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  灵》

作者: 吃土是暂时的 | 来源:发表于2017-02-09 11:04 被阅读57次

                       

    《失  灵》

           

    1.

     我叫穆白,一穷二白的白。我每天的生活过得也是苍白无力,我蜗居在离学校不远的一个小出租房里,于我而言,生活的天地就是这间小屋子和对面的哪所二流大学。我每天都会穿着深色的卫衣,带着黑色的鸭舌帽,配上一条淡色的牛仔裤和一双简单的帆布鞋,游走在学校的角落,机械的上课,下课,吃饭,然后回到我的小屋子,喝一罐啤酒,戴上耳机,单曲循环着死寂的轻音乐,沉沉地睡去。第二天再重复第一天的生活节奏。可能我每天最大的乐趣就是坐在学校树林里的长椅上,阳光透过厚厚的刘海,照在我的脸上,落在我的肩上,我觉得它很温暖,同样也很刺眼。没有人会注意到我,也许根本不会有人和我一样无趣。,可我却能坐在这里,旁观着别人的生活,形形色色的人在我面前经过,有目的亦或是无目的走向下一个地方。牵手的情侣,散步的老者,嬉笑的同龄人。我猜想着他们经历过的,即将面对的生活,这种事于我没有意义可言,单纯的消遣时间。我只不过是静静的等着,等着集体毕业,然后我自己失业,等着这样的日子结束,然后我会换一个地方,继续我无目的地生活。

      不被理解的生活,我承认这样子没有乐趣,没有希望,可换过来想一下,没有希望,也就不会有失望,日子才会平淡。很多温暖的午后,我坐在公园湖边的长椅上,静静的看着湖面,风在轻吟,虫在鸣唱,而我,在沉默。

    2.

     我叫林慕,羡慕的慕。但是我从来没有羡慕过别人,尽管在我身上没有那么多耀眼的光环。我是一个资深的乐天派,不靠颜值也不靠气质,作为一名学生,我早早拥有了自己独立的生活,有自己的生活空间。在我不大的房间,角落里堆放着各种各样的锻炼器材,衣柜里放着成熟的西装,休闲的运动装,我会试着不一样的风格,让镜子里的自己充满各种可能。这会经常带来新奇的感受。生活中充斥着汗水,刺激,活力。。我不断尝试着各种让人兴奋的东西,说唱,街舞,爬山,骑车旅行……努力地让自己躁动。和朋友去山上野营,半夜里听惊悚的鬼故事!一起到附近城市骑行,在露天摊前撸串喝啤酒。在台上疯狂地弹着吉他,喊着fall out bay 的摇滚。我迷恋着这样的生活,喜爱着这节奏。我有着不大不小的交际圈,和这些人都聊得来,会去帮他们的忙,跟着他们去面对生活的点滴。我不算是一个善人,但我还不是十恶不赦。那来绝对的好与坏,就像天平的两端,能保持平衡,便已是最佳。不好不坏,也是为人的一种吧!

      通常,我会穿着白衬衫去学校,微笑地和每一个人打招呼,和身边的人聊天。早晨的阳光透过窗户,爬上我的脸庞,我觉得很温暖,也有些刺眼。

    3.

     手机响了,微信上闪出一条消息:昨天突然走了,什么意思,你最好给我解释清楚!”无聊,压低鸭舌帽,随手删除这条消息,不光这条,我一下删了好多聊天记录。一不小心按到了置顶的那个头像,手停了下来,锁屏,手机放进口袋。把帽子压的更低,走进教室在最后一排的位置坐下。人愈来愈多,挤满整个教室。身边的座位也被人坐满。

       “同学,你东西掉了,同学,同学?”

       “别理他,他就是个精神病,离他远点!”

