和卖书的收入在二十万到一二百万的都有。但对于还不是名家的作者来讲,这就极其困难了。她最多的稿费加上获奖,一年是五万,这是最多的一次。除了这一次,每年的稿费,加上获奖的奖金,基本上都在一两万,两三万之间。这点钱对一家人的生活来讲,杯水车薪。根本不能养活自己,也无法支出家庭开支。
文学的道路从来不好走,处在金字塔尖的注定只是少数人,大多数人只会成为垫脚石,这就好比红花要靠绿叶配吧。我熟悉的朋友当中,靠写作吃饭并以此为职业的人少之又少。他们或是教师,或为医生,或是国企或私企职员,或为个体职业者,其身份可谓三教九流,不一而足。对他们来说,写作只是业余的爱好,顶多只是一门副业,而主业才是他们养家糊口赖以生存的根基。
文学最大的功用是让人变得勇敢和内心充实。当然也有人对此不以为然,商品社会,他们认为写文章就是为了挣钱,不挣钱写出来又有什么意义呢?其实这种观点还是有些片面。古人写文章都是没有稿费的,可这并不影响他们写出许多优秀的作品,乃至流传至今。随着网络文化的兴起,尽管现在写文章变现的方式很多,可是真正能够分一杯羹,通过写作挣到大钱的终究只是少数人。
文学是少数人的职业,如果一个人能够去做生意赚钱,甚至有机会当一名董事长,不去从事文学也是挺好的。自古以来,文人总是与穷困潦倒如影形随,屡试不第的穷酸秀才,煮字疗饥的落魄文人,比比皆是。著锦绣文章,一朝金榜题名的幸运儿总在戏文里。或许有人会说做文学梦与当老板并不矛盾,譬如说苏州的蒋坤元老师既是知名的作家,又是著名的企业家,是作家中的有钱人,又是企业家中的文化人。然而这种现象,不正说明了文学是少数人的职业吗?
文学如同藏在西天的真经,又像是长在天山的灵芝,不历尽千辛万苦,不弄个九死一生,是得不到真经和灵芝的。写作和赚钱原是两码事,以写文章赚得盆满钵满的,那是另类,而且也只局限在少数人中。曹雪芹穷其一生留下一部《红楼梦》,感喟“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路遥痴迷写作,却在四十出头就英年早逝,留下一句“日他妈的文学”。
文学即人学,它具有两面性。它好比一柄双刃剑,既害人,也有益于人;它又像一支蜡烛,毁灭了自己,但照亮了别人。一名写作者没有一点牺牲精神,别打文学的主意。
一个人心中有梦想固然不错,但要让梦想照进现实并不容易。马克思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一名写作者只有有了自己正式的职业,有了足可安身立命的经济基础,这样才可能去践行自己的文学梦,否则一切只会成为空中楼阁,成为水中月,镜中花。毕竟,对于普通人来说,文学终究只是少数人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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