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声名狼藉的堤岸,每个晚上,这种事都在发生。每个晚上,这个放荡的小丫头都跑来让一个中国下流富少玩弄。她也在法国人高中念书。法国人高中里的白人小女生,可是在体育俱乐部的泳池里学习自由泳的。有一天,命令下来了,不准和沙沥女校长的女儿说话。
课间休息的时候,她孤零零一个人,背靠着室内操场的柱子,望着外面的马路。她完全没让母亲知道这些事。她仍旧乘着堤岸中国人的黑色轿车来上课。放学了,她们看着她离去。没有一个人和她搭话,没有例外。这种孤立的状态,让她想起了永隆的那位夫人。她当时来到这儿,是三十八岁。那时,她不过是十岁的小孩子。而现在,她十六岁时,她回想起了她。
夫人在她居室的阳台上,眺望湄公河沿岸的大道。在我和我的小哥哥上完教理课回来的路上,我看到过她。她的居室在一座豪华大屋的中间,阳台上有亭盖。豪华大屋又坐落在长满夹竹桃和棕榈树的花园中。夫人和戴平顶帽的少女,她们都因同样的差异,隔绝于当地人众。她俩都同样望着沿河的街道,她俩是同一类人。都被孤立,孤独一人,如女王一般。她们失宠都是咎由自取。两人都因自己肉体的天性而声名扫地。情人的爱抚,唇齿间的热吻,教人去死的欢愉,让她们堕入耻辱的深渊。按她们的说法,那快感直教人死亡,没有爱情的情人的,神秘的死亡。
问题就在这里,这种教人去死的心绪。这心绪飘出她们的心,飘出她们的房子。如此强烈的死亡,这事实变得人尽皆知。全城上下,乡间镇里,各地首府,招待酒会上,总督府里的慢步舞会上,每个人都听闻知晓。
夫人再次投身官办的招待酒会里去。她以为事情已经过去,沙湾拿吉的年轻男人已经被人遗忘。于是,夫人时不时会出席一些她理应出席的晚会,至少结识些人;时不时地,也从可怕的孤独中走出来。可怕的孤独藏在郊野乡下一方方的稻田里。一方方无尽的稻田,是无尽的恐惧,无尽的疯癫,无尽的狂热,无尽的忘却。
晚上,高中放学出来,仍然是那部黑色轿车,仍然是那顶放肆又孩子气的帽子,还是那双镶金条带的鞋子,还是她。她去了,去让中国的富少开发她的肉体。他会用他给她备好的双耳瓮,倒出清水给她淋浴,将她洗净。慢慢地洗,就如她每晚在母亲家里洗净自己一样。然後,他会把她湿淋淋地抱上床,开好风扇,吻遍她全身,她也总会要他再来、再来。事後,她会回到寄宿学校。也没有人惩罚她,殴打她,伤害她,辱骂他。
他是在夜将尽时自杀的。在城里,灯火明暗的大广场上。她当时在跳舞。然後,白日到来,日光镀上他的尸体边缘。然後,随着时间过去,烈日毁去尸体的形貌。没人敢上近去。警察会走近查看的。中午,小运输艇来了,然後什么也不剩了,不再有了,广场又变得干干净净。
我妈对寄宿学校的女校长说:这不算什么,这都不重要。你看到了吗?这小小的旧裙袍,这顶粉红帽子,这双镶金条带的鞋子,多适合她穿啊。母亲谈起她的孩子来,高兴得仿佛醉了,她的魅力更加动人了。寄宿学校里,年轻的校监们,怀着热情,听母亲讲下去。所有人,这地方所有的男人,不管结婚了没有,都围着这身打扮转,围着这小女孩,围着这小家伙,转。还没怎么长成型呢,看啊,还是个孩子呢。他们说,丢人现眼,廉耻丧尽?我呢,我说:天真纯洁有什么可丢人的,有什么可丧的?
