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闻人歌
九十年代有一首粤语歌叫《千千阙歌》,里面有一段歌词说,来日纵使千千阙歌,飘于远方我路上;来日纵使千千晚星,亮过今晚月亮,都比不起这宵美丽,亦绝不可使我更欣赏。这像是这个年代最美的情话,也像是这个年代的预言。
此文谨献给我七彩斑斓的童年生活和终将逝去的童真。
一、
徐清欢出生于1996年的元月,从镇上医院抱出来的那天,大雪白花花地落了一地,万物皆为一色。小清欢被裹在棉被里,光着大脑袋一双眼睛黑白分明。一个月后的除夕夜上,全家最有文化、曾是知青的奶奶为其取名“清欢”。
清欢住的地方叫“罗村”,挨着一个不大不小的镇子。那时的农村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村了,多数人家都盖起了两层楼的砖瓦房。男人去工厂里做工,女人买菜时会在脖子上搭条亮丽的丝巾。罗村后边的那几亩田地让一些无业青年和腿脚还利索的老人管着,年纪再大点的就坐在东边晒稻谷的广场上喝茶讲大道。
日子啊,是比以前好了,鸡鸭鱼肉这些菜不用再等到过年才摆上桌。但一代自有一代的命,这离真正的富足好日子还差个十万八千里。
早些年徐父徐母在外地打工,工薪少受老板的气多,与小清欢聚少离多。等攒了些积蓄,夫妻二人还乡,在家门口搭了一个棚子,又在最外面那间屋子里放上桌子椅子,扩建了自家厨房,打算经营小本买卖。徐父年轻时走南闯北,舌尖上留了不少本事。夫妻俩凭借多年饕餮客的经验,小厨房做出来的罗村土家菜有着天南地北的味道。罗村人尝着新奇,这特色菜肴又仅此一家有,徐父的算盘打对了,生意自然好得不得了。
2003年,徐父又出了一笔钱把砖瓦房的一楼装修成餐馆,挂上牌子,门上贴着红对联,正式取名为“有味餐馆”。人间有味是清欢,这一年,徐清欢七岁。
一个七岁孩子眼里的世界毫无疑问是干净的,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罗村里的孩子多为放养,会跑会跳时就放在门口。大人找大人做事,小孩找小孩玩乐,丢不了,饿了就回家吃饭。那个时候物资少,可小孩机灵,花样多。一张纸能折成“东西南北”,一根细绳在手里来回串成不同的形状,五六个玻璃弹珠能玩上一天。几个人分一包五毛钱的辣条,吃完了还要吧唧手指,还有用那萝卜丝做成的“无花果肉”、面筋做的“香菇肥牛”、嚼起来“咯吱咯吱”响的米炮筒……小孩嘛,总是容易满足。
清欢家里开餐馆,徐父徐母变着花样给罗村人民炒菜,自家桌上却吃得清淡。好在清欢的胃口好伺候,一道简简单单的炒酸豆角,就够她开心地吃下一大碗饭。徐父研究餐馆里的菜谱,徐母就在家里掌勺。徐母是个典型的江南女子。她身材矮小,皮肤偏白,眉眼清淡,终日素净着一张脸,脑勺后扎个低马尾,说话时带有几分吴地的口音。徐母给客人上菜时,有好事者调侃她的外来口音,她也不争,性子和气说不出什么重话来。
炒酸豆角是徐母的拿手菜。在清欢的记忆里,这股酸溜溜的豆角香从一楼飘到二楼,胜过了任何一道有味餐馆里的菜肴。她隔着那层布满油烟的纱窗,看着厨房里徐母娴熟地炒菜的身影。徐父为外面的客人忙活着,做红烧肉、切酱鸭、蒸鱼汤,清欢就等徐母锅里的那一道菜。
“豆角好喽。”徐母端着豆角出来时摸摸清欢的脑袋瓜,示意她去拿筷子吃饭。
