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若害他人,乃愚自本性, 嗔彼则非理,如嗔烧性火。
假如我们遇到怨敌做害时,往往生起嗔恨心,没有办法修安忍。那么众生损害我们是他们的本性呢?还是不是他们的本性?
如果说是第一种,既损害他众乃所有凡夫愚者的本性,那不应该对其生嗔恨心。倘若嗔恨他们就像烧伤者嗔恨燃烧本性的火一样不应理。同理,你既然承认损害他人是凡夫愚者的本性,那他对你进行加害则不应该生嗔恨心,因为如你所说,凡夫人的本性就是害人,这就是他的工作,那么无论接触到谁都会有意无意的加以伤害,犹如毒蛇,罗刹女和猛兽一样,只要你去亲近她毫无疑问肯定会遭殃,既然如此你被它损害被他欺辱,又有什么可抱怨的呢?
第二种观察方法。如果对方说害众生并非凡夫人的本性,他们的本性仁慈善良,从高一点的角度来讲,本具如来藏自信,光明,每个众生都有成佛的种子,实像上与佛无二无别,因此烦恼在本性中不存在只不过像晴空中的乌云一样偶尔体现。令人生嗔的怨敌到底本性恶劣,还是本性善良?如果本性恶劣,那生嗔也没有必要,因为这就是他的本性。如果他本性善良,只是以暂时的姻缘害我们那也不要生嗔恨心,因为这不是他的本性。
棍仗所伤人,不应嗔使者, 彼复嗔使故,理应憎其嗔。
他人拿棍棒狠狠打自己时,一般人都会产生猛烈的嗔心,一定要跟他交战到底。但在此时作者提醒到:“你不应对敌人生嗔,应该对棍棒生嗔。因为打你的不是敌人,而是棍棒。或者说你真要生嗔的话,为何不嗔恨所有的因缘。打你的是棍棒,棍棒的来源是敌人,敌人的来源是嗔恨心。嗔恨心的来源是无始以来的业,打你的因缘有那么多,对前面的你不生嗔,对后面的也不生嗔,仅仅挑出中间的敌人来生嗔,这样也太不公平了,通过这样的理证观察,我们也可以了知伤害自己的不是使用棍棒者而是他的嗔恨心,同样发了菩提心的人,对众生的打骂也不应该生气,要知道这是烦恼控制下的不由自主,所以按照圣天论师的观点,真正有智慧的人,不管他人怎样损害毁谤,也能完全安忍下来。
我昔于有情,曾作如是害, 即曾伤有情,理应受此损。
我们之所以受到这样的伤害,完全是以前曾对别人如此加害过。一是你今生的某些行为别人看不惯,另外则是你前世的业力所致。倘若你前世常对他人无因诽谤,纵然过了千百万劫,这种业也不会消失,定会感受类似的痛苦。
现实生活中有些人根本没有做任何坏事,但总是遭人无故损害,这都跟前世有一定的关系。无始以来,在漫长的轮回生涯中,我们肯定以不同途径伤害过众生,这种业力始终潜伏在我们的阿赖耶识上面,一旦因缘俱足,不管他人有没有理由,自己也要承受这种果报。
在我们的相续中跟众生也有各种各样的仇怨种子,现在通过听闻佛法,发愿对他们该还的偿还,该报的受报,依靠佛法的加持力将恶缘断掉,这是完全可以的,就像用火把种子烧掉后就不会生果了一样,累世的宿债的可以一笔勾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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