我妈就讲下去。她讲到明目张胆的卖淫,她大笑;她谈着丑闻,谈着这滑稽剧,谈着这可笑的帽子,谈坐船渡河的孩子多么优美雅致。她又笑了,笑这发生在法国殖民地里,教人无法抵挡的破事。我的意思是,她说,这白人小女孩,之前一直躲在乡下;突然就到了大庭广众之下,在城里,众目睽睽之下,和一个中国败类有了牵连,搞得无人不晓。手指上戴的钻戒,好像银行家的老婆一样。她哭起来。
她看到钻戒的时候,只低声说:它让我想起和我第一任丈夫订婚期间曾经遇到的一个独身小年轻。我说:布可索先生。我们笑了。没错,他就叫这个名字,她说,听起来很假,可事实就是这样。
我们相互看着,看了很久。然後,她笑了,很温和的微笑,带一点嘲弄的味道。她的笑容里包含着一种对自己的孩子、对他们将来际遇的深刻了解。如此深刻,让我差点把堤岸发生的事讲出来。
我终究没说出口。我从未说出来过。
她又等了很久,才继续和我讲下去。她的话语里充满爱意:你知道你完蛋了吗?你知道,你永远没法在这儿,在殖民地嫁人了吗?我耸了耸肩,笑了。我说:我想结婚的话,只要我想,哪里都可以。我妈示意我不是的。不是的。她说,这里没有不透风的墙。你在这里是不可能了。她看着我,说了句让我永远忘不了的话:他们喜欢你吗?我回答:是啊,我还挺让他们喜欢的。然後,她说了那句话:你让他们喜欢,不单因为你,也因为你自己,这就是你的本性。
她还问我:你只是为了钱才去见他?我犹豫了一下,然後说,只是为了钱。她盯了我很久,她不信我的话。她说:我在学习上,比你更辛苦更吃力。我可是努力读书的。我用功太久了,所以太迟了,我已经不知道怎么享乐了。
那是假期里的一天,在沙沥。她躺在摇椅上休息,脚搁在椅子上。她把客厅和餐室的门对面打开让穿堂风吹过来。她心气平静,并不凶恶。她瞥见她小女儿,突然就想和她谈谈。
那时,离最後的结束也不远了。最後,我们放弃了堤坝上的土地。最後,我们动身回法国了。
我看着她躺在摇椅上,睡着了。
每隔一段时间,我妈就宣布说:明天我们去照相。她总抱怨照相太贵,可还是会花钱拍家庭照。拍出来的照片,我们都会看。我们互相之间谁也不看谁,但我们会看照片,各自分别去看。也不评论,只是看,就等于互相看了。每人都看其他的家庭成员,单人照也看,全家福也看。在老照片里,我们看到大家很小的时候的样子;现在,我们通过看新近的照片,看见对方。我们之间的鸿沟越来越大。看过以後,照片就被整理好,放到衣橱里。我妈总带我们去照相,好看到我们的样子,看我们有没有好好长大。她总要对着我们的样子端详许久,就如别的母亲对她们的孩子一样。她会拿着不同的照片比较,说起我们的成长。没人回应她。
我妈只会叫人拍她孩子的照片。我没有永隆的照片,一张没有。庭院的花园,大河,象征法国征服的两旁种有罗望子树的笔直大道,没有照片;屋子,我们栖身的房间,刷着白石灰,里头有涂了金粉的黑色大铁床,装着和街上一样的泛红光的大灯泡,绿色铁皮灯罩,亮得和课室里一样,没有照片。这些不可思议的地方的照片,一张也没有。永远是临时性的,模样丑陋就不说了,叫人只想逃离。我妈只是暂居于此,据她所说,只是真正安家前的落脚处。真正的家,是在法国,在她一辈子都在讲的那些地方,具体哪个,取决于她的心情、年纪和痛苦程度。大概在两海间地与加莱海峡省之间吧。而当她终于在卢瓦尔定居下来,再不漂泊时,她的房间和沙沥的时候一个样,一样糟糕。她早就忘记了。
