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平:《感知存在与社会形态》
感知存在将极大地改变生命存在建立的生存形态。生命存在的核心是个人的生命,人以个人生命为单位组成群体及社会共同生存。社会是以个人、家庭、团体、国家、联盟等生命利益和经济利益为本质关系组成的共同体。人组成生存共同体的目的就是为了人的生存,但仅是一部份人的生存,与共同体之外人的生存无关,而且可能对立。人类社会正是若干由生存利益单位组成的有一定秩序的生存形态,其最小核心就是个人生命利益,人类社会就是个人生存利益联合体。
社会是以个人利益为基础建立的生活机构,社会集合个人的力量,创造利益和分配利益,建立人与人的关系并维持关系的稳定。社会形态往往就是放大的个人生活形态,以生存关系形成的社会,中心还是在于个人生存。由个人利益组成的社会必然是利益的集合场、交易场和竞争场,这种社会关系注定了人与人之间的利害关系,实质上确定了人与人生存利益的竞争与对立,不管其后社会形态如何变化,个人生存矛盾的本质不会改变,"他人即地狱"就是这种社会关系状态的比喻。而且,社会为其得以运行,通常以牺牲个人性为代价,社会为人群生存制定统一标准,忽略个人感受,无视个人的个性要求和特殊感知。生存的权利被允许,但生存的精神感知被蔑视甚至被剥夺,人被迫成为生命的奴隶和社会机能的细胞,所以,个人的生存不但艰难而且无趣,在社会群体中,个人的生存特殊性实际上显得没有必要。
感知生存有完全不同于以个人生存为中心的社会形态。感知虽然从个人出发,但交织融汇在一起,感知具有连通性和共同性。个人生命存在只是感知的必要条件,并不是感知运动的最终目的。个人存在服从于感知的要求,生命的要义在于良好的感知。人与物、人与人由竞争生存利益的关系变为感知伙伴和感知对象关系,人与物、人与人由利益相向变为利益一致,这种根本性关系的改变将形成新的社会模式。人们以感知为中心集合在一起,以创造和获得良好感知为目的,共享感知资源,互为感知对象,感知信息在人与人之间传递并增值,同时,良好的感知就是对个人生命最终的肯定与支持。这时的社会是感知信息的互连网,个人是感知的接收终端和发生器,个人生命的特殊性就是取之不竭、用之不尽的感知资源。在这种逻辑之下,每个人的生命都具有神圣性、平等性和唯一性,生命的利益成为感知的共享,社会真正成为人们感知的所在地而造福于每一个人。
感知生存的社会形态是可以想象的,其合理性、可靠性、稳定性和连续性将超过人们的想象。竞争生存的社会模式已经逐渐病入膏肓,且无药可冶,放弃它势在必然。而感知生存的社会模式将是最可行、最理想的接替模式。当人们把生存立足点转移过来,感知的愉悦深入人心,感知的效益大利生命,人这才会感叹:原来,人人都活得愉悦幸福,并非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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