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子篇第十八·八(468)
逸民:伯夷、叔齐、虞仲、夷逸、朱张、柳下惠、少连。子曰:“不降其志,不辱其身,伯夷、叔齐与?”谓“柳下惠、少连,降志辱身矣。言中伦,行中虑,其斯而已矣”。谓“虞仲、夷逸,隐居放言,身中清、废中权”。“我则异于是,无可无不可。”
【钱穆译】逸民有伯夷、叔齐、虞仲、夷逸、朱张、柳下惠、少连。先生说:“守其志不屈,保其身不辱,这是伯夷叔齐吧!”先生说:“柳下惠、少连,志不免有降抑,身不免有污辱了。但所言能合于伦理,所行能合乎思虑,能如此也算了。”先生又说:“虞仲、夷逸,隐居弃言,但他们的身是合乎清洁了。他们的废弃,也合乎权衡了。”先生又说:“我就和他们不同,我只是无可无不可。”
【杨伯峻译】古今被遗落的人才有伯夷、叔齐、虞仲、夷逸、朱张、柳下惠、少连。孔子道:“不动摇自己意志,不辱没自己身份,是伯夷、叔齐罢!”又说,“柳下惠、少连降低自己意志,屈辱自己身份了,可是言语合乎法度,行为经过思虑,那也不过如此罢了。”又说:“虞仲、夷逸逃世隐居,放肆直言。行为廉洁,被废弃也是他的权术。我就和他们这些人不同,没有什么可以,也没有什么不可以。”
【傅佩荣译】不得志的人才有:伯夷、叔齐、虞仲、夷逸、朱张、柳下惠、少连。孔子说:“志节不受委屈,人格不受侮辱的,是伯夷与叔齐吧!”又说:“柳下惠与少连,志节受委屈,人格受侮辱。可是言语合乎规矩,行为经过考虑,就是如此吧!”又说:“虞仲与夷逸,隐居起来,放言高论。人格表现廉洁,被废也合乎权益。我是与这些人都不同的,没有一定要怎么做,也没有一定不要怎么做。”
逸,同佚,遗佚。降,放低。中,合于,符合。放言,不谈世事。
逸民就是避世隐居的人,但才德俱佳。这样的人随遇而安、与世无争。放言有二种解释,一种是指不谈世事,一种是放纵其言,不受拘束。这里放言的前面是隐居二字,后面是“身中清、废中权”这样联系上下文来看,前一种更合理一些。
七位逸民不一一介绍了,有些人物生平已不可考了。逸民有三种,第一种是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志不降,身不辱,比如伯夷、叔齐;第二种是志有降身有辱,但言语合乎伦理,行动合乎思虑,如柳下惠、少连;第三种是隐居不谈世事,人格清廉,即使被废,也是经过权衡的,如虞仲与夷逸。但本章的重点不是介绍逸民的三个不同层次的人,而是后面孔子所说的“我是与这些人都不同的,没有一定要怎么做,也没有一定不要怎么做。”
什么是“没有一定要怎么做,也没有一定不要怎么做”?就是讲一个人能通权达变,因时制宜。在确定自己的理想之后,可以行则行,可以止则止。如孟子所说“可以仕则仕,可以止则止,可以久则久,可以速则速,孔子也。”(《孟子·公孙丑上》)逸民或遁世,或降志辱身但言行有度,或隐居避言,清高自廉,但他们都放弃了他们的努力,远离世俗。孔子就不一样了,他“无可无不可”,明显高出他们许多,可谓张驰有度,进退自如。
今天人们因为工作的压力、社会的不公都想逃离这世道,这就是一种消极、懦弱的逃避,而且这种逃避毫无现实意义,对自己的人生毫无帮助。既然这样,何不学学孔子,没有一定要做,也没有一定不要做。因为几乎每一个人都离不开一个身份——职业,职业显然是一定要的,但我们可以把心放到另一处,如读书、写作、健身或其它兴趣上。“职业不自由,在职业之外,我们定要能把心放到另一处,那么可以减少很多不愉快。”(《钱穆谈如何读诗》)这样通过调剂,完成另外一种形式的逃离,也是一个人智慧人生的一种完美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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