吃酸豆角要配白米饭,还要一个荷包蛋。荷包蛋要是半熟的,筷子戳进滑嫩的蛋白皮里能流出金黄色的蛋黄来。清欢这点是跟徐父学的。以前徐父带她去镇上的面馆里吃面的时候,总喜欢加个半熟的荷包蛋。徐父说,煎得太老会失了蛋黄的口感,还不如不吃。
半熟的荷包蛋浇上酱油,清欢喜欢夹些酸豆角放进蛋黄里,再将蘸上蛋黄的酸豆角埋进松软的白米饭中,夹起一大口送入口中。这其中有豆角的酸脆、拌上酱油蛋黄的咸滑,米饭的柔软清香,三种味道在唇齿间翻滚,完美结合。这是清欢发明的独家吃法,若是嫌麻烦,就将酸豆角和肉沫拌着白米饭吃。
除了这些,清欢吃蟹也很有一套。沿海人家的饭桌上螃蟹是常客,且肉多而肥美。清欢喜欢把蟹肉挑出来放进蟹背壳里,蟹腿肉最有嚼劲也都剔得干净。在满是蟹肉的蟹背壳里压进一些米饭,让鲜美的蟹汁融入其中,再铺上一层蟹黄,最后淋上几滴酱油,“蟹堡”就做好了。清欢双眼发亮,这样的美味,她要留到最后才吃。徐母笑她吃饭跟玩似的,难怪人瘦小得跟豆芽菜一样。
其实清欢除了瘦点矮点,在四方邻居心里一直是个乖巧的孩子。七岁的清欢在镇上的小学读一年级。原本以清欢的户口去不了镇上的学校,还是徐父托了关系进去的。知道消息的那天,清欢坐在餐馆最角落的那张桌子上“呲溜呲溜”地吃着炒面。徐父出去接了个电话,进来时双手握拳,面带喜气地宣布了这个好消息。徐母心里也高兴,但免不了对着吃面的清欢一顿“唠叨”。
罗村虽然挨着镇子,但两个地方的人却扯不上一点关系,谁也不愿意拿正眼瞧对方。清欢倒是争气,入学的第一个学期就挂上了红领巾,校服穿得整洁,马尾梳得高高的,字也写得端正,见到老师主动问好,俨然一副祖国小接班人的模样,跟镇上的孩子差不了多少。
学校里小孩子一起玩,一起写作业,一起偷偷吃零食,放学三五成群地一起回家。而清欢每次都是被徐母接走的。有时餐馆里生意忙碌徐母穿着蓝色的围裙就赶来接人,背上清欢的书包领着她就走。
恰巧遇到清欢的同学,班里多事的小胖子嚼着手里的年糕串串不解地问道:“徐清欢,为什么你每次都不跟我们一起走?”
清欢歪着脑袋,手指着一个方向说:“因为我的家在那里呀。”
小胖子看着她手指的那个方向,那里是哪里呀?为什么跟自己回家的方向完全相反呢?小胖子舔了舔油腻腻地嘴唇没想明白,身后跟他一起回家的同学们也是一脸糊涂。
从镇子到罗村也就是一条路的距离,过了这条路,那就是另一个天地。就像小胖子他们永远不会知道清欢的课余生活会是什么模样。
青青的是河边草,收稻米的吆喝声,有味餐馆里的饭菜香飘摇到人民大会堂,清欢趴在二楼的阳台上写作业,罗村人民闲暇的傍晚她收于眼底。
而这时,徐母通常在收拾桌椅,等待着食客的到来。门外传来一阵“叮铃铃”的声响,不一会儿,一个看起来和清欢年龄一般大的小子从自行车上跳下来,风风火火地走进了餐馆。
“清欢妈妈!”
那小子名叫余盛,是土生土长的罗村人。余盛的爸妈是徐父外出打工时的“战友”,后又一起回乡干起了个体户,战线统一自然结下了深刻的革命友谊。不同的是余家祖上留下了些房产。余父又是三代单传,做主卖了房子,跟人合资在郊区划了块地皮搞“建设”。这生意在近两年才起色,余母不信余父能倒腾出什么大本事也不愿成天在家度日如年,便在罗村的菜市场边上开了家副食品店。家里就只有余盛一个儿子,取名为盛,是希望老余家能兴旺昌盛下去。
余盛从小鼻梁就高,大眼剑眉,肤色略白,算是罗村小孩里洋气的长相。徐母是看着余盛长大的,自然喜欢这大小子。
“是阿盛来了,”徐母笑眯眯地看着他,“来找清欢?”
余盛冲徐母点头,双眼却看向那通往二楼的楼梯,“清欢妈妈,清欢在吗?”
