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35mm君
太阳下山的时候,我坐在天台看日落,感受着傍晚的风被夕阳软化在空气里,半流质的穿越这个花开的城市,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想起了一个许久未见的老朋友。
-01-
一刻钟前,我正忙的不可开交,左手拿着计算器,右手抱着一叠报表,穿梭于各个办公室之间。
最近公司接了个大案子,领导不知道抽的什么筋,非得要我把这些不怎么着急的数据赶在明天上班前整理好放到他的办公桌上。
走过楼梯间的时候,手机“叮”的一声微信提示,看了下信息栏,是宇,一个十年未见的名字。
我斜睨了一眼办公室,鬼使神差的划开了屏幕,同时一个转身拐进了楼梯间,往天台爬去。
“米,明天学校100周年校庆,我们见一面吧!”
是啊,他不发来这条微信,我都差点忘了明天是母校100周年的校庆。校友邀请函早在半个月前就寄到了,一直静静的躺在我的抽屉里。
“好的”我迅速回复了微信,然后把手机塞回了口袋。
他没再发来只言片语。
-02-
停好车,推门下车之前,我下意识的照了照镜子:白衬衫、黑色西装小脚裤、铆钉尖头平底鞋,配着今年最流行的豆沙色口红,镜子里的这个人已基本看不出十年前青葱的影子。
宇已然等在学校门口,依旧是简单的衬衫牛仔裤,感觉十年的时光没在他的身上留下点什么。
也对,他博士毕业后就留校任教了,从未走出过这个校园。
我们一左一右的顺着学校里的林荫小道散漫的走着,不时的有跳脱的学弟学妹拿着宣传单风一样的半跑着经过我们身旁。
前面就是学校的钟楼,我的最爱之一。
那时候大学生活最幸福的事,就是每天早上六点听着钟声醒来,然后跑下寝室楼,跳上宇的自行车,搂着他的腰,抄小路穿过一片银杏树林,去食堂吃热乎乎的豆腐包……
宇指着前面的读书馆,说“走累了吧,我们去那边坐坐吧。图书馆里新开了一个咖啡吧,供需要讨论问题的学生小坐。”
“是吗,我毕业那年还没有呢!那时我还老是跟你说,要是图书馆里有个咖啡吧,可以让饱受考试摧残与折磨的学子小憩一下,生意肯定会很好的。”
-03-
我点了杯拿铁,两手摩挲着杯子,想着怎么开口。
“你最近过的怎么样?”
“你最近过的怎么样?”
沉默一会儿,随后两人同时开口。
“你先说……”
“你先说……”
两人又是异口同声道。
我不禁噗嗤一声笑出了口,宇也是笑笑,好看的眼睛弯成了一道月牙儿,随后又沉寂下来。
过了半晌,终是宇先开了口“其实我挺后悔的,在一起的时候没能好好照顾你!那时候不觉得自己年少不懂事,现在想来,实在是幼稚的可以。”
我很是愕然,从没想过骄傲的他一开口竟是向我道歉。
对,当年的他是骄傲的学生会主席、学校风云人物,现在依旧是炙手可热的青年才俊、女生们师生恋的YY对象。
“不是的,当年我也有错,我不该总是逼问你。”
当年的我们,我受不了他对未来规划的吱吱呜呜,他受不了我对他能力的质疑。
两个人磕磕绊绊许久,我终是在他在公交站台松开我手的那个瞬间,提出了分手。
与其在争吵中把剩下的那点儿感情消磨殆尽,然后像其他分手的情侣一样指着鼻子互骂,我宁愿选择在情感尚存的时候毅然转身。
不合适,就不要勉强。起码,这样还能做朋友。
-04-
“还记得我们毕业那年你偷偷买单的事吗?”宇打断了我的思路,突然问起了很久很久以前的事。
“怎么不记得!为了你那次的账单,我可是足足吃了半个月榨菜。”
他本科毕业那会儿,全班只有他决定硕博连读,别的同学都收拾行囊准备工作去了。按照惯例,自然是天天聚会,感念那些已经过完的校园生涯和即将展开的美好宏图。
临行前,宇请他们全寝室的伙伴吃饭。
他本就对金钱没有什么大规划,我猜想他前些日子就把生活费花得差不多了吧,于是,赶在他们结束杯酒谈心前,偷偷把账结了。他那么骄傲的一个人,如果提前知道了,肯定不会让我掏钱的。
“幸好那次你把账单结了,我后来一摸钱包,已经没钱了,窘得要命!”宇边笑边说。
“你还记得我贫血复查,结果被护士抽晕了的那次吗?”我们突然起了兴致,开始回忆起那些往事来。
“记得啊,你说你不向来自诩女汉子吗?怎么会被一小管子血给抽晕啊?被针扎一下有什么好紧张的啊!”
