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结婚了,新郎却不是我。
曾经相爱,总胜过从未相遇人生中最悲哀的事情莫过于相爱却不能相守,明明很相爱的两个人却碍于各种因素不是那个陪彼此走完全程的人,从此以后她的幸福与他无关,牵着她的手从青丝到白发的人也已不是当初的那个懵懂少年,无论多爱都得学着放手。
梦梦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大大咧咧的女孩子,对待感情依然如此,但这并不是说她不珍视这份感情,相反,她比谁都珍惜。遇到w先生,她的性格还算是稍微收敛了一点点,准确的来说应该是变得更像是一个女孩子了。
w先生是传统意义上的理工男,而且戴着一副厚厚的凹透镜,全身上下散发着浓浓的书香气,但他却不是那种我们口中常说的书呆子,他偶尔会来点小浪漫,会带着梦梦出去踏踏青,看看电影,但是他有个习惯,一个让人很不解的“怪癖”,就是在每个节日都会送几本书给梦梦,就连情人节也一样,梦梦经常噘着嘴抱怨,同寝室的姑娘都收到了玫瑰花,收到了项链,收到了好多礼物,可是你呢,老是送书,多没情调呀。每当这时,w先生只是不好意思的笑笑,不发一言,可是,尽管他的礼物如此单调,梦梦还是很欢喜,他送的书都是梦梦爱看的,而且每本书的首页都会写一段段话,那是只属于他一人的印记。
梦梦与w先生是在图书馆遇见的,那天的w先生穿着一条休闲裤,一件白衬衣,一双运动鞋,简洁的装扮却让他整个人都显得熠熠生辉,阳光从窗口照进来,洒落在他的身上,一派静谧和谐。
梦梦向来就懒,不怎么出门,这次迈开步子破天荒的去了一次图书馆,只是因为好友强烈推荐她应该去看看史铁生的《我与地坛》,虽然她是千百个不愿意,但她还是咬咬牙,告诉自己,应该去会会这个叫史铁生的人了。到了图书馆找了一圈愣是没找着,无奈,梦梦只能去求助图书管理员,管理员告诉梦梦,他记得图书馆好像就只有一本这个书,这两天借书的人太多了,他不知道这本书还在不在了,正说着,就被一阵说话声打断了:同学,不好意思,请让一让。梦梦回头看时,不由得心扑通了一下,好阳光的男孩子啊,正当梦梦心绪游离之际,又听到那个大男孩开口了:同学,你怎么了,请让一让。梦梦这才意识到自己挡到别人的路了,脸一红,急忙退往一边。他上前一步办理借书手续,这时听到管理员说:咦,这不是《我与地坛》吗?梦梦循声望去,果然看到了那本书,然后抬起头又看到了管理员一副无可奈何的无辜样子,她只能失望的说,那算了吧,我下次再来。说着,梦梦退出了图书馆,说实话,心里还是有一点点小失落的,第一次燃起来的热情就这样被熄灭了。梦梦拖着沉重的步伐夹杂着不爽的心情往宿舍走去。
“同学,等一下……”听到身后有人说话,梦梦极不情愿地回过头看了一眼,是刚才的那个男孩,梦梦环顾了一下四周,直到确定他是在对自己说话才摆正了姿势,拉了拉凌乱的衣服,面对着他。
“我看你挺想看这本书的,要不你先看吧,你看完再给我。”梦梦定定的立在原地,她还想推辞一下,男孩已经将书塞给了她,并告诉她自己是哪个年级,哪个班级,连姓名都毫无保留的报给了她,梦梦还没缓过神来,男孩已经走远了,看到他的背影 ,梦梦不住的感叹,多好的基因呀。
回到宿舍,梦梦第一次没有倒头就睡,而是认认真真的看起了书,这是她第一次这样沉迷于一本书。连舍友都在惊讶,这疯婆娘是中了什么蛊毒了?而梦梦只是笑笑,又继续埋进了她的书里,仿佛这本书里真的有黄金屋,颜如玉。
不到一周的时间梦梦就保质保量的看完了书,然后她按照w先生给的信息找到了他,很恭敬的双手奉上书,并对他表示感谢,而w先生也只是淡淡的一笑,点一点头,拿着书转身就进了班。梦梦也心照不宣的掉头就走了。
曾经相爱,总胜过从未相遇或许有些人的交情只适合止于唇齿间吧,梦梦如是想。
大学时光总是很无聊的,除了上专业课,其余的时间几乎都是空闲的,人一闲下来就容易胡思乱想,天马行空,飞檐走壁,各种怪念头就势如破竹般的生长起来,扰的人心烦意乱,刚开始,梦梦还会去找以前的朋友聊聊天,但慢慢的,能聊的来的几乎没有几个了,大家都在忙着各自的事情,这个社团,那个组织的,忙的不亦乐乎,各种活动层出不穷,只有梦梦一个人闲的无聊。
有天早上,上完课准备回宿舍的梦梦在宿舍楼底下看到了一张海报,又是什么社团在纳新,本来已经走进门的梦梦还是乖乖退了出来,身边三三两两的同学或多或少都参加了社团,再加上不上课,确实是闲的发慌,梦梦决定还是参加一下,去消磨一下时光。“文学社”,听起来还是很高大上的感觉,说不定会有意外的收获呢。
第二天梦梦到了图书馆去报名,看来这个文学社还是挺有影响的,来的人也挺多的,梦梦还以为他们之间会来一场较量,毕竟这是个优胜劣汰的社会,每个人都得遵守这个亘古不变的规则。没成想,只要是报名的都可以成为社员,梦梦不禁在心里暗暗骂娘,估计又是一个赚社费的糟心地方。填好表,领完工作证,又加了社群,梦梦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走出了那个人声嘈杂的地方。
果然,套路还是一如既往地老旧,刚加入不久就接到了开会的通知,再加上那句“收到请回复”,梦梦瞬间觉得自己是在没事找事,但是社费也已经交了,不去又得对不起自己的钱了,硬着头皮到了会议室。
看来人还挺多的,梦梦淡漠地扫视了一圈,等等,好像看到了熟悉的身影,是他,他怎么会在这儿?不会是也加入了吧,梦梦心里又嘲笑了他一番,真是的,笨也是会传染的吗?
