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正用绳子绑孩子的脚时,孩子突然睁开眼睛,亲亲地喊了声:“大姨父”。
他被吓了一跳。他斜眼看看外甥,嘿嘿笑着说:“睡吧,明天大姨父送你去上学。”
可孩子看见大姨父用绳子绑住了自己的脚,竟吓得哇哇地哭起来,一边哭还一边挣扎着双脚喊:“我要回家,我要找姥姥。”
找姥姥?这话一出,他心中那棵早已疯长起来的毒树瞬间顶破了他心中的那片天。
今晚,他不再是孩子眼里疼他爱他给他买好吃的大姨父了,他变成了一个杀人恶魔。
他怕孩子的哭闹声传出去,让别人听见,心理已经极度扭曲的他,猛地将拳头挥向外甥的太阳穴,接着又用棍子狠命地击打孩子的身体。
这样他还觉得不解气,最后竟然从床底下拿出了那把平时用来锯木头的电锯……
就这样,一个还待开放的花骨朵儿,被残酷地摧残死了。
分尸后,他把外甥的尸体装进了一个黑塑料袋,趁夜深人静的时候丢在了附近的一个垃圾堆里。
他想,不用一天的工夫,流浪猫、流浪狗,还有耗子们,就会帮他毁尸灭迹。
在场的警察听着他的描述,再看看他已经变得狰狞的面孔,不禁都深深地倒吸了几口凉气。
然而,此时,孩子的父亲却显得异乎寻常的冷静。
他直直地盯着昔日眼里忠厚老实的大姐夫,他不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
然而,证据确凿,他已经招供了,他的的确确就是亲手杀死自己才七岁的儿子的凶手。
他当场被捕了。
在他被带走前,他又给妹夫鞠了三个躬,说他对不起他和妹妹,对不起外甥,对不起自己的老婆和孩子们。
事已至此,说这些还有用吗?
一个人的仇恨,两个家的毁灭。
回头看:
在这场悲剧中,姥姥有直接不可推卸的责任。虽然她不是亲手杀死外孙的凶手,但,是她的尖酸刻薄,将一个老实忠厚的农村人“培养”成了一个杀人犯;是她的一手遮天,将一个安守本分的雇工(挚亲)推向了死亡的深渊。
在这场悲剧中,所有的当事人都无一豁免的成为了悲剧式的人物。姥姥失去了最疼爱的孙子,老幺和小姑爷失去了唯一的儿子,大姐失去了顶梁柱(丈夫),孩子失去了可以依靠的父亲,大姐夫自己和小外甥毛毛失去的则是宝贵的生命。
为此,我们在指责姥姥的同时,是不是也在为这位大姐夫的行为唏嘘叹惋呢?
如果他接受不了丈母娘的做法,本可以直接提出来,或者离开这儿,去自谋出路。
可他,没说,也没走,而是选择了报复。
这真应了一句话,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事已至此,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逝者长已矣,生者如斯夫。愿上苍保佑逝去的孩子,从此不再有噩梦!也愿活着的人们,能早日从痛苦的阴霾中脱离出来。
更希望世人能从中得到一些警示:
1、千万不要让自己的恶言恶语,将身边最熟悉的人变成我们眼中的陌生人。
2、在尽可能的情况下,别让孩子脱离自己的视线。告诉他/她,不论跟谁走都要告诉家人一声。
3、不要心声怨气,不要积聚怨气。一当发现有负面情绪了,要及时疏解。而不是积少成多,让自己走上极端。
善待他人,就是善待自己。人,生而不易,且行且珍惜吧。
分尸案(五)不要将最熟悉的人变成陌生人2018.09.15.05:46.(此目录完结)
网友评论
可怜之人真的是必有可恨之处!大姐夫人格的缺失,导致害人就是害己!
为你驾驭文字的能力点赞!👍👍👍🌹🌹🌹
另外:向你学习,这么残忍的情节你可以写,以后可以无恶不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