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安利了,别说你还没看今年的「剧王」

作者: Sir电影 | 来源:发表于2016-09-13 10:16 被阅读1325次

    有部剧,Sir提过两次了。

    播一集时,Sir就看准它卓尔不群的气质。

    只播一集,它就被捧为今年夏天剧王

    播到一半,Sir忍不住再次安利。

    第二次说这部剧了,真的不想你们错过它

    这几天,全集撸完,更确定当初判断——

    今年夏天剧王,它,没跑了——

    罪夜之奔

    The Night Of

    品质毋庸置疑。

    IMDb8.9

    烂番茄新鲜度95%,观众好评度93%

    好剧会给你带来一段美妙时光。

    还有一些好剧,看过了,会成为你的一部分。

    《罪夜之奔》,是后一种。

    (本文涉及大量剧透,没看完剧的请谨慎服用)

    故事开始于一个迷离的晚上,然后,夜幕就再也没有拉开。

    男主纳西(里兹·阿曼德饰),本来只是个弱鸡大学生。

    一场艳遇后,他成了铁证如山的杀人嫌犯。

    更不妙的是,因为巴基斯坦裔的穆斯林身份,还没经过审判,在一些人眼里,他就已经是“犯人”。

    而他工薪阶层的父母,拿出所有的积蓄,也不足以支付律师费。

    我们银行账户里,只有八千美元

    很明显,与其他野心勃勃的犯罪片一样,《罪夜之奔》的重心,不在于谁是凶手。

    比起找到凶手,编剧更关心罪案背后的社会现实。

    《罪夜之奔》是悬疑,伦理,及社会写实的综合体。

    倒霉蛋纳西必须做出一个选择。

    这里有必要科普一下美国司法制度中的“认罪协议”——

    由于美国的庭审程序极其劳民伤财,检方通常会开出优惠条件,鼓励嫌疑人认罪。

    认罪的罪犯可以得到从轻发落,检方也得以省时省力。

    简单说,“双赢”。

    所以你看,一开始,纳西的律师和女检察官的谈判,完全是在讨价还价。

    二级谋杀,无性侵罪名,上限监禁二十五年

    一级过失,十年有期,不得增刑

    最后谈好的“价钱”是一级谋杀罪名,15年刑期。

    换做是你,会不会接受?

    你可能会说凭什么,老子又没杀人。

    纳西一开始也是这么想的。

    可是律师约翰(约翰·特托罗饰),直接给了他一记清醒的耳光——

    真相可以见鬼去了。

    真相帮不了你

    如果你现在还想不通

    你的下半辈子,就别指望了

    毕竟谁也没有上帝视角,可以看到真相。

    陪审员能看到的,只有证据。

    在所有证据都对嫌犯不利的情况下,真相不会带给你胜算。

    选择开庭,一旦输掉,下辈子彻底玩完。

    此时的纳西,就像在一个力量悬殊的对手面前,反抗会被揍得更惨,投降他会手下留情。

    接受现实的强奸,还是fuck back?

    如果,你和男主一样选择后者——

    那么,真正的黑夜,才刚刚开始。

    《罪夜之奔》的剧情铺陈,节奏出奇的

    许多相同的细节,在整部剧中反复出现。

    比如一个简单的用语——

    提到纳西,全都不约而同地说他是“阿拉伯”

