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齐宥,二十岁高三毕业的暑假,由于爸妈闹离婚,我被“流放”到外婆家的小镇上。
天喜镇,真是个俗气的名字,我不禁啐了一口,我不喜欢这里,犹如我厌恶听到爸妈吵架一样。这是我对这个小镇的第一印象,我也知道,似乎不太友好。
但是没关系,我二十岁了,我是成年人,我有权决定自己的喜好,总之,我与这里,格格不入。
“小宥,午饭做好了,快把外面的小板凳搬进来吃饭啦!”外婆的声音打断了我的遐想。
因为从小便没有同外婆一起生活,自然谈不上感情有多么深厚,但对于长辈,尊重是最基本的礼貌。
于是,坐在门外的我站起身,猛吸一口手里的烟,然后扔在地上,用脚碾碎,低头搬起身下的板凳,准备进屋。
恍然间好像看到一个扎着马尾的女孩从远处的林荫小道跑过来,我也没有多想,便进屋了。
只是,突然觉得那个扎马尾的女孩会很有意思,原来,这个天喜镇也没我想象的那么差。
我不禁一笑,小姑娘。
外婆虽然年纪大了,但炒的家常小菜却远远比我平时在饭店点的好吃,于是,几样可口的小菜便一扫我心中的阴霾,我也开始同外婆攀谈起来。
没过多久,就响起一阵敲门声,我起身去开门,外婆也迈着小小的步子随之而至。
门一开,果不出我所料,门外正是那个扎马尾的女孩。
“大叔,我们又见面了。”
这是那个女孩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她叫我大叔,我别过头。
“女孩,你是谁?”
外婆走了出来,拉着那个女孩的手向我介绍:“小宥啊,这是孟书,是以前的老邻居。”
然后外婆转而又轻轻拍了拍我的后背,笑着说:“孟书啊,这是我外孙齐宥,他第一次来天喜镇,你可要多带他一起玩啊!”
又不是小孩子,还需要带着玩吗,我小声嘀咕道。
孟书似乎听到了我的抱怨,她狡黠地笑了笑,凑在我的耳边小声说:“大叔,这你可就比不上我了,我从小在天喜镇长大,对这里很是熟悉,不如你以后就当我的小跟班吧,我保证你吃好喝好玩好!”
那时的孟书,一挥手,活脱脱地像个山大王,而我,在她眼里,似乎就是她手下的一名小喽啰,我笑了笑。
好啊。
“两个小鬼,在说什么呢,欺负我这个老太婆耳朵不好使了是吧?”外婆气急败坏地说。
“没有的事,婆婆。对了,今天是我十六岁的生日,阿婶特地做了香米棒,让我给您也送点过来。”孟书拿过身后的环保袋递给外婆。
“这慧文的手可真巧啊,只是无功不受禄,而且今天是丫头你的生日,我怎么好意思拿呢?”
“婆婆,你就收下吧,也尝尝我阿婶的手艺。”孟书笑着把东西塞在外婆手里。
“好好好,丫头,那我就收下了,记得回头帮我给你阿婶说声谢谢啊!”外婆摸了摸孟书的头,说:“丫头啊,你应该还没吃午饭吧,不如就留在这里一起吃吧。”
“不了,婆婆,阿婶做好了午饭在家等我呢,我先走了,再见,婆婆。”说完,孟书就一溜烟地跑了。
“丫头,今天生日过开心点啊,还有记得下次来找我们家小宥玩儿。”外婆对远去的身影大声喊道。
孟书没有停下来,只是背对着我们做了一个OK的手势,也不知道是第一个问题的答案还是第二个,随即便消失在林荫小道的尽头。
第一次来到天喜镇,第一次遇见孟书。她叫我大叔,因为她说我有青胡渣。而我叫她女孩,因为孟书这名字与天喜镇一点儿也不相配。
孟书很快便用行动诠释了她的答案,第二天一大早,她就来到了我外婆家。
“大叔,我带你出去好好玩儿一天吧,我都跟阿婶说好了。”孟书看到开门的是我,开心地说道。
“可是……”我欲言又止。
“丫头,你带小宥去哪儿玩啊?”外婆闻声而至,打断了我的话。
“婆婆,我想带齐宥去邻镇参加今晚的烟火晚会,可以吗?”孟书乖巧地向外婆请求。
“好好好,我还愁这孩子来到我们这小镇上会没有玩伴呢,还好有你啊丫头。”外婆笑得合不拢嘴,一口一个好字,然后把我往门外推:“那小宥啊,你今天就跟丫头去好好玩吧。”
看着外婆和孟书,我开始觉得俗气的天喜镇变得不再那么讨厌,反倒是天更蓝,阳光更明媚。
