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豪掷千金,香槟一瓶接一瓶开着,喝完酒后,各自上了豪华跑车,轰鸣声响彻深圳凌晨的街头。
全民故事计划的第214个故事
2017年6月初,我的高中同学阿远来深圳求职,那时候我在深圳进行一个剧本项目,时间相对自由,便早早在宝安机场等他。他到了,见面第一句话就问我:“还记得上次来深圳的事儿么?”
我当然记得,那是三年前,高中辍学后不久,我一个人来到举目无亲的深圳市,投靠当时在深圳某酒吧做营销经理的阿远。阔别三年,我们又在深圳重逢,主客身份倒是调换了过来。
“先住我那儿吧,虽然只有一张床,但是有个厅,我换个大点的沙发。”我接过他的行李箱说。我一直对阿远心存感激,如果不是他,我恐怕早就饿死了。
他笑着说:“不用,你以为我像你当初一样啊?我找好工作才来的,住员工宿舍。”
“总得让我请你吃顿饭吧。”我说。
“当然啊,不吃你吃谁?”他搭着我的肩膀,快步往机场外走,突然他提起一句:“你还记得D哥吗?”
“哇,那么狠,你想让我请你去酒吧玩?”
“你还不知道吧,D哥坐牢了。”阿远摇摇头说。
一
三年前,我带着两千元来到深圳,暂时借住在阿远的宿舍里。那是一间十多平米的天台房,麻雀虽小,电脑空调一应俱全。
四层半的建筑,除了一楼租作商铺,开了一家潮汕砂锅粥,其余楼层全被D哥包下来,用作员工宿舍。在深圳有很多像这种建立在集体土地上的低层建筑,租金低廉,区别于花园小区的高昂房价,养活了无数在一线城市中被繁华掩埋的梦想。
当时将近一个月没有找到工作的我,带来的两千元钱很快就花完了。阿远虽然月收入有一万以上,无奈花钱大手大脚的,月尾两个人捉襟见肘的时候,他对我说:“去酒吧当服务员吧,好歹包吃包住。”
我吃着他打包回来的猪脚饭,嘴里含糊不清地应了声好,虽然我内心抗拒在酒吧那种嘈杂的环境工作,但确实已经别无选择。
傍晚六点多,盛夏时分的深圳还没有入夜,我和阿远走在人行道的沥青上,路面散发的热量透过鞋底,双脚仿佛被放置在蒸笼中。
酒吧在离宿舍大约十分钟脚程的地方,占据了整条酒吧街最显眼的位置。门口的草坪上,坐着一个微胖白净的年轻男人,他注视着周围忙着收拾卫生的服务员,时不时提醒他们将某处不显眼的角落打扫干净。
“D哥。”阿远带我来到男人面前。他看了我一眼,脸上露出笑容,瞬间让人感觉亲近。他对我说:“家乐对吗?今晚就上班吧,吃饭没有?没有去里面先吃饭。”
我说:“吃过了。”D哥站起来拍着我的肩膀,轻轻地捏了捏,对阿远说:“我今晚出去,你跟老板娘说,留一个高卡给我朋友,给他们打个八折。”说完D哥拿起在桌上的车钥匙,我看了一眼上面的LOGO是玛莎拉蒂,而在酒吧门口正好停着一辆白色的敞篷跑车。
老板娘是D哥的女朋友,年轻貌美。认识D哥以前是平面模特,后来D哥开了这间酒吧,就推掉了模特的工作,全心帮D哥打理酒吧的生意。
在那之前,我从未去过酒吧。来酒吧的客人大多出手阔绰,他们似乎不抱有具体目的而来,只是单纯享受消费带来的快感,于是派小费是常有的事儿。
“我们这些服务员也是整条酒吧街独一家能收到小费的。”我听同事们闲聊说起,才知道自己这份工作得来不易。
D哥对自己人特别宽容,阿远替他工作一年多,从前也是服务员,最近一个营销经理离职了,才把阿远提上去。阿远跟D哥提起我来工作的事,D哥爽快地答应了,即使酒吧早已经招够了人手。
