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爱无忧(40)

作者: 不爱跑步的胖橘 | 来源:发表于2017-11-28 13:38 被阅读0次

    “诶,”一个身影从我右侧闪过,“你居然没看见我。”

    “咦……”刚下公交车,面对陌生的环境东张西望,还真没注意身边多了一个人。“你到了多久。”我接过他递来的瓶装矿泉水,又偷偷地看了看他的脸。是单眼皮,没错。

    “几分钟吧,还好一眼就认出你了。”他拧开自己的那瓶,咕噜咕噜喝起来。

    他穿了一件墨绿色连帽衫,运动裤,腰间系着腰包,看起来有些松垮。咖啡色鸭舌帽——几乎每张照片都是戴这顶帽子。比照片上要胖一点。

    “你没有认出我吗。”他笑,露出两颗虎牙。

    “还好。”我答非所问地尴尬地笑笑。

    他带我去一家生意火爆的火锅店,店内满客,桌子摆到马路边,食客密密麻麻挨挤在一起,像在吃长桌宴,场面极为壮观。穿蕾丝边和豹纹短裙的老板娘写了一个号撕下来递给他,我们被安排在长桌宴尽头的等候区。

    “他们家的野生菌味道很好,有朋友过来我都会带他们来这里。”李青端了塑料凳给我,“先坐着等会儿吧,要不要喝什么饮料,我去买。”

    “不用,有这个就够了。”我扬了扬手里的矿泉水瓶。

    等了一会儿。“叫到几号了。”我问。

    “好像还有五六桌吧,刚才同时走了好几桌,很快的。”他推了推帽檐,“饿了吗。”

    “没有,我就是问问。”其实是有点无聊。虽说在电话里联系过很多次,偶尔长时间的聊天也会觉得“对方是个聊得来的人”,可到了真正约着见面的时候,才发现原来“尴尬”“紧张”“手足无措”不是没有,而是它们一直潜伏着。

    我想李青大概也有相同的感受吧。

    一只三色猫懒散地走到我脚边,蹭蹭。“呀。”我惊喜,一阵开心,抱它起来放在腿上。这下好,有了这小家伙,就不怕时间难熬了。我轻轻抚摸它还算光滑的毛,白色底上有大团交叉的黑色和深黄色。好漂亮的猫咪,要是再胖些就更好了。

    “小心挠你哦。”

    “不会啦。”我充满怜爱地注视着怀里的小家伙,看体型应该是成猫,但很瘦。它一点儿也不认生。“挺干净的,应该不是流浪猫。”我猜测,随即问了送茶水过来的服务员,“是你家养的吗。”

    “老板养的。”伙计面无表情地回答。

    “如果是流浪猫你会怎样。”

    “带回家。”我没有半点犹豫。

    “家里人都喜欢猫吗。”

    “我喜欢就行了。”

    “呵呵,”他笑起来,“任性。”

    “你喜欢吗。”我总算把视线从猫身上移开,抬起头,他抿着嘴微笑,“还好。”

    “乖。”李青试探着去捏猫爪子,小猫并没有半点反抗的意思,正以它认为舒服的姿势在我怀里懒散。“小乖乖。”李青逗了它一会儿,“太慢了,我去问问前面还有多少人。”他起身走向那位蕾丝豹纹的老板娘。

    我看了看他的背影。个头不高,在男生当中算偏矮的。长相谈不上英俊,五官普通,耐看,一副善心人的模样。性格,先往好的方面猜想吧,能喜欢猫的男生坏不到哪儿去——我时常幻想以后能跟一个喜欢猫的男人生活在一起,如果他会做饭,并且喜欢棉质衣物,那就更完美了。

    我的生活圈出奇地狭小。除了单位的同事外几乎没有其他外界交集,就连目前认识的几个人也是庆辰的朋友。自身性格内向,对外界缺乏安全感,又不主动敞开心扉去接纳别人,当然,如此下去能认识男生的机会就更少了。我也想让现状有一个质的飞跃。所以当李青提出“晚上一起吃饭吧”,我便立即答应下来,并在下班后直奔约好的见面地点。

    “璀璀,这边有位置了。”他朝我招手。我站起来,把小猫轻轻放在凳子上。

    锅底是新鲜的菌子汤。李青往纸杯里倒啤酒。我去做蘸水。

    “你现在跟人合租吗,上次打电话给你听见你家好热闹。”他夹了很多蘑菇给我。

    “是合租,不过最近几天只有我一个人,他们都出去了。”连经常来借宿的亮子也很久没来了,听说是找到新的工作,老板给安排了住处。

    “几个人合租。”

    “我和另外三个人,不过,”我也往他碗里夹蘑菇,“很快就要多一个了。”我和他分享了隔壁两口子即将生孩子的喜讯,“等孩子生下来他们就从医院回来了,到时候可能其中一方的母亲也会过来帮忙照顾那个女生坐月子。”

