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须都归还

作者: 我的艾达 | 来源:发表于2018-08-31 13:03 被阅读57次

公元2027年 冬

李承泽从研究院回来的时候,林玉正在厨房里忙活。

虽说今时不同往日,各种类型的家居机器人已经充斥各大卖场,科技替代了人们的思考,人是越来越懒,机器是越来越智能。但是林玉仍旧喜欢凡事自己亲力亲为,尤其是在结婚以后,日常起居和饮食料理简直成了她的业余爱好。

她穿着白色羊绒毛衣,下面是一条米色针织长裤,她偏爱浅色,尤其喜欢白色,家居服饰均以白色居多,一目了然,简洁大方。

此刻锅里正煲着排骨海带汤,鲜嫩的猪排骨洗净后放入开水中烫去血水,再投入沸水锅中,置入姜块,滴入数滴黄酒,用中火煲上20分钟,再放入洗干净的海带结继续用中火煲上15分钟,加上盐、味精,再淋上香油……

李承泽推门而入,暖暖的热气已先将他包围,林玉站在白色的大理石流理台前,身后是整齐的橱柜与擦拭干净的杯具碗碟,她拿着木质汤匙浅浅品尝着汤汁的味道,兴许是味道不错,她的嘴角带着笑,连眼睛都眯了起来,整个人氤氲在一片暖黄色的灯光下面,柔软得不像话,不知是真实还是虚幻,李承泽依稀看见她脸上的白色茸毛。

“回来得正好。”

林玉走过来,娴熟而自然地接过李承泽手里的公文包放好,李承泽则兀自脱下身上的水波纹毛呢大衣,挂在门口的异形置衣架上,从未有一刻,像现在这样,李承泽如此庆幸自己与林玉结了婚。

他依稀还记得一年前的那个雨夜,她孤零零地坐在时代广场前面,烟雨朦胧,他将一把黑色的长柄伞撑过她的头顶,她抬头望着他,眼泪和雨水混作一团,整完容后不久还满脸浮肿,妆容一片混沌。

“你是否真的愿意同我结婚?”她问他,声音不知道是因为冷还是因为紧张,隐隐有些颤动。

他记得,那时候自己坚定地看着她,然后重重地点了下头。

用过晚饭后,李承泽回到书房继续工作。他向来踏实勤奋,无论是以前在校还是后来就职,他一直是圈中模范。他好像从小就知道自己想做什么,想要什么,所以即使刚至而立之年,他已经决定将毕生精力都投入到关于“时空之旅”的永恒课题中去。

林玉知道李承泽平日工作辛劳,收拾好碗筷后,又热了杯牛奶给李承泽送去。

书桌上摆满了各种文件和稿纸,上面星罗密布着林玉根本看不懂的数字密符,她只粗粗扫过一眼,已觉头晕眼花,赶紧移开视线,将牛奶杯轻轻放在书桌角。

“你们的项目进展到什么地步了?”

李承泽捏了捏睛明穴,看得出来他已经很疲惫,但是提起工作却仍旧是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时光机已经制造完成,即将进入测试阶段。”

时光机最早由爱因斯坦提出,他认为只要人类能够超越光速就可以逆转时空。早在公元2010年,英国著名物理学家斯蒂芬·霍金就在一篇探讨如何建造“时光机器”的文章中抛出了一个惊人的言论,他详细分析了人类如何利用自然规律实现“时间旅行”的伟大梦想。在霍金看来,只要人类造成可以在宇宙中光速飞行的太空船,人类时间旅行的想法将成为现实,他还表示,时光机很有可能实现,甚至已经有人成功穿越。

转眼十几年过去,时光机已经制造完成,如果测试成功,很可能被大量投入使用。

“微小的虫洞存在于我们周围每一个角落,如果真的成功,我们将成为穿越第四维的真正宇宙旅行者!”李承泽不无激动地说道。

“那真是太好了,你们那么多年的努力终有成效!” 林玉仿佛也被他的兴致所感染,跟着笑了起来。

“小玉,如果是你,你最想穿越回什么时候?”

李承泽的目光如水,温柔地注视着她,林玉却被这凝视给看得不自在。不动声色地别开双眼,走到一旁去,把玩着书柜上的一只玩具小狗。

小狗两只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她,她一摸摸它的头,它就呜咽几声,像是很委屈地在哭;要是林玉挠挠它的下巴,它就马上雨过天晴,绕着自己的尾巴转圈圈。

这只小狗是之前林玉和李承泽新婚后去家居市场买的,本来是去置办家具的,她却愣是被这只萌化了的小狗给吸引住了,站在柜台前看了好几眼,但是看看标价,还是老老实实地跟着李承泽去买家具了。谁知等到回到家中,那只白色的小狗已经摆在了她的梳妆台前。

她欣喜不已,还给小狗起了名字叫“小布丁”,有事没事就拿着它把玩。玩了一段时间后,对它的兴致却是再不如前,加上梳妆台前新添置了不少化妆品,于是索性便将小布丁随手放到了书房的书柜上。

原来,所有的喜欢都是会变淡的。那些曾经镌刻在我们心头念念不忘的人,也会像这只玩具小狗一样,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被我们遗忘吗?

林玉的情绪突然低落起来:“我觉得现在就很好,我不想穿越时空。”

“你难道就没有想再见的人,想再经历的事,想再重温的回忆?”

“没有。”她用及其平静温和的声音说道。

从书房里出来以后,林玉兀自去了楼梯拐角处的杂物间。

黑暗的杂物间里,乱七八糟的东西四处倒置,影影幢幢,这是家里唯一废弃的“垃圾场”,堆着过往。

林玉穿过杂物间,走到最角落的墙根处,蹲下,轻敲三下壁面,上面立时浮现一个蓝色键盘框,提示:请输入密码。

林玉输入一串捻熟于心的数字,提示:密码正确。键盘框消失,原本的白色墙壁上出现一条拉链,林玉拉开拉链,墙壁裂开一道口子,她伸手进去,拿出一本厚厚的老旧日记本。本子是好多年以前的了,红褐色疯马皮皮面,里面的纸张泛黄得厉害,字迹倒还算清晰,因着她一直妥善保存着。

新婚第一天,李承泽将这个密洞交给她,让她自己选择藏在哪里,藏什么东西,设置怎样的密码。

“虽然现在科技发达,人们的一切都无处遁形,虽然我们已经成婚,但你总该有点自己的小秘密。”

林玉感激万分地收下,未曾想李承泽如此的善体人意。但其实她没有什么秘密,除了那一本陪了她多年的日记本。

林玉自小沉默寡言、安静平和又敏感细腻,大概是因为性格原因,不多话的林玉倒是很喜欢写东西,自小便有记日记的习惯,林林总总写了不知道多少个本子,但大多都因为各种原因遗失了,到最后保存着的只有这一本。

虽然不愿意回忆,但是林玉不得不承认,那上面所记录的与那个少年有关的一切,都是她绝对无法抹去也无法忘怀的青春记忆。

她几乎是双手颤抖地翻开老旧的封皮,像是抚摸着满脸褶皱与沧桑的老人。一页一页,往事一幕一幕,虽未言语,却早已泪流……

晚上,哪怕是躺在舒服的太空床上,林玉仍旧整夜不能入睡,她扭头看向身旁睡得安详的李承泽,不知为何竟起了暗涌。她心中空空,脑子里却乱成了一锅粥,一时竟辨不得自己究竟在想些什么。