没等徐母开口,楼梯上方传来“啪嗒啪嗒”的声音,“阿盛哥哥!”清欢穿着拖鞋从楼上跑下来,余盛不由自主地咧开嘴笑。
“妈,我作业写完了,跟阿盛哥哥出去玩。”清欢跟着余盛走向门外,回头喊了一句。
徐母点头,“记得早点回来吃饭,叫你阿盛哥哥也过来吃饭!”
“知道啦。”清欢骑上自行车,余盛在后面推着它,嬉闹声渐渐远去。
清欢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认识余盛的,打自己记事以来,隔壁家的阿盛哥哥就跟自己一起玩了。在还没上小学之前,小孩手里的空闲时间多,村里的任何一个地方都能见到他们的身影。
清欢小的时候家里刚做餐馆的生意忙得顾不上她,就把她送去奶奶家玩。清欢的奶奶家也在罗村,和她家之间就隔了个菜市场。大多数时间余盛也跟着去,和清欢躺在一张凉席上,有时看着老屋灰褐色的天花板和房梁上落灰的蜘蛛网,有时迎着夏夜里缠绵的细风,数着星河璀璨,听着奶奶口中的街坊传奇故事入眠。
无论在罗村还是在镇上,小孩子都喜欢玩一种叫“过家家”的角色扮演游戏。清欢和余盛也玩,不过那时正逢央视版的西游记热播,清欢对唐三藏一行人西行的故事痴迷得不得了。每次玩游戏,清欢扮演神神叨叨的唐僧,余盛扮演抓耳挠腮的孙悟空。余母的副食品店里也卖些塑料玩具,可惜没有金箍棒,余盛找了一把玩具刀充当兵器。他又给清欢找了一把玩具剑,虽说电视剧里的唐僧是个不会法术的柔弱和尚,但余盛对他的“师父”说,取西经的路上这么多妖魔鬼怪,需要武器防身。清欢对此甚是满意。
就这样,清欢一手握着宝剑一手立在胸前,口里念着经在前面走。余盛背着大刀,探头探脑地在后面耍宝。遇到巷口的一棵大树,余盛跳起来拦住清欢,“师父,小心树妖!”说着,他拔出身后的刀向那棵树砍去,可惜一片叶子都没从“树妖”身上掉下来。
清欢老神在在道:“阿弥陀佛,悟空,你的金箍刀法力不够大,还是试试为师的金箍剑吧。”清欢潇洒地抽出宝剑递给了余盛。
余盛接过宝剑仿佛充满了力量,猛地冲树一砍,结果“啪”地一声,树没砍断,宝剑倒是断了一半。余盛握着剑柄傻眼,不知所措地扭头看向清欢。清欢惊得张大嘴巴,等她反应过来时,嘴角不由自主地向下撇,眼里泛起泪花。到底还是个孩子,她“哇”地哭了起来。这下余盛可急了,“清欢,清欢……你怎么哭了……”
清欢哭的自然是那把断剑。当初余盛给她宝剑的时候,她不知道有多高兴。那个时候除了央视版的西游记,TVB的武侠剧也很盛行。清欢看不懂剧情,但每次看到女侠们手握长剑在山谷间御风而行的样子又是羡慕又是向往。所以余盛给的一把宝剑,也让她过了一把“女侠瘾”。
可是这些事情余盛不知道,他以为清欢只是没了“防身武器”在跟自己生气。余盛火急火燎地奔进自家小店,在一堆塑料玩具中挑出一把他认为最好看的宝刀递给身后抽抽搭搭的清欢。不料清欢连看都没看一眼,反而哭得更响了。余母平日里很疼清欢,蹲下来为她选了一把漂亮的斧子,摸着她的头说,“清欢乖,不哭了,阿姨送你把斧子。你记得吗,小沉香就是用斧子劈山救母。”
清欢止住了哭声,盯着那斧子却仍没有接受,眼泪还是“吧嗒吧嗒”往外掉。见过哪个女侠的武器是斧子?清欢只想要宝剑。可那堆玩具里有刀有斧,就是没有了宝剑。余母也很无奈,只得数落起自己儿子来。
女侠梦是小清欢心里的一个梦想,唯一的一把宝剑断了,她心里的梦想就破灭了。梦想破灭了,天就塌下来了。
最后还是清欢的奶奶解决了这件事。清欢枕在奶奶膝上,看她在那条裂缝中粘上胶水,轻轻接上断剑,再用力一按,又变成了之前的样子,就是中间多了一条细小的缝隙。可是这有什么关系呢?清欢的心情有阴转晴,只要宝剑回来了,她又可以继续做女侠了。
奶奶笑眯眯地擦干她的眼泪,柔声说:“女孩子不能老哭鼻子,你看你阿盛哥哥都急了。”清欢扭头看向站在门口的余盛,见余盛吸了吸鼻子,咧开嘴对她笑,可笑容里充满了愧疚。不知怎么,这一刻的清欢鼻子发酸得很。
这些都是上小学之前发生的事了。现在的清欢学会将以前的两角辫子梳成一个高高的马尾,喜欢穿着白衬衫校服,挂着鲜红的红领巾。虽然余盛只是在罗村边上的小学念书,但他跟清欢依然是最好的玩伴。
余生推着自行车,清欢坐在上头,迎面惬意地张开了手臂,“阿盛哥哥,我们今天去哪里玩?”
