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第一卷的谈话,格劳孔(柏拉图的兄弟)插入话题,他认为正义的起源在于守法践约。具体来说,人们在交往中既尝过干不正义之事的甜头,又尝过遭受不正义的苦头,两种味道都体验到以后,那些想要只尝甜头不吃苦头但又做不到的人,觉得大家最好订立契约和法律,这样一来,每个人既不得不正义之惠,也不吃不正义之亏。因此,正义的本质就是“最好与最坏的折中”。
“所谓最好,就是干了坏事而不受罚;所谓最坏,就是受了罪而没法报复。”
此外,格劳孔坚称,做正义之事的人并不是出于心甘情愿,而仅仅是因为没有本事去作恶。牧羊人之戒的故事则很形象地支持了这一观点。故事是这样说的:一位牧羊人在地壳裂开的深渊处发现了一匹空心的铜马,里面有一具个头很大的尸首。牧羊人取走了尸首身上的金戒指,并发现戒指竟然有隐身的功能,因此他可以随心所欲地做自己想做的事而不被别人发现。由此,格劳孔认为,只要拥有这样的戒指,没有一个人能坚定不移的继续做正义之事,在任何场合之下,一个人只要能干坏事,他总会去干的。
也许诸位认为这个故事太过奇幻,根本不可能发生,那么我们不妨以现代生活的一个情景来举例。在现代文明社会,我们都承认,遵守交通规则是正义的。可是,看看前些年被热嘲的“中国式过马路”现象,很多文明人连这种幼童都知道的规则都无法遵守,遑论其它呢?当然,近些年来,这种现象已有好转。但是,当你走到一个空无一车又刚好是红灯的路口时,你还能坚持遵守规则吗?也许有人会想,反正没车,很安全了,为什么还要干等着呢?如果你是这么想的,说明你遵守交通规则仅仅是为了人身安全,或是害怕被贴上“不文明”的标签,而不是因为规则本身是正义的,值得被遵守。
阿德曼托斯(柏拉图的兄弟)也提出了类似的问题:“博得一个正义的好名声往往能得到很多好处,即使当事人并不是正义的。”
到底正义的起源与本质是什么呢?问题似乎还是有疑惑。对此,苏格拉底建议先考察城邦里正义是什么,然后再在个人身上考察它,这叫由大见小。人们之所以要建立一个城邦,是因为我们每一个人不能单靠自己达到自足,我们需要许多东西。由于需要的不同反映在人的天性上就是各个人适合自己干的事情就不同。因此,这种天性的禀赋决定了理想的城邦由统治者、护卫者和生产者三个等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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