林玉起身,披上悬挂在墙壁上的斗篷大衣,随后走去露台,按下墙壁上的开关,房顶如敞篷汽车般自动折叠打开。

林玉像无骨病人一般,将整个身子蜷入蛋形藤椅里,她好像极为疲惫,却又无法入睡,呆呆地望着漆黑一片,没有一颗星星的天顶。

结婚后领养的白色萨摩耶“哼哼”不知道从哪里跑了出来,在林玉身边四处乱晃,它柔软的绒毛不安分地摩擦着她的小腿和手臂,弄得她痒痒的,便索性将哼哼提起来,抱了个满怀。

哼哼嘴里哼哼了两声,两只油亮亮的黑眼珠咕噜咕噜地转着,看着林玉,然后,微微起身,用舌头舔了舔她的脸颊。

林玉做出嫌弃状,伸手往脸上一抹,才发现自己脸上都是冰冰凉凉的眼泪。若非是它们提醒,她不肯承认她还留念着过去,原来那本日记,早已经让她乱了心神。

“夜深忽梦少年事,梦啼妆泪红阑干。”

当年坐在教室里和自己一起背诗的人,未曾想终究变作梦中人。

她又想起了那本日记本,想起日记本里所记载的那个少年。她永远无法释怀,年轻的林子莹与年轻的周浩坤,明明彼此相爱,却从未开口和对方说过与“爱”相关的任何字眼,直到周浩坤意外身亡,几个月后,林子莹才在她家房子外面,被蔷薇花挡住的墙壁下面发现他亲手刻下的四个歪歪扭扭的字:我喜欢你。

此后多年,林子莹艰难地在自责和悔恨中熬过,直到一场意外车祸,她如醍醐灌顶,更名为林玉,不久后便嫁给了李承泽。

“我喜欢你。”林玉记得日记本的最后,曾经的林子莹也写下了这样一句话,力透纸背,泪迹斑斑。

静谧的夜里,明明没有风,林玉却突然觉得冷,一低头,才发现自己竟然忘了穿鞋。

暖意洋洋的午后,林玉昏昏欲睡,坐在窗边画画。

画架正对窗台,一面巨大的落地窗,一眼便可以望尽窗外的景色。林玉将头发随意地挽在脑后,手指上都是颜料,她却毫不在意,在画纸上尽情地挥洒,她爱写意,甚过于写实,尤其是在心中情绪无处宣发的时候,她就画画。

电话铃声在此时打破宁静,林玉擦了擦手,拿起沙发上的手机,她的“喂”还没出口,电话那头的人已经迫不及待地问话。

“小玉,你未曾告诉我,你竟填写了‘时空穿越’申请书?”

林玉知道这件事情李承泽迟早会知晓,也无意隐瞒,只回答道:“是的,就在前两天,你工作加班,我没有机会同你讲。”

李承泽在电话那头沉默片刻后说道:“你不是说,你不愿时空穿越?”

“承泽,那时我太冲动,轻易就脱口而出。那之后我想了很久,如果有机会穿越时空,我希望一试。像你说的,我也有想要再见的人,想要再经历的事,想要回顾的过去。”

李承泽在电话那头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终于开口:“小玉,你的各方面指标都已通过审核,研究院的人已经选中你作为‘时光机’的测试者。”

林玉未曾想到这样快就出了结果,她虽然知道有大量的测试者正在进行时空穿越测试,但未曾想到这样快就轮到她。一时之间,她不知道是兴奋还是忐忑。

“研究院很快会与你取得联系,你将时空穿越,就在这几天。”

因为还有工作,李承泽很快挂掉了电话,林玉仍处于震荡之中,没多久,研究院果然打来电话,让她后天一早前往研究所。

后天一大早,李承泽带着林玉一同前往研究所,两人一路无话,直到快进研究院,李承泽才开口道:“我放心不下你,所以你的时空穿越全权由我负责。”

“承泽,我……”

李承泽厉声打断她:“记住!你若真想回到过去,就必须遵循时空穿越法则。绝对不能与从前的自己见面,更不能妄想改变已经发生过的事实!还有……”

林玉看着他,等待着他的后文。

李承泽的语气却突然柔软起来:“还有,请不要留恋过去,我会在这里等你。”

他已经看过太多太多的穿越者,因为无法放下过去,而永远地留在时空隧道中。这并不是一项十分安全的活动,每个人在进行测试前都要签署生死协议,倘若不遵守时空穿越法则,很可能永远留在无法探知的虫洞中。

林玉与李承泽久久对视,突然开始动摇自己的决定,但已经走到这一步,她无退路可回头。

进了实验室,林玉摘下身上所有的金属配饰,包括左手无名指上的那枚婚戒。

李承泽将一个黑色手环交给她。

“这是专门研发的通讯器,记住,即使已经去了那边,你也要及时与我联系。另外,一定不可以丢掉它,它是带你回来的唯一媒介。”

林玉将手环套在左手上,默默记下李承泽的每一句叮嘱。

“准备好了吗?”

林玉点点头,她已准备好上路。

李承泽启动时光机,林玉坐进驾驶舱,助手为她一一戴好装备。

关上时光机,李承泽用传话筒与舱内的林玉对话:“小玉,万事小心。”

“我会的。”林玉正襟危坐。

“承泽,是否可以启动装置?”旁边的助手问。

李承泽揉了揉眼睛,道:“启动吧。”

助手已经配合研究者做过多次试验,对机器操作早已了如指掌,他几乎没费什么时间就启动了所有的准备开关。

“机器四周有强力电磁干扰,量度非常高,是否继续?”助手盯着监视器,询问李承泽。

李承泽深吸一口气,也投入紧张的准备状态中,盯着各种参数数据,手指在键盘上飞速运作。

“核心读数与内在环境正常,听我指示,开始下放程序。”

助手按下启动按钮。

林玉坐在机舱内,只感觉到一股强烈的震颤,然后是刺目的蓝白色光源扑面而来,瞬间将她吞噬。

“小玉,小玉!你听得到吗?回答我!”

李承泽虽然知道她已进入虫洞之中,暂时接收不到信号,但得不到她的回应,仍旧使他慌张了起来。

“林玉!林玉!”

李承泽不停地呼唤着她的名字,却得不到任何回应。

公元2016年 秋

十六岁的林子莹,简直是再平凡不过,戴着厚厚的黑框眼镜,留着极好打理的五四学生头,一年四季都是那几套校服换着穿,成绩在中游上下浮动,与班上的同学还算相处得来,但是没有特别要好的,老师们的精力全放在成绩最拔尖和最差劲的那几个人身上,对她几乎没有什么印象,因为学生众多,甚至还经常出现名字与人脸对不上号的状况,有的时候把她错叫成别人的名字,有的时候把别人错叫成她的名字……

总之,林子莹的学生时代,可谓一切平平,唯一的那么一点闪光点,恐怕就是周浩坤与她的关系,这是她唯一可以骄傲的,也是其他女生羡慕不来的。

枯燥乏味的历史课,林子莹托着腮看着窗外随风摇曳的香樟树,笔尖在书本上戳了无数个小黑点犹未察觉。

其实以前她的成绩是很好的,小学的时候,她总是班里的第一名,父亲林义山是学校里的数学老师,提起她的时候面上总是自豪,逢人就夸自己的女儿林子莹有多么的聪慧乖巧,不仅学习成绩优异,写得一手好字,还是班里的宣传委员,你看你看,班上和走廊里的板报都是她出的……

那时候,她是全天下最幸福的女孩,有着温柔贤惠的母亲和德高望重的父亲,直到某一日,法院的传票送到家里来,警察将父亲带走,她哭得撕心裂肺,嗓子都哑了,抱着林义山的大腿死活不让他走,直到警察叔叔将她拖开,她和妈妈抱在一起嚎啕大哭。

