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德琳
《六国论》是近千年来公认的名篇佳作,常见的一种解读是将其定位为议论文写作的典范,比如教材上就有这样的评价:文章脉络非常清楚,始终围绕六国之亡“弊在赂秦”的中心论点,层层展开,反复论证,透彻严密,具有强大的说服力。在实际教学中也有很多老师用它来指导学生议论文写作的教学建议。
然而在真实的学习过程中学生提出了很多疑问,代表性的有以下几条:
⑴如果不赂秦,就可以避免被灭国吗?
⑵赂秦真的是破灭的主要原因吗?
⑶苏洵只是说明了自己的观点,而事实真相究竟如何呢?
⑷是“较秦之所得,与战胜而得者,其实百倍”吗?应该差不多啊。
⑸苏洵认为赵国因李牧被杀,这与本段论点“不赂者以赂者丧”有何联系?
⑹文章最后两段的用意是什么?
分析学生的问题,可以看到⑴⑵⑶指向的是文章的论点,⑷指向的是论据,⑸指向的是论证过程,⑹指向的是苏洵的写作意图。由此可见学生对《六国论》作为一篇议论文的说服力是提出了严重质疑。那么《六国论》是不是议论文写作的典范呢?教师要引导学生从质疑出发,进行重事实、重逻辑的审辨式阅读,才能对这个问题做恰如其分的回答。
批判性阅读是批判性阅读(Critical Reading)的另一种翻译,强调在阅读过程中运用批判性思维,对所读文章进行理性分析,查找相关资料,判断信息的真实性。并能在此基础上分析文章所列举的信息是否能够支持作者的观点与立场。此外了解作者的写作意图,试图辨别自己和作者观点背后的假设、立场和视角的异同。
批判性思维的核心是论证,批判性阅读必须重构论证,其目的“是表达作者在文章中表达出来的意思。所以,忠实原意,不管它是否合理,是重构论证的第一‘教条’。在我们需要补充必要的前提(所谓隐含前提)或结论时,也需要以原意为准则”。梳理苏洵《六国论》的论证过程,我们可以看到这是一个复合式的论证结构,用相互依赖的两个前提(分论点)“赂秦而力亏,破灭之道也”和“不赂者以赂者丧,盖失强援,不能独完”来论证中心论点“六国破灭,非兵不利,战不善,弊在赂秦”,并举出相关的论据来支撑每个前提,最后作者提出警示:“为国者无使为积威之所劫”。其论证过程我们可以图解如下:
苏洵认为六国灭亡的原因是“弊在赂秦”。这一中心论点是否符合历史事实姑且不论,但要分析其文章是否做到了逻辑自洽。在《六国论》后面部分苏洵写到:“以赂秦之地,封天下之谋臣,以事秦之心,礼天下之奇才,并力西向,则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咽也。”由此可以反推苏洵认为图存之道是重用谋臣、礼贤下士、六国联合。这几点既有内因的国力自强,也包括外因的政治外交。与之相应,灭亡之因也应该包括这两方面。但苏洵在开篇时只将原因锁定在政治外交上,文章前后出现了自身逻辑上的矛盾之处,论点的说服力降低了。而事实上六国灭亡的原因比较复杂,不同的作家对六国灭忙的原因持不同的态度。如贾谊在《过秦论》就说到:“当是时也,商君佐之,内立法度,务耕织,修守战之具;外连衡而斗诸侯。”杜牧在《阿房宫赋》中则认为:“灭六国者六国也……使六国各爱其人,则足以拒秦。”
这两篇文章都是学生在高中所学,可以相互参考。结合之前的知识积累,学生对六国灭亡的原因有深入的认识:“弊在赂秦”只是六国灭亡的一个非主要原因,把众多非主要原因中的一点当作最重要的理由摆出来,有以偏概全之嫌。
解决论据方面的疑问需要查找资料,对韩、魏、楚三国送出去的土地与战败所失的土地做出明确的比较。从史料来看韩魏楚三国送给秦国的土地远远低于战败所失的土地,以韩国为例,其赂秦有两次:公元前290年,韩国将武遂二百里的地方送与秦国。公元前263年,十四年,韩献垣雍于秦。而从公元前301年到公元前230年被秦所灭,韩国战败失去土地的次数为13次之多。举其中三例来看:公元前293年,秦败韩赵联军于伊阙(今河南洛阳市南),拔五城。公元前291年,秦攻取宛。公元前330年,秦伐韩宜阳,取六邑显而易见,韩国战败所失的土地远远多过其贿赂秦国的土地,所以“较秦(受赂)之所得,与战胜而得者,其实百倍。诸侯之所亡,与战败而亡者,其实亦百倍”是绝对的夸大其词。那么以此作为论据来证明“赂秦而力亏,破灭之道也”的观点,其说服力就大大降低了。
苏洵认为赂秦而力亏,是韩、魏、楚三国灭亡的原因。这是缺少说服力的。他认为“不赂者以赂者丧”的齐燕赵三国,失败的原因是“盖失强援,不能独完”,也就是没有盟友,就会走向灭亡。这种看法及论证又是否合乎议论文的严密呢?