    全然不顾他是巴基斯坦裔,反正这两个地方人长得差不多,也都是穆斯林。

    这背后的歧视,细思恐极——

    不仅把你当成是垃圾,而且还是不值得分类的垃圾。

    这个词每一次出现,就会把观众心里的钉子,钉进去一寸。

    不断重现的细节,营造出一种兜兜转转、四处碰壁的感觉,如同绝望的黑夜。

    而,粗鄙和露骨还不是歧视,更伤人的歧视,是包裹在精致的伪装下。

    女律师克劳,从着装到谈吐无不端庄得体。

    但一转过身背对大众,微笑立刻消失。

    任用印度裔卡波尔也不代表她不戴有色眼镜。

    而是看中有色皮肤的“用处”——

    方便接近纳西的父母,博取陪审团的同情。

    来自精英阶层的歧视,无影无踪,毫不落人把柄。

    这引出了《罪夜之奔》的第二个特点,

    好的作品,从来不甘心借台词去阐释主题,它会将核心包裹在画面之中,引诱你去寻找。

    《罪夜之奔》就没有挑明这两种歧视。

    它用画面不证自明。

    在导演镜头下的纽约,几乎看不到阳光和植被。

    和海报一样,只有黑白两种基调。

    黑色像凝重的水泥。

    白色虽然明亮,但感受不到温度,只有金属的寒光。

    导演显然把纽约刻画成了一座水泥与钢筋的丛林。

    黑和白是城市的两面——

    一面是穷街陋巷,阴暗混乱。

    一面是上层社会,光鲜,但麻木不仁。

    这部剧的英文名是The Night Of 。

    Of what?没有说,这里采用了留白

    可以是everthing,也可以是nothing。

    鲁迅曾经在《野草·这样的战士》中描述过一种困境,叫做“无物之阵”——

    已不是蒙昧如非洲土人而背着雪亮的毛瑟枪的;也并不疲惫如中国绿营兵而却佩着盒子炮……

    走进无物之阵,所遇见的都对他一式点头。

    他知道这点头就是敌人的武器,是杀人不见血的武器……

    点着头、杀人不见血的,Sir曾经说过——

    不是某个反派。

    而是(至少在表面上看)健全、中立的美国司法体系。

    歧视和不公,穿透每个角落。

    如果说“有物之阵”是有形的监狱。

    和其中赤裸裸的恶意。

    那么“无物之阵”更常见。

    来看几张摄影师级别的画面——

    《罪夜之奔》有大量这样的镜头——

    背景干净、整洁,同时又坚硬、冰冷。

    而角色则孤单地被挤压在画面的边缘。

    如同整个社会的“无物之阵”,它看似规范、合理。

    你找不到具体的坏人,但冷漠和疏离如影随形。

    《罪夜之奔》通过大量心理暗示,让故事不止停留在对白和剧情的层面,更渗入了观众的潜意识。

    比如女律师不是坏人,她也极力为纳西辩护。

    但潜意识里,其实早已认定他就是杀人犯——为一个出名的杀人犯成功辩护,能够打响她的招牌。

    警长不是坏人,相反极其兴奋地和罪犯做斗争。

    但由于种族偏见和对破案经验的过分自信,早早地对纳西做了有罪推断。

    还拿走关键证据,让他更难脱罪。

    有一处极其锋利的精神分析让Sir至今齿寒,它揭示了严谨的体制,是如何将个人绞杀——

    女检察官拿着凶案现场的刀具,不断挥舞比划,夸大纳西的“作案过程”。

    突然地打住,感觉什么东西在心上扎了一刀。

    为什么?

    因为她早已察觉到案情中的蹊跷,说着说着,连自己也不相信。

    一个秉公执法的检察官,不经意间,就变成法庭上杀人不见血的凶手。

    真正伤害我们的不是罪恶,是伪装成正义的罪恶。

    相较于原版《司法正义》,《罪夜之奔》无疑大大淡化了戏剧性的冲突。

    《司法正义》

    而浓墨重彩了严肃庭审戏的分量。

    更耐人寻味的是——

    在这15场庭审戏中,正面给到陪审团的镜头不超过10个。

    更多是从他们的主观视角,观看原被告双方来回厮杀。

    当女检察官指出有利证据时,没回到座位,就提醒对方律师上场。

    一种“等着看好戏”的自信。

    当遭到有力的反驳时,则在座位上不愿起身,轮到法官提醒她上场。

    不借助陪审团的反应,始终精准地把控场上局势的变化。

    舌枪唇剑仿佛打出刀光剑影,那些暗涌的情感,也似乎有了实体,不动神色,又步步惊心。

    这很契合《罪夜之奔》的第三个特点——

    它的硬,不仅体现在声光。

    骨子里,同样倔强。

    说白了,正义是等不到的,只有靠自己浴血奋战才能换来。

    对于纳西来说,首先要做的,就是在原始丛林一样的体制中生存下来。

    从刚入狱时的弱鸡。

    练得膘肥体壮。

    入乡随俗,纹身。

    左手“邪恶”,右手“罪孽”

