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它一直在,请一定要去寻它
光明转过身来
光是生命
是永恒的信仰
文|Cream
随着科技发展,人的寿命逐渐延长,人文主义更加丰富饱满,人的身体也愈发健壮。总的来说,这个世界会越来越好,这是新时代新兴人类的共识。只是光,好像一天不如一天耀眼。
新闻上说太阳转过了身,出现了不可逆转的趋势,全世界都将处于逆光之中。这件事我是不相信的,早几天听别人说出来总会噗呲一笑,现在却无论如何也笑不出声。
我以前很厌恶太阳,现在也是,但谈不上厌恶了,只能说是不喜欢。可是,我很快发现:太阳出走,就好像我们被这个世界遗忘。
前些日子下雨天好像比往昔要更漫长,屋子里整日都是昏暗无光,衣服晾在阳台总是挂满水珠,世界无论从哪个角度上看都是灰色的,我感觉有些惘然。太阳忘记了上班,但是我已经习惯了他的存在,我开始想找寻他并向他追责。
身边很多人都丝毫不关心这事,他们觉得这件小事很快就能被解决,或者说光很快就能被替代。一方面,光还没有完全消失;另一方面,大多数人已经忘却了光的时间,因为电子表上的数字已经能够精准到某一时刻。
我却对此感到无来由的害怕,心底里一直有个声音让我去探寻光。说出这些话的时候,很多人总会笑我,说我跟不上时代,太阳出走了月亮就会升起来,就像天塌下来了,总会有高个子的人顶着。
只有影会附和我,跟我说有个声音一直在他脑中徘徊。
做出往东去的决定仿佛是一瞬间的事情。一瞬间就收拾好行囊,告别了应该和不应该告别的,然后怀着像上战场一样的心情,出走了这个荒诞的世界。
在往东开的吉普车上,影悠然自得地回忆着过去,他的回忆里都有我的痕迹,那些细小的被逐渐放大成形,刻在了思维的幕布上,我们相谈甚欢,也恨相见恨晚。
车程都很顺利,沿着海岸线走,越过崇山峻岭,穿过热带雨林。窗外时而人际嚷嚷,时而寂静如斯,时而荒凉鸟飞绝。
在五天之后,我们已把这场出走当成是一场长途旅行,只是暂不敢花费太多时间在游玩上,我们对初心的追求像瘾一样,刻苦又缠绵。
直到遇见了一条黑色的河,河边寸草不生。通往对岸只有一条狭窄的桥,桥面印满大小车辆轮胎碾压过的痕迹,一个个印坑里面布满了黑色的霉。这看起来显然不像是一条坚固的桥,但往东去的路上总要经过这一条黑河。
在短暂的思忖过后,我和影决定赌一把,以八十迈的时速跨过这条黑河。一方面,八十是个好数字;另一方面,我们希望这股冲劲能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骗过这条黑河。
放下手刹,踏下油门,从八十米外驰骋。影说他感到有些不对头。我倒是胆子大的很,可能被什么冲昏了头脑,是我讲不清楚说不明白的什么,于是我无所顾忌地冲了上去。
车在桥面上跃了起来,我们看见光,透过车前窗,闪进了瞳孔。一霎时,光明变成了黑暗。
我在一阵长久的晕眩中醒来,影消失了。我看见一群野人,围坐在石头堆上,石头下方流动着黑色的浆。周围一片死寂。
突然有野人说话,是较年长的那位,看起来在其中定是领导者层级。他呼噜呼噜地愤慨发言,忽而用食指指着我的脑袋,露出诡异的笑容。
长者又发言,转而和其他野人一起讨论了起来,他们开心地大笑,又流下泪水。我忽而能听懂他们说的话,大概是在讨论着“理想”,这个词出现在他们的每一句话中。
他们说我是他们日夜念化而成的圣品,是石头里的柔软,是理想的替身,但这很明显是现实的悖论,一群野人惊喜于我意外的出现,遂而把他们长久以来的念想强加在我身上。
“没有共同理想的人不能一起上路。”我说。
他们目光灼灼,纷纷问我:“理想!你的理想是什么?”
我顿时骄傲极了,笑着说:“和你们不一样的那一个。”
野人们哗然,黑色的浆水疯狂地流动着,我看见了神的走狗——风,这是那帮野人形容的。他们的傲慢化成一滩死水,浸入了这条永古不化的黑河中。我看见光,在一片死寂和阴沉中闪烁着,撕裂了所有的黑色。于是,我自己上路了。
我在寻找影,没有他,我好像变得稍些畏缩了。我走在弯弯绕绕的森林里,顺着光走个不停,可一直走不出去。我怀疑我在没有黑夜的时区,或者是我接连跨过了几个时区,因为光一直在,它一直照耀着,但我知道这不可能。
在又一个转角,我遭遇了迷雾,它一重一重的,碰击了又四散,肆意地堆积完每一个狭小的缝隙。在指间,在叶纹处,在泥缝里,在每一寸流动的空气,填满,而后遮蔽了我的双眼,头顶上的光,每一个深深呼吸着的毛孔,天地瞬而变成了黑夜。我想,我或只是站在原点,因为有光的地方和无光的地方,其实好像没什么两样。
我到底为了什么去寻光?难道只是为了那不知道从何说起的念头吗?还是影他给我的信心呢?我顿时变得不解,或许我正走在死亡的路上,因为我已经远离了人群,即使有短暂的光又如何呢?我并不伟大,我也不是那个要去顶天立地的高个子,况且天也没塌下来。
或许根本没有光,可是我却偏偏见过光,因为见过所以它没了的时候我除了身体的不适之外,更多的是加倍的痛苦,那份不得不失去的痛苦。
我听见风簌簌,是焦急的、肆意的、狂妄的、连绵不绝的耻笑声,从四面八方侵蚀着我的毛孔,撕碎我那股残存的执念。或许,我走不出去了,光成了我最大的错误。在这么想之后,我便融入了无边的黑暗中。
我做了一个梦,梦里光漫过我所有珍藏的美好场景,照耀着我爱的和爱我的人,他们可爱得要命,使我发出痴痴的笑。我看见光,亲近所有,抚摸所有,拥抱所有。在长久的思考过后,我明白光没错,黑夜没错,是我们错了,光其实一直都在。
我睁开眼睛,黑色的瞳孔在短暂的适应之中看清了周围的景象。我拍拍身上的土,拂开那凉簌簌的风,往前踏了一大步。
我看见影就站在我身后,他保持着适当的距离,和之前一样,跟我说这或许有些太过冒险了。我又再一次不知道哪里来的胆子,兴冲冲地往前跑了上去。我看见那微弱的光就在前方,在我头上,在我黑色的瞳孔里,它越来越亮。
迷雾四散,我终于跑了出来。影就在我身后,形影不离。我看见太阳,徐徐从东边升起。光就在我头顶上,耀眼动人,照在身上,暖洋洋的,而那些藏在黑夜深处的霉菌,都突地遁于无形。
回到城市,回到熟悉的环境中,我知道一切都没变,但我清楚光一直在。时间不是机械的电子表,不是回家时只永远看到的黑夜,不是人言无谓存在与否的一个简单词语。当我明白了这些,他们说什么都不重要。
见到太阳若无其事赶来的时候已经过了好多天,我有些说不清了,感觉过了好久,久到他来的时候我的喜悦都盖过了生气,禁不住欢呼。原来我还蛮喜欢太阳,因为大片阳光洒进房间的时候,我感觉到我们是真正活着的。
END.
故事无畏
切莫借以探究
我的过去、现在、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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