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饰篓,当我写下这个貌似风马牛不相及的组合词汇时,不由得会心一笑。这大约就是这个世界上那些富有创意的人最热衷最拿手做的事——不停地刷新着人们的眼球和写作者与品评者的词汇库,让你失语,噤声,无从描摹;同时也让你获得灵感,启示,迫使你打破常规,将一切掰开,揉碎,重组,以另类的方式呈现。
写作者永远应该谦恭地向匠人学习,我始终这样认为。
所以,不是惯常的首饰盒,而是几乎不可能的组合——首饰篓,再辅之以翠绿,米珠,经典黑,象牙白等天马行空的元素,想象力爆棚。
它应该是属于温带雨林的故事,带着春天的丰富色彩,和夏天的多雨潮湿。它一定不适合端坐于皇室女王的梳妆台,而应悬挂于森女部落的古城堡墙上,或雨林姐妹的小木屋窗前。
风过时,小绿篓轻轻摇晃,鸟来时,把它误认作自己的巢窠,驻足片刻,栖息一程,站在边上朝里望望,也未尝不可。甚或把米珠误认作美味口粮,啄两口,哦呸!这烤串儿究竟是什么黑暗料理?竟然嚼不动!
摩挲这枚米珠锁骨链,想起民国那些才子佳人的故事,庐隐曾为闺蜜石评梅与高君宇的故事所动,遂写下小说《象牙戒指》,那洁白无瑕爱情的象征。一个心心念念,恍恍惚惚,一个金戈铁马,颠沛流离,纵是心有灵犀,郎有心妾有意,奈何造化弄人,人对了,时间不对,又如何?
高君宇曾戴着这枚戒指在广州为孙中山保驾护航,有幸躲过了叛军的子弹,戒指被打穿一角,可终到死,也没能将它戴在石评梅手上。
世间能称之为绝唱的爱情,大抵如此。
我总觉得于我们这些贪恋俗世的人而言,八卦一下就够了,说多了都是唐突。其实凡夫俗子是没有多少资格去谈论喜欢与否的。说喜欢的,可能只是一种矫情,因为我们喜欢的,往往只是那些动人心魄的,美好深情的部分。而对之外的坚守,担当,熬煎,甚至磨难,则唯恐避之不及。就像叶公好龙,如果来真的,我们必定害怕,没有勇气,也不想真的成为绝唱的主人公。而这,对一部绝唱来说,显然是不够的。
所以,我们成不了绝唱,安然过自己的小日子就好。
有时我会忍不住想,究竟是谁编织的这些美腻的小东西呢?这么小而精致,低调而内敛,耗费那么多的心性,时光,丝毫不理会俗世的评判标准,往往是与又大又容易扎眼吸睛的东西相关的。
精灵,对,一定是精灵,也只能是Ta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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