等人都来的差不多了,便开始有人发言了,一个个子小小,面容姣好的姑娘介绍了一下具体的工作,其实说白了就是两个字:读书。每周会开一次会,大家坐在一起讨论读过的书,谈心得体会,而且收到的社费会全部都买书,对,全部。这着实有点让人意外了,还没等梦梦完全从震惊中回过神来,传说中的社长就上台发言了,原来是他!
“欢迎热爱读书的你们加入,我是w先生。”很简单的一句话,声音却好听到不能够。
梦梦内心的那个角落就那样猝不及防的塌陷了,没有任何预兆。
接下来的日子里,梦梦自是最殷勤的那个,为了可以跟他有更多的交流机会,梦梦逼着自己不断的看书,日子过得充实而满足。也正如她所愿,每次大家坐在一块儿,梦梦总是那个最能吸引人注意的姑娘,她总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当然,也成功的吸引了他的注意。
曾经相爱,总胜过从未相遇梦梦已经记不清他们俩是如何向对方表露心迹,又是通过怎样的方式走到了一起,她只记得那段时光过得很快乐,她读了很多书,跟他说了很多话,她记得他说自己最喜欢《简爱》这本书,最喜欢简爱这个人物,是啊,谁说现在是冬天呢?当你在我身旁时,我感到百花齐放,鸟唱蝉鸣。
自从跟他在一起以后,梦梦改变了很多,图书馆,自习室,阅览室,这些地方已经成了他们的根据地,她变得越来越优秀,梦梦经常开玩笑说,我觉得自己不是找了一个男朋友,而是找到了赏识我的伯乐。往往这个时候两个人都只是对视一笑。
有天深夜,w先生发过来一条消息:我不想从你的全世界路过,因为你就是我的全世界。看完消息,梦梦眼泪再也控制不住了,躲在被窝里无声的哭泣。
我又何尝只想路过呢?可是,我们斗得过现实吗?
都说毕业季,分手季,当你真真切切的置身其中,你才知道毕业对你来说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分离,跟很多人的分离,而且这一别,可能天南地北,再也不会有相见的机会,这其中也包括w先生。
其实梦梦和w先生在互生爱慕,捅破那层窗户纸之后就立下了一个规矩:毕业分手。因为不可能结婚。或许没有人会理解在一个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作为一个少数民族,信仰是一件多么神圣的事情,她的信仰不允许他们结婚。听起来可能过于残忍了,但是,他们毫无办法。只能听从命运的安排。
毕业之后,w先生选择继续深造,而梦梦已经找好了工作,离校那天,他们走了很远很远的路,一路上谁都没有说话,谁也没有勇气打破这死寂般的沉默。
不管是何人,来到你的生命中自是命运的安排,或许是一辈子,也或许是一阵子,他给过你欢笑,给过你温暖,给过你无数感动的瞬间,你也曾设想他会是那个一直留在你身边的人,可是,我们忘了,一辈子多长呀,承诺是如此的昂贵,有些人我们必须说再见,或许再也不见,可我们却从来没有好好的跟他们告个别。
梦梦与w先生再也没有见过面,或许他会有了新女朋友吧,应该是个爱读书的姑娘吧,嗯,肯定是的,他们应该很般配。
w先生在最后的那个学期告诉梦梦,其实当时之所以选择她是因为他觉得爱看书的姑娘有一颗别人所没有的坚强的内心,洞察一切的本领,所以他每次的礼物都是书,他觉得对梦梦这样的姑娘来说,书才是最好的礼物,其他的未免太俗气了。
如今,再想起这些话,梦梦只觉得内心有一丝丝苦涩,他不知道的是,梦梦本来不喜欢看书的,为了能够和他站在同一个高度,她逼迫自己去读那些当时觉得好枯燥的文字,书读了,人也走了。
梦梦并没有觉得有多么遗憾,他那么优秀,会找到更好的姑娘,毕竟曾经相伴走过一程,总好过从未相见。
敬往事一杯酒,再爱也不回头。
因为你,我成为了最好的我。
可你呢,是不是也在没有我的地方闪闪发光?
梦梦盘腿坐在阳台上,手里捧着书,每天读书一小时已经成了她的习惯,自从大学毕业一直持续到现在的习惯,外面阳光正好,温暖的光线照进室内,柔柔地洒满了整间屋子,忽然间想起了那天的他,想起了送自己书,而遭到自己抱怨时他那不好意思的笑,那样纯净,又那样小心翼翼。
梦梦不自觉的嘴角又上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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