    “挺好的呀,人多不孤独。”李青笑了一下,用那种无可奈何的口气,“我这边白天还好,有客人来,也有小伙伴一起忙上忙下,虽说生意不是太好,但也算得上是一番共同奋斗欣欣向荣的景象。晚上打烊了就惨了,剩下我一个人,能快速睡眠当然更好,可是最近老失眠,住在黑漆漆的店里,路灯投射进来的光线也是惨淡的,那会儿就特别想家,特别想。”

    “想家,就回去呗。”我平淡地说,事不关己似的。

    他端起纸杯招呼我喝酒,“说不上来的感觉,只是想,只是想而已,不过,是真心的想。”

    嗯,我懂。

    “你的名字怎么写的。”我舔了舔嘴边的啤酒沫,往锅里下蔬菜。

    “就是很普通的两个字,木子李,青草的青。”

    “啊……”虽然一开始就料到是这两个字,可我还是不由自主地发出一声夹杂了意料之外的情感的惊呼,“你的名字和一本书里的男主人公一模一样。”

    “是吗。”

    “不过,他命不太好。”

    “呃。”

    “人倒是长得挺帅的,这也算是老天爷给他的一种补偿吧。嗯……”我仔细打量了一下李青,“比你要帅一点。”

    他差点被呛到,哭笑不得,“书里的人还能看到长相吗。”

    “有电视剧,”我邀他喝了一口酒,“后来拍成了电视剧,那个李青真的比你帅,哈哈。可惜呀,帅哥都不走平常路,他喜欢男孩子。”

    “是什么书。”

    “孽子。”我认真地回答,“白先勇先生的《孽子》。”

    就着火锅和啤酒,我把小说中一些自己比较喜欢的情节绘声绘色地说给李青听。“唉,到底是和王夔龙没有结局,我是真心希望阿青能够幸福,我是真心希望有一个爱他的人能永远陪着他。可是,王夔龙的心里还对阿凤念念不忘,阿青走了也好,当替身,多没意思啊。不过话又说回来,阿凤的那句‘胸口痛,不哭不舒服’也曾经让我跟着心痛了好久。相比之下,我更喜欢他和王夔龙的那段,尤其是私奔的那段日子,两个人在收割之后的麦田里骑单车,唱一首歌,怎么唱来着……”循着记忆我哼唱起来,发音不准的闽南语,有些音符甚至是我自己临时编造的——反正李青也听不懂。

    “你谈过恋爱吗璀璀。”他忽然问起,把我从小说剧情里硬生生拽了出来。

    “……肯定啊,必须有。”我直了直后背,有点不自在的感觉。

    “哦没,”他作了解释,“你刚才的样子,让我想起五年级的时候我们班上那些女生,整天拿着偶像的照片,浓情蜜意地陶醉其中那样,呵呵呵。”

    “什么比喻。”我皱了皱眉。不过,埋藏在心底深处的秘密就这么轻易地被人看穿,多少还是有些失望,为了掩饰这种失望,或者说更多的是掩饰尴尬,唯有把矛头扭转过去对准对方——既然连演技都不是那么好的话。

    “你呢,也跟我说说你的恋爱史吧。”

    “什么呀,”李青夸张地做了一个闪躲的姿势,“什么叫‘也’,你明明什么都没说!”

    “我没说你也可以说的啊。快说快说,菜都烫熟了。”我故作面无表情地催促他。

    没想到他真的说了,“我的恋爱经历很简单,大学毕业后谈过一个女朋友,她是当时和我一起工作的销售公司的同事,我们在一起差不多有两年,每次闹矛盾吵架她都拿分手说事,后来就真的分手了。”

    “是你决定的吗,真狠心,”女生的心态就是这样的,“女生跟你提分手都是假的,你怎么能当真呢。”

    他没理我,继续说,“再后来我就辞职出来了,骑上我心爱的单车,从此一人一车,浪迹天涯。”

    “浪着浪着来贵阳了。”我迅速总结。对于李青我一无所知,只知道他是四川人,年纪比我小,经历却比我丰富许多——从他的黝黑皮肤和偶尔抬起眉毛时额头上明显的纹路可以猜到。

    “其实也没有想很多啦,就是偶尔闪过的一些念头,觉得可以做就去做了。”他把一些在我看来需要纠结很久的事说得轻描淡写,“天涯上看到别人发的骑行帖子,单车我也会啊,于是就辞职组队,也来一趟川藏之旅吧,一路颠簸到了西藏,热情不减又去了趟尼泊尔,没有钱的时候就去客栈做义工,解决吃住问题,路费也是东拼西凑的,批发工艺品卖给游客,或者自己学着穿一些玛瑙玉石之类的手链放到网上卖,你别说,这活儿还让我的审美水平提高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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