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我们把自行车称为“咯啷车”,因其龙头的右半边无一例外地都配个铃铛,一摇起来就“咯啷咯啷”作响,所以乡下人取其谐音而为其命名;也有人把它称作“钢骑车”,大意是其全身都由钢铁铸就,相对于木质的手推车或平板车而言,从材料架构等方面自然档次又上了一个层级。还有叫单车或脚踏车的等诸如此类的,不一而足。
按照古人的惯例,大凡世间万物,既然与人之生活息息相关,总要为它正名,否则就名不正言不顺。倘若非要给自行车下个定义的话,那么在这里我就勉为其难牵强附会地穿凿一番,简言之:这是一种以脚踩踏板为动力的两轮的陆上小型交通工具。也许内涵和外延都不准确,但本人已江郎才尽,这边姑妄言这之,诸君也就姑妄听之吧。
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自行车可是个稀罕物件,普通的农民大多数是买不起的。只有县里或公社里的干部下乡检查时才偶尔看得见。当年全大队二百多户人家,有自行车只有两户。最早的一辆是业俊大姑爷买的,他是参加过抗美援朝的干部,后来转业到地方的桃果园林场人武部任职。每至周末回家,他便喜欢骑着自行车,扛着一支小口径步枪在乡村的小道上转来转去,神气得很。美其名曰“打猎”,但在别人看来,未免也有几分炫耀的成分。
第二辆便是我家的了。我父亲在二十里外的一个叫“轧花厂”的国营企业工作,但奶奶、母亲等一大家子人都在老家务农,所以每到星期天他也总爱回老家,帮家里干些农活,或找大队干部协调一些事儿。以前都是借别人的自行车或是骑单位的公车回家,然而一来别人有时也要用车,时间上有冲突,很不方便;二来公车毕竟是公的,你骑我骑的也没人爱惜,所以都很残破,骑起来除了铃铛不响浑身都响。更可恼的是还经常掉链子,后车架上正常要备上一根大小粗细合适的小树枝,随时准备停车上链条。所以每次回家后往往满手都是黑油,极大地影响工作干部的形象。
图片来自网络痛定思痛,所以父亲下决心要买一辆属于自己的自行车,彻底摆脱那用车不便的羁绊,从此也不再受那“掉链子”的窝囊气。省吃俭用攒了好几个月的工资,又托人从县供销总社搞了一张自行车票,总算把自行车买了回来。
这是一辆上海产的“永久”牌自行车,51型加重的。黑亮的大杠和车架泛着幽光,而镀铬的龙头和车圈又锃亮得晃眼。特别吸人眼球的是那后轮的辐条和板车的一般粗,据说足能承载得起三百斤的货物。车辆到家时,一条庄子的男女老少都争相涌来观看,啧啧地赞叹声中,眼里闪着羡慕嫉妒等不可名状的光焰。
当时自行车的品牌不多,最有名当属“凤凰”,其次是“永久”,再次是“飞鸽”,较差的是“长征”。“飞鸽”其实质量也还是不错的,但就是那个座垫用的是硬橡胶,比较硬,咯屁股,长距离骑行屁股笃定是要红肿的;“长征”是车如其名,特点就是不出快,凭你用多大的劲怎么蹬,速度上总还是慢腾腾的,真像红军在作二万五千里长征。
但无论是知名的还是普通的,也无论在性能上是优越的还是低劣的,有一点却是确信无疑的,那就是买车必须凭票,没有供销社或类似商店内部审批的票证,即便是有钱也买不着。所以那一时期供销社的工作相当抢手,大概率就是因为当时物资匮乏,凭票供应的东西太多,供销社掌握着审批权。有个段子说得好,某领导鼓励教师说:小的们,好好干,干好了我提拔你当营业员。