余盛说:“我们去田野,去看刘大爷家的荷塘。”
清欢一直记得那时田野里飘过来的风,是六月初的味道。学校里的老师曾教过一句诗“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班上的同学没有见过露尖角的小荷长什么样。只有清欢知道,因为罗村的田野,因为刘大爷家的荷塘。
余盛拉着清欢走在田垄上,周围是绿色的稻浪。远处的刘大爷坐在荷塘边剥莲子,看到余盛清欢二人,眼角笑出了皱纹。刘大爷无妻无子,就靠这片荷塘讨生活。清欢接过刘大爷手里嫩黄色的莲子,因为去了莲子心,莲子入口甘甜,嚼之生涩。
在田野里玩累了,余盛和清欢就双双躺倒在高草垛上。余盛喜欢舒舒服服地翘起腿,眯着眼哼着小曲。而清欢喜欢抬头望天,看天边红橙黄相间的余晖,数落日之处归去的飞雁。这个时候,清欢的小脑瓜里总会冒出各种各样的问题。接着,她总会第一时间跟余盛分享。
“阿盛哥哥。”清欢伸手点着天空中飞鸟的数量,嘴里问道。她听到身旁的余盛迷迷糊糊地“嗯”了一声,她又问,“阿盛哥哥,你长大以后想干什么呀?”
余盛听着清欢的话,原本快要睡着的他,突然“刷”一下睁开了眼睛。他看到远处天边的雁群逐渐飞远,后边落队的孤鸟发出“啾”的一声鸣叫。
“我想学画画,”余盛两眼发亮,“我长大以后要当个画家。”
“画家啊,”清欢不由得拍着双手,咯咯地笑起来,“真好!阿盛哥哥,我祝你以后成为一个特别特别厉害的大画家!”
清欢知道余盛喜欢画画,而且画得很好。每次他俩在奶奶家的那张木头写字桌上比赛画画时,余盛总是画得比她好。余盛画什么像什么,就连毛笔字也是余盛写得好。奶奶说,这是天赋,不是每个人都有的。
余盛在听到清欢的祝福后咧开小嘴,眉毛飞扬。他反问清欢道:“清欢,那你呢?你长大以后想干什么?”
“我啊,”清欢摆弄着手指,慢吞吞地说,“我还没想好,可能……可能留在餐馆里……跟爸爸妈妈一起……”
“啊?难道你想一直都留在餐馆里?”余盛提高了声音,“你不想去外面的世界看一看吗?”显然,他对清欢的回答很不满意。
“我……我不知道啊……”清欢低头涨红了小脸,眼角渗出些泪花,“我说了……我还没想好……”
余盛知道,女孩子总是拖拖拉拉,拿不定主意。他想了想,下了个决心,转身对正在偷偷抹眼泪的清欢郑重其事地说道:“清欢,等我以后成为大画家了,我带你去外面的世界看一看,好不好?”
