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对哥哥有种莫名的崇拜,虽然在当时是没有英雄的年代,哥哥的某些壮举是我望尘莫及的,从而滋长了盲目崇拜!
我们俩是个鲜明的对比,他能用小石子一箭双雕,砸下树尖上的桃子,我不能。他能甜言密语把爸妈哄得团团转,而我只有闯祸挨骂的份。他脑筋灵活,我反应迟钝。所以我成了他的跟屁虫,只要我表现良好,为他在外面干的坏事保密,他还是很乐意带着我这个拖油瓶的。
那时村里的小孩总是一伙一伙地在外面闲逛。领头的是村里最大的男孩方子,而我哥哥在里面充当的是军师角色,他能给大伙出各种馊主意,他们每天在村外方圆几十里的地方游荡。
突然有一天,哥哥从外面风尘仆仆地抱回一大堆旧书,这是他那天战利品,原来那天他跟方子一伙发现了一个秘密基地……乡镇府的借阅室。
那间小房间从文革时期就被封闭了,锁已生锈,窗户玻璃残破不堪,墙角爬满了蜘蛛网,哥哥说里面的书被虫蛀得七零八落,他好不容易挑了几本完好的,那时我正上幼儿园,对书的价值没太多的吸引,只看到他弄回这么多东西对他崇拜得无体投地,一连几天他都抱回一堆书。
那时我感到唯一的高兴就是上茅坑可以用这书擦屁股啦!小时候我们从来不上茅坑拉屎,而是打游击,溜到桔园或后山竹林解决,然后用树叶子擦屁股。
那时的茅坑就是挖个大坑,埋下大水缸,上面架两块棺材似的木板,再用篱笆挡一下就行了,蹲在上面苍蝇在周围嗡嗡作响,拉下去,会溅得满屁股是屎,所以我们很少光顾。
对于拿回的书,我也不懂写了什么,没有我想看的小人书,那时哥哥已经上小学生二年级了,他偶尔扯着嗓门给我念念书名,大多是农业技术,也有小说,如果当时识字的话,那堆书是笔不少的财富,哥哥挑出几本他喜欢的科技小发明,其他都被当作厕所纸。
当时哥哥已经表现出极大的嗜书热情,他喜欢蹲茅坑看书,尤其是那本四方形的小发明,他爱不释手,拉屎也看得津津有味,有一次,他蹲茅坑很久没出来,突然半提着裤头,还没来及揩屁股,就跑了出来,手里捏着黄不垃圾的小书,早已被屎尿浸湿,发出一股恶臭,哥哥赶紧舀水冲洗,虽然干净但纸张已经变黄,依然隐约发臭,哥哥把它晾在太阳底下晒干,然后二十四小时不离身的带在身上,甚至睡觉也放在枕头边。
没过多久,那堆书就没了。这是我对书第一次产生了深刻的印象。
而后上小学,家里条件有限,从来没买小人书,隔壁邻居是我同班同学,她父母是医生,对她的业余学习特别关注,家里摆满了故事书,小人书,还有童话。
我天天赖在她家,如饥似渴地把她家的故事书看了一遍,我天马行空的幻想就在那时产生的。看到白雪公主被王子一吻复活,我离奇了许久,思考着哪里能制造出这么神奇的吻,看到一个故事里的主人公去沙漠去救人,突然沙丘变成巨山,山又变成妖怪,把我吓得大气不敢出。这些书或许就是我文学的启蒙吧!上小学五年级时,班里一个女生家里开租书店,她每天带十几漫画书去学校,我们蜂拥而上,《美少女战士》《七龙珠》《灌篮高手》全部被翻了个遍,我曾一度对漫画痴迷。
平生看的第一本小说是《简爱》,初二时班里男生偷偷带来一本厚厚的小说,在教室轮流传阅,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弄到手,那两天我像着魔似的沉浸在《简爱》里,上课魂不守舍,眼睛直盯着小说,晚上拿着手电筒窝在被窝里看,我看书的速度就像蜗牛爬树,花了两天两夜才看完,阖上书我眼前呈现一个新天地,作为一个卑微的女子竟能如此坚强地对抗命运,而一个作家竟能把一个小人物刻画得栩栩如生,这需要多大的艺术。我终于发现看小说是件很惬意的事,时光不知不觉就打发了。从此我迷上了小说。
平生买的第一本小说是雨果的《巴黎圣母院》。
未完待续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