按说买车是为了出行方便,首选当然应该是买快捷轻便的,但为什么当时人们都热衷于买加重的呢?主要原因是需求决定价值取向。那时的自行车不仅用于骑行,还承担着许多手推车和板车的职能,这在农村体现得犹为明显。背人自不必说,拖粮食磨面、娶媳妇拉嫁妆,只要能绑在车上运载的都可以承担,当真是里里外外一把手。那时人的骑车水平普遍都很高,顶尖的高手拖着一人多高的大立柜,居然也能很好地维持平衡。远远看过去,仿佛就像一艘小舢舨上张起了一张大风帆,晃悠悠一路御风而来,令人叹为观止。
八十年代初,改革春风初起,市场管制稍有松动,对投机倒把的打击也不那么严了。地主家庭出身的家文哥闻风而动,在全村率先做起了贩卖生意。当时县城的城南酒厂出产一种白酒,平凡得连牌子都懒得包装一下,就称做“甲种白酒”。这种酒其实酒质并不好,喝大了脑袋就像裂开一样疼。但在省城南京却颇受那些酒瘾不小但囊中羞涩的老饕们的欢迎,誉之为“土茅台”。
家文哥窥得这种商机,就托人找关系用内销价买上这种酒,每次大约一百瓶左右,装载在“长征”自行车上,长途跋涉两天两夜骑行约200多公里,运到南京贩卖。一周一次,从不间断,据说跑一趟就能赚上三四十块钱,抵得上一个国家干部一个月的工资。具体赚多少谁也不清楚,只见得他家“噌噌噌”地在全村盖起了第一幢明三暗五青砖红瓦的大瓦房。大家都说,家文哥家的大瓦房就是用自行车拖出来的。
因其稀罕,所以宝贝。那时候买了辆自行车就像现在买了新房,一定是要装潢的。有关系的能从电影公司搞来淘汰的废旧胶片,差一点就从商店里买来红黄蓝等各种颜色的塑料皮,把自行车的大杠、支撑柱、衣包架等只要可以缠裹的地方都裹得严严实实密不透风。远远地一辆车驰来,红色、黄色、蓝色等彩条交相辉映,就像翩翩飞来了一只花蝴蝶。如果后车架上再坐个红衫绿裤戴墨镜的娇俏新娘子,那简直就是黄土地上一道流动的风景。
有一些年轻人,就是农村人称之为“烧不熟”的那种,买了辆新自行车,心里美得不得了,人里人外总想谝一谝炫一炫。比方说,我们这些小学生,正走在上学的路上,路的左边留有很大的空位置,就是方便车辆通过的。偏偏就有人不走那些空出的通道,非要跟在我们屁股后面,突然间把自行车铃铛摇得山响,“咯啷咯啷、咯啷咯啷”,吓得我们一大跳。而骑车人则“嘎嘎”地怪笑着,得意之极,然后龙头一拐,旋风一样从我们身边快速掠过。每当这时,我们便唱着自编的歌谣骂他:“自行车,两头滚,中间中蹲个大孬种。”如果自行车是“永久”或“凤凰”牌的,我们便唱道:“自行车,永久(凤凰)牌,中间蹲个大乖乖。”
那时候,农村生活普遍比较艰苦。每至寒暑假,爸爸总要轮流带上我们兄妹三人到工厂里去打打牙祭,改善一下伙食。坐在爸爸的后车架上,穿行在平坦的石子路上,热风火笼笼地迎面拂来,热辣辣地却十分舒爽。爸爸那时才三十多岁,正值壮年,一张赤红的国字脸,配上魁梧结实的身材,显得精力十分充沛。仿佛为了恣意挥洒那弥漫不竭的精力,他把自行车蹬得飞快,骑行中他自如地挥手和对向而来的熟人打着招呼,声音洪亮而简洁地寒喧着。晚风吹得他身上的小纺布衬衫飞扬起来,像生了两只翅膀,姿态之潇洒令人十分迷醉。
父亲现在已经去世三年多了,久远的记忆都已模糊,能清晰讯记起的大都是他年迈时那步履蹒跚的样子。唯有那个灼火流金的夏日傍晚,父亲驱车穿行在平坦的砂石路上,衣袂飞扬,一骑绝尘,那一幕青春逼人的潇洒风姿却在心目中定格为永恒。每当这时,我才恍然若悟,原来我的父亲曾经也是那样的年轻,那样的意气风发啊!
