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习录下》第282条
先生叹曰:“世间知学的人,只有这些病痛打不破,就不是‘善与人同’。
崇一曰:“这病痛只是个好高不能忘己尔。”
王阳明感叹,有些有学问的人,只是有些毛病改不了,就是做不到“善与人同”。欧阳德补充说,这是因为自视甚高,不能忘我的缘故。
孟子曰:“子路,人告之以有过,则喜。禹闻善言,则拜。大舜有大焉,善与人同,舍己从人,乐取于人以为善。自耕稼、陶、渔以至为帝,无非取于人者。取诸人以为善,是与人为善者也。故君子莫大乎与人为善。”
孟子认为,子路闻过则喜,大禹闻善则拜,虞舜则能做到善与人同,与人为善。子路和大禹已经非常难得了,但他们还不能忘了自己,心中还有人我之分。虞舜则不同,他能做到一心为公,不分人我,只要是善的,就遵行推广。现在我们说“与人为善”有一个授受的关系,孟子不是这个意思,在这里“与”就是“和、共同”的含义。
真正有学问的人,并不自恃学问,他的心中没有私我,一切从大公(良知、天道)出发,但是一般的学者都会认为自己不同于常人,真理在自己手上,所以王阳明才有此一叹,欧阳德则点出了问题的症结。
《传习录下》第283条
问:“良知原是中和的,如何却有过、不及?”
先生曰:“知得过、不及处,就是中和。”
有人问,良知是心的本体,那为什么还有太过和不及。王阳明没有直接回答,只是说,如果明白自己太过和不及的所在,就懂得良知的中和境界了。
为什么有太过和不及呢?因为私我的存在,遮蔽了良知的中和,就体现为太过和不及,但中和的良知并没有消失。
《传习录下》第284条
“‘所恶于上’是良知,‘毋以使下’即是致知。
《大学》的原文是这样的:“所恶于上,毋以使下;所恶于下,毋以事上;所恶于前,毋以先后;所恶于后,毋以从前;所恶于右,毋以交于左;所恶于左,毋以交于右。此之谓絜矩之道。”
对上级的做法不满意的,那你就不要以同样的方式对待下级;对下级的做法不满意,那你自己也不要以同样的方式对待上级。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王阳明发挥说,如果“己所不欲”是良知,那么“勿施于人”就是致知,是良知的发用,知行合一就是这个意思,不要想的一套、说的一套、做的又是一套。
《传习录下》第285条
先生曰:“苏秦、张仪之智,也是圣人之资。后世事业文章,许多豪杰名家,只是学得仪、秦故智。仪、秦学术善揣摸人情,无一些不中人肯綮,故其说不能穷。仪、秦亦是窥见得良知妙用处,但用之于不善尔。”
王阳明认为,苏秦、张仪的才智已经具备了圣人的资质,所以后世的文章、名人、豪杰都热衷于学习苏秦张仪的才智。苏秦、张仪善于揣摩人性,每次都能抓住要害,所以他们的学说绵延不绝。苏秦、张仪发现了良知的妙用,但运用到了错误的地方。
苏秦、张仪合纵连横,无非求一己之私,并没有平天下的大志,所以虽然具备圣人之质,终究走了一条错误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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