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 朋友们好,我是爱看月亮的明明之月。
今天是2023年10月20日,我在早上第一遍闹钟后醒来,利利索索开始一系列早安流程。
闹钟铃声是“起床挣钱了,富婆!”,典型的深圳口号。很惭愧的说,实力上是拉了深圳的后腿,但气势一定超越了深圳大部队。人穷志不能短,总得有一样事情,能让你体验一下遥遥领先的感觉,再有动力在实力上赶上。
以我的经验教训,闹钟最好摁快点。以前我住过一个某个地方,200米开外的隔壁小区业主投诉到我们物业,说早上此起彼伏的闹钟弄的他睡不好觉,要求拉网式调查。如果不配合改善,就要投诉到12345。
真是的,看看我们小区闹钟,质量好有什么用,素质可太差了。把我们邻居气的,因为投诉没用,他又每天早上骑着小电驴拉着物业亲自上门狂躁调查。坚持了一个月,最后……放弃了。
其实大家都不容易,想清静的睡个自然醒的觉没有错,为了生计和家人三更睡五更起也没有错。只是每个城市的人,既然你当初主动选择了这座城市,也得尽快养成适应这座城市的体质。
别无他法。
我曾有位一墙之隔的邻居,985政法大学妈妈专业,全职带两小神兽,大卷带小卷,一起快乐卷。她家的闹钟是早上5:20 ,我听了三年。可能早起的习惯就是那时候开始的。
所以,我们小区闹钟依旧。
就着闹钟和昨天的广州宝马车主事件,聊聊生气这回事。
睡不着的邻居生气,导致自己不仅一直睡不香,心口还堵的慌,估计他家的小蟑螂的心情都跟着受影响。宝马车主不知道是为何生气,一气之下疯狂追逐,结果一番操作丢了卿卿性命。
谁的损失更大?
有人评论说不知道宝马车主气消了没有,不知道车辆起火后车主后悔了没有。这个世上再没有人知道了。知道的只有当事人自己。
收到一个互动提问:“上班一天就被开除,你会选择仲裁还是算了?”
我是这样回答的:
“按照刘润老师的思路来解答,对你而言,哪一种方案的损失小,就按哪一种。哪一种方案的损失大,就应该尽量避免。如果你注重仲裁成功后的利益,以及刚好想要增加法务这方面的能力,就选择仲裁;如果你更注重自己的时间价值,有更重要事情等着你,那么,或许你用于奔波仲裁的时间价值,远远大于仲裁所得利益本身,那就算了。”
刘润先生认为,每个人心中都应该有三种对错观:
①法学家的对错观
②经济学家的对错观
③商人的对错观
判断损失发生后应该怪谁,就看谁因此损失大。一件事情出现不好的结果时,责怪、埋怨、后悔都是无用的,它们改变不了结果。如果自己有所损失,只能怪自己,也只有自己才能改变事情最终的结果——靠自己,自强者万强。 的底牌》
——刘润《底层逻辑——看清这个世界的底牌》
如果仅仅是评价,可以选择法学家的立场;如果是当事人,建议选择商人的立场——我的错,都是我的错,因为“我”的损失最大。
启昌老师有一天晨间日记里提到,他作为新手司机的一个感悟:只要是发生了碰撞,哪怕是被人追尾,都是自己的错。我当时手动跟启昌老师说,你将会是中国好司机。
这个说法有两层意义。一是事实是,无论什么情况下的剐蹭,确实都是自己的错。被人追尾,多少有自己注意不集中,或预判失误的错;发生剐蹭,总得停下车来,花些时间与双方沟通协商,浪费自己时间,是更大的错。
回归本质,谁的损失大,就是谁的错。如果双方都损失了自己认为重要的东西,就是双方都有错。
除了需要养成适应一座城市的体质,更需要养成适应现实生活的体质。
题外话,启昌老师小我一打,但无论作为一名普通司机,还是生活实践者来讲,他的成就和能量都超越了一大拔的年龄更大的人。跟随智者,再向前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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