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思源
文/秋翁翁
在很长时间里,我一直觉得所谓的潮流都是服装厂的阴谋,潮不潮流还不由他们说了算。他们生产什么衣服市场才能卖什么衣服,市场上卖什么衣服人们才能买什么衣服,而人们买到什么衣服才能穿什么衣服。市场上的衣服的款式只有那么多,人们买重的几率很大,买重的人一多那件衣服的款式就成了潮流。
我母亲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妇女,但她对于新事物的接受度很高,因此她买来的衣服常常显得很前卫,完全不照顾我那时对时尚可能的接受程度。那时候的孩子又不像现在的孩子能拥有好几套服装,往往是夏装一套,冬装一套。这样说来显得很洋气,实际上是袄子一件,褂子一两件,裤子一两条,拆分组合后四季的衣服就都有了。这种情况下父母买来什么衣服,孩子就只能穿什么衣服,没的可挑,毫无选择的余地。
有一次,学校上体育课,老师要求学生穿运动服。我回到家和我母亲说要买运动服,特别强调我是班上的班长,潜台词告诉我母亲运动服一定要买。换了一个星期天我再回到家,母亲和姐姐们高兴地把我叫到跟前,拿出买来的运动服让我换上试一试。换上以后她们都说好看,等脱下来我仔细端详才发现运动服上夹了一条宽宽的亮黄的条纹,十分惹眼。我再次换上它,用镜子照了以后心里开始打鼓,运动服太过鲜艳,在那个流行绿军装、灰衣灰裤的年代显得太过格格不入,但形势所迫,不穿上体育课无法交差。
这一次对我的考验达到了新的高度,因为在学校我除了在班级领操以外,还要为全校的各个班级的出操情况打分。出操结束再登上主席台,对着嗞啦嗞啦响的麦克风汇报打分的结果,出操情况差的班级需要留下来再跑二十分钟的步才能回到教室。我穿着扎眼的运动服站在主席台上真有点无地自容,但我拗不过我母亲,所以只能硬着头皮做她的“亮眼的仔”。
我想我母亲年轻的时候一定是一个特别爱美的姑娘,她收藏着许多花纹式样,用报纸仔细地包装好了保护起来。式样的线条很流畅,纹路繁复,牡丹花、玫瑰花、牵牛花,其他的我叫不上名字,看起来十分漂亮。农闲的时候,她要么纳鞋底,要么缝鞋垫。每次缝好鞋垫,还不忘给上面绣上各式的花朵纹饰,因此家里每个人都拥有好几双漂亮的鞋垫。我母亲不识字,但对于接触到的新鲜事物一学就会。八十年代家里买了台缝纫机,没有人教她,但她很快掌握了缝纫机的操作要领。她用三角画粉在买来的新布料上打好样,细心地裁剪、缝纫,经她的手布料很快变成了家人的衣裳。从缝制对襟褂子、对襟袄到给我们姐弟缝制时尚的衬衣、外套,她都能轻松驾驭。
这个技能后来传给三姐,三姐下学以后,我母亲托人送她去学裁缝。但我三姐做事只有三分钟的热度,最初一段时间学画图样、打版、学裁剪,学得很专心,衣服样子画了厚厚一大本,但新鲜劲儿一过人就懈怠了,没办法只好又回来跟着父母务农。
除了我母亲骨子里的爱美之心,我的这个家庭从根本上应该存在新潮的基因。我和我祖父没有谋过面,父亲说祖父是个开明的人,父亲是独子,祖父则独宠小姑奶奶。祖父爱热闹,家里备着全套的锣鼓家什,只可惜大部分物件毁于民国二十四年的一场大洪水。我小的时候还从堂屋顶棚上翻出过胡琴来当玩具,通过遗留的物件很容易想象出当时家里开戏的热闹场面。祖母说洪水退去那只大鼓还在,但家道中落家人无心再击鼓唱戏,那只鼓自然而然地腐烂掉了。堂屋里摆放着雕花的太师椅和胡桃木的大方桌,神柜上摆着铜马鞍,房梁上吊着白瓷遮檐的煤油灯,高门斗子和高门坎,祖父坐在太师椅上捧着铜烟袋抽过水烟,小姑奶奶在院子里管天管地,看得出来我祖父是个讲究的人。
我记事的时候家里的辐车也已经腐烂掉了,我只从工具箱里找到过一大把黄铜配件和一些大洋钉。只是单凭这些残存的凭据,我已经无法想象出家人乘车出行时的景象,只有黄铜配饰上的云纹和残存的红绸还能隐约昭示曾有的繁华。
父亲小时候上私塾,后来又去县城继续念书,书没念完就被村里请回来当了会计。父亲那时花了九十块钱买了一件军绿色的呢子大衣,那个年月九十块钱要算很大的一笔财富,但父亲舍得花钱,大衣穿起来也着实风光。那时的父亲意气风发,肯定也是怀着难以抑制的初世的喜悦。买自行车,买收音机我在其他文章里交待过,过年大队部唱大戏的时候父亲也能登台唱一出,只是母亲说父亲唱得不好听,当着我们的面拿这个打趣儿。折子戏、豫剧他都会唱一些,他一个人在村西水田里耙田,在回廊里做木工的时候,我们都能听见他的唱腔。
上了高中,我母亲的时尚的眼光越来越高,可我的害羞之心反倒较小时候更盛,因此这个时期我母亲的时尚作风对我更是一种严重的考验。有一次我母亲给我买了一件肩部带点泡泡袖风格的棉衣,穿起来挺时尚,可我是个男孩子这样穿出去需要巨大的勇气。开始几天特别别扭,因为学校里没有一个男孩子有和我同款的衣服,但我没有退路,大冬天不穿棉衣就得冻死。直到把周围的人的好奇之心消磨没了,那些诧异的眼神才消失,他们见怪不怪我才正常起来。还有一次给我买了件亮闪闪的褂子,另一次买了件乔其纱的褐色衬衣,我都穿出去了。我对我母亲的时髦做派早已习以为常,我母亲敢买我就敢穿,我也是豁出去了。
在我母亲的时尚品味的浸润下,我的时尚修养不可能不进步。八十年代流行港台风,有一次在学校我的鞋子坏了,就着中午吃饭的时间我骑着自行车到镇上,去商店买了双带点高跟儿的鞋。鞋面是亮丝布面,穿起来很是洋气。我感觉良好,班主任看不下去,他盯着我看了几分钟但最终什么也没说。兴许是因为我当班长,他不想折了我的威性,给我留着情面。也可能他早已了解我的性情,知道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见怪不怪,放任自流,由着我了。我则装聋作哑,继续穿着那双鞋子,直到它寿终正寝。
我的家是个温情有趣的家庭,家人性情宽厚,度己待人,待岁月以宽容。我讲的时尚与今日的时尚大相径庭,但我讲的时尚故事带着温度,包含着家人的温暖记忆,几十年过去了想起来还想笑,还有一种甜蜜永留在心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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