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从北京到昆明的火车上见到A小姐的。
她的桌子上摆着一本书,她不看,只合着,上面堆满了烟灰。烟夹在她纤细的手中,嘴里又吐出好看的烟圈。傍晚的夕阳和着她的侧脸,在书上投出一个小阴影。
我觉得诧异,起身坐到了她面前,她只回头看了我一眼。
最终还是我先开口:“这本书能借我看一下么?”
她点头,终于开口:“想看就拿去吧。”
火车依然行进,夜幕降临,这节车厢的乘客差不多在前几站已经下完,也没有多少人上来,然而A小姐还是在车上。百无聊赖,我凑过头去对她说:“要不,我给你唱首歌吧。”
在学校寝室的的时候,我整天用我的歌声荼毒我的室友,作为一个歌唱爱好者,总希望无时无刻不露两嗓子给别人。
谁知A小姐竟从架子上拿了把吉他下来。
“要唱什么,我给你伴奏。”现在的A小姐比下午冷淡的样子好了许多,我嘿嘿一笑,说:“陈奕迅的十年吧。”
清丽的乐声响起,我随之唱起,车厢里回荡着歌声,一曲完毕,我兴奋地问A小姐我唱的好不好听,她微笑,点了点头,又拨了几下弦。
“你也唱一首吧,你的声音那么好听。”我看着A小姐,希望她也来一首,她倒没有推辞,缓缓弹了起来,对我说,那我也唱一首十年吧,我的十年。
我知道她的故事,是在这首十年之后,她的十年。
十年前A小姐16岁,像是打了结的麻绳一样坚韧的年纪,A小姐因为家里贫穷而辍学打工,第一次从狭小的镇里走出去,成为北漂一族,外面闪着霓虹灯的五彩世界像是毒品一样吸引着A小姐。给父母报了平安,A小姐开始在这个繁华的都市找一份可以支撑整个家庭的工作。
她先后做过刷碗工,服务员,在街头摆过摊,最终她在一个酒吧停留了下来。在酒吧做服务生来钱快,又可以把白天的时间空出来干别的,A小姐觉得她找到了最满意的工作。
A小姐遇到他,是在17岁生日那天。
那天漫天繁星,A小姐想,如果有阿妈的长寿面就好了。酒吧人头攒动,每个人都和着刺激的音乐起舞,只有他坐在吧台前一动不动。
A小姐拿了杯酒给他,他话都没说就接了过来,A小姐笑眯眯的说,今天我生日,请你喝酒。他诧异的看了眼A小姐,仰头喝了那杯酒,然后说,带你去个地方,A小姐也不知为什么,鬼使神差的就跟他走了,甚至忘记了有可能被扣工资的惨状。
那晚他们去山顶看了星星,吃了生日蛋糕,喝了啤酒,虽然A小姐在酒吧做服务员,但那是她第一次喝酒。A小姐看着他的脸,好像明白了什么是心动,尽管他只是个陌生男人。
接下来的事情似乎水到渠成,他每天会来酒吧等她下班,他们会一起去吃好吃的,会在周末出去玩。他会吻她的眼睛,她会挽他的胳膊。直到A小姐献出她的第一次。
“你知道那种痛吗,当你从一个女生变成一个女人。”说这话的时候最后一个音符落下,A小姐轻轻抚摸着吉他,像是拿着一个绝世珍宝。
A小姐是为了他学的乐器,钢琴,小提琴,吉他,每个都学了过去,那是A小姐以前碰都没有碰过的东西 。他喜欢优雅的女孩子,别人说会乐器的女人最优雅。
在他生日的那天,A小姐在酒吧为他唱了一首自己写的歌,从那天开始,A小姐爱上了创作的感觉。她所有的灵感都是来自于他。
A小姐第一次向他求婚,是带着试探性的,阿妈知道他交了男朋友,希望她能带他回来。
他说傻丫头,我还不想结婚。A小姐笑着说,我其实也不想结婚。然后打给阿妈说今年有事,不能回家。
A小姐第二次求婚,她已经24岁,阿妈生了病,她开着玩笑说要不要结婚冲冲喜,他冷下了脸,说再等几年不好吗。A小姐有些生气,可在阿妈病床前说的全是他的好话。
A小姐第三次求婚,她26岁,阿妈去世。她说我们能不能结婚,阿妈生前最想看到我幸福,他闪脱着眼神,三天没有现身。
三天后,她等来了分手的消息,他说,对不起,她回来了。
A小姐这才知道,兜兜转转,她不过在别人的故事里来回走了几圈。
他口中的她是他的前女友,10年前他们因为误会分手,那个晚上他遇到了A小姐,A小姐给了他一杯酒,于是A小姐成了别人失意时捡起的野桃花。10年的时间,从一个少女变成了如今的样子,他的年少是他,全部都是他。
A小姐什么话都没说,背着行囊离开了北京,她说,恍然发现,还是家乡的山水最美。
火车到站,我即将下车,A小姐笑着向我挥了挥手,在那嘴角上扬的笑容里,我好像看到了她16岁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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