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统一的途径
淝水战后,拓跋珪成立北魏政权,这一新兴王朝,利用作战所俘虏的人口,拓展农业基础;并解除胡汉豪族的威权,直接向农户征税,扭转后汉以来地方割据的趋势,而逐渐推广其统治权,开启了中国长期分裂后再统一的契机。(他们一代接着一代为统一做了如此多的工作,却没想到最终为他人做了嫁衣,最终杨坚统一了中国。)
在初期建立北魏的时候,拓跋民族以其为少数民族而无悠长的文化传统,注重以俘获的人口加强其农业基础。事实上拓跋魏因能直接征税于农户,才逐渐将其统治权推及于一个广大的地区。很显然的,后汉末年以来地方分权的趋势至此已被扭转。(被扭转的原因无外乎是他们直接向农户征税,这些农户是被他们俘虏来的战俘,起初他们在国营农场里干活,后面直接分给他们田地,他们变为农民。然后再向这些农民收税。从而打破了地方割据势力,与中央争夺税收的被动局面。)
均田与府兵。485年的均田令,在中国历史上划时代意义的里程碑。它被继后各朝代所抄袭。
基本上,任何有关全帝国之诏令只能广泛地措辞,当官僚将其在乡村间付诸实施的时候,文中一致的标准,通常要超过实际上能施行的程度。当然,对皇帝的诏令,所有从事者必须尽其全力照办。可是一项要求不能实际做到时,其数字可能遭到窜改,其条文可能因权宜解释而打折扣。(中国幅员辽阔,执政者每一项政策不可能都按一个标准来执行,因为各地的发展情况不太一样。对一句高度概括的要求,下面每个人的解释都不太一样,而演化出许多地方不同的实施细则。)世纪以来的均田不能算作失败;因其目的在于创造一种基层组织,使大多数的小自耕农纳税当兵,从这方面看来,此设施尚且可以认为是绝大的成功。
拓跋魏在公元486年颁布的另一诏令,更有打破豪宗大姓之垄断,而构成本身所主持的地方组织的功效。这诏令以五家为邻,五邻为里,五里为党。由地方官指派邻里党长,于是政府有其指挥系统可下达于细民。同时新税则也以一夫一妇为一“床”,而责成其出米2石,布1区。很显然的,上述地方组织,赋税和土地所有制都彼此联系。这些法规以一种人为的观念从下至上地将整个帝国组织起来。
拓跋民族在中国历史上最大的贡献为:重新创造一个均匀的农村组织,非如此则大帝国的基础无法立足。只是在舞台上活动的人物,此时此刻不可能明白他们本身所扮演的角色的真切意义。
从拓跋国家的全部历史看来,我们也可以看出事势的发展具有某种定型:在统一的过程中,其决定性的力量由内陆经济较落后的地区吞并接近水道交通,内中人文因素较为复杂的地区。因其重点在均匀一致,组织上又要宽阔,于是鲜卑民族得以取得领导地位。
中国的再统一,需要重新制造出一种以纪律自重的官僚体制,其道路是多么的遥远。只有明白如此的背景我们才可看穿:一待基础具备,以军事行动达到统一的目的,并不十分难为。一种文官组织熟练于乡村的情况,可能在组织以农民为骨干的大部队时,尽其征集兵员筹备粮饷之能事。具备了如此的条件,再加以数目上的优势,胜利已在掌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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