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慕蓉曾有一句名言:贫穷不是羞耻,富贵也不是罪恶,粗茶淡饭与锦衣玉食并没有太大的差别,只要我们有爱,孩子们就会有笑容。
而现在,贫穷似乎不仅是贫困生的负担,也成了他们被人品头论足的枷锁。
最近,一篇名为《妈妈给我买了一双耐克球鞋,学校就取消了我的贫困生助学金》在网上引发热议。这名大学生的父母省吃俭用几个月,给儿子买了一双打了四折的耐克鞋。孩子视球鞋如珍宝,每次打完球都要刷上一遍。但恰恰因为这双鞋,他的助学金被学校取消了,因为学校规定“贫困生就该有贫困生的样子”。贫困生该是什么样子?这成为近日高校学生争论的新焦点。
看到这样的文章,很多人心里都不是滋味,特别那些曾经受过贫困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子。文章最末的一句话引起了很多人的共鸣:贫穷剥夺了他们的快乐,请别再让贫穷剥夺他们的尊严。但同时,各大高校也确实存在很多“伪贫困生”,他们用造假的手段去领取贫困生助学金,甚至开豪车,用最新最贵手机,却也能得到补助。在各大论坛,诸多高校学子纷纷举出身边的例子,讲述他们身边贫困生的样子。于是不断有反例推翻原文的例子,又再有反例推翻反例,循环往复,使得这场论辩热度高居不下。
如果以自己的情绪和经验来判断对错,往往会陷入以偏概全的境地。而如果纠缠于事件的细节,就会陷入“名牌鞋究竟是否意味着贫困生的尊严”这种情绪化的论争之中。剥开问题看本质,其实这桩事件激发了三个复杂的问题:第一:是否应该以生活迹象判断一个人是否贫困?第二:是否应该对受助的贫困生加以限制?第三:贫困生判定究竟该用什么方法?
这三个问题,相互关联、步步深入、难度递增,且都有很多争锋相对的观点。在解析这三个命题之前,我们要正视一个大前提:高校有贫困生和伪贫困生都是存在的,那么贫困生和伪贫困生的区别在哪里?
参照市民平均消费水平,贫困生的界定标准暂定为:
1、本人月平均生活费、家庭人均收入在300元以下的,平时生活节俭,完成学业确有经济困难的学生;
2、家庭所在地处边远经济较落后的农村地区,或父母下岗无固定经济来源,以及残疾学生、单亲、父母离异(低收入)的学生;
3、少数民族学生,及少数本人虽未主动申请但家庭确实贫困,且有相关证明情况属实的学生,可列为贫困生。
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具备以下条件的,如烈士子女、孤儿、父母患有严重疾病或残疾(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以及特殊困难家庭,家庭持有《特困证》、《社会扶助证》、《最低生活保障证》及本人月平均生活费与家庭人均收入在200元以下,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列为特困生。
对于伪贫困生,百科的定义是:
“伪贫困生就是一些非贫困学生为了几千块钱的助学金去撒谎、造假,伪造了贫困生的身份证明。”
由此可见,国家的贫困生判定是有量化指标的,但是实际操作时,因为收入信息不透明,地区经济的差异,价格水平差异等因素,导致判定贫困生难度不小。我个人认为对经济困难的学生的认定本身就不是一个可以量化的过程。因为还有类似家庭突然患病,遭遇意外等多种复杂的情况,认定贫困生还需要很多其他的方法。
在了解了背景和前提下,我们先分析第一个问题
一.是否应该以生活迹象判断一个人是否贫困?
支持者:学校的做法无可厚非。日常消费是筛选贫困生的最直观的参照指标,也是相对公平的方式,贫困生应该有贫困生的样子。
反对方:学校做法不当。贫困生凭什么不能追求生活品质。此外还有很多用着苹果手机,穿着名牌,却也拿着助学金的“贫困生”,怎么能单就生活迹象去评判呢?
类似的案例还有:2015年,有媒体报道武汉一所大学,学生在食堂用餐一顿,如果女生超过6.2元,男生超过7.2元就有可能被取消助学资格,一时间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在这个问题上,我也不赞成以生活迹象判定一个人是否贫困,家里省吃俭用给学生的钱,怎么花是学生和学生家庭自己的事。学校不能因为学生使用了高档物品就武断下结论,强调贫困生该穿得“寒酸”是荒谬的。此外除了“伪贫困生”的例子,还有一些真贫困生却也高消费的例子。总之情况还是比较复杂的,不能用单一标准来衡量。
第二个问题:
二:是否应该对受助的贫困生加以限制?
