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以前,大概刚上大学那会儿,听闻一个和女朋友谈恋爱八年之久的同学,在大家都以为他们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时候,却传出了分手的消息。
我身边的人都惊讶地张大了嘴巴,怎么可能!是男生劈腿了?还是女生眼光见长?
谁知道呢!可是那时的我,并没有现在这么淡定,虽然没有明目张胆地议论,但心里不免遗憾,八年啊,怎么舍得,听起来太让人心痛了。这两个人岂不是要伤心欲绝。哎,还要不要再相信爱情啊?
事实证明,那时的我还真的太幼稚,时间足以让一个人改变对某些事的看法。
有些人,认识一会子就已经相知一辈子我从来都不相信一见钟情,总觉得一见钟情所钟情的不过是皮囊,带着冲动的成分。可我又固执地相信,这世界上存在着一见如故的缘分。
我和先生经别人介绍认识,说是介绍,其实别人压根也没怎么给我们介绍彼此,我们只是老远地看了对方几眼,连一句话也未曾说过。
在企鹅和微信上开始聊天,三观正相合,有说不完的话,对方说半句,彼此都能懂得最深层的含义。用他的话说,我们交流起来毫不费力,有许多共同的话题。
那一刻,我想到了一个词,一见如故。
我们从陌生人自然发展为恋人,半年后订婚领证,又过了半年举行了婚礼。
朋友们讶异我是不是有闪婚的嫌疑,我的眼神告诉她们,怎么可能。
我从来都是一个谈恋爱奋不顾身的人,但绝不是一个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的人。我喜欢在感性与理性之间求生存。
结婚一年,我觉得我们已经认识了三五年。
结婚三年,我们还有恋爱时的甜腻。
其实,在爱情里,相恋的时间并不能代表爱的有多深,感情有多好。时间也不是一把绳子,可以捆住两个已经不爱的人。那些因为心疼在一起时间太长,觉得不应该分开的人,其实并不是舍不得爱情。
时间只是一种假象,使人觉得,因为在一起太久,所以两个人很相爱。有时候,它也让人误以为,两个人在一起时间太短,对爱情是不是各怀鬼胎,另有目的。
其实都不是,用梁静茹的一句歌词解释这个问题,那就是,对了就很快。遇不到对的人,再一起十年,二十年,总觉得意难平,这样的感情很难善终。遇见了对的人,什么都很快,一切都理所应当,水到渠成。
有些人,认识一会子就已经相知一辈子和小黄相遇在北国的深秋,树叶绚烂,天气响晴。一切都美的不可理喻。
因为出差的缘故,我们同住一间酒店。
她出挑的高个,纤细的身材,姣好的面庞,一头大大的波浪卷,戴着一副大方文气的眼镜。显得有气质且出众。
见过了太多的美女,她们拥有和小黄一样的外表,却有些与之好不匹配的庸俗灵魂。
她们一天到晚不是讨论着奢侈品,就是谈论怎么样才能嫁个好男人。不是跳着脚大喊,呀,原来曹雪芹是男的,一直以为刘邦是刘备他哥,就是叽叽咕咕议论,女孩子读那么多书有什么用。
不是对美女抱有偏见,而是遇见过太多,内心的虚弱的根本撑不起靓丽皮囊的美人。
如果人美,还有一个有趣的灵魂,那就再好不过了。
我怪自己想太多。
简单的寒暄过后,礼貌的普通话立马切换成了乡音,我们是老乡。
可以前也遇见过老乡,不是行为怪癖,就是性格古怪,反正也没什么好谈的,就礼貌性地客套。
也不知怎么就打开了话匣子。我只记得第二天晚上,我们聊到了半夜,甚至开始彼此谈论对感情的看法,还不可思议地聊到了彼此的初恋,以及相似的分手原因。聊着聊着,越发觉得我们的爱情观好合拍。她也喜欢看书,喜欢旅行,喜欢美食,还想考公务员。我们一致认为,工作只是生活的一部分,但女生也必须要上进。天啦,我们简直有点相见恨晚的感觉,真是话逢知己千句少。
短短的一周时间,我们抽空一起逛街,游玩,吃火锅。就像久别重逢的老朋友。
临别的那天晚上,我们又嗨聊到凌晨两点。我给她介绍了简书这个写作平台,她执意在网上买了一本书送给我。
我总觉得,遇见,真是一个奇妙的东西。
有的人,很早就相识,哪怕十年,二十年,有一天,你发现,你并不了解他。你们有着陌生人般的尴尬。
但有的人,认识一阵子,就像已经认识了半辈子,彼此都能够心照不宣地走进对方的心里。
那些藏在心底对谁也没有言说的秘密,也变成了老友般的熟络与亲切。
或许,那真是一种神奇的缘分,它让我们觉得,有些人,认识一会子,就已经相知一辈子。
如果非要扣上时间太短不够深情的帽子,那将是对时间的亵渎与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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