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官少年的咏叹调1.2.2四班

作者: 无限猴子 | 来源:发表于2018-08-15 12:12 被阅读49次

    “嗨。”

     孙绪真简短地回答,伴随着呼吸中的一次换气,扭过头不再多说什么。没有礼节性地介绍自己,他认为就算忘记了昨天的悲剧的一幕,也没有必要提醒。丁裕家见孙绪真表现冷淡,只好识趣地趴在桌上用塞满污垢的指甲撕扯《校规》的页脚。孙绪真那张略显忧郁的面孔有些苍白,深邃空洞的大眼睛神色涣散;托起腮帮望向窗外,整间教室再也找不到这样安静的人了。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地说笑着,有的是碰上了老同学,有的则结交了新朋友。孙绪真手肘撑在桌面上,懒散的眼皮仿佛蝴蝶缓慢开合的翅膀,扭转脖子,面向教室。占据视野的是穆芷善的背影,孙绪真似乎从未观察过这个女生,她当然是存在他记忆里的,可高矮胖瘦全无印象,以至于现在看到光滑的身体曲线都感到新奇。穆芷善莞尔微笑犹如盛夏季节的阳光渗透过梧桐树叶,或许是因为她的肤色,好似新鲜的蜂蜜在初雪流淌。孙绪真放弃了,恢复到最初的坐姿。无论新生再亢奋,班级再热闹,也无法感染这个植物般不被注意的人。他不受影响像是透明,为自己涂上一层保护色。

    “在校期间一定要守规矩,老老实实地读书,别什么你情我爱的,活颠倒了?过了这三年,你想怎么喜欢就怎么喜欢,想怎么表白就怎么表白;说什么地老天荒,什么海枯石烂,都可以。男女间保持点距离,距离产生美,朦胧美。少在那儿卿卿我我,看着就烦;那些谈恋爱的,都是没有用的。什么我爱你,你爱我,一毕业就什么都没有,统统玩儿完。男的帅,女的靓,街头小报的花边新闻吗。我是事前给你们打过预防针的,所以就不要再东想西想的了。现在学生啊,都没有个学生样。你们看看那些混在街上的地痞,自以为很酷,一群神经病!现在的学生连脑子都没长好,还学别人搞什么恋爱。这种行为在恶心家长的同时,也恶心了学校。”

     开学的头一天,都会由班主任主持几堂所谓的学前教育。雷振铭又是一番愤世嫉俗的咒骂。孙绪真慵懒地在座位上忖度,恋爱?要怎样才算是恋爱?接吻才算,牵手才算,告白才算,还是喜欢就算?周围沉静下来,他的思绪跳跃到电影情节,置身事外。而穆芷善则幻想一定有往届的学生犯过戒,那该是多么的可怕,一男一女被拉上讲台当着全班人的面挨骂,检讨。不,是被拖上旗台,当着全校人的面挨骂,检讨。密密麻麻的人群会像看真情鸟兽那样,不,应该是珍禽鸟兽,那叫什么动物来着,对了,是鸳鸯!就是经常被人满街棒打的那一对,即使偎依在一起也要被分开的两只冤鸟。

     听着雷振铭身如其境般的控诉,孙绪真看见窗外正走过一对情侣,他们披头散发正被领上刑场,然后抱头痛哭。父母脸面尽失,失望透顶,自己也会抬不起头来。他当然不是真的看见了,而是电影里应有的桥段。我不要那样,我不会那样,孙绪真的自我告诫不带一丝情绪起伏。而穆芷善,她憧憬着臆想的画面,在疯狂的镜头里负隅顽抗,为了自己的爱情而挑战对与错的真理。

     由于现在还未轮到四班领教科书,雷振铭便把各任课老师请来让大家认个脸熟。语文老师皮肤黝黑个子很高,梳着油腻的三七分,胸前的衬衫口袋里撇着两支钢笔,一副文绉绉的模样。英语老师,和想象中的一个样,和初中英语老师一个样。她们一样的染头发,戴眼镜,涂口红,穿着靓丽的服装,也一样不会喜欢我。孙绪真痛恨当众朗读和背诵英语课文,即使老师都是无害的,和善的,但这并不能改变紧张引发的失忆。白痴似得站在那儿,无论怎么提醒都想不起下个单词或短语,大脑被泼洒了白色的油漆,浸染成了白痴。

     “去,你们几个男生把书领了。”雷振铭站在讲台上发号施令,高抬右手指点兵将。

    被划定的几个学生里也包括孙绪真,不像其他几个男生那般高兴,虽然未能理解这有什么值得高兴的,但庆幸自己可以暂时离开教室。将功补过吗,孙绪真为自己念头感到可笑,难道去抱回几摞书就能挽回昨天的脸面,就能博得班主任的好感?孙绪真更希望自己永远不要出现在老师的眼里,消失在老师的嘴里。跟着男生们前往综合楼,孙绪真默不出声地走在最后,他们都很积极充满了干劲。在综合楼的储物室外有不少班级排队等候,孙绪真不像其他几个男生那样在书堆里寻找写有高一四班的标签,只是在门口站着。

     “那儿才是十六班的书!”一个长鼻子的女生尖锐地嚷叫,她张开腿叉腰,指挥本班的男生搬书。

     “同学,请你不要把书弄混了。”一位负责老师说。

     “我们班少领了几本!”她刺耳的嗓音让人窜出一层鸡皮疙瘩,脸蛋上粗糙的粉底有些不均匀,“晚上去哪儿玩?”

     “唱歌?”一个身材魁梧的男生从书堆里走出来,他的下颚宽阔粗犷,“多叫些人。”

    女生挑逗地笑道,“比如说?”她乌鸦似的鼻子陡峭且突兀,嘴角朝着斜下方拉扯。

    “你知道的。”

    “那好啊。”

     完毕,短发女生又领着一队男生趾高气昂地出了门。把教科书抱回教室依次分发给每个学生,孙绪真逃避了这项任务,他回到自己的座位像是从未出去过一样。孙绪真飞快地翻阅本学期的新书,这是他的习惯。抚摸光滑平整的封面,浏览里面的目录,挑选自己喜欢的章节,开始阅读。他一目十行却又专注认真,不时联想从别处看来的见闻。孙绪真喜欢一睹为快的感觉,虽然只有区区一上午的时间,也乐意把所有的精力放在上面。他知道,等到正式上课时,眼前这一书桌的课本都将索然无味。孙绪真全神贯注地看着,任凭雷振铭的演说再怎么慷慨激昂也丝毫不受干扰。瞟一眼英语课本,郑重谨慎地翻开,略瞧几页后轻轻合上,把它压在最底层。在他眼里,英语课本的每一页都是没有区别的。孙绪真喜欢文字,包括英语,可是一看到字母出现在课本上又忍不住去讨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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