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摘录(道经4-9章)

作者: 清月照天心 | 来源:发表于2017-11-16 18:22 被阅读36次

    四章

    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

    为道者,于生活中当去其四——锐,纷,光,尘 (尖锐,纷乱,夺目,污垢)

    光者,当是自然生发之清光也,慧光也。非浊躁刺目之光也。

    五章

    多言数穷,不如守中。

    河上公:多事害神,多言害身。

    言者非本物也,名者伪也,而易生误会纷争。

    不必言而不言,先之以“德行”正己安人,是要道也。(德行:德性,行为)

    六章

    谷神不死,是谓玄牝。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绵绵若存,用之不勤。

    道者如谷,清明空慧而神也。人亦当常扩大心胸。吾心即是宇宙,可学之以“”,而修身以“德智”,则保身而安心,宽人而悦己。

    绵绵若存,用之不勤。道主宁静温和,“”而后定,定而后能安,安而能察照。则于事亦可减少偏失也。

    疑惑:动静关系,当如何看待。

    今者常强调运动,或言心静体勤。然老子说——重为轻根,静为躁君。不先致力于静,不先立乎静,可乎?

    是否常应先梳顺思绪,使信念立,而心有安定,不致放散?

    呜呼!吾未立于凡俗之情,是幸耶,是不幸耶?或有天命,不可辜负乎!)

    七章

    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

    先其身而常处争夺,有争夺则有损败。故圣人不处争夺之地,而得保全;他人争夺,而我不争。争夺者常败之,不争者自然身先。

    无私,无过分私欲也。圣人明道知常身安心定,故能“少私寡欲”。寡欲而不争,不争而安宁。

    八章

    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於道。

    上善若水。水本清明澄澈,而无明显“善恶方圆之性”。

    其可进可缓,可溪可江,可刚可柔,可圆可方。随物赋形,顺势而为。清者润之,污者濯之。淡泊无争,功成身退。

    (然水杂浊物之后,人亦厌之。故当常汲取“源头活水”,清润自心。故常洗欲濯心,而可有清明水性也。)

    九章

    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锐之,不可长保。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功成身退,天之道。

    满者招损,谦者受益,天之道也。人常学习,常反省。取之于书本,生活,而用之于生活,则是踏实修己之道也。

    ——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则知明而行无过矣!

    锋芒既成,尚不可外露。何况锋芒未成,而外露之,是遭疑忌攻讦也,于修身则大为不利。时故当于此“戒慎”!

    不能有自满的想法。人外有人,山外有山。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是故学不可以已。终身于学问修身,则有终身之乐也。至厚积纯熟处,而能有薄发,亦是随缘自然,而犹“学而不厌”,如是可谓之君子。

    小结

    活到老,学到老。学问之途多矣,而尤以道义智慧之学为胜。当终生有学也,为之当如吃饭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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