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林悟道《韩非子-扬权》第五章:正位
《韩非子-扬权》上一节韩非子给君主以圣贤之名,让其效仿古之先贤为社会“命定人理”,这应该是哲学范畴的事,命定一个概念,确定其含意,设计其结构,设定其逻辑,制定其方法。而这一节韩非子让君主继续走下去,按照已经制订好的国家行政体系对贤者加以任作,让其按章办事,处理政务。韩非子的意思是领导按照目标分配任务安排工作,下属按照制度、职责、程序、标准会自行完成。只要职责分明,奖罚分明,恰当的安排,每一个人都能自动的尽职尽责完成工作。
这就是正名与正位的作用。名,解决体系的问题,位,解决用人的问题。体系的内涵是“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管理体系犹如自然体系,有其天然的规律性,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是什么就是什么,不是说老板说什么就是什么,那不叫规律性,而是个性,而且按个性的做法必然不会成功。用人,也要在制度下去用,要有依据。这个依据最基本的就是“岗位要求”,以岗设人,不是以人设岗。如果说岗位要求就是不可违反的规律,那么人力资源只能顺从,如果说操作标准就是不可违反的规律,那操作人员只有顺从。按规律办事,自然不会出错。我们绝大多数事故是不按规律、规矩、规则、规定去做而造成的。工作中的绝大多数操作标准是经过长期探索积累的结果,具有一定的规律性,这是我们必须遵守的原因。
未来AI应用到工作上,尤其是程序化标准化程度高的工作上,系统不可能让你出错,因为上一步做不对就无法开展下一步的工作。
【因而任之,使自事之;因而予之,彼将自举之;正与处之,使皆自定之。】据此加以任用,使他们自行办事;据此给予任务,他们将会自行完成;恰当地安排他们,使他们都能自动地尽职尽责。
如何选人,我们前面说了以岗设人,按岗位要求选人用人。韩非子在这一点上给君主的策略是重在考察。科举之前的用人机制是举荐制,一般都是大臣为君主举荐熟悉的人,但君主并不知道所举之人的贤德,那就实地考察。如果考察结果与举荐人所说的一样,就可以任用,如果与举荐人所说的不一样,两者都会受的惩罚。如果朝廷对用人制度的赏罚规定信用度很高,执行到位,那人臣必将竭尽全力效劳君主。
【上以名举之,不知其名,复修其形。形名参同,用其所生。二者诚信,下乃贡情。】君主根据臣下的主张用人,如果不清楚臣下的主张是否恰当,那就再考察臣下的行动。言行既经综合审定,然后酌情给予赏罚。赏罚确实可信,臣下就会献上真心。
古代国家用人,其实和现代企业用人一样。有通过招聘渠道进来的,也有通过熟人介绍进来的,不管那种方式进来的,原则只有一个“合则即用”,只要合“岗位要求”的标准就用。公司的奖罚制度要明确可信,只要明确可信,员工就会尽职尽责努力工作,为自己挣取更多利益。每月完成任务按回款额的5%提成,年底超额完成任务给予回款总额3%的奖励,这样的规定明确可信,销售经理自然会做出业绩。
正位,正员工的位,正管理者的位,正企业的位。员工的位正了,管理者的位正了,企业的位正了,公司就正了,就能很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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