那之后,父亲再也没有回来过,她与母亲相依为命,也是林子莹稍微长大一些才知道,父亲是因为贪污受贿才进的监狱,而且那笔数额还不小。长大以后,林子莹开始痛恨父亲林义山,每当她看见母亲早出晚归劳累不堪的时候;每当她看见母亲生病却为了那一点医药费钱甚至都不愿意去医院的时候;每当她不得不向母亲讨要学费生活费的时候……她就愈发地痛恨父亲一分。

她不明白,曾经那个会耐心地教她算数,在高兴时会把她高高举过头顶的父亲,会什么会在时间的长河里,日益面目可憎。

写了一上午的练习题,林子莹的脖子和腰部都酸痛得不行,便活动了一下身体,走到窗边去吹吹风休息。

天气渐凉,秋风萧瑟,她不由地紧了紧身上的羊毛针织外套。她怕冷,一年四季手脚冰凉,医生说她宫寒,日常饮食忌辛辣生冷,所以她一向饮食清淡,连着人也沉静起来。她不过十六岁,却仿佛已入而立之年,一有病痛人就愈发虚弱,对世间万物都带着悲观。

更恰逢,她在窗棂上发现了一只死去的蜜蜂尸体。

她很小的时候在书上看到,蜜蜂一生辛勤,一旦感觉到生命将至,便会寻个无人的地方,默默地死去。

十六岁的林子莹想,她对周浩坤的爱,恐怕也会如此。

于是突然便同情起这只蜜蜂来,想必是因为惺惺相惜的缘故。她将那只死去的蜜蜂装进一个透明的小玻璃瓶里面,然后轻轻地放在了书桌角上。

塞林格在《破碎故事之心》里说:“有人认为爱是性、是婚姻、是清晨六点的吻、是一堆孩子。但你知道我是怎么想吗?我觉得爱是想触碰又收回手。”

林子莹一直不知道她对周浩坤的感情算不算是爱,暗恋是否能算作是“爱”的一部分?

就这样胡思乱想着,等回过神来,才发现楼下有狗叫声,她连忙趴在窗台上看下去,周浩坤果然站在楼下,正仰天长啸学狗狗叫呢。他似乎有这种天赋,可以学好多种动物的叫声,而且模仿得极像。以前语文课本上学文言文《口技》的时候,她就总是会想起他。

林子莹连忙下了楼,周浩坤骑着一辆山地自行车,一只脚支在地上,穿着简单的黑色牛仔外套,竟说不出的好看。

“干什么呢你,叫了半天你才下来。”

林子莹吸了吸鼻子,嘟哝道:“唔,我在做题,没听见。”

“还没吃饭吧?我妈做的糖醋排骨,稍一份给你。”周浩坤说着,将沉甸甸的饭盒塞进了林子莹的手里。

“谢谢,”林子莹看了眼周浩坤,“你要出去吗?”

“恩,去打球,回来给你带奶茶。”

周浩坤说着,车已经骑远,临走时还不忘背身朝着她挥了挥手。

林子莹与周浩坤两家人是世交,两家两户一直挨着住,算是应了“远亲不如近邻”这句老话,两家人关系一直很不错。

林子莹的父亲在她初中的时候因为贪污受贿进了监狱,那之后便少有亲戚朋友前来探访,倒是周家一直倾囊相助,照顾着方丽和林子莹母女俩。方丽因为要一人供养家里,时常加班工作,总是忘了林子莹的三餐,所以经常都是周妈妈拖周浩坤给林子莹送过来,闹得林子莹怪不好意思的。

林子莹性情温和,很是乖巧,周妈妈很喜欢她,还将她认作了干女儿;周爸爸在外面做生意,很少回家,但是每次回来都会给她一个小红包作为零花钱;周浩坤对她就更不用说,两人是一个学校的,只是他比她高一届,只要他有空,都会接送她放学,天热会给她买棒冰,天凉了会给她买奶茶,知道她的喜好与口味,有人欺负她他一定第一个挺身而出……

林子莹一直都记得,林父初入监狱时,班上有很多同学都瞧不起她、欺负她。她那时候虽然已经初一,但是身材仍旧瘦弱似小学生,在她晚上一个人孤零零地回家路上,会有小太妹张牙舞爪地前来搜刮她的文具和钱包,会有霸道可恶的小流氓朝着她吐唾沫、用脚绊她。

越不反抗,反而越助长他们的气焰,林子莹身上时常青一块紫一块,当又一次拳头如雨点般密集地朝着她身上砸来时,周浩坤踹开那群坏小孩,从围困中将林子莹救了出来。

他比同龄人身材都要高大,再加上又学过跆拳道,那些小毛孩根本不是他的对手。一片混战结束后,周浩坤挡在林子莹的前面,夕阳的余晖洒在他的侧脸,映出他好看的轮廓,傍晚的斜阳将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包裹住瘦小的林子莹,那一瞬,林子莹仿佛忘记了所有的疼痛,恍惚中,只听见他恶狠狠地开口:“她是我妹妹,无论谁敢碰她,我都不会放过。”

周浩坤,周浩坤,就像他的名字一样,每次念起来,都是那样的正义凛然,风度无限。他在她的生命中承担了太多角色:青梅竹马、学长、哥哥……可是她多么希望,有一天她能在这后面偷偷加一个词——恋人。但林子莹知道,或许他只是将她当做妹妹一般地疼爱着,她更怕,自己一旦将这层纸捅破,两家人的关系将不复如前。

下午放学后,林子莹去高三(一)班找周浩坤,因为比较内向,她在门口站了半天,直到一个男生看不下去,问她有什么事。林子莹涨红着脸,支支吾吾了半天,才说是要找周浩坤。

周浩坤外形不错,为人又阳光开朗,学校里喜欢他的女生不在少数。男生看林子莹一副扭扭捏捏的样子,还以为她也是那群女生中的一个,脸上瞬间露出不耐烦的表情,敷衍道:“周浩坤去球场上打球了。”

林子莹于是去球场上找他,他果然正混迹在人群中挥洒着汗水与青春,明明已是带着微微凉意的秋天,他就穿着一件薄薄的T恤,却都已被汗水湿透,头发里也夹着汗水,在夕阳下亮晶晶的,被他胡乱地拨向脑后。

看见林子莹走近,周浩坤把球扔给旁边的队友,被对方调侃一句“又有小妹妹找”,他比了一个拳头,笑嘻嘻地走向林子莹。

“放学了?”

林子莹点点头,问道:“你不上晚自习?”

“那玩意儿有什么意思,反正我要出国的。”

林子莹对艺体与出国留学不是很了解,她明白自己的家境,没有多余的想法,每天淹没在各种书山题海和老师的唾沫横飞中,已经很头大。

“那你还要打多久?”

周浩坤抓抓脑袋:“我们才刚开场,要不你坐旁边写会儿作业,我打完球送你回去?”

林子莹点点头,自己背着书包到看台那边写作业去了。虽然不过高二,但是学习任务已经相当繁重,林子莹几乎每天都要做到深夜。有的时候周浩坤回家的晚,见她没睡,还会给她带夜宵。托他的福,高中每天坐着学习,极少运动,还各种吃吃喝喝,林子莹在这个时间段长得又白又胖,脸上都是肉嘟嘟的,配上妹妹头,偶尔仔细一看,倒也还算可爱。

等周浩坤下场,天已经快黑了,远远看去,林子莹始终安安静静地坐在看台上看着书做着题,甚至不会站起来走动休息一下。专注是她最大的特点,她时常专注得会忘记周围的一切。

周浩坤记得小时候,作为教师的林义山时常在周末带着林子莹去市图书馆,那时候周爸爸正在事业上升期,很少管他,也将他一并扔给林义山,美其名曰让他多接受些文化熏陶。

周浩坤从小比较活泼好动,是个有些调皮的孩子,在安静肃穆的图书馆里,他只能百无聊赖地胡乱翻着那些连环画和漫画书,而林子莹则端端正正地坐在角落,书桌上的读本堆了一摞,她可以从白天看到天黑,林义山在来的路上给他们买了饮料,她甚至沉醉到会忘记喝水,到最后统统都进了周浩坤的肚子。

“头抬高一点,四眼妹,还想多架两副眼镜么。”周浩坤说着,抓着林子莹的后脑勺把她的头提了起来。

林子莹故作生气地瞪了周浩坤一眼,看看冷清下来的球场,问道:“你们打完了?”

