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文去配电厂上班的第一天,他就遇到了棘手的困难。师傅给的工装实在是太特么大了。
那还是个中国真的没有嘻哈的年代,oversize这种穿衣风格是行不通的。就算有,许文也觉得这衣服必须完美的合身才能符合自己精神小伙的气质。
但是师傅懒得费劲给他换,而他身为一个光棍亲自动手拿针线差不多就是给自己针灸,后来终于打听到北关有一家服装店,当天下班就骑着自行车奔过去了。
其实一个男人用来评价一个女人长相的形容词最高级,跟美一点儿都不沾边。所以在许文进服装店第一眼看见沐春风的时候他就在心里喊了句,我操。
从此以后春风过境,不留无情。
心里立马就开出一朵小花,特别想摘下来送给她。
纵使心里有春风十里,奈何嘴上都不能顺利的吞吐两口气,他支支吾吾地说自己要改一身衣服,看怎么合适。沐春风放下手头的活儿,说先量量身子吧。
中意的人一近身,心跳就乱了,心跳一乱,大脑就供血不足,大脑就会不好使。反映在许文身上就是他止不住的微微颤抖。
沐春风笑着说你抖什么。这一下把许文吓坏了,像是个偷东西被抓住的贼,好像沐春风能从这蛛丝马迹顺着就猜出来他的心思一样。不过说来也是奇怪,分明对方才是那个偷心的贼,结果反倒是自己躲躲藏藏的,好不痛快。他想找个理由解释,但毕竟这会脑子不好使,憋半天憋出来一句,我尿急。
这一下逗的沐春风笑的更开了,止不住的花枝乱颤。明明是个三十岁的人了,活像十八岁的少女。
总归是个不错的开始。
在这之后几天,许文几乎把家里所有的衣服都拿过来了,没有理由,创造理由也要上,这是许文的追爱宣言。沐春风再傻也看的出来这傻子是个什么意思,不过一时之间她还想不好要怎么接这个茬儿。
还没等沐春风想明白呢,许文的攻势就变本加厉了。
终于在给所有的衣服全检修完一遍之后,他拿着一朵玫瑰来送沐春风。愚蠢的浪漫,但又可爱到不忍嫌弃。
说实话追人的手法沐春风见识过的多了,毕竟打小就是男青年的重点关注对象,有正经的,也有不正经的。正经有正经的追法,不正经有不正经的追法,大家赛出水平,赛出风格。
不过得益于沐春风她爹片儿警的身份,没有一个人敢干出出格的事儿。她在服装厂上班那会,路上总会有三五成群的小年轻,每当她路过,他们就跟打了鸡血似的吹口哨。她爹出于一个公安干警特有的职业素养,是十分警惕这些游手好闲的小年轻的,基本上天天护送着她上下班。于是这个时候,大家便默契的从吹口哨改为悄悄的行注目礼。
所有人都想不到沐春风应该嫁给什么人,因为所有人她都拒绝了。甚至都有人觉得她就不该嫁人,就这么单身一辈子,一直活在大家亲手为她筑建的神坛上供大家瞻仰。
神坛的崩塌是在一个夏天,那是一场简单的婚礼。过程挺简单的,就是媒婆介绍,然后沐春风就答应了,事发突然,从头到尾大概连三个月都不到。
倒不是说什么一见钟情,其实连生没生情她自己都没琢磨明白呢。只不过是她爹妈觉得男方家庭条件好,小伙子看着也顺眼,如果能把女儿托付给他,那自然是再好不过。对方条件好,人也优秀,和漂亮的自己在一起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大抵是,她这么想。
如果非得找一个理由来解释的话,那大概是实在找不到理由拒绝。
结婚后的一年,男人说要出去打拼,他觉得在这个小城里不会有什么出路。沐春风自然是支持的,起码一个知道努力的男人怎么都不应该被指摘。
于是就再也没回来,一走三年。
他们倒不是没有联系,但是通电话,写信,终究是比不上一夜欢畅的。
“签了吧。”
这是他们再次见面说的第一句话。三年后他完全变了个样子,看的出来,打拼是有成果的。他换了更高级的手表,换了更高级的衣服,现在他还想换一个更高级的老婆。
这算什么?小孩子过家家都比这要来的正式。
她签的是挺利索,不带丝毫犹豫的。也是,三年的时间早就把当初的新鲜感打磨得一干二净。没什么好纠缠的。
自打那以后沐春风就想明白了,爱情的感觉大概就是一棵肆意生长的树,一条任性奔流的河,总之不能被拘束,不能被安排。
所以当她遇见许文的时候,她意识到心里有什么东西开始发芽了。她又觉得不应该,理由跟上次正相反,她觉得他们俩的条件差太多,不应该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
不过,就算是顶着一块巨石,该发芽的种子照样能给它劈开。
所以在许文提出以后每天接她上下班的时候,她没有拒绝。