      我听着身边这两个人的谈话,从大声提醒到窃窃私语,我木然地看着他们,地上,我的书包静静地躺着那里。

      习惯了,就习惯了。我弯下身捡书包,抬头却看见了她从教室外面走进来,。俯仰之间,心境却是这般不同。我仿佛看见一幅画,一幅江南古镇的水墨画,她撑着油纸伞,从画中走来,慢慢靠近,我似乎嗅到她飘逸长发的丝丝香气,一颦一笑,唯美的像诗一般。我明白只是我的想象,只能是我的想象。在我的剧本里,她是集宠爱一身的女主,但我却不是那个幸运的男一号,她自然不会多看我一眼。可她就是这样闯入我的脑海,让我所有的桥段都为她所写。她不会真的像我想象那样的完美,但无疑她会是适合的。

      我叫穆白,一穷二白的白,苍白无力的白。肢体是僵硬的,我的神经也是麻木的,失灵的,我未曾知道喜欢一个人会是怎样的感觉,也捕捉不到它的气息。她会是激起湖面涟漪的石子,还是击落我堕落深渊的巨石?

    4.

     “林慕,你今天给我说明白,怎么回事,一次一次放我鸽子,你把我当什么了?”

      “你听我解释,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饭吃的好好的,怎么就……”

      “你不知道,意思我知道呗”

      “咱们能不能讲道理,先不要吵。”

      “好啊,你都觉得我不讲理了,。行,算我看错你。”

      啪!我感觉自己左脸火辣辣的疼,而面前的人早已转身而去。最近怪事特别多,今天翻看微信,好多的聊天记录都被删除了,这会还莫名其妙的挨了一巴掌。像是自己失忆了是的。朋友说的好多事情我都不记得。同学看见我好像不认识我了,私下嘀嘀咕咕的,就像议论一个怪物。

    我一边揉着脸,一边赶去参加社团聚会。到了地方刚坐下,夏可就坐到我旁边,幸灾乐祸的看着我,显然她看见了刚才发生的事情。“怎么了,林慕同学,被女朋友家暴了,哈哈哈!”

    我以前觉得她笑声很爽朗,可现在我只知道她心里很爽。“别开玩笑了,我那来的女朋友,都是聊得来的朋友罢了。”

    “你林少处处是朋友,还都是好朋友呗。你就不觉得你特猥琐吗?天天搭讪女孩子!”

    “你不也是女的,”我白了她一眼,“我说了,是朋友。”

    “你就敢摸着良心说,你对这些人就没动心。鬼才信你”

    “我问你,可乐,香蕉,还有红烧肉,你都喜欢吗?”我看着这个吃货。

    “喜欢啊,都能接受,怎么了?”

    “那你能把这些东西放一起煮着吃吗?不能吧,同样的道理,你之所以会和某个人走的近,就是因为在对方身上有吸引你的地方,但是你不可能把每一个你喜欢的因素安放在一个人身上。”

    “你这算是为你可耻的行为找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呗,你就是不懂真正的感情!”

    “那你知道吗?”我转过脸,贴近她。虽然认识这么久,但我从未这么近的看着她的脸。

    “我,我。。。算了,你自己悟吧!”她有一点局促,脸上泛起红晕。

    可能我真的不知道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吧。我未曾羡慕过别人的生活,那是因为别人的生活我并不懂。怎样的感觉才是喜欢,才是人家口中所谓的爱情。不过若是真的爱上一个人,应该是一道必答题,而不会和我一样,像一个小丑,面临的是选择题。

    5.

    月光映照下的湖面,泛着银光,偶尔有风拂过,水面荡起一阵涟漪,岸边的柳枝被吹的作响。我坐在长椅上,木然地望着湖面。我不喜欢今天穿的衣服,难看的衬衣,难看的外套。没办法,来不及换了。就这么呆呆的坐着。

    一直以来,我都是在猜测经过我面前的人,他们心里在想什么,在考虑什么。可今晚,我面对的可能只有湖中自己的倒影。这么长时间我又在想些什么?拿出手机,翻看聊天记录,置顶那一栏还是没有任何回复。思念算是喜欢的外在表现吗?我看过无数的情侣在我面前路过,挽着走,分开走,或笑或闹,高兴的,生气的。我不知道维系彼此之间的那种情感究竟是怎样的,是什么感觉。我也不确定他们是否是真的喜欢着彼此。

    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一个旁观者,会比他们清楚的多。等到我自己开始思考这个问题,才知道我比任何一个人都笨。叹了口气,起身,对着岸边的柳树,一拳挥过去。

    我叫穆白,我曾经遇见一个女孩,只可惜我的控制情感的神经已经失灵,我不清楚,也不敢放纵这失灵,崩坏的自己。因为我不希望我的无知,伤害了本不应该知道的她。

    6.

