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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夕说,“我当千嬅是我身上的一块肉”。
如果说他把哲理给了陈奕迅,把领悟给了王菲,那么他将最多的自身经历写成歌送给了这位香港的女儿。
“我把我最好、最真的东西送给了千嬅。这十年来,我好像跟千嬅经历了一段感情,所有我自己亲身的经历,都写给了千嬅。我听千嬅的唱片,就像是在听自己的经历,似乎冥冥中,我和千嬅是合二为一的。”
两人的关系早已超越了一般的词人与歌者,更是一种知己的惺惺相惜。也许只有至情至性的人,才能把每首歌都领悟得那样透彻。
为什么喜欢杨千嬅?
没有坚实的唱功,甚至经常气若游丝的接不了下句。没有高超的演唱技巧,很多时候都是拼命的挥舞着手臂,来强行稳住音准。
与之对比的是李克勤。克勤的演唱一直尽量避免掺进感情,把每个细节做到完美,为大家呈现出一个专业歌者的素养。
而杨千嬅的每次演唱会却往往泣不成声,情绪失控而歌迷帮忙全体大合唱成为独特的live特色。泪奔且悲壮。
在别人的歌中,讲述着自己的故事,看千万人在自己的感情中落泪。
打动人心的力量,也许只是两个字:真实。
《勇》
旁人从不赞同
而情理也不容
仍全情投入伤都不觉痛
如穷追一个梦
谁人如何激进
亦不及我为你那么勇
有人说,爱一个人百分之七十就好。一直觉得爱自己是个功利的说辞,真正纯粹的爱是无法顾及自身的,哪怕背弃信仰。
正如歌中所唱:“悬崖绝岭,为你亦为平地”。
爱情,是让人更加坦然的遗世而去。
就像被嫌弃的松子,极致的爱是蜡炬成灰泪始干,直到将自己燃烧殆尽。
要么爱,要么死。林夕早年的爱情观向来极端,带着一股殉情的悲壮,大多歌词中充斥着绝望的字眼。
我怕死 你可不可以暂时别要睡 ——《假如让我说下去》
我也不是不怕死 ——《勇》
失恋也死走去死走去死 ——《黑泽明》
向死而爱,女人往往比男人勇敢。就像后期采访中面对陈奕迅对二人关系的避而不谈,千嬅失落自嘲,却带着一股令人心疼的坚强。
港女烈性,的确很杨千嬅。
渴望爱的人,全都爱的很英勇。
《再见二丁目》
原来过得很快乐
只我一人未发觉
如能忘掉渴望
岁月长 衣裳薄
无论于什么角落
不假设你或会在旁
我也可畅游异国
放心吃喝
这是一首教科书式的作词,也一度成为粤语传唱的经典。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在等一个不可能的人。大家都明白所谓的生活安逸,也只是一种自欺欺人的快乐罢了。生活依旧继续,重复的衣食住行,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
真正的爱不是手放开,而是心看开。
距离何其远,明白一个人何其难。
严格说,一个唱歌技术不差、外形还算可以的歌手,无论香港还是大陆都不乏人才。谁能得到一首好歌,谁就能脱颖而出。
杨千嬅无疑是幸运的。被两个伟文视为珍宝,甚至让林夕把全部的心血倾注,他把感情与境遇给了杨千嬅,作为一种精神寄托。
也许林夕珍爱的是那个在她身上投射出的自己渴盼的影子,对感情的投入与深沉,洒脱与奋勇。
太过抑郁的灵魂,需要一个躯壳来释放。
没有过于抓耳的旋律,也没有铺天盖地的公关与炒作,就带着那一腔略带怀旧的嗓音,和澄澈的热忱,唱尽尘世悲欢离合。
正如于逸尧所说:这些没有经过派台大热洗礼的遗珠,才是维系着歌者创作人制作人和乐迷的爱情结晶。
什么是爱?从《勇》到《再见二丁目》的过程,也许就是爱的成长轨迹。
不属于你世界的花,开着,终于也会凋谢,或因耗尽精力,或因水土不合,离开不属于它的世界,有心有力却又无效。
因舍而得。
岁月长,衣裳薄。一声喟叹,你又想起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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