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经:
【罗1:1】耶稣基督的仆人保罗,奉召为使徒,特派传 神的福音。
《罗马书》是保罗写给罗马信徒的书信。这卷书是一卷很重要的卷书。马丁路德说∶“罗马书这封书信实在是新约的主要部分与最纯粹的福音,它不仅值得每一个基督徒研读烂熟,而且值得他天天去全心揣摩,以它为日用的属灵粮食。这封书信不怕阅读得太多,揣摩得过分,人们愈加研习它,它也就愈显得宝贵,愈显得有味。”另外加尔文也说∶“凡明了罗马书的,他就明了全部圣经。” 可见罗马书对我们来说是多么宝贝的一卷书。从现在开始,我们一起来学习罗马书。
我们先来学习《罗马书》一章一节“耶稣基督的仆人保罗,奉召为使徒,特派传 神的福音。”
保罗首先向他们交待清楚自己所信奉的耶稣基督和他被蒙呼召、所领受的使徒的职分,以及主所托付他传福音使命。
一:对耶稣认识,是基督
保罗在罗马书开头用“耶稣基督”四个字,对于基督徒来讲,当然完全是天经地义的一种称呼。可是,对于当时的犹太人来说却不是这样,应该说这无异于一个惊天炸雷似的宣告。弥赛亚受膏君(基督)的到来,是犹太人几千年代代所企盼的,这个荣耀的职分竟然和“耶稣”这个他们非常熟悉、而且藐视的名字联在一起!这是向他们宣告,他们苦苦等待的基督已经来了,竟然就是不久前被他们所弃绝、钉死在十字架上的拿撒勒人耶稣。
其实保罗以前是一个逼迫基督,逼迫基督徒的人。保罗又名扫罗。他是个出生在一个基利家大数的犹太家庭,属于便雅悯支派,出生就拥有了罗马户籍。保罗从小就送往耶路撒冷在迦玛列门下学习,期望作了法利赛教门的人(犹太教中最严厉的一支)。少年时就非常追求长进,为祖宗遗传大发热心;他和当时的犹太人一样,不接耶稣是基督。司提反曾被杀时,他为他们看管衣服,暗自欢喜。后来,他到处残害教会,抓人入监。 及至有一次,从大祭司那求得文书,带人马去北方大马色去抓信这道的人,要把他们捆绑带回耶路撒冷,路徒中,主忽然如午正大光照耀,四面围住他,保罗扑通跪地,听见有声音说,“扫罗,扫罗,你为什么逼迫我?”,保罗回答了一句他生平最无知的话,“主啊!你是谁?”口里叫主,但不知道主是谁,这种情况大家觉得奇不奇怪?肯定很奇怪,而且莫名其妙,保罗就是如此。“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稣”主自己讲明真实身份后,保罗恍然大悟。本自以为为主大发热心,其实是在逼迫主啊!我们中有很多人也确实如此,可那是宗教狂热,决非信仰,这当成为我们的借鉴!信仰一定很清晰知道自己所信的是谁,保罗深知他所信的是谁。他知道耶稣就是基督;不知道自己所信的就是迷信,知道自己信的是偶像还去信偶像是愚昧。我们所信的这个主就是创造宇宙万有的﹑曾道成肉身﹑又死里复活﹑现坐在父右边的拿撒勒人耶稣基督。除他之外,别无拯救!