“收工。”周浩坤帮着林子莹一起收拾东西,实际上只是把她的书随意地扔进书包里,自然又是引来了林子莹的不满。

林子莹陪周浩坤去车棚推自行车,周浩坤前不久换了辆崭新的山地自行车,骑起来酷酷的相当拉风,只是现在车把和旁边的一辆自行车别在了一起,周浩坤走过去,想把两辆车分开,但奈何它们实在太顽固,像依依不舍的恋人。

林子莹本来想过去帮忙,却不小心被什么绊了一下,扑到周浩坤的背上,周浩坤也顺势向前一推,结果自行车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哗啦啦地倒了一大片。

“靠,谁干的好事?”后面一个男生走过来,看着一排倒塌的自行车,面露绝望之色,显然他的自行车也在其中。

“抱歉,”林子莹弱弱地伸出手,“是我不小心。”

探出头来才发现,男生正是之前和周浩坤一起在球场上打球的其中一个。

周浩坤没有多话,已经低头开始一辆辆地扶起倒塌的自行车,林子莹想要帮忙,周浩坤做了个手势制止了她。林子莹有些灰心,他一定觉得自己是个麻烦精,却不想他说道:“别碰,脏。”

随后抬头冲旁边的男生说道:“猴子,帮忙。”

那个被称作“猴子”的男生耸耸肩,满脸不情愿地和周浩坤一起收拾残局。

好半天才打理好一切,周浩坤把车子推了出来,借着路灯一看,才发现自己的车闸被压坏了。

“啊,真倒霉!”他长叹一口气。

周浩坤将自行车扔到学校的修车点,然后两手插兜,跟林子莹一起走回去。其实两人的家离学校的路程并不算远,骑车十来分钟,慢慢悠悠地晃回去也不过半小时,很多时候,林子莹很愿意走路,躲在一排排行道树的下面,借着微黄的路灯,身影被拉得很长,四周很静,她可以好好地想想现在和以后。

道路两旁种满银杏,树叶已经在秋风的吹拂下日益渐黄,城市灯光闪烁,让人心生荡漾。

突然,周浩坤不知道看到了什么,嘴角一弯,助跑两步,随后轻轻一跃,一伸手便拿下枝条的中段,摘下一片十分漂亮的银杏叶。

“送你玩。”

摘下来后又好像失了兴趣,随手扔给一旁的林子莹,独自走到前面去了。

林子莹将那片银杏叶放在手心,两瓣叶片弧度优美且对称,说不出来的好看,她轻轻吹了吹上面的灰尘,然后小心翼翼地平整地揣进了自己的上衣口袋。

经过奶茶店的时候,周浩坤给林子莹点了杯热的烤琥珀奶茶,自己则要了罐冰可乐。

林子莹将奶茶捧在手心,看着周浩坤仰头咕噜咕噜地灌着可乐,微弱的灯光中,他的轮廓模糊,却依稀能够看见他的喉结滚动。

这么多年,林子莹想,这么多年来,她已经习惯了在他身边默默地注视着他,即使他从未发现。

林子莹就这样捧着那杯微微烫手的奶茶,静静地跟在周浩坤的身边,直到它冷却。

很久以后,周浩坤已经离开人世,林子莹已经上了大学,周末总是一个人去奶茶店学习,偶然听到谢安琪的《钟无艳》,歌里唱到:“彼此这么了解,难怪注定似兄妹一对。永不开封的汽水,让我抱在怀里吻下去。”

多年以后,她以为她都已经放下,然而回顾过往,她仍旧忍不住掉下泪来。

回去以后,林子莹将那片小小的银杏叶仔仔细细地拿湿纸巾擦拭干净,轻轻地抚平叶片上的微小褶皱,然后慢慢地放进日记本夹层中。

窗外的银白月光倾泻,满室流光,她望着对面,某扇亮着灯的房间,不知道周浩坤是否也和她一样怀着心思,无法安睡。

两人虽然从小一起长大,但她从未听周浩坤提起过心上人,即使他的身边从不缺乏爱慕者。

会是谁?那个有幸住进他心里的人,将会是多么的幸运。

公元2017年 夏

林玉在隧道中颠转震颤,头部晕眩得厉害,等到她回过神来,自己已经着陆。

她趴伏在街角的墙根处呕吐,周边建筑高楼林立,车水马龙的街道人来人往,旁边小卖部的大婶看她不舒服,走过来递给她一张纸巾。

林玉擦干净嘴角的呕吐物,冲着对方露出一个微笑。

“你一定从很远的地方来。”

林玉神思恍惚,道:“是的,能否请问,现在是哪一年?”

“公元2017年。”

“谢谢。”林玉向大婶道谢,四处寻找着路牌。十字交叉路口的站牌赫然写着“春今路”与“玉双路”。

回来了。竟然真的,回来了。

阳光普照大地,红灯亮起,一排排车辆四处堆叠,人声与汽笛声充斥一片,几个少年骑着自行车在车流中穿梭,嬉笑怒骂着,一个转弯,从林玉的面前驶过。

周浩坤!最前面那个穿着白衬衣和米色校服裤,笑容灿烂的少年,有着浓密深邃的眉眼,精致立体的五官,他一笑,天地万物都失色,那个人,林玉打死都不会忘记,是周浩坤!她只是未意料到,竟然一回来,就能遇见他。

林玉几乎是下意识的,已经拔腿追去,她已经成为全职太太在家一年,几乎没有怎么出去活动过,但此时她却身手矫健,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十年前的春今路街头奔跑着,她甚至能听见擦过耳边的风声。

周浩坤!周浩坤!她在心中大喊着他的名字,从小巷中快速地穿过去,堵住来人的去路。

只听得一声刺耳的刹车声,林玉只感觉又一阵头晕目眩,双腿一软,跌坐在马路中间。

睁开眼,周浩坤跨在自行车上,背着光,宛如阿波罗,居高临下地看着她,朱唇轻启:“你没事吧,大姐?”

““这女人是不是疯了,突然这样闯过来!”旁边的猴子忍不住大吼大叫。

林玉却已是在周浩坤的这句“大姐”中,心沉到了谷底。

十年后的林子莹再出现在周浩坤的面前,他已然认不出她来。也是,不能全怪他,因为那十年之间发生了太多太多的事,林子莹已不再是林子莹。更何况,她之前出过一场很严重的车祸,半张脸毁容,后面虽然医疗技术发达,面部得到修复,她的五官也仍与从前有很大出入,后面干脆也改了姓名叫“林玉”,算是真正的从头来过。

然而记忆却不容得她从头来过,她最终还是回来,回到了十年前,周浩坤出事之前,只为再见他一面。

林玉就这样仰头看着他,过了许久,才回过神来,慌张地答道:“我没事,我没事。”想自己挣扎着从地上站起来,却分外困难。

向来好打抱不平伸张正义,有着一颗善良正直之心的周浩坤自然看不过去,将车停放在一边,走过来把她搀扶起来,看看她流血的膝盖和擦伤的小腿,有些不忍:“我送你去医院吧。”

“浩坤,圆盛那帮家伙还在等着我们呢。”大山催促道。

“你们去吧,就说我遇到点急事,去不了。”周浩坤蹲下身来查看林玉的伤势。

猴子和大山见拗不过周浩坤,又急着去参加联校比赛,只好跺跺脚,一气之下骑远了。

林玉担心他们有急事,自己扶着一旁的梧桐树粗壮的树干,对周浩坤道:“我没事的,你快去追上他们吧。”

周浩坤低垂着眼,仍旧仔细地查看着她膝盖上的伤口,脸上没什么波澜:“不过是一个小比赛,没什么大碍。我送你去医院吧,搞不好会留疤。”

周浩坤抬眼看她,干净的眸子清澈如一池湖水,林玉心里突然“咯噔”一下,喉咙有些发紧,别开视线,正巧看到旁边有家奶茶店,脱口而出道:“我想喝奶茶。”

“想喝什么?”