图片来自网络我学骑自行车,首先是从别大杠开始的。因为身矮腿短,上了车座,脚便够不着踏板,所以只好把右腿从三角大杠里伸过去,一上一下地蹬着。因为腿伸不直,所以至多只能蹬半圈,显得很憋屈。但我自己却很自豪,因为一是可以自如地驾驭自行车了,二是比起两腿骑大路的人要高级多了。我曾经就是这样骑行到了十多里外的姥姥家里,大家都觉得很惊奇。看我的眼光似乎在看一个神童,我心里自然也是美滋滋的。
个子稍高,就不再满足别大杠了,而是开始向更高一阶攀登——等脚踏。顾名思义,就是脚虽然够不着脚踏的下端,但是勉强可以够得着脚踏的上端。每蹬一下,都要等着自行车的花盘凭着惯性把脚踏板带上来,再蹬下去,如此周而复始。这种方法看上去是坐在车座上了,和成人骑行没什么两样,但是内心却总是忐忑不安,空落落的,总担心花盘的惯性不能把脚踏板带上来,所以时不时地目光总会向下瞄一瞄。遇到有的车辆老化,花盘不按常规向前转,而是向后倒转的,便会让人大光其火。总而言之,这种方法是“石板栽花无根底”。
个子再高一点,就想尝试着像成人一样骑行了。但腿脚的尺寸比较成毕竟还是有些不足,于是便在自行车的车座上动起了脑筋。每至父亲回家,我便偷偷地找来扳手,把自行车的车座降低,这样就勉强可以正常骑行了。第一次有了脚踏实地的感觉,心里美得似乎都要飘了起来。于是把车子骑处飞快,整晚上绕着村里的打麦场左转圈、右转圈,直到夜色阑珊北斗斜仍意犹未尽。这样做的后果当然是父亲很恼火,因为每次离家的时候还得把车座升到原位。直到有一天,我忽然感得不需降低车座也能自如地骑行了,这时我才真切地意识到,我长大了。
八十年代初,我随父亲来到县城的中学读书,住在县城西郊的工厂区。这里虽不是县城的政治文化中心,但却是实打实的县域经济中心,也是县城最具活力的地方。这里集聚着全县80%以上的工厂,全县至少有40%以上的城镇户口人员在此就业。沿东西走向的城区主干道中兴路两侧,密密麻麻地一字排开阵列着各种各样的工厂,较大的有绢纺厂、纱厂、铲运机厂、化肥厂,较小的有织布厂、矿机厂、磷肥厂、植物油厂、帘子布厂、轧花厂等。许多大厂有自己的电影院、礼堂、灯光球场、浴室,还有大面积的家属区,就像一个小社会。
每至下午六点钟左右,仿佛是一瞬间,原本空旷的马路上就挤满了下班的人群,五颜六色的各类自行车在人流中游曳。此时正值港台风狂野地横卷大陆的时节,时髦的服饰和怪诞的做派首先在那些思想前卫的小青工中漫延。一群留着大包头、大鬓角,身着喇叭裤、花衬衫的小青工,一例骑着带着链条盒、后车架镀铬的二八型自行车,一阵风似地呼啸而来,呼啸而去。后车架上坐着的那些烫着大波浪、涂着猩红血唇的时髦女郎们则发出一阵阵的夸张地尖叫。手提式三洋牌双卡收录机里播放着最流行的港台舞曲,“嘭嚓嚓”的音乐声弥漫在华灯初放的夜空。在我们这些中学生看来,这应该是中国最拉风的组合了,但老派人则一例摇头哀叹人心不古。
在这期间,父亲给我买了一辆“金狮”牌二六型自行车。车型小巧玲珑,也是全封闭的链条盒,基本不用担心掉链子和夹裤角。后车架也是镀铬的,支撑柱亮闪闪却又细得可怜,基本告别了运载的属性,重新回归了骑行代步的本源。这辆车伴随了我三年,后来传给了我弟弟。高三那年,为了鼓励我好好学习,考个好大学,爸爸又给我买了一辆“凤凰”二六型自行车,车型基本和“小金狮”差不多,但牌子更靓,骑起来也更轻便出快,基本找不到什么瑕疵。大学毕业前夕,我在淮阴市一所中学实习,骑的就是这辆车。看到当时班里还有许多同学骑着五一型加重的老“永久”,心里便很颇有几分自得。