首先我们分析“盖失强援,不能独完”分论点是否能够成立。失去强大的外援,就一定不能够保全吗?有强援是可以保全的原因,这没有问题。但它是可以保全的唯一原因吗?显然不是,强援只是可以保全的原因之一。那么去掉这个之一,还有其他的之二、之三……不能因为否定其中的一点原因,就把所有的原因都否定掉。所以这个论点本身不够严密,用不严密的分论点来证明中心论点,同样是要打折扣的。
即便姑且承认苏洵的“盖失强援,不能独完”是有道理的,我们也会发现论证过程是不严谨的。在分析齐燕赵三国灭亡原因时,作者应该扣住“盖失强援,不能独完”这一观点,指出这三个国家的强援都是谁,在失去强援之后处在怎样孤危的境地之中,然而文章并没有按照这一逻辑展开,反而是集中笔墨写这三个国家自身的问题所在:齐国是“与嬴而不助五国”,燕国是太子丹“以荆卿为计始速祸焉”,赵国是“洎牧以谗诛,邯郸为郡,惜其用武而不终也”。并且在这一段结尾又运用假设论证再次强调其自身原因:“向使三国各爱其地,齐人勿附于秦,刺客不行,良将犹在,则胜负之数,存亡之理,当与秦相较,或未易量。”也就是这几个国家的灭亡与有没有强援并没有关系。而唯一能与“盖失强援,不能独完”相联系的一句是“且燕赵处秦革灭殆尽之际,可谓智力孤危,战败而亡,诚不得已”,然而这句话也是一个事实不准的论据。赵国是六国中第二个被秦国消灭的国家,不能称作是“殆尽之际”。这样的分析论证缺少因果联系,逻辑性弱,是不能证明分论点“盖失强援,不能独完”的。
分析至此,我们可以见到《六国论》对六国灭亡原因的分析论证不合事实之“真”、逻辑之“理”,在立论、论据与论证有偏颇之处,所以不能看作是严谨典范的议论文。据此理解,是否就可以认定《六国论》不是一篇好文章呢?对此,吴格明老师曾经有过解释:“《六国论》作为议论文,当我们进行批判性思维讨论、研讨、理解的时候,是在语义层面上进行的;当我们说这个文本主要价值的时候,是在语用层面上说的。它们互补影响。不能因为它有这样的好处,我们就不承认这样的缺陷。当然也不能因为有这样的缺陷,我们就不承认它的语用价值。”
那么《六国论》作为传统名篇,其得到认可的语用价值何在?苏洵是不是真的认为六国破灭的根本原因是赂秦?这个答案不难找寻:北宋王朝对外敌西夏和契丹一直纳币求和,用重赂来换取和平,这让以天下为己任的作者深深忧虑。苏洵在《上韩枢密书》曾说到:“洵著书无他长,及言兵事,论古今形势,至自比贾谊。所献权书,虽古人以往成败之际,苟深晓其义,施之于今,无所不可。”也就是说苏洵在对历史事件的评价中,往往是饱含着深重的现实之痛。而《六国论》作为《嘉祐集》中的一篇,其潜在的阅读对象是北宋的统治者。所以苏洵带着沉痛激切的情感站在六国的立场上,指出六国灭亡的根本原因是“赂秦”,不是要为六国灭亡的原因寻找一个历史结论,而是为了讽谏北宋王朝能吸取历史教训,抛弃投降主义的外交政策,奋起抵抗外侮。正如清代朱川评价《六国论》所说:“借六国赂秦而灭,以暗刺宋事,其言痛切悲愤,可谓深谋先见之智。” 有这样的先入之意,苏洵是不可能战站在事实的基础之上去客观评价六国灭亡的原因的。我们可以这样说,《六国论》虽然不合事实之“真”、逻辑之“理”,但却合乎作者的主观之“情”。
如果说苏洵因为当时的社会背景选择了利于自己的观点,那是否意味着一篇文章只要有自己的立场和创作意图,就可以成为名篇呢?这里就还需要从文章学的角度上去考量《六国论》。在行文上,苏洵多用短句,少用虚词,如文章开头表明观点“六国破灭,非兵不利,战不善,弊在赂秦”,直接明了,干净利落,显得理直气足、掷地有声。在中间的论证部分,苏洵运用了多方面的对比,从数量、难易程度上来论证自己的观点,并从修辞上形成了对偶和排比,文气的充沛使文章显得雄辩。到最后两段时用两个感叹词开头,一个“呜呼”一个“嗟乎”表达了作者沉痛的心情和深沉的告诫。苏氏三父子和李桢所写的四篇《六国论》,通常认为苏洵所写为最上,与苏洵在行文上的特点是分不开的。
批判性思维为我们重新审视文本提供了很好的思考角度,能够将文本价值最大化,也能够引导学生进行深入的真实学习。在这样的学习过程中,师生都树立了一种与传统名篇平等对话的信心与态度,他们的质疑精神得到了培养、独立思考能力得到了提升,分析论证能力也得到了锻炼。而运用批判性思维审视言语作品,探究和发现语言现象和文学现象,形成自己对语言和文学的认识,正是学生所需要掌握的语文核心素养之一、也是语文教学的重要目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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