“我怎么记得某人当时比我还紧张,扶我起来的时候手心全是汗,还一个劲的微微颤抖呢!”
对,那次体检我贫血,结果他比我还紧张,愣是带着我连吃了大半个月的猪肝、红枣、鸭血,直到我看到这些东西就想吐。
-05-
在咖啡吧舒缓的音乐和醉人的咖啡香里,突然之间,我就释然了,想要以一个朋友的身份告诉他,我们分手后的那段日子我是怎么过的,绝非他在朋友圈里看到的那样没心没肺依旧阳光快乐。
分手后,我也曾一度陷在自己的失落里走不出来。
曾经那么好的两个人,怎么说走到头就走到头了呢?
习惯了一个人的陪伴,到独自行走,总有一个长长的过渡期。
我开始害怕回家,因为置身于空空荡荡的房间里的时候,时间总是会被无限拉长,想起很多不太愿意去回忆的事。
于是隔三岔五的约闺蜜出去逛街、吃饭、看电影,直到再无理由可寻,闺蜜的男友也发出了抗议,我开始在下班后漫无目的的独自闲逛,把以前想去却因种种原因没去成的地方都走了个遍。
最后竟连公司加班,我也开始抢着去。
记得一次加班到12点,我踩着虚浮的脚步往家走,一抬头,看到前面路灯下一对年轻情侣兀自抱着接吻,毫无征兆的开始吧嗒吧嗒掉眼泪。
女生一个转身,看到了哭的不能自控的我,许是受了惊吓,赶紧拉着男朋友跑开了。
我知道,她是把我当成神经病了。
谁说不是呢?大半夜的踢踏着个拖鞋,披着一头好些天没洗的头发,配上浓黑的眼圈,和肆意乱飞的鼻涕眼泪,谁都会以为自己撞见神经病了。
我一个激灵,突然之间想到,自己这是干嘛呢?不就失个恋吗?至于把一白富美生生整的跟个下堂妇似的吗?
于是,重整旗鼓,开始学习英语、学习化妆,开始每天晨跑,开始坚持看书摘抄写文,开始努力把自己变得更好,开始直面已然分手的人生。
然后,遇到了现在的先生。
宇愣了许久,才悠悠的叹了口气:“我以为,只有我一个人那么难过!难过的睡觉、抽烟、喝酒、打牌,排的满满的,还是莫名的觉得寂寞。还好,我们都走过来了!”
-06-
就像陈奕迅《十年》里唱的“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还可以问候,只是那种问候,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情人最后难免变成朋友……”
有太多的情人,在一起时轰轰烈烈,分手了亦是互相指责,老死不相往来。却忘了一段曾经被赋予了那么多甜蜜和希望的感情没能走到最后,从来不只是一个人的问题而已。
分手没有对错,在爱情的世界里,又有谁能分出对错呢?
转身之后,再去否定自己当初的选择,真的能让你的内心好受点儿吗?
是啊,我们都曾爱的如此毫无保留,才能在分手后的日子里一直感念着对方的好,就算十年后再相见,依旧可以做朋友。
也正是因为我们的心存感激,才使得我们不怨怼人生,继续大踏步的向前走。
走出咖啡吧,秋日里的阳光正好,透过两旁浓密的香樟树,斑斑驳驳的打在我的脸上。
包里特设的手机来电铃声响了起来,混着若有若无的桂花香儿和sunshine girl轻快的歌声,我内心一片酥软。
不用捞出手机,我已然看到倚在白色Jeep上眉眼淡淡的男人,温柔的目光一直落在我的身上,认真的看着我走近,然后轻声问我“都好了?我们一起回家?”
“嗯,一起回家!”
THE END
我是一个努力生活,努力码字的秉性难改的乐天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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