1994年我结婚,夫人的陪嫁里就有一辆自行车。那是一辆嫩绿色的“英克莱”自行车,车型是当时最流行的跑车,直龙头把,四档变速,骑行时需身体前倾,减少风阻。在平坦的柏油路面上,打到快速档,只要体力充沛,妥妥地跑赢所有的同向自行车;而到上坡的路面时,打到慢速档,脚下虽蹬得飞转,却毫不费力,真可谓“爬坡过坎,如履平地”。然而,正如所有的美好事物都不久长一样,我的“英克莱”也是“红颜薄命”,跟着我只时兴了两三个月,就被可恶的小偷盗走了。
当时我在县电大做教员,住的是本单位宿舍楼。同一单元的楼下有一间两室一厅的空房。两室里住的是单位的教工,一厅是空着的,这也就成了我们楼上几位老师摆放自行车的场所。由于电大是有围墙的,大门也有门卫执守。一到晚上,大门一锁,基本上就是一个封闭的独立王国。正因为如此,所以大家根本没有防盗的意识,自行车摆放在那里,有时连锁都不上。结果“大意失荆州”,终于酿成祸端。同时被盗的还有对门王老师家一辆崭新的山地车,也是陪嫁。
这辆“英克莱”是我最喜欢的一辆自行车,关键是它还有一定的纪念意义。自那以后,我就再也不买新车了。实在需要的时候,就到二手车市场三文不值二文地捡个旧车代步,更多的时候是安步当车。
后来,我改行当了县报的新闻记者。有一次,县公安局邀请我去给他们写关于春季“严打”的报道。那会儿还没有狠刹公款吃喝风这一说,采访之余,自然要安排酒宴款待一番。上场都是公安系统的酒场骁将,有两个还是我的同学,我自然是被收拾得利利索索。回家时,电大的大门已锁上了,门卫怎么也叫不醒。没办法,我就把自行车扔到对面的菜市场,自己翻过大门回了家。由于酒喝大了,思维断了片子,第二天怎么也想不起自行车放哪了。
一周后,我到菜场去买菜,忽然瞥到菜场角落里停放着一辆自行车,上面落满了灰尘,蓬头垢面地像个叫花子,从轮廓上看依稀有点像我丢失的那辆车子。试探着用钥匙一开,居然打开了。推回去,擦干净,在链条上上足了润滑油,重新充足了气,竟然仍可以正常地骑行。有一次,报社举行职工运动会,有一项自行车“慢骑”的比赛,我就是骑着这辆车,居然得了个亚军。也许冥冥中自有缘分,这辆破破烂烂的二手车,竟是跟着我最长的一辆车。这是一辆橙红色的变速车,车型小巧别致,牌子已记不清了。
图片来自网络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现代许多家庭都拥有了私人汽车,有的家庭还不止一辆。平时出行有飞机、高铁和城市公交、地铁等丰富的交通资源,自行车基本用不上了。即便在农村,家家户户也都有了电动自行车,再也不需要像过去那样骑着自行车拖着沉重的货物去汗流浃背地爬坡。现代自行车的职能更多的是转化为健身。在坦荡如砥的快速路上,或者风景如画的旅游景区,随处可见成群结队的户外健身骑行爱好者,身着五彩缤纷的骑行服,戴着别致的骑行头盔和太阳镜,背挎双肩包,风驰电掣你追我赶地奔驰着,直到融入远方的一片苍翠或一片蔚蓝。
从载物到时尚再到健身,自行车职能的变迁,其实是社会发展的一个缩影,映射着的是人们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不断变化。于我而言,自行车的变奏曲,承载的则是我们这一代人的历史记忆,在那渐渐逝去的自行车的影子里,凝聚着老一辈人的辛酸、快乐、奋斗、关怀和慈爱,更凝聚着那一张张挥之不去的鲜活的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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