    运送毒品,也不在话下。

    他在无辜的时候被捕,在培养成合格的罪犯后被释放。

    这真是一种莫大的讽刺。

    刚到监狱时,纳西还是一只菜鸟。

    结尾,已经非常老鸟地坐在远处,对新来的囚犯虎视眈眈。

    这其中的转变不言而喻。

    如果把围剿纳西的人比作“衣冠禽兽”,那么让他绝处逢生的两个人,更像是真正的禽兽。

    监狱的黑老大弗雷迪,像豺狼

    他统领监狱内的秘密贸易,是一只头狼。

    纳西在手臂上纹了一只狼,象征对他的归顺。

    而他送给纳西的,是一本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

    在纳西出狱前,他说的这段话,堪称《肖申克的救赎》后最动人的“狱友情”。

    你身上有无辜的味道

    这让你显得独一无二

    而我保护你的真相

    就像是,我拥有了别人没有的东西

    就像……我拥有了一只独角兽

    而另一只“禽兽”,是律师约翰。

    他像老鼠——

    灰头土脸,人见人嫌。

    每天坐地铁(钻地道)回家。

    他靠把妓女、小偷捞出警局赚点小钱,在“社会垃圾”中觅食。

    这两个人,一个在监狱内,一个在监狱外。

    都是社会边缘的禽兽,却保存着钢筋水泥的丛林中最顽强的信念。

    《罪夜之奔》的结尾耐人寻味,正义终于降临了,依然是以黑夜落幕。

    三个人都回到了生活的原点——

    约翰在单身公寓沉思,弗雷迪在监狱和沙袋搏击,纳西回到了事发前留下过美好回忆的河滨。

    生活还是和以前一样,没变。

    是的,你走出了监狱的牢笼,欢迎回到社会的大牢笼。

    正义降临了,不代表生活就充满了鲜花、掌声和阳光。

    因为拿到手的正义,也不会就此安稳地躺在你的口袋。

    而是需要你永远昂着头,直面现实的怪兽,盯防它,并时刻准备,再从它的口中夺回来。

    《罪夜之奔》有两条线索,贯穿始终,看似无关,其实别有深意。

    一是约翰治不好的湿疹。

    湿疹让他穷酸落魄的底层律师形象,一下就立起来了。

    湿疹也在他为纳西辩护的过程中,多次复发。

    因为吃了治湿疹的药,性功能障碍。

    在床上,对方要开灯,他拉灭。

    对方撩衣服,他拉回来。

    明摆的不自信。

    这和主线暗暗呼应——

    约翰履历薄,地位低,处理纳西这样的刑事重案力不从心。

    另一条线索,是犯罪现场的猫。

    这只无主的猫被关在笼子里,等待十几天后被处死。

    也和纳西处境一模一样。

    约翰第一次遇到这只猫,它躺到他长满湿疹的脚边。

    猫尾巴轻轻打了三下,配乐的钢琴声也轻轻敲了三下。

    一阵涟漪,在他的心里散开了。

    说到底,这只猫和纳西,和我们每个位于底层的蝼蚁一样——

    也许无用、卑微,但都值得把它从庞大和森严的“体制”中拯救出来,哪怕精疲力尽,头破血流。

    这,才是最光辉和伟大的英雄主义。

    于此,讲好一个故事的同时,《罪夜之奔》也做到了,讲一个真正的好故事。

    这,也是Sir称它为“剧王”,并跟你们隆重安利的原因。

    本文图片来自网络

    最后,还没看的,A站上有。

    编辑助理:黑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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