本来许文可以直着走个“1”直接到配电厂,他偏非得绕个“C”,绕到沐春风家再送她到服装店。
沐春风说,你老天天这样费劲,你就不嫌累嘛?许文厚着脸皮,笑呵呵的说没事儿,反正顺路。接着沐春风也跟着笑,然后许文的嘴就咧的更开一点。
果然,发了春的男人智商大多不如狗。
许文是穷小子一个,也是光棍一个。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他没有什么特别贵重的东西能送给沐春风,索性他就把自己当作礼物送给她,也没管人家想不想要。所以所有他能帮沐春风做到的事情,他全做到了。
很长时间沐春风都好奇,许文那边是不是有一个专门属于自己的新闻频道,里面播放着所有关于自己的事情,无论大小。
当沐春风要的货到了的时候,这小子就会准时出现,嬉皮笑脸的说要不要搭把手。通常不等她回答,他就已经开始了。
就这么你来我往一直从夏天持续到冬天,终于沐春风也觉得自己应该主动一次了。于是在一个不是那么忙的下午,她提前关掉了店铺,动身前去许文所在的配电厂,打算陪他看场电影。
许文真的是光棍一个,没有家人,没有家室。所以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曾经在一个晚上,许文告诉她说自己从小就没爸妈,被村子里的一个老头拉扯大。那个老头,也是跟许文一样的光棍。在他19岁那年光棍撒手人寰,于是世界进一步将他孤立。没有牵挂,索性出来闯一把。于是他就来到了城里,没什么本事全凭吃苦的劲儿。都说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可这城里还就偏偏不缺吃苦的人,苦被吃的多了就通货膨胀,他卯足了劲儿的吃,也就只吃出个人样来。
好在他前十九年的铺垫告诉他,活成人样就是一种幸福。他比骆驼祥子强多了,他不追求天天向上,他只追求喜乐平安。
不过他当初说的很克制,没有刻意的煽情以博取沐春风的同情。他觉得这不是一个男人应该做的事情。
当好多人不断从大门里出来的时候,她唯独不见许文的身影。拥挤的人流开始变得稀疏,进而又变得三三两两。她确认许文没有出来。于是沐春风开始打探,鼓起勇气在最后一个离开的人踏出大门之前拦住了他,问他知不知道许文。
沿着这一路直走,直到第二个路口左拐。
当沐春风按照指示到达目的地之后,她看见了许文。他正在盘顺那些跟胳膊差不多粗的电缆,像是在吃力的对抗一条企图把他缠绕的蟒蛇。师傅在快要下班的时候交代许文,那些电缆明天要用,最好今天整理一下,许文满口答应。为了能够顺利的度过学徒期,有些事情非做不可。
沐春风一时没有喊他,只在一旁看着。任谁都能看出来,要是按着许文那么排线,没有仨钟俩点是够呛的。那个时候兴许可以赶上电影的尾声也说不定。电影票还在沐春风的口袋里,安静的等待制造一场浪漫。不过在沐春风把袖口挽上去走向许文的时候,说不定它俩也明白自己已经没有出场的机会了。
沐春风丝毫没有提电影的事,她搭好一幅出力的架势,直接成为一个惊喜出现在许文面前。
其实那会天快黑了,风也挺大,但是许文旁边仿佛搁了个火炉,格外有干劲。
所以在太阳刚刚落山,路灯刚刚亮起的时候,他们终于完成了工作。
老天爷为了补偿他们错过的电影,于是开始撒雪为他们补偿浪漫。
沐春风依然把30岁活成18岁,在大雪里蹦蹦跳跳,也不顾满脸的机油印儿。
气氛烘托的过于到位,于是许文忍不住的想要表白,尽管突兀,但是许文觉得应该会好使。
于是他提议,过了这个冬天,在开春的时候结婚吧。
沐春风说你真的想好了,我比你大六岁。
许文回答女大三,抱金砖。我抱两块。
沐春风又说,我还离过婚。
许文回答离过婚的女人好,会过日子还不跑。
沐春风接着说不行,我还是嫌我老。
许文回答家有一老,如有一宝。
沐春风还想说,但是许文终于不再给她机会。
他学电影里看来的,笨拙的单膝跪地,手里举着一个自己拿铜丝编的戒指,说我爱你。背后昏黄的路灯为他勾出一身金边儿,整个氛围把他托成一个可爱的傻子。
沐春风愣住了,鹅毛大的雪花落睫毛上也不眨巴眼,倏忽一下化了,顺着眼角就往下流,于是也分不清是泪还是水。
总归她是在笑。
她抱住了许文,不犹豫的亲他的额头。
在那个白雪簌簌的夜里,春风吻上他的脸,告诉他现在是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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