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块疤痕的来历

作者: 欧阳之家 | 来源:发表于2020-01-18 22:37 被阅读0次

            左手前臂肘窝的内侧面,有一块很明显的疤痕。每当看到它,就想起了童年的我,想起了这块疤痕的来历。

    三十六年后疤痕仍然清晰

            一九八二年,父亲调往县城的一所中学。母亲却还在一个离县城十多公里的乡村里上班。那时,公共汽车特别地少,父亲与母亲商量后,觉得有必要买一部自行车来解决两地之间的交通问题。当时,买自行车可不是有钱就能买到的。自行车属于紧俏物资,买自行车还得供销部门的领导批条子,凭条付款才能提到自行车。当教师的父亲好不容易才托了一个关系,求得了一张批条。去五交化公司提了一部上海产凤凰牌中型包链自行车。那部自行车总共花了一百七十多元人民币。按那时的工资,父亲要一年才能存够那些钱。在那年代,贫困的山区县城,有一部自行车的成就感和幸福指数,绝不亚于今天买下一部汽车。

            “凤凰”提回来了,车把上的凤凰车标闪闪发光,车架上的漆,乌黑锃亮,轮胎上钢圈和钢丝的镀铬,散发着银白色的亮光,与车身上各处布满的五彩大凤凰与小凤凰,交相辉映,让整部车显得那么的精致!那辆凤凰自行车与那个年代简陋的建筑,粗糙的物件,单调的颜色相衬,显得是那么的靓丽和突出。

    父亲的凤凰和这个一样

          “凤凰”  新车买回来,父亲对这部崭新的“凤凰”喜欢得不得了,非常珍爱,一有空闲时候就在那里擦呀、抹呀。晚上还要把自行车锁好,放在我睡觉房间里,生怕被人偷了。谁想借都没门!那时候,缺少玩具的小男孩对自行车也是很入迷,看着父亲崭新的自行车,常常想去骑着玩下。个子不够高,坐不上自行车的坐包,只能用右脚钻进三角架踩右边踏板的骑法。父亲的自行车可是他的心爱之物,从来都不太情愿给我玩。只有在节假日时,向母亲央求后,才有可能让我骑一会儿。而且要父母亲在后面跟着。

            快小学毕业时,接近十二岁的我,个子长高了不少,已经可以跨在自行车的横杠上骑行了。对骑着自行车上公路,自由远行的渴望越来越强烈。

    你可能也这样骑过车

            那一年的暑假,父亲的自行车就放在我的房间里,车钥匙忘在了办公桌上,父亲则在楼上午休。我看着父亲放在办公桌上的车钥匙,突然就有一股冲动,我要骑着它上公路,骑到县城外公家。头脑里一热,把挨揍的风险全都抛到了脑后。我拿起钥匙,悄悄地打开了车锁,骑上父亲的宝贝就出发了。那个兴奋,把什么后果都忘记了。现在看新闻,小孩子开着父母的车上了高速公路,那时候的我,何尝不是一样?

            兴冲冲地踩着父亲那部还是很新的“凤凰”,沿着当时还是土质的省级公路向县城出发,骑得飞快,想骑着自行车在四十分钟之内赶到县城,给外公外婆及和我年龄差不远的舅舅们一个惊喜,然后又骑着自行车快速地返回到乡下,父亲可能还在午休。当年那种沙子公路,现在已经很难见得着了。那时候,养路工人用耙子把路边的沙子往路的中央推,在公路的车辙道上推起很厚的一层沙子。偶尔有车在路上开过时,尘土飞扬,就像掀起了一阵沙尘暴。若是站在公路边上,车过之后,立马就灰头土脸,嘴巴忘记闭住,车过之后,满嘴都是沙子。

            我骑上了乡里碾米厂的那个长坡后,飞快地向坡底滑去。由于是第一次上公路,以前从未上过沙子公路,年龄小,缺乏经验,力气也不够。自行车到了坡底,速度太快了,自行车碾上了马路边沿上厚厚的沙子,车头不停的左右甩,我一握刹车,自行车立马就倒了,我重重的擦到了沙子地上,左手的手臂撑在地面,等我从地上爬起来,发现手臂上已经是鲜血淋淋了。我把自行车扶了起来,看了看,车把擦伤了,脚踏也受损了。我觉得自己闯下大祸了,心里面很懊恼,感觉进退两难。回去被父亲知道了,可能当场挨一场痛揍。惶惶不安中,还是决定继续往县城方向走。就这样带着伤骑到了县城,左手臂上的伤口出了不少血。我找了一个私人诊所,想给伤口上药,那个体诊所的医生看了看我的伤口,问我,“你带了多少钱?”我告诉他我有两块钱。于是,他就开始用双氧水冲洗我的伤口,又给我的伤口撒了些磺胺结晶粉,再用纱布包扎下伤口,给了我几包药末。我仅有的两块钱全给了他。

            我骑着自行车到了外婆家,把自行车在外婆家放好。外公外婆及舅舅们果然是很惊讶,外公连忙问我:“你骑车上县城有没有和父母亲打招呼?”我告诉他没有。外公连忙托人给母亲打电话告诉她情况。没有多久母亲托人传话过来,让我不要骑车返回乡下了,父亲待会儿会来骑自行车。我听完后赶紧交出钥匙和两个小舅舅出去玩以此来躲父亲。不然,父亲见到我,可能会忍不住揍我。我决定在外公外婆这儿躲避一阵,等风头过后,再回乡下去。

          到了晚上睡觉时,手臂上的伤口开始痛起来了,伤口的周边开始红肿起来了,在半夜发起了高烧。早上起来后,发现伤口流脓了。由于自己不注意伤口的干躁和清洁,伤口就这样化脓差不多一个礼拜。母亲从乡下来了外公家,一看我的手说,“啊呀!你这个笨仔啊,怎么不和大人说,烂成这样了,肯定里面还有沙子没有清干净。”说完,马上带着我去县人民医院门诊,再做了一次清创。伤口从那次清创后,在母亲的督促下换药,过了一周伤口就好了。但我的手臂上却留下了一个永远的记念——一元钱硬币大小的疤。

          弹指一挥间,三十多年过去了,那个倔强的顽童已经成了一个中年大叔,父亲的那部“凤凰”后来也被偷走,外公已经不在了,外公那古南城门边上的老宅子被拆迁了,唯有这个伤疤还留在身上清晰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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