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是一个简朴而博大的中国古代哲学。是中国古代文明中对蕴藏在自然规律背后的、推动自然规律发展变化的根本因素的描述,是各种事物孕育、发展、成熟、衰退直至消亡的原动力,是奠定中华文明逻辑思维基础的核心要素。传统观念认为,阴阳,代表一切事物的最基本对立关系。它是自然界的客观规律,是万物运动变化的本源,是人类认识事物的基本法则。概括而言,按照易学思维理解,其所描述的是宇宙间的最基本要素及其作用,是伏羲易的基础概念之一。
中国古代哲学基本概念(四)——阴阳阴阳的概念源自古代中国人民的自然观,古人观察到自然界中各种对立又相联的大自然现象,如天地、日月、昼夜、寒暑、男女、上下等,便以哲学的思想方式归纳出“阴阳”这概念。阴阳有四对关系:阴阳互体,阴阳化育,阴阳对立,阴阳同根。阴阳哲理自身具有三个特点:统一、对立和互化。在思维上它是算筹(算数)和占卜(逻辑)不可分割的玄节点。自然界中生物的基因,人工智能中的二进制都充分彰显了阴阳的生命力。
中国古代哲学基本概念(四)——阴阳阴阳也是中国文化的根源之图——河图、洛书、《伏羲先天六十四卦方圆图》的理论基础。中国古代的哲学家们认为自然界中的一切现象都存在着既相互对立而又相互依存的关系,于是就用阴阳这个概念来解释自然界两种相互对立同时又相互消长的物质势力。《易经,系辞传上》中“一阴一阳之谓道”,《素问.阴阳应象大论》中“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意思是说,阴阳的这种对立统一的运动规律是自然界一切事物运动变化固有的规律,世界本身就是阴阳二气相互作用互为运动的结果。周敦颐的《太极图说》中有这样的表述:“无极而太极。太极动而生阳,动极而静,静而生阴,静极复动。一动静,互为其根。分阴分阳,两仪立焉。”“(阴阳)二气交感,化生万物。万物生生,而变化无穷焉。”这是中国古代哲学中对于阴阳概念最为完备的阐述。阴阳学说,是中国古代朴素的唯物论和自发的辩证法思想,这种学说对中国古代哲学思想的发展有着极为深远的影响。简单说来,从起源上讲,中华文明就是从阴阳这一基本要素出发并逐步建立和发展的,经过长期对阴阳的不断深入认识,形成了中国古代哲学的阴阳论,并从应用的角度出发,引申出一系列涵盖诸领域的阴阳知识,包括哲学、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生命科学、精神科学等各种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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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物皆有阴阳,不可割裂,阴阳必相互依存,万事万物中都包含阴阳的特性。
人们对天象的观察,其最初含义是很朴素的,用来表示阳光的向背,向日为阳,背日为阴,后来则引申为气候的寒暖、方位的上下、状态的动静、性质的刚柔等普遍的两两对立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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