“烤琥珀奶茶。”

原本转身准备去奶茶店的周浩坤在听到回答后,又转过身看了林玉一眼,好像想要说些什么,最后却什么也没说,跑去了旁边的奶茶店,乖乖地买了一杯热奶茶递给林玉,然后叫了辆出租车送她去医院。

一路上,林玉坐在车后座,捧着那杯热热的奶茶,一直盯着副驾上周浩坤的后脑勺看,直把他盯得耳朵和脖子红了个透,然后她就咯吱咯吱地笑。

她知道,她一直都知道,周浩坤是个好人。

“嘿,承泽。”

林玉将自己丢进宾馆的大床,静下来才发现左手的手环一直在闪烁,她按下按钮,接听李承泽的来电。

“谢天谢地,你终于接电话。”

林玉笑,轻轻吹着自己上着紫药水的伤口,“别担心,我一切安全。”

“你已经见到他了?”

林玉心中一惊,莫非他偷看了她的日记?她故作镇定地问:“谁?”

“那个你回去想要见到的人。”李承泽的声音闷闷的,情绪有些低落的样子。

“是,我已见到了他,这么多年,他没有任何的改变。”

“小玉……答应我,一定不要与从前的自己相见,更不要妄想改变已经发生过的事实。”

“我答应你,我很快便会回来。”

李承泽仍旧陷入失去林玉的巨大恐惧中,她却已经切断了联络,陷入床褥之间,呼吸沉稳。

在宾馆休养了几天之后,林玉来学校找到周浩坤,她决定来向他告别。

彼时他正在球场上打球,汗如雨下,举手投足间都散发着青春的味道。

“周浩坤。”林玉见他们中场休息,抱臂站在一旁,伸长脖子叫他。

周浩坤闻声寻来,见是林玉,没了第一次的生涩,小跑过来,一边还甩甩头发,擦着汗。

“什么事?”

“我今天来是为了……”跟你说再见。

少年的目光却是停留在远处,突然兴奋地挥起手来:“子莹,这边!”

林子莹!林玉下意识地想躲,女孩却已经走了过来,正巧和林玉对面。

“这是林子莹。”周浩坤冲林玉介绍道。

林玉与林子莹对视,接着,试探性地伸出了右手:“你好,我是林玉。”

林子莹有些羞涩地伸出手与林玉握了握,放下时,林玉的指尖有意无意地划过林子莹的指尖。

“你刚刚说什么?”周浩坤问林玉。

“我说,我今天来是为了谢谢你那天送我去医院,你们待会儿还有没有事,请你们喝饮料?”

校内冰饮店坐了不少年轻的男男女女,林玉相对气质与穿着成熟,留着一头浓密的大波浪卷发,在阳光的折射下发出棕色的光泽,周围的学生都盯着她看,她倒是毫不在意,坐在窗边上,优雅地吃着双雪球香蕉船,微眯着双眼,像只高贵的猫。

而坐在对面的周浩坤和林子莹就相对显得局促得多,林子莹捧着一杯草莓牛奶,始终埋着头,也看不清她的神情;周浩坤的面前则放着一杯冰柠檬水,偶尔拿起来喝两口,目光放在窗外,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你们有喜欢的人了吗?”

“没有。”

“没有。”

原本静默的两个人突然异口同声道,然后相互对视一眼,又别开眼去,林子莹白嫩的双颊已飞出两团红晕,周浩坤好一些,仍旧如常的样子,很快平静下来。

林玉被二人的反应逗得哈哈直笑,她的笑声似银铃,清脆而响亮,引得过路的人频频侧目。

“你们实在有趣。”

林玉决定再多停留一段时日,好好地陪这两个孩子玩一玩。

“我想你们的时空穿越法则有误。”回到宾馆后,林玉立马与李承泽取得联系。

“怎么说?”

“就在今天,我不仅见到了十年前的自己,还与她握手、吃饭、交谈,一切如常,并没有发生什么奇怪的现象。”如果这条准则都可以破例的话,那么另外一条……

李承泽却残忍地打碎了她的幻想:“无论如何,阿玉,即使你能够与十年前的自己对面,也不要妄想能够改变已经发生过的事实!切记!一旦改变历史,现在的你也可能将不复存在!”

“我知道。”林玉沉默,心里却已做好选择。

在爬山虎掩映的红色砖墙楼房外,林玉轻轻地叩响了一扇破旧的柴扉。

“玉子姐?你怎么会来?”林子莹拉开大门,示意林玉进来。

那日的一会,几番交谈后,林玉与周浩坤和林子莹二人已算得上半个朋友,但是未料想过很快又能再见,而且是亲自上门,林子莹不由有些意外。

“你们家西北角的小屋子不是在出租,我刚回到铭城没有地方住,决定租下来。”

“可是……”林子莹有些犹豫,她做不了主。

“没什么可是的啦,原定租金八百,我给你们一千。”

“奇怪,我们的租房单还没有贴出去,你是怎么知道的?”

林玉打着哈哈:“我听周浩坤说的。”

说着,已经把自己的行李搬了进来。

方丽难得早早地回家,买了一些新鲜果蔬和一条鱼,准备给林子莹做一顿好吃的。

手上提了一大袋东西不太方便,门还没打开,手里的塑料袋却被钥匙刮破了,袋子里的橘子苹果洒落一地。

林玉正好开门出来扔垃圾,见此情形,把垃圾袋随手扔在木门边,赶紧跑过去帮着方丽捡水果。等把最后两个滚得老远的橘子捡起来,她有些气喘吁吁地走过来,递给方丽。

抬起头,正对上方丽的满面愁容,她不过年近四十的妇人,看上去却比同龄人要老上十岁,眼角、嘴角都是皱纹,眼球浑浊尽显疲惫,脊背已经微微驼起,两条腿异常粗壮,尤其是两个膝关节突出,看起来相当奇怪。

林玉的两只眼睛里突然就积满了泪水,她回想自己这二十几年来,从未认真地凝视过自己的母亲。

“既然这样辛苦,又何必死命坚持?”

据林玉的了解,曾经有男士追求过自己已婚的母亲,在她还是“林子莹”的时候,大概是初中,她看见那个男人将母亲送到家门口,虽然看起来是个老实巴交的工人,看到林子莹还会冲她咧嘴笑,可是那时候的林子莹多么的坏,一旦发现母亲有改嫁的苗头,就变得脾气古怪且刁钻起来:

“你是否要像父亲一样离开我?再也不要我了?”