她从来不拍风景,不拍我们到过的地方。她只拍我们,只拍她的孩子,而且,大多数时候,都叫我们站拢到一起来,这样拍的照片便宜点。有几张我们的照片不是照相师拍的,是我妈的朋友,刚来殖民地的同事拍的。他们会拍拍热带的风景,椰子树、苦力什么的,为了寄回家去,给家里看。
我妈回国渡假,总把她孩子的照片拿回去给她家人看,实在令人费解。我们可不想回她的老家去。我哥哥们从未见过她的家人。我嘛,最小的孩子,一开始她是带我回去的。後来我就不回去了,因为我的姨妈们受不了我无法无天的行为,不愿让她们的女儿和我来往了。这样一来,我妈能给她们看的就只剩下我们的照片了。所以,她给她家人看我们的照片,也合乎情理,合乎逻辑。她给她的堂表姐妹们看,这是她的孩子。这是她必须做的,所以她做了。她的堂表姐妹,是她娘家仅剩的亲人了,所以她把自家的照片给她们看。从这个女人的为人处世里,是不是可以看出一点什么?从她做事不半途而废,从没想过也许可以放弃、可以撒手不管这些堂表姐妹,这些艰苦,从这一点上,是不是可以看出什么呢?我想是的。恰恰在这种与生俱来的,荒唐的勇气中,我认为,有一种来自灵魂深处的美。
当她老了,头发白了,她仍会到照相馆拍照。她独自一人,穿着她那件很好看的暗红裙衫,戴着两件首饰:长项链和镶金玉胸针,那是块冲压镶金的玉石。从照片上看,她的头发梳得很整齐,一丝不苟,形象很好。本地的有钱人,若是觉得死期将近,也会去照相馆。一生只照这一次。照片放得很大,都是同一种大小,镶在好看的镀金相框里,挂在先祖祭台旁边。拍这种照片的人,我见过不少,拍出的照片几乎都一个样,惊人地酷似。不仅仅是因为人老了都很像,也因为相片都被修饰过,即便脸庞上还有什么特征,经此修饰一番,也变弱了。人的面目经过这样一番修饰,经过涂改,无一例外地变得年轻了,才能正面迎对永恒。人之所求便是这样。这相似性——这种审慎——想必和他们家族一路传承的回忆相适应,既见证了其特质,也见证了其真实性。他们彼此越是相像,他们同属一族这一点也愈是不容置疑。更何况,所有男性头上都有同样的头巾,所有女性都竖着一样的发髻,一样的直长发式。无论男女,一律穿同样的竖领长衫。所有人都是一样的神态,我还认得出他们这种神态。而我妈穿着红色裙衫的照片里显现出来的就是这种神态。某些人会觉得高贵,另一些人会觉得毫无个性。
他们再没谈过我们的事。他也听出了他父亲的意思,不再尝试求他父亲让他娶她了。他父亲显然对儿子没有半点怜悯。他对谁都毫无怜悯之心。在本地所有纵横商界的中国移民里,这个住所有青花瓷阳台栏杆的家伙最为可怕,也最富有。他的财产不限于沙沥,一直到堤岸,那个法属印度支那的中国都城。堤岸的中国男人知道,他父亲和那个孩子的想法是一致的,而且无法挽回。他开始有点明白,对他们来说,她的离别,他再见不到她,是件幸运的事。她不是他应当娶的那类人,她不会被任何婚姻束缚。他必须放手,忘记她,把她还给白人,还给她的兄弟。
自从他痴迷于她的肉体,少女已经不再为这具肉体,为其纤弱而难受。奇怪的是,她母亲也不再像以往一般焦虑。好像她也发觉这具身体也差强人意,可以接受,和别的躯体没什么两样。至于他,堤岸的情人,他相信他的白人女孩儿在成长中受了这儿极端炎热气候的影响。他也是在这炎热气候里出生长大的。他发现,他和她在这一点上同病相怜,仿若有血缘关系一般。他说,她在这令人难以忍受的纬度上度过的岁月,已经将她变成了印度支那的少女。她有印度支那少女一样纤柔的双腕,同她们一样浓密的头发,浓密得仿佛吸收了拥有者的全部力量,也一样地长。尤其是皮肤,这里人们蓄起雨水给女人孩子沐浴,造就了她全身细腻的肌肤。他说法国的女人不是这样,相比起来,她们的皮肤更结实,近乎粗糙。他说,热带食物贫乏,鱼和水果,也有些影响。此外,这里的衣物都用棉和丝绸制作,总是宽大,远离身体,身躯太自由,和没穿一样。
