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一句老话——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这个“理”,用当代的眼光来看,在大力提倡依法治国的今天,可以理解为法律的公平和正义。
晚读一公众号《针砭与弘扬》转发的一篇文章《北京红黄蓝幼儿园虐童案最新进展:检方已提起公诉(附美国涉外民事案件中的长臂管辖原则)》,对美国的法律有了管窥之见。
此文把曾经沸沸扬扬的“三色”幼儿园虐童事件和美国的《海外反腐败法》(FCPA)联系起来,有点耐人寻味。
在本国,如果一个跨过公司(当然是国企)为了拓展海外业务,动用了一些在国内大家都懂的司空见惯的手段搞定了某跨国公司,为国家赚取巨额利润,那么你绝对是一个功臣。然而依据美国的《海外反腐败法》,任何美国企业若是通过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手段为自己的公司获得商业利润,不管你赚了多少钱,为美国政府缴纳了多少税,你面临的都将是法律的严惩。
中美两国价值观的南辕北辙,通过FCPA,表现得淋漓尽致。
此文还提到一个概念,曰美国的“司法霸权”。此前本国媒体大声斥责米国的霸权,无非是经济、军事、科技霸权,我们只所以痛恨美国,因为对待世界上它看着不顺眼的国家及其君主,诸如卡、萨、巴、金之流,如同该国的君王对待自己的臣民,想怎么摆布就怎么摆布。
那么,“司法霸权”是个什么东东?曰“长臂法案”。一言以蔽之,该法案,可以让美国的法律之鞕,越过太平洋和大西洋,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甩响!
耕读堂主人
草于5月29日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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