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五、选择即是定数

作者: 陳_旭_東 | 来源:发表于2019-01-22 06:55 被阅读10次
    三十五、选择即是定数

    得卦是学习《易经》的必经阶段。不要以为那些汗牛充栋、神乎其神的所谓断卦高招才是易学,实际上那些东西不过仅仅是一种「技术」,而且往往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王婆卖瓜自卖自夸。

    对于学习者来说,别人的知识,不见得就适合自己,不一定能够化成自己的独到功夫,所以很可能不靠谱。

    学习是从不靠谱到靠谱。就《易经》而言,如果提不起人们的兴趣,才是真的不靠谱。所以《易经》有一个矢志不渝的目标,就是吸引尽可能多的人来预测未来,同时保持足够多的人会运用预测术。

    预测术不能生产粮食,填饱肚子,所以并不像现在这样,许多人趋之若鹜。在生存不易的古代社会,这个目标一般是放在穷书生和残疾人的身上,所谓的「算算八字,养养瞎子」,是实话实说,是真实的社会现象。

    三十多年前,适逢易经热。本人学习《易经》,同样是从学习预测术开始的,而且一开始还不是接触算卦,当时一窍不通,首先看的是四柱八字。绕了很大一个圈,花了很多功夫,用了很长的时间,才有点入门,苦读《系辞》,然后再慢慢涉及其它。

    现在的体会,是只要真正掌握了得卦原理,什么样的得卦法都是次要的;只要以明确的得卦法来得卦,算不算卦也是次要的。到了一定的程度,也许根本就不再有断卦的需要。

    「善易者不卜」虽然骨子里是一个伪命题,但是却变相指出了一条捷径,就是要努力达到「善易」的程度。

    得卦都是为了得到卦象,「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同样是从这里起步的,可以分为两个大类,一类是得爻法,一类是得卦法。区别很简单,前者是通过取得一个个的爻,再来组合成卦象。后者则是一步到位,直接得到卦象。不论三画卦,还是六画卦,都存在直接得卦的做法。

    目前社会上用得比较多,相对普遍的,是得爻法。上一篇介绍的,《系辞》关于离坎和艮兑两对卦的配象方法,实际上也可以理解为一种得爻法。比如「阴阳之义」可以看成先得到两个爻组成一个「义」,然后再在上边加上一个爻。而「易简之善」同样可以看成先得到两个爻组成一个「善」,然后再在上边加任意一个爻。

    这里涉及到极的排列顺序问题。古时候叫画卦,许多的说法,都是从下往上,就是按照逆序来排列卦象。这种说法有传统,同时也有一定的道理。

    但是按照这种方法来操作,对「变通莫大乎四时」的推演结果,是巽的值为3。这个结果当然是有疑问的,需要推敲。

    之所以存疑,在于配象有一个「阴阳规则」,就是象的阴阳需要与卦的阴阳相匹配,但是在巽值为3的情况下,显然卦的性质是阴,而数为阳,是不是卦与数的关系不需要受「阴阳规则」的约束?有许多实例,真的存在卦与值阴阳不符的情况。

    站在得卦的角度,来看「阴阳之义」和「易简之善」,是可以发现问题出在哪里的。因为这个排列必须能够导出坎离和艮兑这两对卦,否则就不符合《系辞》介绍的得卦方法。

    实际操作并且比对的结论,《系辞》说的次序,不是逆序,而是顺序,阴阳之义就是阴阳加在义的上边,易简之善同样就是易简加在善的上边,不是古文人所说的所谓的先下后上,而是同写字一样由上至下。

    按照先下后上的所谓逆序,「阴阳之义」是先得到阴阳,然后上边加上义,「易简之善」是先得到易简,然后上边加上善,但是由此并不能得到巽震这两个卦。反之按照顺序,则可以准确得到巽震两个卦,当然顺序才是《系辞》介绍的次序。

    按照顺序来推演变通,巽的值依据它的象一一二,原本的数值是6。这个6确保了巽的值也为阴,不再违背配象的「阴阳规则」。同时也是对「莫大乎」的同的最极致体现。

    历史上还有一种「数字卦」的结构模式,就是用「数」的排列组合来表达卦。但是换位思考,立足于得卦这个层面,数和象都只是卦的表达工具,是辅助性的,都受易理的制约。因此,用数代替符号来间接表达卦的做法,与直接用符号来表达卦相比较,前者有故弄玄虚之嫌。《系辞》从来都不承认数可以代替「易」、「简」这两个原始代码,因为这是《易》的立身之本。孔子说「易不可见,则乾坤或几乎息矣﹗」并非是对符号作用的虚夸。

    传统的实际操作中,不乏直接以数得卦的方法。著名的「卦序数」、「先天数」,本质上就是卦的不同序数,因此就可以按照这些数与卦的对应关系,通过得到某一个数来直接得到卦。同理,「数字卦」本质上也同样是一种通过数字来得到极的方法,不过是省略了数字表达为符号这个环节而已。

    各种五花八门的得卦方法,当事人都认为非常高明,列举了许多实例来证明自己方法的「灵验」。对此我们并不怀疑或者反对。

    我们反而认为,只要你预设了任意一种对应关系,那么,对于你来说,这就是正确的对应关系;对于易来说,这也是正确的对应关系。这就是「神谋鬼谋,百姓与能」。

    基于《易经》对人的特殊认知,因此最大可能地吸引人来共同参与易经的发展,是一个坚定的信念和明确的目标。这样做的终极目的,就是「百姓与能」,无论是自觉的,还是不自觉的,无论是明白的,还是无知的,这种共同的参与,都是现实的《易》的成长动力。

    因此,得卦法无所谓好坏,能够准确得到卦象的方法,就都是好的方法。种种关于这个问题的争论,都上升不到「道统」的地步,都是易学长河的偶然浪花,美在其中,喧嚣的美或者澎湃的美,越闹腾越美。

    就这个意义来说,孔子对于卜筮的态度,与「善易者不卜」,还是有根本的区别的。这种区别其实就是孔子自己所说的,与史卜之徒的区别。

    换句话说,一个遇到选择困境而付诸卜筮的人,和一个专门从事这个行业的人,才是卜筮本身的根本区别之所在。

    更进一步,《系辞》所介绍的得卦法和预测术,是《易经》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易理与卜筮,分别涉及宗旨和传承,各占二分之一的关键地位,无分轻重,也无分缓急。

    客观地说,《易经》深奥枯燥,如果没有卜筮,就不会有足以吸引人的魅力,因此也就不可能经受得住时间洪流的冲击。不用说「苟非其人道不虚行」,就算有其人,也不是要其人再去创作《易经》。而是以《易经》的先期存在为前提,道才有因人而「行」的可能性。

    因此,建立在这个需求前提下的卜筮术,本身就是「定数」的体现。人的任何选择,包括是不是去卜卦,在某种意义上,也都是一种「定数」。

    你的选择,包括犹豫不决,都是定数。在易理的层面,是合理的、应该的、同时也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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