堤岸的情人对白人少女的青春活力已经入迷,无法自拔。他每晚从她那里得到的欢愉已经消耗了他的时光,他的生命。他已经很少和她说话了。也许他觉得,她也不再能理解他的话了,无论是关于她,还是关于这场他仍旧理解不了、不知如何言说的爱情。也许他发现,他们之间从未有过真正的交谈,只在晚上房间里的尖叫声中,相互喊过对方的名字。是的,我想他并不知道,他发现他并不知道。
他看着她,闭着眼,仍在看她。他呼吸着她的面容,他呼吸着这孩子,闭着眼,呼吸着她的呼吸,她吐出的热气。这肉体的界限,他愈来愈分不清了。这肉体与别的不同,没有止境,它还在这房间里不断扩大。它的形态仍旧未定,每一刻都在形成之中。它不仅存于他所见之处,也存于别处。它延伸到目力所及之外,向着不确定,向着死亡延伸。它是柔软的。它沉浸在欢愉中,仿佛已经长大,已经成人,没有恶意,但有种灵性,让人惊惧。
我看他怎么操弄我,怎么用我。我从没想过我的肉体可以被这么弄。他完全超越了我的期望,却完全符合我肉体应有的需求。这样,我成了他的孩子。于我,他也成了别的东西。在他本人以外,我开始认识他那细腻得无可言状的肌肤和阳具。另一个男人的影子应该曾在这个房间里出现过。那是一个年轻的杀手。但我当时还不知晓。当时什么都还没进入我视线。一个年轻猎手的影子也应该出现过,不过,这个影子,我知道。它有时会出现在欢愉中,我会对他,对堤岸情人谈起。我也会和他谈起他的肌肤,他的阳具,谈他身体美好的触感,谈他在森林里,在黑豹出没的河流上、河口里多么勇敢。总能勾起他的欲望,让他要我。我变成了他的孩子。他每晚都和他的孩子做爱。有时,他会害怕,突然就担心她的健康,仿佛刚发现她也会死去,他可能会失去她;这念头又会在他脑海里闪过。他忽然发现,她这么纤弱,这偶尔也让他猛然陷入恐惧。还有她的头痛病,经常痛得她要死,让她面色惨白,僵直不动,额头上敷着块湿布巾。还有她偶尔迸发的厌世情绪。一发作,她就想到她母亲,马上就会愤怒地又哭又叫,想到太多东西无法改变,无法让母亲晚年幸福,无法杀掉痛苦的制造者。他把脸紧贴这她的面颊,接着她流的泪水。他紧紧抱着她,疯狂贪求她的泪水,她的愤怒。
他对她就像对自己的孩子一样。也许他就这么对他的孩子。他玩弄他孩子的身体,翻过来,覆在自己脸上、唇上、眼睛上。而她,她继续放任自己的身体,任由它朝着他开始玩弄时的方向。忽然间,她开始恳求他。她没说原因,而他,他开始喊叫,叫她不要说话,说他不想再要她,不想再玩弄她了。没错,他们又一次陷入深深的恐惧,被禁锢其中。然後恐惧再次消散,他们再次让步于恐惧,泪水满面,既绝望,也幸福。
一夜相对无言。他送她回寄宿学校。在黑色轿车里,她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他抱紧她。他对她说,去法国的船很快就要到了,会把她带走,和他分开。这太好了。接下来的一路,他们再没说话。偶尔,他会叫司机开到河岸去,兜个圈子。她睡着了,精疲力竭,靠在他身上。到地方了,他把她吻醒。