我拿过孟书肩上的书包,顺势斜挎在自己肩上,说:“女孩,走吧。”
坐在去邻镇的火车上,孟书悄悄趴在我耳边说:“大叔,我们来玩个游戏吧。”
“乐意奉陪。”我用食指推开孟书的头。
“大叔,我们来讲故事吧,我猜,你一定是个有故事的人。”孟书双手捧着自己的脸:“不过先说好,不许讲悲伤的故事。”
“好。”我点了点头,点了一支烟,慢慢讲起来。
女孩,你这么小,一定还没经历过爱情,不如,我就给你讲讲我的爱情故事吧。
“和你一样大的时候我交了一个女朋友。”我看着孟书认真地说。
“哇,大叔这么帅,那女朋友也一定很漂亮咯?”孟书一脸崇拜地望着我。
“对啊,她很漂亮,以至于所有人都觉得我们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我抖落手上的烟灰,继续说:“我也做着一个合格的男友应该做的所有事,上课为她讲题,下课为她买水,各种节日都会为她准备惊喜。”
“大叔你真man”孟书调皮的对我竖起大拇指。
我笑了笑,继续讲:“或许吧,我和她相处了三年,我想我应该是很爱她的吧。”
“那后来呢?”孟书像以前所有听过我的故事的人那样问。
“高中毕业后,我们分开了,没有争吵,和平分手。”我轻轻叹了口气:“因为太累了,不想再做别人眼中的模范情侣。”
“大叔,在我看来,真心相爱的两个人是不会感觉到累的,他们的一举一动都来源于自己内心,而不是别人的口中。”
孟书熄灭了我手中的烟,一字一句认真地说:“所以,大叔,你犯规了,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那次旅途,我忘记了绚烂的烟火晚会,却对孟书的话耿耿于怀。
或许吧,女孩,当我们没有看清自己的内心时,我们的故事就注定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自那以后,我和孟书的关系似乎拉近了不少,她也经常来找我玩,我似乎真的成为了她的小跟班。
但更多的时候,我这个小跟班是去她家给她辅导功课。
似乎女孩子的数学天生就很差,而我从小就拿奥数奖,高中数学也自然是不在话下。
所以,我和孟书约定,周一到周五我白天都会去她家给她补习功课,周六周日她带我在天喜镇的各个好玩的地方去玩。
但是一个多月过去了,我对天喜镇已经了如指掌,而孟书对于功课依旧一窍不通。
于是,一向自诩数学天才的我也没了辙。看着认真解题的孟书,我叹了口气,走到阳台边,熟练地点起一支烟,望着窗外清冷的月色。
许久,当手腕上表的指针指向数字十地时候,我重新走进孟书的房间,看着已趴在书桌上睡着的女孩,我轻轻把她抱起来放在床上,然后帮她盖好被子,准备离开。
出去之前,看到孟书翻开的习题集,我随手将它合上,却看到一张夹在里面的照片轻轻滑落。
那是我刚来天喜镇时和孟书一起去小相馆拍的照片,照片上的孟书趴在我的背上,比着胜利的手势,笑靥如花。
那张照片我们各自都有一张,但这张是孟书的,因为,照片的背后,写着一行字。
大叔,我的故事,想和你一起讲。
我无奈地笑了笑,小姑娘。
听到孟书浅浅的呼吸声,我把照片重新夹在书中,轻轻合上书,然后走出去,关上房门。
第二天,我毫无征兆地感冒了,直到孟书来找我时,我仍然头疼地下不了床。在外婆的带领下,孟书来到了我的房间。
“天哪,大叔你怎么了”孟书夸张地用手摸了摸我的额头,“怎么这么烫?”
我轻轻推开她的手:“女孩,哪有那么夸张,死不了。”
孟书却不管我说的话,匆匆地跑下楼。许久,我感觉到一股温热的液体穿过我的喉咙,然后我便睡着了。
醒来时已过午后,外婆说,孟书那丫头早回去了。
桌子上有孟书留的一张便条:大叔, 这几天你就不用过来了,你在家好好休息,我周末再来找你。还有啊,这次就当是你欠我的人情哦。
女孩,你真啰嗦。
像往常的周末一样,孟书早早地在外婆家门外等我,看到我出来,就急忙跟上我的脚步。我转过头牵住她的手,说:“女孩,我们今天又去哪儿?”