“真的?”清欢转哭为笑,她向余盛伸出小指,“那我们要拉勾上吊,一百年也不许变。”
“好好好,”余盛勾住清欢的小指,又补充道,“一万年也不会变。”
两个孩子纯真的笑声能驾风传得很远,直到有人的声音从远方传来,“清欢,阿盛,吃饭喽。”他俩才急急忙忙地从高草垛上跳下来,一前一后地向家的方向跑去。
余生寡味是清欢二、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清欢十三岁。十三岁那年,清欢搬家了。
自从罗村要拆迁的消息刚传出,罗村的大人们就激动坏了。东谷地、花烟巷、田垄上,还有清欢家的餐馆里,只要有大人的地方,就能看到他们伸着脖子,大声争着“你家能分到几套房子”、“咱们村能补贴到多少钱”。
就连徐父也拿着餐馆里的破计算器,一边算着账,一边红光满面地跟徐母讨论新房子的大小和户型问题。
清欢不懂什么叫做“拆迁”。她只知道他们家要住新房子了,她还知道她心爱的奶奶还有阿盛哥哥一家也跟他们搬去同一个地方,也要住新房子了。住新房子总归是件好事,再加上最近徐父徐母心情好得不得了,饭桌上也加了几道菜。清欢高兴地觉得,要搬家了,真好。
那如果以后有一天,她想罗村,想刘大爷家的荷塘了怎么办?清欢想,这有什么关系!那就再回来看看呗,反正新家离罗村也不远。
2009年的秋天,清欢一家分到了三套房子。他们住进了最大的一套房子里,在二楼,阳台向南。徐父在小区两旁的街道上租下了一家两层楼的店面,学城里人赶时髦,把“有味餐馆”改成了“有味私房菜”。还是原来的配方,只不过店面比之前足足大了两倍。
同年,清欢在小区旁边的中学里注册报到,跟她一起入学的还有余盛。他们约定以后都要一起上学放学。
进入青春期后的清欢渐渐地长开了,性格也开朗了,属于她的天赋慢慢地显露了出来。清欢所在的中学建校不久,一切都比较新颖。除了学习,学校还重点抓艺术这块。清欢向来喜欢看书又喜欢天马行空地想象。在一次课堂上的讲故事比赛中,她脱颖而出,被语文老师选中进了学校的主持团。
团里的哥哥姐姐们都很喜欢这个会讲故事的小妹妹,长得又乖,没什么心思,但关键的时候又能想出些古灵精怪的点子。他们都很愿意带着清欢主持。主持团为清欢打开了一个新天地,以前她总以为罗村的高草垛上就是舞台,她能和她的阿盛哥哥快乐地在上面跳啊蹦啊。现在她能站在真正的舞台上,手里握着话筒,看着底下的同学、老师,还有阿盛哥哥满怀期待地望着她。这别提有多骄傲了!
而他的阿盛哥哥就更厉害了。学校重视有艺术特长的同学,很快就发现了余盛这块画画的好苗子。市里的美术教育专家来学校做考察时,看到余盛的作品,也直言“这孩子确实有画画的天赋”。校长决定让学校里留洋归来、资质最老的美术老师收余盛为徒,好好地培养,能为学校得奖争光。清欢知道后,也跟着沾沾自喜起来。
以前清欢设想的未来是,她留在自家的餐馆里帮爸爸妈妈的忙,等她的阿盛哥哥成为大画家,就带她去外面的世界看看。现在她梦想的未来有一点点改变。她的阿盛哥哥当然还要成为大画家,而她要成为主持人,然后他们一起去外面的世界看一看。
可是人生总是十有八九不尽如人意。小时候是这样,长大以后也是这样。很久很久之后,清欢总想,如果那年余盛没有搬走,如果那年他们一起并肩作战坚守梦想,会怎么样呢?