二:对已认识,定位和使命
1:定位:耶稣基督的仆人
“耶稣基督的仆人保罗”,这是保罗给自己的定位。“仆人”原义为“奴隶”。保罗这样宣称自己的身份,一、表明了他服侍主的态度何其谦卑;二、表明他让主在自己身上有绝对的主权;三、表明了他向主服侍的责任感与委身奉献和顺服的态度。
当时的时代,罗马人是世界的征服者,其他民族在他们眼中不过是二等公民,他们瞧不起任何民族。罗马人的法律也不允许罗马人作任何人的奴隶。保罗本身是罗马公民,他却自称是人所以为的犹太人拿撒勒人耶稣的奴隶。
奴隶的地位和身份是与一般仆人不一样的。一般仆人,不过是以受雇的身份服侍主人,而奴隶却不是受雇,而是他的本身隶属于主人。因此他对主人所有的服侍,并不是为得报酬,而只是要满足主人的心意。凡是作奴隶的,都不是出于自愿,而是因受到某种原因的强迫,不得已失去了自由人的权利,服侍别人。然而保罗自称为“耶稣基督”的奴隶,却并非由于受到某种强迫,而是有感于耶稣对他舍命流血救赎的大爱,使得他不再把自己看为是属于自己的人,甘愿将自己完全奉献,让基督以绝对主权管理自己,支配自己和使用自己。
如果我们把自己看为耶稣基督的奴隶,我们对主的服侍就会本着一个全新彻底的态度。即使别人都不服侍,我们不能;即使别人向主讲条件,我们不能;即使别人走自己的道路,我们不能;即使别人不爱主,我们不能……我们没有这样的权利。这不是因为我们受到某种强迫,而是我们为着爱主,宁愿剥夺自己——甚至一无所有。并且我们无论对主怎样服侍,无论为他的名付出怎样的代价,也丝毫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可夸之处。因为我们知道,我们无论如何爱主,也不能与他对我们的爱相比,不能报主恩于万一。
保罗自称为耶稣基督的奴隶,还表明他所有的生活、工作、言行,都没有权利凭自己作任何主张,因为奴隶的本分只能完全以主人的意愿为意愿,所有行动都在主人全权的管理之下。是的,他越是如此,就越是有资格代表自己的主人。因此,保罗所讲的道、所写出的书信、所做的任何工作,都同样表达了神的默示和心意。“神的国不在乎言语,乃在乎权能。”(林前4:20)人为主作工,需要有从主而来的权能,权能只能从宝座上来。我们越是顺服基督,让基督在我们里面建立他的宝座,我们越是有属灵的权能为主作工。
旧约中神所重用的仆人,如摩西、以赛亚、耶利米等,都被称为神的奴仆(仆人的原义)。保罗这样自称,不只表明他与旧约神所重用的仆人们同列,亦表明了古今神所重用的仆人,都是向神有着同样的委身和顺服。
2:使命,奉召作使徒传福音。
“奉召为使徒”
人生活在世界上,总需要有一份职业,比如有人作医生,有人作教员等等。这些世上的职业,人可以自由选择。然而,人作基督的仆人,却不是出于自己的选择,而是由于神的拣选、呼召和差遣。“若没有奉差遣,怎能传道呢?”(罗10:15)所以,人侍奉神不能只凭自己有好的动机,必须有正确的源头——听从主的呼召和吩咐,才能使自己行走在神的旨意中。
“特派传神的福音”,“特派”原义为留下来或分别出来,专门完成一项工作。我们晓得,一个属神的人,是被神从万人中分别出来的。他藉他的定旨先见,从创立世界以先,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并将我们从母腹里分别出来。他用自己的宝血赎买了我们,又拣选我们为他使用。每当他的一次呼召临到我们,总是要我们与人有进一步分别,叫我们更加成圣,合乎主用。
然而,神拣选保罗为他工作,并非没有原因。保罗说:“我感谢那给我力量的我们主基督耶稣,因他以我有忠心,派我服侍他。”(提前1:12)不过那时他是为着律法热心。他虽然是为着律法热心,他的忠心都是向着神的。所以,他蒙恩之后,神拣选他为福音尽忠。神不会重用对于神的事工马马虎虎的人。
保罗过去曾凭自己与人分别。他是法利赛人,法利赛人就有“分别”之意。法利赛人的“分别”,在于强调守律法的规条而自以为比人圣洁,他们甚至傲慢到一个地步,不让普通人挨到他们的长袍。现在是神将他分别,使他知道,这种分别不是因着自义和骄傲而与人格格不入,而是要效法基督,将自己献给世上每一个人,为基督的缘故以谦卑的心服侍他们。
“传神的福音”, 原文在此句中,没有清楚表达出动词的“传”,字,所以我们可以译作“投入”福音的工作;但投入福音的工作,不能与传讲的行动分开。“福音”一词的重点通常是在福音的信息。如果是福音的信息,当然要借着传讲,才能叫人知道。福音工作不能只注重传,而忽略福音的内容;但同时也不能忽略传讲的动作。
“神的福音”一词特别指出此福音的来源。新约中最早用到福音一词的人,是主耶稣自己(可一14、15),主用的词是“神的福音”,而所讲的是祂自己开始的工作。
这里保罗所讲的三件事,作基督的仆人、蒙召作使徒、奉派传神的福音,就成了他一生事奉的记号。这些事不是他自己选择的,他也没有权来决定。神的旨意显明了,他只有顺服和接受,这也是每一个福音使者必须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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