晾衣服回来了。
《芳华》电影我没看过,《芳华》这本书我倒是看了两遍。
讲的是情情爱爱的故事,在一个落后以及从落后到改革开放的时代。雷又锋喜欢林丁丁,在两人独处的时候摸了林丁丁,林丁丁叫了救命。再后来,雷又锋娶了一个售票员,生了一个女儿,之后离了婚。又和一个妓女好过,之后又分了手。最后和小曼在了一起。林丁丁嫁给一个官二代,被妯娌嫌弃,被丈夫离了婚。之后又嫁给一个商人,又离了婚,后来给人看别墅。
讲的是政治生命。雷又锋,一个乐于助人的能工巧匠。在那样一个时代里,大放异彩。但是因为他摸了林丁丁,众人皆知以后,雷又锋被主流流放。在非主流的世界里,雷又锋又立了功——欲舍自己之命,换取他人之生。但是经历过人情冷暖和悲欢离合之后,雷又锋对这些已经不看重,或许,真的像小说里头说的,雷又锋早就死了,从林丁丁喊那声救命开始,要不然就是从受过他恩惠的众人的批判开始——原本没觉得自己有多好,被众人抬举的久了,觉得自己真的很不错,然后一件事情的发生,就可以完全否定你整个人和全部好。社会设定了主线,在这里头走你就是英雄,出了这条线,那你就是不要脸的资产阶级——只有好人和坏人,只有战友和敌人,没有人情,没有普罗大众。
讲的是主线背后的真实生活。救场的何小曼,后来被人封成了模范。但是,这模范完全是靠骗人的伎俩拿来的;路人甲向首长揭发何小曼不耻的行径,但是对于首长不公布的决定也表示理解和接受;首长接到了检举,选择不公布,然后不动声色的把何小曼调走。前一天还在给马班长做沙发的雷又锋,第二天就因为“丁丁事件”被在马班长之内的所有人骂的狗血淋头;郝淑雯发了以后,碰见刘峰激动的打招呼,慷慨的借给他钱,不还也没关系,种种行径,都在她和萧橞子对话中的一阵沉默和一句“我觉得我们好像都欠刘峰点什么”中有了答案;刘峰最后和何小曼“在了一起”,没有结婚,也没有正式的关系,但是刘峰最后的日子确实是何小曼陪着他度过的,这种事实,我觉得比什么都要来的更强烈一点——刘峰爱小曼吗?不爱吧,因为对小曼没有激情,没有冲动,但是,可能爱吧,或许是被林丁丁的那一声“救命”吓到了,再也不敢如此热烈的表达自己的情感了,要不然怎么解释刘峰给何小曼修了那么多东西,还整了个放钥匙的艺术品。小曼爱刘峰吗?爱的。男生我不知道,女生真的会有英雄情结——当年小曼被那样侮辱,都只有雷又锋站出来为他解围。小曼那样一个敏感,自卑的女生,当时是鼓起了多大的勇气去雷又锋宿舍给他送行啊,还做到主动说话,如果说不爱的话,完全解释不通啊,包括后来长长的,没有读的悼词,我在想,可能,对于小曼来说,文工团的那段时间都是个梦,真正的生活是从她父亲送她上学断开,然后又从雷又锋连上的……
很真实。没有完全的正能量,即使政治色彩浓厚到不行的时代,人还是有欲望,有思想,有大局观念。好和坏都是被时代放大了的——大家都是普通人,会背叛,会偷懒,会有羞耻之心。没有人是完全的好和完全的坏。
慢慢的,时代开放了,政治色彩慢慢变淡,经济基础开始变得越发重要。大家都没空想优秀标兵,德育标兵,先进党员,都开始削尖了脑袋钻进钱眼儿里。所以,主线又变了,你是好人坏人开始不重要,能不能挣钱变得关键。
读两遍的原因是,第一遍的结尾,我万万没想到刘峰的女朋友是小曼,震惊到不能自已——什么时候的事儿,我怎么没有印象,难道没有铺垫吗,不会是噱头吧,不会是严歌苓随便写了个结尾吧,就像《致青春》里头说包贝尔喜欢江疏影,回头看看其实就有几秒的时间,用江疏影不断的收到满天星做了个简单的铺垫,这样的结尾让我觉得很不爽——又在卖话题,没有感觉,感觉很low。所以我回头看了,我要看一下,这“奸情”的发展始末。
