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治长篇第五」23
【原文】
子曰:“伯夷、叔齐,不念旧恶,怨是用希。”
【译文】
孔子说:“伯夷、叔齐这两人不念旧恶,因此(心中的)怨恨就少。”
【注释】
“伯夷、叔齐”,商朝末年孤竹国国君的两个儿子。相传其父遗命要立三子叔齐为继承人。孤竹君死后,叔齐让位给长子伯夷。伯夷不受,叔齐也不愿继位,二人相继出逃。武王伐纣时,二人认为是“以暴易暴”,曾扣马谏阻。武王灭商后,他们耻食周粟,采薇而食,最后饿死于首阳山。一般认为伯夷叔齐是孝悌而有气节之人。
“不念旧恶”,不记住或不计较跟别人的宿怨。现代常用成语,故不翻。
“怨是用希”,即“用是怨希”的倒装。“用”,意为因为、由于。“希”,通“稀”,意为稀少、罕见。
【评析】
“不念旧恶”,心中对别人的怨恨自然就少。这是宽宏大度、心地清净的表现。在古今中外,这都毫无疑问是一种为人推崇的美德。
对于伯夷叔齐“不食周粟”以致饿死于首阳山之事,也有学者提出了不同的意见。认为“粟”不是指粮食,而是指“俸禄”。也就是说,伯夷叔齐只是不肯为武王之官、食周朝俸禄,而并非不肯食周朝之粮。我认为这个说法很有道理。若将“粟”解作米粮,则既不肯食“周”粟,则何以又采“周”薇而食之?
而且对于伯夷叔齐“饿死首阳山”一节,各典籍的记述也并不一致。最早提到伯夷、叔齐的《论语·季氏》只是说“伯夷、叔齐饿于首阳之下”,而并非“饿死”。《吕氏春秋·诚廉》中也说“二人北行,至首阳之下而饿焉”,也没说是“饿死”。
因此,合理的解释很可能是:伯夷叔齐与周武王政见不同,不肯在周朝为官,享受荣华富贵,而宁肯隐居在山野之间,过贫苦的生活。单就此而言,伯夷叔齐确实堪称清廉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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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二人以国君之位相让竟至双双出逃的行为,则颇值得商榷。孤竹君遗命三子接位。而三子让与长子,长子不受,二人出逃。那么,当伯夷叔齐看到“君”位时,心中想到的是什么呢?是“利”在其中呢?还是“仁”在其中呢?
如果想到的是天下之“利”尽在其中,那么从“悌”道出发,确实该让。但是如果想到的是天下之“仁”尽在其中,那么还应该“让”吗?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子曰:“当仁不让于师”。
我们可以设想这样一个场景:某人终生从事公益事业,临终时遗命三子接任。三子不受,转而让与长子;长子亦不肯受,二子遂相携出逃。则世人何以评价二子?
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伯夷叔齐面对“君”位,见其“利”而未见其“仁”,爱其孝悌之名甚于爱国人百姓,可谓“仁者”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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