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记考研那一年,文学理论科目有一个名词解释,叫"有意味的形式",这是我当时的一个知识盲点,感觉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当时无法从专业角度把它阐释得很清楚,于是只好交了白板。
后来上文学理论课便格外用心,硬是啃了许多佶屈聱牙的理论书,其中当然也包括英国美学家克莱夫·贝尔提出的这个著名的"有意味的形式"说。
其实对于普罗大众来说,美首先是种直觉,而非概念。我们每天都在靠直觉践行着各种"有意味的形式",但我们从来不知道它的概念是什么。但总有一些人,他们喜欢追本溯源地探究事物内部的秘密,抽象,概括,总结,归纳,成了专门研究"什么是美"和"怎样才算美"的人。
这个世界必须有这样的人对美负责,他们必然诞生于普罗大众,最终又高于普罗大众。
向他们致敬,向所有爱美的人们致敬!
曾有一个时代,美是被丑化被指定被消灭的,想来荒诞可笑又让人不寒而栗,好在人类的直觉不会被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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