再厉害一点:“改嫁就是不忠。”

于是如此,方丽一个人艰难抚养着林子莹长大,终生未再婚嫁。

方丽的两只眼珠颤动,声音沙哑,几乎是从喉咙口里挤出来的:“莹莹需要我。”

“我去扔垃圾。”林玉转身,抹掉啪嗒啪嗒掉下来的眼泪,提起门边的垃圾袋,头也不回地朝着附近的垃圾站走去。

周末林玉在家闲着没事干,自己买了许多材料在厨房鼓捣着夏日饮品。

林子莹在房间里写作业,头顶老旧的风扇咿咿呀呀,她早已习惯,尤为专注,汗如雨下,犹如未觉。

“子莹,我做了饮品哦,去叫周浩坤一起来喝吧。”林玉已经有了新的主意,她决定让林子莹与周浩坤两个小年轻承认对彼此的感情,如果他们在一起,结局会不会……林玉不敢再想,内心竟然涌起一些小期待。

林子莹照办将隔壁的周浩坤叫了过来,两人坐在客厅沙发上,像远道而来的客人,倒是林玉十分娴熟,像房子主人一样,自顾自地从厨房里端出来了一些香蕉船、血糯米、芒果布丁什么的,过了一会儿,又端出来一个托盘,上面摆放着三杯饮品。

“红色这杯是加了泰坦尼克沉船造型冰块的鲜榨西瓜汁,这杯是冰镇银耳莲子羹,还有这个,是绿豆汤,一人选一杯吧。

周浩坤原本低着头玩手机,等着林玉把东西上齐全,听她这样一说,骤然抬头,望着托盘里的饮品,一脸镇静。

“浩坤喜欢绿豆汤,对不对?”见周浩坤一直盯着那杯绿豆汤,林玉冲林子莹使了个眼色,离得近一些的林子莹伸手接过杯子,递给了旁边的周浩坤。

“子莹喝银耳莲子羹好了,对你的身体好。””林玉将银耳莲子羹递给林子莹。

“结果也没有让我们自己选啊。”林子莹小声嘀咕着,林玉笑了笑,敲了敲她的脑袋,自己端着那杯鲜红的西瓜汁如牛饮血,心情说不出来的畅快。

周浩坤在一旁咕噜咕噜喝完一杯,然后把手往前一伸,冲林玉道:“还要。”

这天一大早,林玉刚刚起床,就听到林子莹在与方丽争吵。

林子莹一直是个乖巧懂事的孩子,林玉身上还穿着睡衣,披了件外套穿着拖鞋就走去了大厅,只见林子莹满脸通红,显然之前大动肝火,方丽也是铁青着脸,气氛相当紧张。

“发生什么事了?”

方丽摇摇头,也不多少,兀自换了鞋出了门。

林玉倒了一杯水递给林子莹,拉着她的小手坐到沙发上。

“怎么了?”

被林玉这样温柔地一问,林子莹的眼泪哗啦一下出来,一颗一颗,像断线的珠子。

“我父亲多年前因为贪污进了监狱,母亲方才同我讲,他患了胃癌,怕是时日无多,让我去探望。”

林子莹的声音哽咽,“……我恨他,这么多年,我从未停止过地恨他。”

林玉莫名产生怜惜,怜惜这个曾经无助与忧郁的自己。她轻轻地将林子莹拥入怀中,轻抚着她的背,“别担心,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林子莹吸了吸鼻子,泪眼婆娑:“很奇怪,玉子姐,我明明初初与你相识,却又好像认识你已有一个世纪那样长。”

林玉只是苦笑。

方丽直至深夜仍未归来,不只是怎样的生活重担,压得她日夜工作不曾喘气。

林子莹在房中写作业,挑灯夜战,林玉心疼,热了杯热牛奶给她送去。

敲门进去,却见林子莹的书桌上除了习题册,还放着一本速写本,上面画着各式各样的小人儿。林玉翻看着,轻声问她:“子莹,你的梦想是什么?”

林子莹不着痕迹地抽走林玉手中的画册,小心地收进抽屉里,关上锁,“我没有梦想。”

“怎么会?”林玉感叹,“像我这样的年纪仍有梦想。”

“我能有梦想吗?”林子莹沉吟,“玉子姐,你不知道我的生活有多糟糕,每日两点一线已是我的全部。”

“你当然可以有,即使生活再艰难,你也可以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喜欢自己想要喜欢的人……你喜欢周浩坤,不是吗?”

突然听到“周浩坤”这个名字,林子莹像被触碰到软肋,一下子抬起头来,与林玉对视着。她藏在心里那样久的人,竟然这样轻易地就被别人说出了姓名。

“你喜欢他,为什么不告诉他?”

“他要出国留学了。”林子莹眼中的光亮黯淡下来,低头沉默。

“我曾经也像你一样,卑微地爱过一个人。他千般好万般好,我一直以为自己无法与他相配。直到他去世,我才知道原来他像我爱着他一样的,一直爱着我。可是我们已经回不到过去。子莹,如果你现在不告诉他,你喜欢他,你不希望他离开,有一天你会后悔,两个相爱的年轻人从未向对方吐露过心声,然后抱憾终身。”

“嘿,小鬼。”林玉趴在窗台上,叫住在楼下探头探脑的周浩坤。

被逮住的周浩坤显得有些腼腆,摸了摸后脑勺,尴尬道:“玉子姐,早。”

“子莹昨天晚上睡得很晚,现在还在洗漱,要进来等等她吗?”

“好啊。”男生将自行车架在门口放好,林玉打开木门让他进来。

“最近都来得好早,是不是过来蹭早饭?”自从林玉来到这个家,一日三餐基本上都被她包下,林子莹享了不少口福。因为手艺好,连周浩坤都不在家里吃饭了,有事没事过来蹭饭吃。

眼见被拆穿,周浩坤傻笑两下当做回答,也不见外地拉过椅子坐上了饭桌。

“时间比较赶,我只做了三明治,不过有鲜榨豆浆和热牛奶,你想喝点什么呢周大少?”

“牛奶。”

“遵命。”

林玉去厨房拿早饭,林子莹穿戴整齐地走下楼。

“你来啦。”

“恩。”

林玉从走出来,看到周浩坤和林子莹两个人又是对面低头沉默的,心里有点恨铁不成钢。

三人坐下来吃早饭,各怀心思。

“浩坤,听说你要出国?”林玉打破沉默。

“是,家里人希望我出国深造。”

随着周浩坤开口,林子莹的头埋得越来越低。

“出国深造个鬼啦,现在很多人即使有出国留学经历,不也还是从‘海龟(海归)’变成了‘海带(海待)’吗?要我说那些出国啊留学啊都是幌子,国内有很多大学也都很不错的啊,就业率很高的……”

林玉巴拉巴拉说了一大堆,林子莹打断她:“玉子姐,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想法嘛。我吃饱啦,上学去了。”

周浩坤看林玉一眼,又看看林子莹,也跟着起身离开了。临走前,还不忘捎走一块面包片,冲林玉挥挥手,咧嘴笑一下。

林玉咬牙切齿,以前怎么没有发现这个小鬼头是个大吃货!

林玉下午出去逛街,买了一大推的衣服,她未曾想十年后的自己竟然喜欢上这种过时的“时髦”,曾经的她太过土里土气,从来不会好好地收拾自己,等回过头来,才知道那样的人生是多么的没劲。

回到十年前,林玉突然觉得,她像是变了一个人,变得多话,变得幽默,变得乐观,她必须这样,才有可能改变林子莹与周浩坤的未来,即使,即使她——“林玉”,将不复存在。

踩着九厘米黑色恨天高,林玉正胡思乱想着,未曾想与一个男子迎面相撞,对面的人亦不够专心,低着头看文件。

“抱歉。”

抬起头,林玉愣住——李承泽,竟然是十年前的李承泽,那时候他还是研究生,年纪轻轻,笑容漂亮。

“没关系,我请你喝咖啡?”林玉大方邀约。

李承泽愣了愣,礼貌地点点头。

“我要一杯不加糖的卡布奇诺,这位先生要美式咖啡,六勺糖。”

在旁边的咖啡厅坐下后,林玉并不看菜单,对着服务生指点江山。

李承泽目瞪口呆地看着她行云流水的动作,嘴里可以塞得下一整颗鸡蛋,“你怎么会了解我的喜好?”