上岗三天后,阿远让我伺候一桌客人。他们在酒吧的二楼,属于VIP区,一个卡座的最低消费是五千,几乎是我两个月的薪资。里面坐满了穿着爱马仕、香奈儿的官富二代。他们豪掷千金,香槟一瓶接一瓶开着,喝完酒后,各自上了豪华跑车,轰鸣声响彻深圳凌晨的街头。
那一晚我拿到了五百块的小费,竟产生一夜暴富的错觉。
二
D哥每个月会来酒吧二十天左右,他不抽烟,酒也喝得不多,每当他的朋友来酒吧消费,他都会过去敬一杯酒,然后让服务员送酒送小吃。D哥对朋友很大方,所以朋友很多。朋友多,酒吧的生意便十分红火。
偶尔D哥会请一些香港的小明星过来表演,例如演过《喜爱夜蒲》的某女星,当天酒吧的生意十分火爆,靠近舞台那里甚至连踮脚的地方都没有。
所有人都看起来很兴奋,除了D哥的女朋友,她始终黑着一张脸。最后嘉宾表演完了,D哥和他停在门口的玛莎拉蒂也不见了踪影。
凌晨三点下班以后,我和同事在员工宿舍楼下的潮汕砂锅粥吃宵夜,听他们说D哥的一些风流逸事。
我奇怪地问:“老板娘不知道吗?”
阿远说:“当然知道啊。”他故意做了一个数钱的手势:“这就是金钱的魅力。”
回到宿舍,我的头脑一片混乱,老板娘平时对服务员们的态度很好,我很想站在她的立场谴责一下D哥的所作所为。可是我的心里偏偏羡慕D哥。这种矛盾的想法,让我整晚都辗转难眠。
工作一个月后,我领到了第一份薪水。恰好那几天是我的生日,本想攒点钱给自己买台手提电脑,却被想要在酒吧消费的强烈愿望代替。我的脑中始终闪过一个声音对我说:总是站在一旁伺候客人,至少应该体验一回当客人的滋味。
于是在我生日那天,我开了一张小卡座,买了两瓶VSOP,花了1500元钱。在酒吧里,洋酒反而是性价比最高的东西,香槟和鸡尾酒才是客人展现经济实力的东西。
我在卡座一个人喝酒,坐在柔软的真皮沙发上观察整个酒吧,似乎真的和从前有一些不同。我感觉到整个人很放松,同时我又觉得很孤独,翻遍手机的通讯录,才发现自己在深圳叫不来一个一起庆祝生日的朋友。
阿远过来陪我喝了几杯酒,就去其他桌找他的朋友了,他必须陪那些人喝酒,因为这是他的工作。只有把酒喝下肚子,或者劝别人把酒喝下肚子,客人才会选择继续消费,而客人所有的消费,都有他的一份提成。
就在我感到一阵疲惫准备离开时,D哥拿着酒杯走了过来,他轻轻碰了碰我的杯,搂着我的肩膀说:“生日快乐。”
我受宠若惊地拿起酒杯一饮而尽,洋酒辛辣的味道呛得我鼻酸,眼泪险些流了下来。D哥没有多说什么,拍了拍我的肩膀后起身离开了。
当晚酒吧的嘉宾是来自俄罗斯的内衣模特团,我不知道D哥什么时候注意落魄的我,更不清楚他是从哪里打听到当天是我的生日。我甚至怀疑当时发生的一切,是我的错觉。
三
第二个月领工资,我发现自己的工资多了1500元钱。这让原本准备好辞职的我,又有了继续留下来的打算。
直到在酒吧工作三个月后,发生的一件事,让我毅然决定要离开。
D哥的朋友经常会来酒吧消费,他们几乎代表了深圳这个区的纨绔圈子,行事十分张扬。有天他们因为一个在酒吧陪酒的“小蜜蜂”与邻桌的客人发生了口角,其中一个纨绔拎起烟灰缸便往那个客人的头上接二连三地砸去,最后一群人围着晕倒在地的他,拳打脚踢,足足殴打了十多分钟才罢手。
等到人群散开,那个客人白色的衬衫已经被猩红色的血染透,鞋子丢了一只,眼睛翻白,已经丧失意识。我一直看着D哥,他没有参与斗殴,但自始至终也没有制止的意思,只是翘腿坐在沙发上,保持着微笑。
他不担心惹出祸事,因为他相信他的朋友们。只要不闹出人命,在这一带,他们足够摆平一切事情。
最后,D哥让我和几个服务员将昏迷的客人抬出酒吧。
我问D哥:“把人抬到哪儿?”
