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题目总觉得内容应该讲的是一个叫小顾的女人的丰富的情史,但从这个故事来看,长得婀娜妖娆,性感美腻,对待自己的丈夫死心塌地的小顾并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样风流浪荡。相反,小顾的丈夫杨麦,这个才华横溢的艺术家却有着层出不穷的桃色事件。
我就想作者用艳情来命名颇有用心。
小顾的一次出轨,是在丈夫被杨麦被当作反革命抓入狱中。小顾为了救他把自己卖给了黄代表。跟黄代表在一起的时间里,她努力把丈夫的罪行从死刑减成无期,又把无期变成六年。可是她的这段艳情被反复诟病,成为她不能抹杀的黑色历史。
女人的出轨在当时是不能被原谅的,甚至小顾的儿子也觉得母亲是在拖累父亲,给全家人丢脸。而杨麦找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小姑娘却是十分让人艳羡的,似乎在处处显示着男人的身份地位。这个题目就好像在说,男人出轨不值得一看,而女人出轨却天理难容,这一段艳情,就能对小顾这个人盖棺定论了。
这段“艳情”的背后,实则是小顾对丈夫杨麦爱情沉痛的表白,为了救丈夫,出卖了自己的身体,也出卖了自己的名誉。这样的牺牲,最后给了丈夫重生,这段内容的情节跟严歌苓的另一本书《陆犯焉识》中妻子婉瑜为了救丈夫陆焉识而去找戴同志的内容很相像。只是,这个故事中的杨麦一早就知道了这样的“黑历史”,他很感激她,同时也轻贱她了。
在感情里,一个人为了另一个人付出超过了一定的极限,这样的付出可能就变了味道。
小顾对丈夫杨麦的爱,让她一开始就卑微。作为一个商场的售货员嫁给了做艺术的男人杨麦,注定了一开始两个人不可逾越的阶级差异。小顾因为爱而选择改变自己,学习穿着打扮,学习绘画和练字等,让她觉得能够离丈夫欣赏的女人更近一点。然而,她本身就是一只牡丹花,又怎么能变成高挑香艳的百合。当她努力地以为自己能够让丈夫更高看她一眼时,却发现丈夫在外面有了情人。然后她一次又一次的将身边的掠夺者赶出她的领地。可是,即使为他牺牲了这么多,他却依然不能接受她的无知和愚蠢,最终分道扬镳。
同时,当她大太阳下跑了两个小时为他买洋参,他吃肉她吃骨头,他穿新衣她拾捡旧货。即使如此,他对于她的付出真的感恩戴德吗?这就是不平等的感情,注定悲剧收场。故事的结尾,喝醉的杨麦嘴里喊着小顾给他倒酒,我倒是觉得可能杨麦的确有爱的成分,但也有习惯的成分,毕竟,小顾一直在为他而活。
一开始杨麦爱的只是她的美丽外形和让他心襟荡漾的曼妙的身材。可是他们真正在一起时,发现最终越不过去的是精神的鸿沟。
但是这样的鸿沟在现实中处处可见,也许,压死骆驼最后一根稻草,是杨麦越来越有名气,对于生活中的不满的忍受力也就越来越小。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