人生啊,十有八九之事总不尽如人意。
初二的下半学期,余母一直不看好的“房地产事业”让余父倒腾出了一番天地。余父的腰包鼓了,换了新车,还在市中心买了一套房子。有钱了便不愿住这安置房了,余父余母早早安排起要搬去市中心的事。这事余盛知道,徐父徐母也知道,清欢最后一个知道。
余盛知道他搬家这个事,清欢肯定是最伤心的那个。他不知道如何向她开口,便在心里憋着。清欢从徐父徐母那里得知后自然又难过又生气。她想找余盛问个清楚,可最近主持团排练频繁,徐父怕她辛苦,上下学都接她。
两个人拖着拖着,一直拖到了余盛要搬走的前一天晚上。余盛一家和清欢一家坐在有味私房菜里,多年的老邻居在把酒话别。余父和徐父都是性情中人,两人勾着肩喝得酩酊大醉。余母和徐母拉着手说悄悄话,眼里闪着泪光。而余盛偷偷地往背后拉了拉清欢的衣角,两个人溜出了餐馆。
清欢原本准备了好几页要跟余盛说的话,可真正见了他,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余盛本来都想好了怎么跟清欢道歉又怎样安慰清欢。可借着一旁昏黄的路灯,他看到清欢撇着嘴,豆大的泪珠“吧嗒吧嗒”地向下流。
“清欢……你……怎么哭了?”余盛慌得手足无措,“别哭了,清欢。要不……要不你打我两下吧。”
清欢看到余盛撩起衣袖真的把手臂伸过来时,“嗤”地一声笑出声来。她把余盛的手推回去,嗔怪道:“你怎么还跟小时候一样,连安慰人都不会。”
余盛“嘿嘿”地笑起来,摸摸脑袋,“你也跟小时候一样,爱哭鼻子。”
清欢脸一红,吸了吸鼻子,止住眼泪,拉着余盛的衣角,吞吞吐吐地问道:“阿盛哥哥,你们搬走以后还会回来吗?”
“当然会回来!”余盛笃定道,“我已经跟爸爸妈妈说好了,只要一有空,就回来看看。清欢,如果你想我了,记得给我家打电话!”
“谁,谁想你了,”清欢红着脸低下头,又道,“那阿盛哥哥,你去了新学校之后还会学习画画吗?”
“当然会!”余盛拉过清欢的手,拼命点头,“清欢,你还记得我们的约定吗?等我成为了大画家,一定带你去外面的世界看看。”
“嗯,我记得的。”清欢抽出被余盛紧握的双手,仔细打量着眼前的少年。高鼻梁,浓眉大眼,还像小时候一样好看,清欢如是想。所有在主持团里学到的口才技能好像全都用不到,千言万语到嘴边都化作一句话,清欢小声地说:“阿盛哥哥,你别忘了我啊……”
好像很多东西随着余盛一家的搬走后,也渐渐远去了。比如那夜星空下小儿小女般的忸怩姿态,无忧自在的少年时光,关于童年关于罗村的记忆,那些清欢拼命想留下的,却怎么抓也抓不住。随着初三的到来,主持团换届了,清欢把舞台留给了学弟学妹们,投入到中考的准备中。
清欢偏科严重,英语语文好,数学科学差。可在模拟考试中,拉分的正是理科。所以每次把全部分数加起来,清欢只能排到班里的十名开外了。徐母对清欢的要求严格,再加上升重点学校的压力所在,每次拿到清欢的成绩单和花花绿绿的文理科排名分析图,都免不了黑着脸一阵训斥。
班里的同学常说一句话“分数分数,学生的命根儿”。清欢攥着成绩单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想,何止是命根儿呢?她把她所有的时间都花在了学习上,没有人羡慕她从前是那个手握金话筒站在学校舞台上神采飞扬的徐清欢。如今的清欢也只是个成天为分数苦恼的初中生罢了,平庸无常。
清欢记得成绩单发下来的那天,她一个人在教室里坐了很久。等到所有人都走光了,她才拖拉着起身。老式课桌椅的破桌脚被地面磨得发出“兹——”的声响,语文老师进教室叫她的时候,清欢收拾完东西正准备回家。
清欢跟着语文老师走进办公室,老师先拿起她的成绩单看了一会又放在一旁,转而递给她一份报名表,跟她说:“市里的艺术高中来我们学校招生。这个学校挺不错的,老师觉得你不妨去试试。”清欢接过报名表有点发愣,报名表的底下注释着一行字:本校开设表演班、舞蹈班、播音主持班、空乘班……播音主持班,这几个字让清欢眼前一亮。
晚上在家吃过饭,清欢特别积极地帮着徐母收拾碗筷。徐母拍拍她的手,示意她去写作业。清欢才放下抹布,抓着书包缩在一旁的课桌边,可心思却怎么也集中不了。直到徐母干完活坐下来歇息时,清欢走过来向徐母小心地递上那份报名表,鼓足勇气说:“妈,市里的艺术高中来我们学校招生,老师觉得我可以去试试。而且……而且我自己也有兴趣……”
“艺术高中?这一年要多少学费?”徐母瞥了一眼上面的报名表,又翻过去看后面的学校介绍。看着看着,她的眉头渐渐聚成山峰,嘴巴不由得向下撇,“学费这么贵!这什么学校啊?”