查看美国的社会补助金的发放,我发现其中是有所得补助只能购买生活必需品,不能购买奢侈物品的规定。而不论是真贫困生还是伪贫困生,也都确实发生过拿到补助金就去高消费(例如买高档手机)的行为,这在很多旁观者看来非常扎眼。
分析这个问题,要涉及到大众的一个普遍心理,就是理所应当地认为穷人就该精打细算,就该一分钱当成两分钱花,就该钱都用在最急迫的事情上。人们更加青睐于那种生活困苦、穷且志坚、自强不息的“完美贫困者“”,而不喜欢那种表现出高出贫困者消费能力的“不良贫困者”。
其实我们根本无权干涉别人的消费自由和消费习惯 ,上述心理主要还是源自我们对于被捐助者理所应当的“干涉监督”心态。在《耐克鞋取消贫困补助》这篇文章中,母亲是用自己打工积攒的钱为孩子买的打折球鞋,孩子没有用助学金买鞋子,且对鞋子非常爱惜。一个母亲用自己节衣缩食积攒的收入给孩子买双好鞋,让孩子体面并有尊严,这完全无可厚非,更涉及不到“贫困生该怎么样子”这个话题。
但是我也赞成贫困生应该树立良好的消费观念,行事应该低调稳重。其实不单对于贫困生,对于伪贫困生,乃至更广大的学生,都应该树立勤俭节约、合理消费的思想。学校、家庭在消费观念这一块上还是应该对学生加以监督和引导的。
学校如果只发放了助学金,相当于只完成了一半的工作。学校还应对受资助的学生进行引导和教育,有义务提醒他们拿到钱应该怎么花,树立端正的消费观,养成勤俭节约的习惯,避免这些没有太多生活阅历的学生在拿到助学金后,在优越的城市生活中迷失了自己。而且很多助学金都是一学期,乃至一年的钱,金额不菲,受助者更应好好盘算钱用在什么地方。
第三个问题:
三:贫困生判定究竟该用什么方法?
这是最复杂、最本源的问题,也是最关键的问题。
目前各高校贫困生判定方法主要有四类, 贫困证明法、横向比较界定法、消费水平界定法和最低生活保障线比照界定法。它们更有千秋,但也各有不足。
贫困证明法,:是指高校对学生经济困难的认定, 仅限于学生入学时提供的 《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 或从当地民政局、居委会等相关部门开具的县乡村三级证明, 相关困难证件 ( 《特困证》、 《最低生活保障证》、 《社会扶助证》等) 。
不足:如果学生在当地刻意作假, 非贫困生也开具了相应的贫困证明, 校方在短时间是难以觉察的。
横向比较界定法:是指高校依据在校大学生家庭人均年收支、学费及生活费等支出进行横向调查, 通过统计比较得出认定结果。
不足:这种方法往往因人为因素而左右, 需要准确获知学生家庭经济情况, 然而在高校实践中, 学生信息的真实性往往存在诸多疑问。
消费水平界定法:是指高校通过对在校生每月学习生活消费支出和学生交纳学费的情况进行调查, 根据学校学生消费水平线来确定贫困生标准。这种方法的实施, 一般通过班主任或辅导员观察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和了解来确定。
不足:需要长期调查,班主任和辅导员工作量大,主观性强。
最低生活保障线比照界定法: 是指参照高校所在地的城市居民月生活最低保障线来界定贫困生, 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为特困生, 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持平的则为贫困生, 按照生源所在地计算生源贫困度。
不足:一些因突发情况,例如意外、急病而导致的贫困易被忽略。
总的来看, 目前高校实行的各种经济困难学生判定方法过分依赖直观的表面现象和人际因素, 操作不规范, 从而导致了判定工作会出现“误 判 ”、“错判。这也是很多高校学子诟病不已的地方。
国外很多发达国家得益于其完善的收入查证和收入税征收体系,可以有效通报和监督居民的非劳动所得,所以判定贫困与否查证收入即可,中国的参考意义不大。当下,不可能存在十全十美的判定方法,但是我们可以把以上几个方法结合起来,多角度地进行判定工作。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我在大学时,班上的班主任就很了解班上同学家庭情况,也在暑假做过一些家访。而现在很多大学的学生,也许一个学年都只能看见班主任一次。
此外,很多人非常反感将贫困生过量曝光。之前有新闻报道,,某高校让贫困生当着全系师生面演讲,由观众投票决定该资助哪些学生。贫困生需要将自己家庭情况,学习情况等如实公布于众,这在我看来是非常不尊重学生的行为。
华中科技大学的毕鹤霞、沈宏教授在《贫困生判定的难点与认定方法探究》论文中,构建了理想化的高校贫困生认定体系, 有机结合校园地和生源地两者的优势,为公平、公正的开展资助工作提供一种整体认定贫困生的参照系和研究框架,值得教育工作者深入地研究参考。
总之,这双耐克鞋引发的思考恐怕还将持续下去、很多贫困生的“你还要我怎样?”“我该穷成什么样才能让你们满意”让我们唏嘘感慨,为之伤心。很多“演员"一般的伪贫困生又让我们愤懑和谴责。希望更多的人能关爱我们的贫困生,让他们感受到温暖,更感受到尊严,真正的尊严!
对于贫困生的话题,您有哪些所见所闻,又有哪些所思所想呢?
网友评论
唉,国家或者他人的善心不过是让有些人糟蹋罢了。
不过事情做的多的人,一般也有。一个公开的秘密。
新华基金会做的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