孟书骄傲地扬起头回答说:“大叔,我要带你去吃全天下最好吃的的美食。”
经过一番辗转,孟书带我来到了一家面馆,那家面馆没有什么特色的招牌,只是简单地写了个面字,让人依稀可以辨别是一家面馆。
面馆里的陈设虽然陈旧,但却是一尘不染,几张雕花木椅更是增添了几分古色古香的意味。
店里没有员工,只有一位衣着讲究的中年女人在店里熬着一锅浓汤。我好奇地询问孟书,这面馆是不是还未开张。
“丫头,这位新来的是你朋友吧?今天要吃点什么呢?”那位中年女人似乎听到了我的话,但她丝毫没有介意,反而转过头来对我们和善地笑了笑。
“梦姨,大叔是第一次来到我们天喜镇的,你别怪他。”孟书回答道:“还是和以前一样吧,卤肉面。”
“好,丫头,你过来吧。”那位中年女人向孟书招了招手。
看着我狐疑的眼神,孟书指了指靠近穿在的一张桌子,说:“大叔你就安心地坐在这里等一会儿吧,保证让你吃上全天下最好吃的美食。”
女孩,你又要玩什么花样?
我坐在雕花木椅上,吸了一口烟,抖落的烟灰落在晶莹的烟灰缸内。
看着在厨房认真学习做菜的孟书,时而问一句,大叔你要香菜吗。我不禁想,如果,能够一直这样就好了。
一支烟燃尽,孟书已经做好了面。
“大叔,做好了,梦姨说这是全天下最好吃的美食。”孟书一脸期待地看着我说:“怎么样,好吃吗大叔?”
其实,与其他美食节目相比,这碗面担当不起天下第一的称号,但奇怪的是吃起来却有一种特别的感觉在里面,会让人感到快乐。
当然,这些话,我都没有告诉孟书。
我只是点了点头。
孟书似乎有些失望,耷拉着脑袋,说:“做得不好吗大叔”
我笑了笑,最终还是说:“女孩,这是我吃过的最棒的卤肉面。”
在厨房里忙活的梦姨听到我们的对话,悠悠地叹了一口气,说:“只要用心,便就是唯一……”
后面的话我没太听清,只听到“咕咚咕咚”的汤汁翻滚的声音。
后来的我也总是想起这家店,想起温柔的店主梦姨,想起咕咚的浓汤,想起认真切菜的女孩……
从那家店出来后,孟书依旧对我夸她的话洋洋得意,她说,大叔,你要是喜欢,我以后可以每个周末都带你来这里。
好啊,女孩。我心里回答着。
“女孩,我该回去了。”
“回去?”孟书愣了两秒,随即说:“对啊,我们现在就回家。”
我知道,其实,孟书是知道我的意思的。于是我自顾自地继续说:“昨天我妈给我打电话,说,票都定好了,让我明天回去。”
孟书沉默了许久,然后说:“大叔,这是你来天喜镇的第五十六天。”
我吐了一口烟圈。
女孩,我也会记得和你在天喜镇的每一天。
那天,孟书带我沿着天喜镇的街道走了很久,她霸道地说,让我不许忘了她。
我没有问她明天是否会来送我,默默地陪着她一直走。直到暮色渐晚,她说,大叔,再见。
我最终还是离开天喜镇,一个人。我也会时常想起孟书,我的女孩,你现在过得好吗?
可是,我却一次都没有回去过。
孟书给我寄过一张明信片,是她和梦姨在店里的合照。
明信片的背面被写得密密麻麻的。
大叔,你走了之后,每逢周末,我还是会来梦姨的小面馆里帮忙,只是,我再也不会做卤肉面了。我知道,大叔你翻过我的照片了,你也知道了我还没来得及说出口的心事。那么,还有一件事,大叔你一定不知道吧,其实我数学很好的,只是,我以为,如果我一直没有进步,大叔就会一直留在我身边了吧。大叔,这样的我是不是很自私?对了,大叔还欠我一个人情呢,不如来天喜镇看我吧。大叔,我真的很喜欢你呢。
信的最后,是孟书用红色钢笔笨拙地画的一颗心,鲜艳,却不完整。
我却没有回信,也没有回天喜镇。我给孟书寄去了一本书,就当是还人情,尽管,我知道,她一定不会高兴。
再后来,孟书再没给我写过信。我把那张明信片连同之前和孟书的合照一起,锁进了抽屉。
其实,女孩,我也有好多话想对你说,因为,不知何时,我喜欢上那个带我看烟火的女孩,那个为我认真做一碗卤肉面的女孩。
更喜欢那个一直叫我大叔的女孩。
可是,女孩,正如你所说,我还不知道我们是否看清了自己的内心,或许,那个夏天,本就应该成为一场回忆。
所以,如果我们的故事也注定是悲伤的故事,那我情愿它不要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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