“妈,老师说这是很好的艺术高中,电视台都来采访过。他们今年招30个人进他们的播音主持班,我想去试一试。”如果能得到专业老师的辅导,如果能进艺术高中,如果能再站在舞台上主持……这些都是清欢梦寐以求的啊。“妈,我之前在学校的主持团,也有点经验,我想……”
“播音主持?”徐母厉声打断了清欢。现在的徐母可不是早些年前那个素净着脸扎着低马尾说不出重话的徐母了。在日夜打点餐馆的岁月里,她微微有些发福,长发变成短发,口音里带着浓重的市井味,“清欢你学这个干嘛?学这个出来以后干什么?你知不知道现在的工作有多难找?”
“我知道我知道,”清欢急了,她拉过徐母的衣袖,“可是我喜欢主持,我想当个主持人。妈,我向你保证,我进艺术高中以后肯定会好好学习的!我肯定会比别人更加努力!”
“学习?”徐母拔高音量,“你别跟我提学习!你现在的成绩很好了?”她起身,扔下那张被揉得皱巴巴的报名表,“别想了,成绩都搞不好还想学当明星?别想这些乱七八糟的,好好读书!”
徐母的一句话,清欢像是被判了死刑,整个人仿佛是个被打蔫的茄子,灰头土脸的。她拾起那张报名表,低头揩去眼角的泪水。
那天晚上,不管清欢怎么哀求,徐母终究不同意她的想法。徐父帮着餐馆的事,家里大事小事都听徐母的。他深夜回家时,见清欢一边红着眼抽泣一边写作业,只当是她跟徐母发生了点小口角,并没多留意。他安抚似的摸了摸清欢的头,“你妈也是为你好,听话,别跟她生气。”
小时候的宝剑断了,只要粘上,女侠梦就还在。可这一次,宝剑是真的断了。
那以后,清欢真的觉得所有她喜欢的东西都离她远去了,舞台、话筒、她的梦想,还有……她的阿盛哥哥。说起余盛,他们有很久没有见面了,她时常会想念他。余盛说,如果想他了可以给他打电话。可是打电话说什么呢?如果电话那头的余盛意气风发地跟她说,“嘿,清欢,我在新学校里继续跟着老师学美术,老师说我进步很大。你呢?你怎么样?最近在主持团顺利吗?”她要怎么回答呢?
清欢不敢想象,更没有勇气和余盛打电话。她现在和所有普普通通的初中生一样,安安分分地坐在教室里面。不管刮风还是下雨,晴天还是雨天,他们做题、考试,日复一日,月复一月。
之后的几年,清欢常常会重复做同一个梦。梦里的她坐在满是人的教室里,她低着头脸色苍白地做题,胸中像是被压了块大石头。直到她累得喘不过气来,可手却还是一刻不停地写字。
之后的几年,这个时代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逐渐地,波及到了小区门口的餐馆一条街上。人们的口味会随着时代慢慢地改变,即使不改变,接受新鲜事物的速度也很快。
那年的大街上,烧烤、麻辣烫大肆崛起,随处可见的土家鸡公煲、秘制小龙虾、麻辣冒菜等,几乎占有了整个夜宵市场。每到夜晚,他们开始在店门口张灯结彩,摆上烧烤摊和塑料桌椅,火焰炙烤食物的香味伴着孜然独有的辛香和风与尘一起飘摇到这个城市的角角落落,俘获人心。像徐父这样老牌传统的餐馆自然受到了打击,客源量大幅度降低。不过好在很多食客只是图个新鲜,再加上多吃烧烤麻辣烫伤胃且不健康,几个月后,徐父的餐馆里又回来了一些客人。
只是经历过此番大劫,有味私房菜再也回不去巅峰时的状态了。徐父掌勺从不出新花样,炒菜的口味亦如十年前一般。他说,以前多好啊,少油少盐不放味精,以前的菜多好吃啊。徐父怀旧,留下的都是老客人,幸好不多也不少,也够撑撑场面。
而那时的清欢已经是一名带着粗框眼镜的高中生了。她剪着厚重的刘海,遮住了奶奶口中的那个光洁充满灵气的额头,穿着不合身的校服,含着胸走在人群里毫不起眼。中考那年,清欢最后考上了一个普普通通的学校,没有艺术班也没有主持团。校训上第一条说“学生要守本分,好好学习,不能搞特殊化”,所以用黑灰相间的校服包裹住了这群少年少女最好的青春姿态。