宿舍里的灯光是蓝的,有焚香的气味。人们总在清晨烧香。暑气凝固不散,所有窗户都大开,然而一丝风也没有。我脱下鞋子,不想弄出声响来。不过,我并不慌。我知道舍监还没起来,而且他们已经默许,我夜里爱什么时候回来就什么时候回来。我一进来就去看海伦·拉戈奈尔的床位,我一直有些担心,怕她日间从寄宿学校逃出去。她还在。她睡得很熟,海·拉。我记得有一次睡不着,仿佛身体在和意识作对,拒绝入睡。她赤裸的双臂围绕在脑袋旁边,放任地摆着。她的睡姿有些别扭,和别的女孩不同。她的双腿交叠,看不到脸,枕头滑落在一旁。我想她一定是在等我,等着等着不耐烦,生气了,睡着了。她一定还哭过,後来就昏昏睡去。我真想叫醒她,和她讲讲悄悄话。我已经不和堤岸男人说话了,他不再跟我说话了。我需要倾听海·拉的问题。她的注意力无可比拟,就是那种听不懂别人对她说什么的人才有的注意力。但我不能叫醒她。她一旦被叫醒,大半夜的,海·拉,她就睡不回去了。她会起床,她会想要出去。她真的会那么做。她会大步跑下楼去,到走廊上去,到空荡荡的大操场上去。她会奔跑,她会叫我,她会开心到谁也劝不住她。而要是禁止她散步,就会知道,那正是她想要的。我犹豫了一会儿,然後决定还是不要。我没叫醒她。蚊帐里,酷暑窒人。一关上,就受不了了。但我知道,这是因为我刚从外边回来,从河岸回来。河岸边上,夜里总是凉快的。我已经习惯了,静下来不动,等酷暑过去。等一会儿就好了。即便身体里满是以往不曾有过的疲惫感,我也不会立马睡去。我想着堤岸男人。他肯定和他的司机一起,在泉园附近哪家夜总会里,一言不发地喝酒,米酒。只有他们两个时,他们就喝米酒。又或者,他们已经回去了。他在房间的光影里入睡,也不同任何人说话。这天晚上,我再也受不了堤岸男人的想法。我再也受不了海·拉的想法。他们似乎很满意他们的生活,仿佛生活来自于他们自身之外。而我似乎跟他们完全不同。母亲说过,她这个人没有满意的时候。我认为我的生活正开始向我显现出来。我想我已经可以说,我隐约间有想死的欲望。死这个字,我不再将它和我的生命分开。我想,我隐隐渴望独处。其实,我也意识到,自从我离开我的童年,离开《猎手之夜》一般的家,我也不再是孤单一人。我开始写书。这就是现下的我能看到的。在大沙漠里,我看到我一生的跨度,一点点勾勒出来。
西贡拍来的电报上用的是哪些词,我已经记不清了。是说我的小哥哥过世了,还是蒙主召唤?我好像记得是蒙主召唤。我能记清的是,电报不是她拍来的。小哥哥,死了。最初,我不能理解这是什么意思,然後,仿佛从四面八方,从世界深处,悲痛突然汹涌而至,把我淹没,把我卷走。我什么也不知道了,除了悲痛,我已不复存在。悲痛,到底是哪个?是几个月前我的孩子夭折的悲痛又回转来,还是新的悲痛。现在想来,是新的悲痛。我的孩子刚出世就夭折了,我还没来得及认识他。我也没伤心到想要自杀。而那时候,我想过自杀。
一定是搞错了。这错误在几秒钟里,就传遍世界。这可是事涉神明的丑闻了。我的小哥哥是永存不朽的,只是他们看不见这特质。小哥哥活着的时候,永存不朽的特质就潜藏在他身体里,而我们,我们没有发现这特质就在他体内。我的小哥哥,他的肉体死了。永存不朽的特质也随之而死了。而现在,世界的运转里缺失了这潜藏永存的身体,缺少了潜藏的永存特质。这是彻头彻尾的错误。这种错误却传遍了世界,令人发指。
从小哥哥死去的那一刻起,一切都随他而死了,因他而死。死亡,从不单行,一个接一个,从他开始,孩子也死了。
孩子死去的肉体,对它引起的那些事件,是无知无觉的。永存不朽的特质在它的生命里潜居了二十七年,它也不知其名。
除了我,没人看清楚过。而当我获知这事实,这简单的事实,即我的小哥哥的身体也是我的身体的时候,我也该死去了。我确实死了。我的小哥哥将我召去,将我抽去他那儿,我就死了。