“如果我说,我是你未来的妻子,你是否会相信?”

“虽然我一直在研究时空穿越,但你这个玩笑未免太过。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你太外向主动,还有你的脸……抱歉,我没有特别的意思,但我不太喜欢整过容的女性。”

林玉先是僵硬了一下,随后哈哈大笑,“原来你一直这样严肃认真,是不是你认定的事情就一定不会改变?”

“当然,我的未来另一半已有人选,如若不是她,我宁愿致力于科学研究,终生不娶。”

“哦?是谁?”林玉挑眉。

“那个女孩。”李承泽指指窗外,林玉注意到,他说的是“女孩”。

林玉转头望向窗外,林子莹从窗外背着书包走过,现在轮到她嘴里可以塞下一整颗鸡蛋,“你在同我开玩笑?”

“没有,我确实很喜欢她。”

“为什么?”林玉问,“她那样平凡,为什么是她?”

“她很可爱,你不知道,她曾经在我的车窗上乱涂乱画,一开始我很想找她算账,可是后来我才发现她画得很好,甚至会把车故意停在离她近的地方,让车子落满灰尘,方便她画画。而且她的眼神,像一汪池水,我无法形容,与她对视一眼,我已然沦陷,我从未有过这样的感觉,她一出现,心里就有一个声音叫嚣着:‘就是她了’,就是这样的感觉。”

林玉心里突然颤动,望着李承泽,喉咙发紧,一时说不出话来。她一直以为,她是上大学以后,在工作以后,才与李承泽相遇相知,未曾想,他爱她,她住进他的心里,已有那样长的时间。

“其实仔细一看,你和她的眼睛有点相像,若她也同你一样,能让我在她的眼中停留片刻,也是好的。但她心里另有其人。”

橱窗外,穿着白衬衣的少年骑着单车飞驰而过。

林子莹回来的时候,家里一片漆黑,打开灯来,林玉就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吓了她一大跳。

“玉子姐,你怎么了?”见林玉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林子莹有些担心。

“我没事,”林玉站起来,“我可能快离开了。”

“啊,怎么这么突然?”

“我已经在这里呆得太久。”见过李承泽以后,林玉已经开始动摇自己的决定。

“为什么你们突然之间都要走,你也是,周浩坤也是……”林子莹显然有些难以接受。

“对不起,子莹。”

“这是周浩坤让我给你带的烤琥珀奶茶,不知道还热不热,我先上去做功课了。”林子莹整理好情绪,将奶茶放在餐桌上,兀自上了楼。

林子莹决定再去监狱看林义山最后一眼,她下了很大的决定。

探视的时间很短,林子莹站在他的床边,甚至没有坐下来长谈的打算。

林义山因为病痛已经形销骨立,躺在病床上,犹如枯木,不知道是因为刚刚吃过药还是什么缘故,他迷迷糊糊的,意识很不清楚。

“莹莹,莹莹,是你吗,莹莹?”

林义山伸出手想要拉住她,林玉却退后了一步。

林义山喉咙里咕噜着什么,林玉过了好半天才听出来,他在说:“爸爸很痛苦……”

“现在知道痛苦,当初又为何要做错事,抛下我们母女?”

“爸爸没有抛下你们,莹莹画画好,将来有出息,爸爸想多弄一点钱,供莹莹出国学习……爸爸没有抛下你们,爸爸爱你们……”

林玉泪流满面,摇着头连连后退,不敢置信。

林义山不知道,最后高考填志愿的时候,考虑到家庭条件有限,林子莹最终选择了一所免费师范学校。她永远也忘不了,在提交了志愿表后,她回头看见母亲的眼神,充满了后悔与自责,后悔她将林子莹带到世间受苦,自责自己给不了她更多。

大学生活可谓平淡,林子莹活得像是行尸走肉,或者说,早在周浩坤去世以后,早在她在家门外的墙壁上看到他刻下的那句“我喜欢你”之后,林子莹就没了心。

毕业以后她去了就近一家小学实习,依旧勤勤恳恳地工作,努力想要进教师编制。她以为她的人生会就这样过去,直到她再遇见李承泽,直到一场意外车祸,直到她知道无论怎样,李承泽都愿意陪在她身边不离不弃,直到她整容更名,直到她嫁给他,人生好像才开始有了一点新的指望。

李承泽在一家研究院工作,薪酬待遇非常不错,结婚后,她辞去工作,成为全职太太,也终于有机会重拾画笔,做她真正喜欢的事情。

所以嫁给李承泽,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晚上,林玉独自在“树下”酒吧喝酒,长久以来,她从没有像现在一刻这样烦闷过。原来,知道真相比一无所知更加痛苦。

林玉不知道自己喝了多少酒,只听见驻台的民谣歌手唱得心碎:“爱上一匹野马,可我的家里没有草原,这让我感到绝望。”

跌跌撞撞地从酒吧里出来,林玉的双腿已经发软,犹如踩在云端,街旁一个男子走过,见有机可乘,上前架住快要倒下的林玉,趁机揽住她柔软的腰肢,带着她穿过街道想要往巷子更深处走去。

“林玉!”周浩坤骑在车上远远地看见,大吼一声,飞快骑车驶近,从车上跳下来,将自行车随手往旁边一扔,迅猛的一拳已经朝着那个猥琐的男子砸去。

见旁边的林玉一副醉意昏沉的样子,周浩坤的怒火更胜,曾经的武术技艺得到施展,三拳五腿打得该名男子连连败退。

“我带你回家。”

“我没有家,我不要回家。”林玉说完这一句,彻底昏睡过去,倒在周浩坤的肩头。

醒来时,在陌生的旅馆,清晨的阳光从窗外洒进来,温柔异常。

林玉揉了揉疼痛不已的脑袋,周浩坤就趴在床头,她依稀记得,昨晚自己又吐又闹,周浩坤照顾了自己一夜。

“你醒啦。”周浩坤揉揉惺忪的睡眼爬起来。

“恩,我有点想喝水。”宿醉后的林玉一身疲软,艰难地从床上坐起来,懒懒地靠在床头。

周浩坤起身,去旁边倒了杯温开水端过来,却并未如意料中地递给林玉,而是自己咕噜灌入口中,然后凑身过来,吻住她的唇,将水缓缓输入她的口中。

周浩坤闭上眼,沉迷地与她接吻,陷入不可自拔的温柔之中,不肯脱身。

林玉大睁着眼睛,不知道他从何学来这样的伎俩,更未想到他如此举措,一时竟忘了反应,等回过神来时,才终得推开他。

“这样是不对的,周浩坤,”林玉擦了擦嘴唇,“你喜欢的应该是林子莹。”

“你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我从来只把她当做妹妹。我喜欢的人是你,阿玉。”

林玉静静地看着他,他亦回以凝视。

楼下不知道什么店里正在放着王菲的《暧昧》,歌里唱到:“爱或情拿来填一晚,终须都归还,无谓多贪。”

林玉轻轻地攥紧手心,左手无名指上有一圈浅浅的印记,曾经这里戴着指环。虽然她此刻不愿意承认,但她确实已在十年后与李承泽结了婚。她有束缚,只是十八岁的周浩坤对此一无所知。

林玉有意无意在躲着他,周浩坤感觉得到。他不知道为什么,他不过是因为喜欢她。

方丽难得有空,约上周浩坤一家人一起在自家聚餐,林玉不可幸免,被拖过来与林周两家人一张桌子吃饭。

饭桌上,大人们闲话家常,林子莹低头默默吃饭,周浩坤则灼灼目光一直注视着她,林玉觉得很不自在,逃去厨房。

“厨房里有甜点,我去看看好了没。”

“我帮你。”

周浩坤跟了过来。

狭小逼仄的厨房,林玉觉得转不开身,周浩坤人高马大就站在身后,明明隔着一段距离,却好像依然能够感觉到他喷在她发顶的呼吸,林玉乱了心跳,甚至不敢转身,直骂自己没出息。

“那天的事……希望你当做没有发生。”周浩坤缓缓开口。

林玉颇有自知之明:“哪天?”

