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亦浓)
图来自网络他喜欢我,我知道。就像,我喜欢他一样。
他很年轻,但,还真的是我的菜,是我喜欢的类型。
暖暖的,他的目光,似乎长在了我的身上,无论走到哪里。就像那首歌里唱的“读你千遍,也不厌倦”。
啊,被“读”了,这感觉很享受,因为他长相还不错的缘故?或许。
他何时到我们公司的?不知道,自休假回来,就看到他了,醒目,养眼,看得舒服。
据说,他是公司某位大领导的侄子,白白净净,干净清爽,难得的是,他身上的味道很好闻,清新得很,透着一股子嫩绿的青春气息。
老妈今早又来电话了,还能干啥?催婚呗!先柔后刚,后开始如数家珍(邻居同龄耍伴),再然后,就开始苦口婆心了(劝她女儿我)……永远不变的四件套。
烦啊!我不急吗?毕竟三十冒二了,心理不急,生理也急了,可面前,歪瓜裂枣列队,实实难以下咽啊,妈妈。
有个小目标了现在,可,似乎太嫩了……不管了,只要过了老妈这关再说,花点儿monney,权当美男作陪,不亦美哉!
他会答应的,直觉没错的,只是,还得个机会,才能更进一步。
现代人已经看开了,姐弟恋也不再被诟病了吧。
Tomorrow is a nother day!斯嘉丽说,明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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