D哥说:“随便扔在草坪上就好,死不了。”D哥说这句话的时候,仍然带着笑意,眼神冷漠,和平常的他恍若两人。
将客人丢在草坪上后,同行的服务员有说有笑地回酒吧,显然对这种事情已经司空见惯。
我特意走慢了一些,拨通了120急救电话。
回到酒吧时,舞曲照常响起,除了发生斗殴的那一块地方空了出来,地上洒满了水,服务员在拖地。污血如同油彩一般在光滑的地板上流动,被七彩的射灯照出梦幻的形状。
D哥的朋友们换了个卡座喝酒,像什么事儿也没发生。我突然感到周围的一切开始陌生起来,连同整座城市,都让我产生了强烈的不适感。
我发现自己始终游离在这座城市的边缘,虽然与无数人产生交集,但始终无法强融,就像舞台上的一个道具,今天或许有用,明天或许被舍弃。
后来那个客人从医院醒来后,打了电话报警,D哥提前便得知了客人要报警的消息,他不过在朋友面前提了一下,朋友便让当地一位颇有地位的“人物”去医院“探望”伤者,扔下医药费后,此事便不了了之。
没过几天我就跟D哥提了辞职。D哥没有挽留,对我说了一些鼓励的话,还说以后混好了,过来酒吧玩,D哥给你打八折。
我道谢后,告别了阿远,他正准备换一份工作。那时候阿远因为长期熬夜和饮酒,患上了胃病和重度抑郁,胃病和熬夜饮酒有必然的联系,重度抑郁未必,但的确是担任营销经理期间患上
那天阿远问我为什么走,我很矫情地告诉他:“我不想这辈子成为一个只懂得追逐名利的人,我不愿意相信这个世界真实的样子。”
四
三年匆匆而逝。我和阿远再次在深圳相见,如今他已经不喝酒了,但熬夜依旧难免,随身带着抗抑郁的药物,外表看上去阳光开朗,只是偶尔会说一些消极的话。
我们去了一家茶餐厅,席间我和他继续了机场谈及的那个话题。原本我以为D哥是因为酒吧闹出了人命,再不济也是容留他人吸毒——我曾经在D哥的酒吧包厢里,亲眼看过客人拿出自制冰壶吸食冰毒——但我万没有想到,D哥坐牢的原因是:盗窃。
“盗窃?怎么可能?”我的音量提高八度。
“酒吧在16年就关门了。”阿远点燃一根香烟,淡淡地说,“老板娘在酒店关门前就离开了D哥,后来D哥为了躲债,逃到了湛江老家,最后因为砸了工商局长的车,当天就在出租房里被警察抓获了。”
“老板娘为什要离开?”我印象中老板娘很爱D哥,当年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程度。
“你听过一句话没有?”阿远对我说,“欢场无真爱。”
“D哥是怎么沦落到盗窃的地步的?”我还是无法将当初意气风发的D哥和盗窃犯联系起来。
“D哥的朋友合伙坑了他的钱,他们带D哥去赌场,其实一桌都是同谋,旁边还有一个放数的人,每当D哥输完了现金,就怂恿他说:在我这儿拿点,赢了分我百分之五就行,输了一周内还,不算利息。”
“被抓的时候,D哥躲在十平米的出租房里,还抽着偷来的中华烟呢。”阿远语气不无调侃地说。
我们各自抽着烟,很久没再说话。不过三年,可我觉得那段日子虚幻得像是一个梦,它在之后的生活困扰了我很久。
而今,我彻底从那个梦里醒来。
“你觉得他那样的人,有过真正的朋友吗?”我犹豫了一会儿问阿远。
“谁知道呢。”阿远手指间夹着的烟直烧到烟蒂,我看不清他的表情。
“连他自己最后都不知道吧。”
作者廖家乐,现为自由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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