在新的学校,清欢有了新的朋友。没有人知道她在过去学校的辉煌,更没有人知道罗村和她七彩斑斓的童年生活。这里的同学大多在城市里长大,也许童年那般的经历说出来,不仅别人不理解,甚至还会被耻笑吧。清欢把过去埋葬在心底,不想,不过问,也不去触碰。
至于,她的阿盛哥哥呢?是多年未见面的老友。也许他在美术班上依然大放光彩,而她却平庸至极。
2015年的夏天,徐家头等大事,清欢高考。徐父徐母是粗人,但也知道高考生的压力。最后这几个月,两人对清欢关怀备至,说话也轻声细语。
等到清欢高考结束后,徐父特意在有味私房菜里摆了一桌,兴高采烈地庆祝清欢毕业。酒过三巡,徐父问清欢打算之后填什么专业。清欢低头扒着米饭想也不想地就说,外语专业。徐母听后满意地点点头。徐父夹起菜,端起酒杯又说道:“上次碰到老余,说起来他儿子今年也高考。清欢你还记得吗?就是那个余盛,初中的时候还在你们学校读过一年。你俩小时候还经常一起玩。”
记得啊……“恩。”清欢仍低着头,怎么会不记得……阿盛哥哥呢?
“他现在怎么样了?我记得余盛这小孩小时候画画可好了。”徐母问道。
“对对对,”徐父拿着筷子一顿,“就是画画!老余跟我说啊,这小孩非认个死理。以前中考的时候就只想读三中的美术班,老余拧不过让他去试试,结果余盛这孩子确实有本事,真考上了。到了高考,你也知道老余这脾气,肯定是不能让孩子自己做主了。真考上了美院,老余说他那房地产事业怎么办?谁来继承?所以是死活也不让小孩考美术了,还是安安分分高考。”
徐父喝得有点上头,说话说得囫囵,但清欢却听明白了。
桌间有人插嘴进来说:“这小孩怎么这么不懂事,家里有这么赚钱的事业不干,去学什么美术?”
“余盛这小孩也真是倔!”徐父继续说道,“高考前一个月还闹着离家出走,最后还是被老余抓回来参加高考。”
“真不让人省心啊!”桌间那人说。
徐母也摇摇头叹息:“不管怎么说,父母总是为自家小孩着想的。”她拍拍一直在身旁埋头大吃的清欢,欣慰道,“还好,咱们家清欢让人省心。”
桌间一阵笑语欢声。清欢始终低着头,手不停地往嘴里扒着白米饭。奇怪啊,米饭明明没有味道,吃到嘴里怎么是咸涩的?就像那失去梦想的那一晚,她独自缩在房间的角落里,品尝眼泪的味道。
她想起小时候她和余盛一起躺在荷塘边的高草垛上,想起那时天蓝风清,没有城嚣,想起那时他们许下的誓言。
“清欢,等我以后成为大画家了,我带你去外面的世界看一看,好不好?”
“真的?那我们要拉勾上吊,一百年也不许变。”
“好好好,一万年也不会变。”
可是一万年这么久,终抵不过一个时代的改变。
就像清欢再也没有回去看罗村一样,她的阿盛哥哥再也没有回来看她。
那句话说,踏花需及时,同惜少年春。可是后来,少年不在了,春也逝去了;梦断了,誓言也没了。
清欢拉了拉一旁徐母的衣角,悄声说:“妈,我吃饱了,先回去了。”徐母正跟人说着话,并未发现她发红的双眼,头也没回地冲她摆了摆手。
清欢起身时,衣袖上粘上了几粒白米饭,等她走出餐馆时才发现。她把粒粒米饭摘下来放在手心里,低着头走路,板鞋踩在路面的落叶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
那么,接下来的日子会是怎么样的呢?清欢想,她好像完成了使命,又好像没有完全。
她把手心里的米饭粒搓成团,黏糊糊地粘在指尖。
就好像是这白米饭,寡寡淡淡。
清欢笑了笑,想把指尖的米饭团扔出去,却怎么也甩不掉了。
余生寡味是清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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