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法律责任,如果遇到不以安全工作为重的主要负责人,会认为所有与安全相关的事情都与安管人员具有直接关联,实际上各有责任,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更大,包括安全生产投入,双预防的发起者,重大风险管控治理等都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因为安管人员的责任和权限也是有范围的,千篇一律不仅会顾此失彼,而且还会出现责任不清,无法实现安全工作有效部署和落地,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有时安管人员讲到法律责任或者最新标准,不懂得安全工作重要意义的人会认为多此一举,浪费钱财,没有有效的安全投入,安全设计投入,安全设施投入,安全预防及救援措施投入,一旦出现事故,将没有任何余地。
安管人员为什么要挺起腰板呢,法律责任要与主要负责人共同承担,还要肩负培训教育说服主要负责人的义务,安全工作存在的难度可想而知,多半法律责任不清,认为现在的安全检查流于形式,其实不然,更加专业和透明,不仅仅我们自身预防事故的能力在加强,工科类专家的专业程度也是相当高的,有时,主要负责人会认为外来的和尚好念经,是那么回事吗,其实我们已经掌握了有关安全的所有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只不过,没有出事故,就看不到,一旦失去安全的屏护,将会承担多么大的打击,这些功课安管人员作为培训师资也是有义务去引导主要负责人去掌握,去带领管理团队去接受安全培训教育,提升安全管理及预防能力,安管人员通过专业的深入,完全懂得哪些是必须要做的,最难理解和信任的也是安管人员,往往都是吃力不讨好,说多了会被认为多此一举,其实法律责任就是强迫着要以安全工作为前提,这是最急需解决得问题。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