人们应该知道这些事,得有人告知他们,让他们明白,永存不是不死,永存也是会死的。这事已经发生了,还会继续发生。永存不朽并不意味着它自身就是这样,它本身有绝对的两重性。它并不具体存在,仅仅存在于理念上。有些人身上能蕴含这种特质,只因为他们并不知道自己蕴含着它。同样地,有些人能识破这些人身含的特质,只因为他们并不知道自己有这个能力。生命只有在活着的时候才是永存的,仅仅是活着的时候才如此。永存并不是一个时间多或少的问题,永存并不是一个永存的问题,这是某个尚不为人知的别的东西的问题。说它无始无终,和说它与精神生活共始终,都是错的,因为它既存于精神里,也存于对虚无的追求中。看看沙漠里死去的沙砾,看看死去孩子的尸体,永存的特质不在其中,它停下脚步,绕行而过。
至于小哥哥,他的永存特质不带缺陷,没有注解,没有意外,很单纯,没有别的意涵。小哥哥在沙漠里什么也话没有说,从没有哭喊过,不论是在其他地方,还是在这里,都没有。没有人教过他,他也没有自己学过什么。他不会说话,勉强能读书写字,有时候我们甚至以为他不懂得什么叫煎熬。他就是这样的人:什么也不懂,什么都怕。
我一直觉得,我对他的爱是不可理喻的,是一个我无法理解的谜团。我不知道,为什么我爱他爱得如此深,愿意随他而死。他的死讯传来时,我们离别已有十年了。十年中,我很少想到他。一直以来,我应该都是爱他的,这爱从未变过,也不会增加什么新的东西。我已经忘记了,有死亡这个概念。
我们很少交谈。我们基本不谈大哥,不谈我们的苦难、母亲的不幸、平原上的那块地。我们会谈打猎的事,谈猎枪、机器,汽车。他的汽车坏了,让他大为恼怒,他和我讲起。他还跟我讲他後来开的几辆车。所有猎枪的牌子,所有车的牌子,我都知道。当然,我们还会谈各种要注意的事情,比如如果不小心就会被老虎吃掉,如果在河里游泳,游到急流里就会被淹死。他比我大两岁。
风已经停了,树下,随着雨丝流下的是奇幻的闪光。鸟儿在竭力鸣叫,发了疯似的,喙被寒冷的空气磨得尖利,擦出各种刺耳的鸣响。
邮轮逆流而上,向西贡而去。发动机停了,由拖船拖着,直到港口。那是湄公河的一条绕汊流,和西贡市同一个纬度。这绕汊流被叫做河,即西贡河。邮轮在这里停留一周。船一靠岸,法国也就来了。人们可以到法国用餐、跳舞。我妈觉得太贵,觉得不值得。但和他一起,和堤岸情人一起,他们应该是去得起的。他不去,是因为他怕被人看见和这么年轻的白人小女孩在一起。他不说,但她懂。那时候,也不算是很久远的时候,大概五十年前,到世界各地去,只能乘船。各大洲上,大部分地方都没有道路,没有铁道。某些大洲上,数千平方公里内,也只有古老的小道。连接法国和印度支那的,是法国轮船公司的大邮轮,是邮轮里的“三个火枪手”:波尔多斯号,达达尼昂号和阿拉密斯号。
航程要持续二十四天。每一艘邮轮,都是一座城市,有街道,有酒吧,有咖啡馆,有图书馆,有沙龙,有聚会,有情人,生死婚丧,皆在其中。一个个小社会就在偶然中形成。这是必然的,大家都知道,都不会忘记。因此,一切也变得可以忍受了,甚至会快乐得叫人难忘。对女人来说,旅行二字就仅止于此了,起码对她们中很多人来说是这样,便是对有些男人也是如此。到殖民地的这一路旅程,就是冒险事业的全部了。对母亲来说,那些旅途,和我们的幼年一道,是她口中“一生里最美好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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