第一遍看的时候,充满着未知——女主是谁,男主后来的命运怎么样,第一口吻的“萧橞子”难道没什么故事吗?好多好多未知的问题。第二遍读的时候,把重心放到了何小曼身上。才发现,真的可怜啊。先生活在一个有娘疼有爹养的温馨家庭里,起码看起来啊。起码小时候的何小曼读起来没有什么悲伤的色彩。到后来寄人篱下,娘是讨好别人的娘,弟弟妹妹是嫌弃自己的弟弟妹妹,头发被人诟病,肤色被人诟病,我在想,这样环境下长大的孩子,心理肯定是有大问题的吧——从成长开始,世界上就只有自己可以依靠,人情冷暖,那样一个小的孩子,怎么长大的!!即使是这样的遭遇,她也,不,竟然没有丧失去爱的能力,读起来都有些感动——真正的女主角,整篇文章下来,自述和有关她的谈话竟少的可怜,都是萧橞子根据和她一点点的谈话中推测和臆想出来的,但是就客观事实和现象来讲,这个女子真是不简单啊!根据萧橞子的描述,何小曼还真不是个美人,生活习惯也真是让人接受不了。但是到最后,这些东西都被弱化了,或许长大以后,大家都开始反应过来表象的东西不是最重要的,比表象更重要的是表象后面的更真实的东西——何小曼到最后倾尽全力照顾生了重病的刘峰,感受她和刘峰在一起的一点一滴。我想,萧橞子说的多年后初见何小曼的那一刻,说何小曼竟然好看了,这个好看,可能是何小曼的状态——神经病之后能和自己爱的,有小心思的人生活在一起,看着他为他们的生活修修补补,这种生活,多浪漫,多感人。任何一个女人有了这种经历之后,都会从里到外散发了幸福和自信的气质。真羡慕何小曼。
两遍过后……
我上大学的时候,同宿舍有个女生,从来不买洗衣粉,从来就是用我们的;还有一个女生,因为我们宿舍是没有洗衣机的,想要用洗衣机洗衣服,就得投三块钱的钢镚儿去公共的洗衣机洗,洗的时候通常都会问一句,有谁有一块洗的没,就是这个女生,都来都是“被捎”的那个;还有一个女生,大学四年,没有去澡堂洗过澡,都是自己在宿舍厕所解决的;还有一个挂科王。剩下的那个,和我是好朋友。大学四年,我们不知道说过上面四位女生多少坏话,跟他们明着暗着生过多少气。但是故事的最后呢?这些事情后来都变得不重要的。毕业的时候,心里不知道以后还能不能再见,但是又装着跟个什么似的,觉得平静的结束是最好的,所以让自己看上去很“安详”,和亲儿最后一个拥抱都是轻轻的,没有用力,在肯德基的门口。
现在距离毕业已经快2年了。2年里,有人结婚了,有人结婚生孩子了,有人和我一样在北京工作,亲儿在威海,也干会计,也挺累的。最主要的是那个挂科王,那个总是活在自己世界里的女生,竟然是分开以后我见过次数最多的人之一。至于我,至今还没有男朋友。给家人过生日,过纪念日,买礼物;给自己买自己想要的东西——化妆品,面膜,衣服,书。工作还算可以,很顺手,现在属于组织培养完成,正在贡献和创造的过程,总的来说很满意。
这就是青春吧,大概。如果让雷又锋回到过去,他会不会选择不向林丁丁表白,会不会不摸林丁丁?如果让林丁丁回去,她会不会不喊救命,不嫁给官二代?如果让郝淑雯回去,她会不会不当萧橞子和小白脸的小三儿,不检举萧橞子?如果让萧橞子回去,她会不会不排挤何小曼?如果让何小曼回去……她想要干什么?如果让我回去,我会不会紧紧的抱住亲儿?如果《芳华》所有的人都能回去,他们会不会放过雷又锋……
但是,这就是青春吧……单纯的坏,真实,自以为是,遗憾,都是青春的一部分。如果,我们回去了,就不叫青春了——回不去的才叫。
又或许,我们一直活在青春里头不自知。因为,何小曼还会用悼词表白,我还会因为喜欢的人说的一句“我喜欢看被拍成电影的小说”而在图书角里头,选择了《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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