周浩坤看着她,突然不知道该感到高兴还是失落,或许她只将他的喜欢当做年轻气盛的冲动罢!

林玉不再理会周浩坤的小情小绪,端着蛋糕朝着厨房门外走去。

“我要走了,明天上午十点的飞机。”

林玉身躯一震,却没回过头,始终背对着周浩坤,半响道:“再见。”

那天晚上,周浩坤与林子莹在楼下讲了很久很久的话,林玉就站在楼上,一切都看得清清楚楚。她看见林子莹微微颤动的肩膀,不经意滑落的眼泪,但是周浩坤的目光始终落在别处,犹如未觉。

林玉彻彻底底的失眠,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摩挲着左手上的手环。她想或许她该回去了,她不想再经历一次与周浩坤的生离死别,不想再看见如行尸走肉般没有魂魄的林子莹。

林玉出奇地睡了懒觉,醒来时已经天光大亮,头脑仍是昏沉,不知道昨晚是怎么睡着的。

踩着拖鞋下楼,林子莹竟然还没去上学,呆呆地坐在客厅的沙发上。

“子莹?”

林子莹转过头来,一脸眼泪:“浩坤哥走了。”

“不可能,”林玉脱口而出,“现在几点?”

“八点四十。”

“还有得救。”林玉飞快地跑上楼,关上门,拨通了电话。

“喂?”电话那头传来周爸爸的声音。

“周先生您好,很不幸地通知您,由于天气原因,您今天上午十点的航班已经取消,我们将为您改签到下午三点,我司将承担全部责任与经济损失,非常抱歉……”

挂掉电话后,林玉背靠着门板,长长地舒了口气。

周爸爸虽然已经在电话中应了下来,林玉却始终没有得到周浩坤的消息。

林玉开始坐立难安起来。

周爸爸回来了,还没走近,已经听见他的声音:“今天有诈骗电话骗我说航班取消了,幸好我有个堤防,又打电话给航空公司确认,浩坤才没有耽误了飞机……”

林玉双腿一软,跪坐在地上。

很快地,xx航空公司C8798次航班失事的消息传出,整机人无一幸存,周浩坤尸骨无存。

周爸爸中了风下半身瘫痪,周妈妈整日以泪洗面,周家人瞬间倾颓。

林子莹亦不相信昨日还与她促膝长谈的周浩坤,今日就与自己阴阳两隔,整个人像丢了魂魄,再没有见过她的笑脸。

林玉在门外的墙壁上发现周浩坤的刻字,就在她住的房间外面的墙壁上刻着:我喜欢你,林玉仔细一看,旁边还有两个很小的字母“LY”,林玉瞬间泪如雨下。

原来,我们都错了,从一开始就错了……原来,我们什么都改变不了,即使回到十年前。

林玉擦掉眼泪,用石子将“LY”二字抹去,并用蔷薇花繁盛的枝叶小心翼翼地盖住那一行刻字。几个月之后,蔷薇花渐渐凋零,到那时,林子莹将看到这一句话,并且悔恨终身。

这是林玉对林子莹的惩罚,惩罚她那么不勇敢,这也是林玉对林子莹的恩慈,让她不至于绝望到不相信这世间仍有爱意。

林玉低头看着左手的指环,像她来时一样,无需告别,轻触开关,时空之门再度打开……

公元2027年 冬

林玉穿越时空回来后,情绪变得非常低落,李承泽时常发现林玉半夜醒来,一个人坐在阳台上吹着冷风。

他猜想,她回去,仍未做出任何改变;他猜想,她回去,那个人再度扰乱她的芳心;他猜想,她回去,因为她仍旧忘不了那个人……

那个已经死去却活在她记忆中的人,竟成为他最大的情敌。

李承泽心灰意冷,对林玉的态度也发生了转变。他不再同她讲话,一日三餐通通在外面解决,每天早出晚归,回来时林玉已经入睡,离开时她还未起床,两个人虽然每夜躺在一张床上,却犹如两个陌生人一般。

林玉自然是感觉到了李承泽的变化,他不再对自己笑,不再对自己温声细语,不再对自己呵护备至……感受到爱人的冷漠,竟然是这般的彻骨寒冷。

林玉很想尝试做出一些改变,想要去讨好他,想要得到他的谅解,但是李承泽甚至不给她与他接触的机会,起初虽不同她讲话,但至少还会在家里吃饭,后来连饭也不在家里吃,每天只回来睡觉。林玉担心,哪天他连家也不回了。

这天晚上,林玉一直等到深夜,李承泽仍未回家,她终于疲倦,不知什么时候睡了过去。直到迷迷糊糊得感觉到旁边的人躺下,床铺微微下陷。

林玉睁开眼睛,看到李承泽背对着自己,隔得远远地,甚至不肯靠近。

林玉心里觉得委屈,鼻子发酸,眼泪已经下来了。犹豫了一下,她还是往前蹭了蹭,主动从背后环抱住了他。

李承泽的身子明显僵了僵,仿佛赌气一般,任由她抱着,却仍旧不肯转过身来。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林玉的眼皮早就打架,就在她快要睡着的时候,却意外感觉到李承泽细细密密的吻,温热柔软地贴着她的额头、眼睛、鼻尖、嘴角……

他靠近她,两个人紧紧交缠着。她的神志还不清醒,整个人还是迷迷糊糊的,身体却已经先一步滑入了欣喜的花丛……

她决定正视一切,正视自己。从前的林子莹已经在之前的那场车祸中死去,连同一切前尘往事,而现在活着的人,叫林玉。

公元2029年 秋

林玉平时没事,画了一些画放在ins上,竟然意外的很受欢迎。大多粉丝觉得她的画作独特美丽,而且柔软温暖,给人无形的力量。

很多杂志社与林玉签约,让她为杂志画稿,虽然没有成为大师,但是林玉的梦想正一步一步地实现。

闲适惬意的秋日午后,天很蓝,云很淡,风很轻。

林玉站在落地窗边,沐浴着阳光,抱着刚刚熟睡的小宝宝,轻轻地哼着摇篮曲。李承泽就在她的身后,轻轻地搂着她的腰。

“幸福向来中意勇者,即使有时光机,也无谓回顾过往,或许我应该向前看。”林玉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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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曾敬拜你, 也曾妄大的对你起誓, 我说,把所有献上给你。 如今,我离开你, 推崇与你相悖的, 对你的誓言一一敲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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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同时开了窗 那时我刚知道对面是你 我打开所有的窗 也终于忍不住打开了门 走到你窗前 你只探出头来 我拽下你胸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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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口的那片碧野 哪阵风吹乱 株株折弯,片片凌散 那点米粒儿的翠红 谁的手摘走 整座花园转眼空 风是谁的眼睛 雨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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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标题:终须都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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