    我应该在家里安一个监视器,看看自己是不是梦游,好端端的,一觉醒来左手就划了这么大一个口子。我找出消毒水,纱布,包扎好伤口。习惯性的拿起手机,微信上闪出几条消息。第一条就是夏可的,

    “林少,玩失踪啊,电话不接,微信不回,看见回一下,让我知道你还活着。”

    这时我才意识到手机上有5个未接电话。习惯性的略过夏可,看朋友圈。一条一条地看动态,然后点赞,回复,接着等着人家一个一个回复“呵呵,我没事。”

    我放下手机,看着受伤的左手,心中有一种莫名的悲哀,就好像我错过一笔大奖。也许我应该庆幸,还有夏可这个吃货担心我死没死。有时候你可以对一万个人称兄道弟,同样这一万个人也会对你称兄道弟,前提是你们谁也没把对方当兄弟。有些话不必当真,因为地球从未停止转动,这些话也多半是习惯性的礼貌问候。

    所以我突然很悲哀,好像我之前想的太多,看着手机,我对好多人感到熟悉又陌生,认识,聊得来,仅此而已。我不会成为谁的什么人,谁也不会一定成为我的什么人。就像外太空里的每一个星球,按自己的轨道运转永远是最好的,非要挨的太近,就会相撞。

    我拿起手机,删除一个又一个的聊天记录,删除一个又一个的可能。

    时间也许不会把你理想中的送给你,但它一定会把最适合的留给你。

    7.

    我叫穆白,我没有后悔过自己的决定,我确实不应该去打扰她。她不会是完美的,但无疑是最好的,她有理由去接受更适合她的另一个人。我知道冲动会安静,热血会凉,我知道自己既然不知道什么是喜欢,就不应该去伤害值得被爱的人。所以我会离开,走的那天,天气很好,阳光透过我厚厚的刘海,照在我的脸上,我觉得它很温暖,也有些刺眼。

    我叫林慕,我愿意和不同的人交谈,和不同的人聊天。他们或者她们总有这样那样的经历与我分享。我认识许多不同性格的女孩,每一个都有她们独特的闪光点。我曾经自大的以为自己面临的是一道选择题,但是我忘了尊重这个命题。我忘记真正喜欢一个人会是什么感觉,那么不打扰,就是我做出最对的选择。放下手机,单曲循环着一首轻音乐,今晚的夜色真美,月光透过我阳台上的窗户,在地板上映出一方光亮,月光拂过我的脸,我觉得它很轻柔,也有些悲伤。

    8.

    打开衣柜,拿出那件深色卫衣,衣服下面是黑色的鸭舌帽。这两件东西属于我,我却对它们很陌生。夏可对我说,她总能看见我穿着这件衣服,坐在长椅上,一句话也不说,就像另外一个人,她没见过的人。这样的自己,我也未曾见过。

    对着镜子,我换上卫衣,压低帽子,关掉我一直在听的摇滚,然后单曲循环一首我从未听过的轻音乐。原来你一直是这副模样。

    穆白,原来你一直是这副模样!

    我翻开桌子上的日记本,是我的字迹:

     『不论是你,还是我,都只不过是一个失灵崩坏的机器,我们都在思考,只要这种思考不停,我一直都在。』

    一年前,某市精神病医院收诊一例自愿接受治疗的患者。

    姓名:    林慕

    人格姓名:穆白

    确诊:双重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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