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美】B.C.福布斯
译: 王雪静
因为既要藏在街边墙角躲避债主的追讨,又要保持尊严,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具备偿付债务的能力,是自尊的基础,那些欠债还钱、信守原则的人,可以从容地直视他人的目光,不用躲避任何人,也不必向任何人献过好。
一位随时储蓄以备不时之需的工人,比起他那拿到工钱就挥霍无度、最终陷入贫困的同伴更容易保持人的尊严。因为前者在银行存有一定的积蓄,所以如果有必要,可以通过罢工抗议争取自己的权益,不用担心一时的经济问题或者自尊受损,而后者由于永远都要依靠下周的薪水支付账单,所以即使权益遭到损害,也只能忍气吞声。
如果你有能力节省出更多的金钱,那么一定要厉行节俭,因为这样可以保持尊严。
在同一个人身上,自尊和虚荣往往不能共存。虚荣总是引起不必要的铺张浪费和沉溺放纵,终将招来灾祸。
野心虽有价值,但决不能让它失去控制,否则会给自尊带来坚持不断地赢得他人的尊敬一这相对来说还算简单。努力致命的破坏。
坚持不断地赢得他人的尊敬----这相对来说还算简单。努力建立并保持自尊—这事做起来要难得多。
“自我”是一座神庙,别人只看得见外墙,无法窥见内部的情形;而我们自己却可以看到里面的神龛。或者,“自我”是一架只能由你本人驾驶的飞机,别人无法控制它飞向天空。
当然,上面这段话的意思并不是苛求每个人都要做得尽善尽美—“义人也难免一日犯错七次”,我们虽然生来有罪,但最终还是寻回了尊严—耶稣基督的自我牺牲为世人做到了这一点。
“自尊”并不意味着我们必须总是穿着笔挺,鞋子上纤尘不染,永远不会满脸油污,住在豪宅里,吃饭时还得围上雪白的亚麻餐巾。
詹姆士·B·杜克为了省下每一分钱投资事业,曾经住在纽约市一间走廊尽头间隔出的小卧室里,去到处都是醉鬼和流浪汉的鲍厄里街区的餐馆吃饭,即使这样,他的自尊也丝毫无损。
弗兰克·W·伍尔沃斯年轻的时候,每晚都要睡在一家乡村小店昏暗的地下室里,身边守着一把左轮手枪用来防贼,他也没有失去自尊。
达尔文·P·金斯利( Darwin F. Kingsley)上大学时每天以土豆为主食,为学校敲钟挣学费,他的奋斗并没有损害其自尊。
弗兰克·A·范德利普在每个大学学年仅能花费260美元的情况下,同样保持了自尊。
托马斯·A·爱迪生没有失去自尊。他初到纽约时身无分文,曾经向一位职业品茶者要来一些茶叶作为早餐充饥。
威廉·L·道格拉斯( William L. Douglas)没有失去自尊。 当他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制鞋商的梦想仅仅只是个梦想的时候,曾经用胳膊夹着成捆的皮革,跋涉穿梭在城市之间。
居里斯·罗森瓦尔德( Julius rosenwald)没有失去自尊。 他在展开自己传奇般的事业生涯之前,曾经做过小贩。
托马斯·E·威尔逊没有失去自尊。为了给以后的事业奠基,他自愿在芝加哥的牲畜场从事最脏、最累的工作。
欧文·T·布什没有失去自尊。为了使企业获得偿付能力,他到处兜售自己公司的股票,现在他的公司在美国和欧洲都是数一数二的行业巨头。
一个人的尊严是增加还是减损,主要看他的内在精神是积极还是堕落,而不应看他所做的工作是“高贵”还是“低贱”。
一位勤恳的清洁工的自尊程度,可能远远超过那些过着无所事事的寄生生活、出入高级俱乐部的百万富翁。
“是非善恶皆由心生。”
人生的大厦,必须以自尊为根基,不然,无论这座建筑的外表多么富丽堂皇,里面照样充满腐蚀不堪的虫洞,随时都会轰然倒塌。
为了蝇头小利而出卖自尊是非常愚昧的行为。
自尊,简言之,是人格的同义词,因为没有自尊,人格便不能称之为人格。
一个人首先有了自尊,再赢得他人的尊敬就不是什么难事;自尊这种品质,是打开成功大门之锁的钥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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