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汉扬 写于2016-07-04 391 0
以自我利益为主体的理性人不能更精确定位佛学所提倡的道德观和价值观,只有互惠人概念才真正精准定位了,下面我用阴阳术数推演下为什么这样说,首先,在经济学以自我利益为主体的理性经济人假设认为:人是自私自利,但与理性人概念不同的是互惠人概念是在以利己利他为基础提出来的概念。如果把利人与损人行为用阳阴符号表示,可分为四象:(1)、{损已(阴),损他(阴)};(2)、{损己(阴),利他(阳)};(3)、{利己(阳),损他(阴)};(4)、{利己(阳),利他(阳)}。在上面四象(3)和(4)都是理性经济人假设下可能出现的现象,而在佛学的道德和价值观(3)是不倡议的,佛学经典中倒不乏有(2)即损己利他的极端倡导,什么舍身救人,削肉喂虎等故事,这是只考虑超我价值的实现不考虑维持本我利益的行为,为与不为在于该事件中的当事人行为对本我和超我价值孰轻孰重的衡量,从而决定取舍的选择而不执着于世俗道德价值观念,并超脱于传统做个明明白白的真人!所以,非大道义之事,圣人君子大人皆不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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